鹅卵石
鹅卵石
我站在建外SOHO的一角,路边种着并不粗壮的梧桐树,叶子开始泛黄。初秋的傍晚已有些凉意,还没到亮灯的时候,周围笼罩着一层灰暗色调。
我竖起衣领,点上一支烟。身边的垃圾桶上有一盘细碎的鹅卵石,沾满灰尘,里面东倒西歪插了许多烟头。
有两个女人从我身边走过,一个丰满,一个高挑而消瘦。丰满的女人穿着黑色丝袜,高跟鞋叩击路面,发出悦耳的声音。瘦女人穿着米色风衣,从我身边走过时下意识地把跨包夹紧。我追随着她俩的脚步,汇入远处灰暗的景致。我低头,梧桐树的树坑里面也同样是白色鹅卵石,只是更大颗,也更脏一些。
究竟什么样的河床边会有如此许多的鹅卵石呢,什么人费神的把它们逐个捡起,擦干,喷上厚厚的白色油漆,运到此地,再一股脑倒在树下来沾染灰尘呢?大概总有人会费心弄出这样的劳什子,就像总有像我这样对着无聊的鹅卵石发呆的家伙。
刘杨走过来时,我正在思考鹅卵石的问题,所以没有注意到。意识到时,他已在近前,正默默含笑看着我,一如以前的轮廓。我一下认出了他,同时为岁月带给他的变化而暗暗吃惊。
你变了。
你也变了。
但我还是能认出你。
我可有点困难了。他说。
我们走进提前预定好的饭馆,吃简单而考究的晚饭。席间我劝他喝酒,他终究没喝,我只能自斟自饮。有好几次想问问他近况,实际也含糊问了,但并没得到什么连续性强的答案能填补我们不曾相见的这十年的空白。席间我有点难过,他似乎也情绪不高。在我还清醒的没有忘记自己身处何处前,我掏出送他的礼物。那是村上春树最新的小说,名叫《没有色彩的多琦作和他的巡礼之年》。他拿过书,反复摩挲。
他终于哭了。
刘杨和我上同一所大学,他长我两届。由于大一时和校方发生了一些不愉快,校方于是把当届学生寝室解散,混编到其他年级其他院系当中,我于是和他住进了一个寝室。
我和刘杨是同乡,他比我年长十岁。因为在上大学前,他已经有过一份相当成功的工作经历。他当过兵,转业后自己在家乡开办过一家造纸厂,靠勤勉和努力一步步做上了轨道,后来又和几个战友合股弄了一个小的图书发行公司。大概是从事行业的关系,刘杨极爱看书,几乎到了手不释卷的程度。我记得我自己上大学前几乎没认真读过书,都是由他引领进来的。他最喜欢的小说作家是塞林格,马尔克斯,还有菲茨杰拉德;中国作家里面最欣赏陈忠实。除此之外,他喜欢历史,尤其是先秦史,所以在29岁时毅然离开了自己苦心经营数年的公司,只身来到北京,考入B校历史专业。
先秦之前的历史魅力在于,人们还没有废黜百家,独尊儒术,没有科举,没有伦常,人们看的是《诗经》,写的是《离骚》。他和我第一次喝酒时曾这样侃侃而谈,让我一度怀疑他是个同性恋者。
他当然不是同性恋者。实际上,他曾经有个老婆,还有个孩子。他复员后随即在家乡完婚,转年就生下一个孩子。后来,我还曾见过这位嫂子。她怀抱着女儿到北京来看刘杨。嫂子把宿舍每个人的床铺都收拾了一遍,地板彻底打扫干净,桌子收拾干净,连玻璃也擦了。那个周末,刘杨把我叫上,和他们全家人一起吃了个饭。我感觉怪怪的,但还是去了。席间,嫂子问我北京是不是一个诱惑特别大的城市。我不知如何回答,便说我和刘杨都是深居简出,很少出校园走动的。那天晚上我和刘杨把嫂子和女儿送上火车,随后在喧嚣的北京站广场上,刘杨找我要了一支烟,记忆中,那是我唯一一次见刘杨抽烟。
作为我,其实也特别不理解刘杨为什么要上大学,为此宁可抛妻弃子,毁家舍业。他一本正经的告诉我说,他的梦想是做一个作家。以前的生活让他窒息。虽然这生活看似美满、富足,但孩子出生那一刻,他却没有常人该有的那种油然而生的责任或使命感。相反,他感到害怕。
那感觉就像所有的门都关掉了,只剩一扇门。他说,走廊也黑着灯,你只能走下去。
你需要走另外的门吗?我问他。
不需要,但我需要它们在那里。
很少有人能主动选择放弃,但刘杨选择了。他并不偏执,不像想象中那些为了理想放弃所有的人该有的那种执着;他也并不努力,不像其他学历不高当过兵的那般自卑一样地拼命。至少在我看来,他其实很普通,也许他只是要另一种形式的生活,只要其中有很多的可能性。
然而,在学校里,他无疑是一个异类。他比一般人年龄大,阅历多,也比一般人有钱。嫂子的离开对他打击很大。在这之后,他开始了另一种生活,声色犬马的生活。
B校从来不缺两种人,浪子和文青,或者其实就是一种人吧。我们寝室有一个人搞乐队的,常年在校厂区一废弃车间排练。刘杨自告奋勇给其创作的蹩脚歌曲填词,后来干脆兼任主唱,跟随该乐队走南闯北,辗转当时方兴未艾的各个夜场。后来不少人回忆那段日子,除了可以和很多素昧平生的女孩子睡觉之外,都还记得有一个皮肤黝黑的大个子总是慷慨解囊,为一次次的宿醉埋单。
这段期间,刘杨和我都有了女朋友,两个人还是双胞胎。他的叫董婻,我的叫董妮。我们在酒吧认识,后来又在图书馆相遇,于是一来二去熟了起来。董婻是妹妹,身材突兀有致,烫的波浪卷发,B校。他姐姐董妮在B校旁边的C校,每周来找妹妹玩。董妮偏瘦,直发垂肩,皮肤很白,白的能看见下面的血管。董妮是个文静的女孩,曾经腼腆地笑着跟我说,姐妹两个特意挑了两所挨在一起的学校,平时还能在一起,却神秘兮兮地不让同学知道自己双胞胎姐妹的存在,这样很神秘,很刺激。结果还是让我和刘杨撞破了这个秘密。我们四个人于是常常集体活动,每个周末去看刘杨乐队演出。
和乐队其他人相比,刘杨还在认真上课,当然也仅限于不缺席的那种程度。他开始认真地写小说,写完会寄给杂志社或放在网上,但每次都铩羽而归。我看过他写的东西,笔触很细腻,但立意并不新颖,故事也不新奇。他似乎不大擅长编织跌宕起伏的故事,只写些无疾而终的爱情或者落空的理想之类。
一年的时间就这样很快过去了,我即将升入大二,刘杨大四,乐队因为毕业找工作即将解散,他也将再次步入社会。
大一结课后的一天,刘杨的乐队在酒吧告别演出,我和双胞胎作陪。刘杨唱了自己写的一首歌:
我再次提笔,给你写信。
想着如何寒暄,却无从说起,
时间是一辆,迷雾中的列车,
浑浑噩噩,依依往昔,
带着种种意义与无意义,
呼啸而去
我从没想过,能否重聚
为了他日重聚,我未曾努力,
时间是一排,平行线的轨迹,
你若安好,我便慰藉,
远方的我还是会想到你,
没有出口,
却也,川流不息。
一曲唱罢,刘杨坐到我身边,喝了口冰过了头的啤酒,抓一把花生胡乱塞进嘴里。接着,他问起了我即将到来的交换留学。
我学的德语,在大二可以申请交换留学一年的机会。当时也不是特别想去,况且刚交了女朋友,正在如胶似漆。但刘杨鼓励我去。他说人没有几次机会改变自己的人生轨迹,更何况——双胞胎在舞池里曼妙地摇摆——更何况这种改变的成本实在很低。我见他脸上掠过一丝阴霾。
终于,在我20岁的关口,我走进了一扇敞开的门,决心用一年的时间游历欧洲,当然是成本很低的那一种。而国内,这一年,非典。
电话里,董妮幽怨地告诉我,现在她和妹妹被关在各自校园里哪儿也去不了。而刘杨由于要找工作,自己独自住在校外。又过了没两天,告知我董婻已和刘杨分手。我打电话给刘杨,他告诉我说今年的工作很不好找,更何况像他这种学历史专业的。他说可能考研究生,但说这样也于事无补,他见到未来的自己,在故宫博物院卖票。我暗示他为什么不回老家和嫂子接着过。他那边半天没声音,我以为挂线了,半天,他才说,其实事情不是你想象的那样。
刘杨和嫂子两家从小就认识,可谓青梅竹马。嫂子家境富裕,父亲是军队高官,地方大员,而刘杨的父亲是其司机。刘杨家境微寒,却又一股狠劲。刘杨和嫂子一起长大,对嫂子的感情很深,但是很反感她优越的家庭和背景。他们试过离家出走,但终于被家里抓了回来。为了拆散他们,嫂子父亲强迫刘杨去外地参军,但嫂子义无反顾地不断去探望他,其间还怀了孕。为此,刘杨只能复员,并和嫂子完婚。嫂子家里见事已至此,便通过关系为刘杨的转业创造条件。所谓造纸厂和图书发行公司云云,不过是岳父为了给女儿一份好生活的考虑。作为交换,刘杨必须同意如果分开就要净身出户之类的条件。
当时我不明白,为什么爱情要掺杂这么多的脏东西。刘杨在电话那头说得出奇平静。后来我懂了,这就是现实,从来都是这样,我们的自由很久很久以前就死掉了。长幼尊卑、门当户对。现在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先秦史了吧,那时候没有这么多禁锢,那是中国最后的自由时代。
后来,刘杨决定要考北京的B校,读他喜欢的历史。出乎意料,岳父赞成了,或者说不相信刘杨可以有任何作为。嫂子却不同意,因为孩子小,公司又需要打理。
其实自从我们结婚,我就变得很不快活。刘杨说,这个她也明白。我也有个臭脾气,就是你越逼我做,我越不会做。所以她大概看出来我要飞了。虽然对不起所有人,尤其是对她和孩子,但是没办法,完全没法控制自己当时的想法。说实话,也不想控制。一开始的时候,我励志要活出个样来,靠自己的双手打出一片天,不混出来就不回去找她们娘俩。大一大二的时候,我也努力学习,每天起早贪黑,不错过每节课,认真记笔记,去图书馆查资料,积极参加联谊活动拓展交际面。可是后来我发现,这些根本就不是我想要的。可笑吧。我学历史,是出于兴趣,不是为了什么出人头地,只想过简单的生活。你说,人为什么不能单纯地活着?为什么爱一个人就不能过想要的生活?那时我才明白,我上大学不是为了证明自己,只是想逃避而已。
之后,大三开始对很多东西无所谓了。家里不冷不热了这几年,终于也做了了断。现在终于可以彻底放浪形骸了。放掉一切,才明白自己真是个自私到无可附加的混蛋,日夜放纵,颓废,随波逐流。我身边的东西都丢掉了。好累啊。从来没觉得这么累过。
然后刘杨说他对不起嫂子,也对不起董婻,甚至对不起我。最后,刘杨说,一直没有跟我吐露是因为不想我像他那样生活。
其实,我知道,刘杨自始至终,都只想静静地读一本喜欢的书,写写能感动自己的文字。如此而已。
然而这件事,其实很难。
从那以后,我再没见过刘杨。没打过电话,但是通过几封信,谈谈最近读些什么书。刘杨说他最近爱上了村上春树,一本本读完了他所有的书,甚至开始学日语。他说看《奇鸟行状记》远比看《挪威的森林》让他感动。《再袭面包店》让他哭了一夜。通过董妮,我得知他找了个广告文案的差事,仍旧留在北京。
我最终决定不再回国,留在德国上学。之后不久,我和董妮分了手。分手的电话那边她哭了。她是个好女孩,身上总是暖暖的,有茉莉的香味,说话时白嫩的脸会变红。我回忆着自己的初恋,一时间觉得自己自私得像一扇关的严严实实、自己都打不开的门。分手之后不久,非典即告结束。我想象着双胞胎姐妹重又相逢,互诉衷肠,相拥低泣。我想象着刘杨穿着廉价西装穿梭于熙熙攘攘的人流,为各式各样可能带来进账的所谓客户撰写大抵令人作呕的宣传文案。
在德国的几年,我一有时间就背着背包四处旅行,住青年酒店或家庭旅馆,有时候也住帐篷。在罗马,我徒步走过台伯河畔的瓦砾废墟;在柏林,我看着亚历山大广场上的残阳如血;在布拉格,我踩过布拉格之春的广场青石;在安特卫普,我望着港口外北海低沉的雨云;在巴黎,我在埃菲尔铁塔上看香榭丽舍大街华灯初上。那时,我第一次哭了。我想着凯旋门下的街灯下每辆在夜色中飞驰的车里,每个亮着灯的窗里,每个咖啡馆昏暗的烛火里,都有一个人生,一个渺小的,温暖或是冷酷的,与我无关的人生。
毕业后,在德国工作了几年,和同样是留学生的妻子相遇,结婚,而后我被派回北京,她于是辞掉工作,同我一起回来,我们的女儿随后降生。
某天中午陪客户吃饭时,意外的碰到董婻。她原来同我办公地方近在咫尺。于是约了一起喝杯咖啡。十年不见,董婻变成一个豪爽而利索的女强人。她给我看了董妮的照片,说她嫁了个美国人,现在在加州做全职太太,已经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了。我讲自己也有了女儿,一切都成了过去了。董婻说她还没有结婚,也没有稳定的男朋友,但她很充实。最后,她很自然地说到刘杨。刘杨仍在彼时的广告公司,职位似乎仍没有什么变化。董婻说虽然他们公司这几年业绩下滑得很厉害,但刘杨却一直没有离开。作为曾经的女朋友,董婻会时不时“照顾”一下刘杨的生意,即找其为自己做一些无关痛痒的广告宣传。
你们当年是好朋友吧,你还不约他见个面?董婻起身奔赴下一个会议前,翘着嘴唇对我说。我想起了她的双胞胎姐姐和她的混血孩子,照片里,董妮幸福地笑着。
十年不见,我为和刘杨的见面做了认真准备,选了考究而不显奢侈的饭馆,嘱咐其准备了我们上学时常喝的酒,还特意跑到书店买了村上春树最新的小说。
我已年届三十,成为了芸芸众生中的一份子。早已经冰封了的感伤和理想,此时开始渐渐融化、松动,带来浅浅的温暖和疼痛。
此时早已夜深,饭馆里只剩寥寥几对客人。窗外有洒水车开过,梧桐树的树坑里,白色鹅卵石泡在水中,微微摇颤,仿佛回到了当年的河床,只是身上裹着厚厚的白漆和斑斑污泥。
刘杨哭得很大声,虽然他一杯酒没有喝——他说他大学毕业就把酒戒了,然而此刻他哭得如此忘形。周围的客人投来诧异的眼神,侍应生满脸漠然站在远处。
十年,他的眼角和颧骨下有深深的皱纹,发际已经退到了额头以上,丝丝白发隐约可辨。他已经是一个40岁的男人了。他的经历我再也无从知晓了。
我只知道,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我站在建外SOHO的一角,路边种着并不粗壮的梧桐树,叶子开始泛黄。初秋的傍晚已有些凉意,还没到亮灯的时候,周围笼罩着一层灰暗色调。
我竖起衣领,点上一支烟。身边的垃圾桶上有一盘细碎的鹅卵石,沾满灰尘,里面东倒西歪插了许多烟头。
有两个女人从我身边走过,一个丰满,一个高挑而消瘦。丰满的女人穿着黑色丝袜,高跟鞋叩击路面,发出悦耳的声音。瘦女人穿着米色风衣,从我身边走过时下意识地把跨包夹紧。我追随着她俩的脚步,汇入远处灰暗的景致。我低头,梧桐树的树坑里面也同样是白色鹅卵石,只是更大颗,也更脏一些。
究竟什么样的河床边会有如此许多的鹅卵石呢,什么人费神的把它们逐个捡起,擦干,喷上厚厚的白色油漆,运到此地,再一股脑倒在树下来沾染灰尘呢?大概总有人会费心弄出这样的劳什子,就像总有像我这样对着无聊的鹅卵石发呆的家伙。
刘杨走过来时,我正在思考鹅卵石的问题,所以没有注意到。意识到时,他已在近前,正默默含笑看着我,一如以前的轮廓。我一下认出了他,同时为岁月带给他的变化而暗暗吃惊。
你变了。
你也变了。
但我还是能认出你。
我可有点困难了。他说。
我们走进提前预定好的饭馆,吃简单而考究的晚饭。席间我劝他喝酒,他终究没喝,我只能自斟自饮。有好几次想问问他近况,实际也含糊问了,但并没得到什么连续性强的答案能填补我们不曾相见的这十年的空白。席间我有点难过,他似乎也情绪不高。在我还清醒的没有忘记自己身处何处前,我掏出送他的礼物。那是村上春树最新的小说,名叫《没有色彩的多琦作和他的巡礼之年》。他拿过书,反复摩挲。
他终于哭了。
刘杨和我上同一所大学,他长我两届。由于大一时和校方发生了一些不愉快,校方于是把当届学生寝室解散,混编到其他年级其他院系当中,我于是和他住进了一个寝室。
我和刘杨是同乡,他比我年长十岁。因为在上大学前,他已经有过一份相当成功的工作经历。他当过兵,转业后自己在家乡开办过一家造纸厂,靠勤勉和努力一步步做上了轨道,后来又和几个战友合股弄了一个小的图书发行公司。大概是从事行业的关系,刘杨极爱看书,几乎到了手不释卷的程度。我记得我自己上大学前几乎没认真读过书,都是由他引领进来的。他最喜欢的小说作家是塞林格,马尔克斯,还有菲茨杰拉德;中国作家里面最欣赏陈忠实。除此之外,他喜欢历史,尤其是先秦史,所以在29岁时毅然离开了自己苦心经营数年的公司,只身来到北京,考入B校历史专业。
先秦之前的历史魅力在于,人们还没有废黜百家,独尊儒术,没有科举,没有伦常,人们看的是《诗经》,写的是《离骚》。他和我第一次喝酒时曾这样侃侃而谈,让我一度怀疑他是个同性恋者。
他当然不是同性恋者。实际上,他曾经有个老婆,还有个孩子。他复员后随即在家乡完婚,转年就生下一个孩子。后来,我还曾见过这位嫂子。她怀抱着女儿到北京来看刘杨。嫂子把宿舍每个人的床铺都收拾了一遍,地板彻底打扫干净,桌子收拾干净,连玻璃也擦了。那个周末,刘杨把我叫上,和他们全家人一起吃了个饭。我感觉怪怪的,但还是去了。席间,嫂子问我北京是不是一个诱惑特别大的城市。我不知如何回答,便说我和刘杨都是深居简出,很少出校园走动的。那天晚上我和刘杨把嫂子和女儿送上火车,随后在喧嚣的北京站广场上,刘杨找我要了一支烟,记忆中,那是我唯一一次见刘杨抽烟。
作为我,其实也特别不理解刘杨为什么要上大学,为此宁可抛妻弃子,毁家舍业。他一本正经的告诉我说,他的梦想是做一个作家。以前的生活让他窒息。虽然这生活看似美满、富足,但孩子出生那一刻,他却没有常人该有的那种油然而生的责任或使命感。相反,他感到害怕。
那感觉就像所有的门都关掉了,只剩一扇门。他说,走廊也黑着灯,你只能走下去。
你需要走另外的门吗?我问他。
不需要,但我需要它们在那里。
很少有人能主动选择放弃,但刘杨选择了。他并不偏执,不像想象中那些为了理想放弃所有的人该有的那种执着;他也并不努力,不像其他学历不高当过兵的那般自卑一样地拼命。至少在我看来,他其实很普通,也许他只是要另一种形式的生活,只要其中有很多的可能性。
然而,在学校里,他无疑是一个异类。他比一般人年龄大,阅历多,也比一般人有钱。嫂子的离开对他打击很大。在这之后,他开始了另一种生活,声色犬马的生活。
B校从来不缺两种人,浪子和文青,或者其实就是一种人吧。我们寝室有一个人搞乐队的,常年在校厂区一废弃车间排练。刘杨自告奋勇给其创作的蹩脚歌曲填词,后来干脆兼任主唱,跟随该乐队走南闯北,辗转当时方兴未艾的各个夜场。后来不少人回忆那段日子,除了可以和很多素昧平生的女孩子睡觉之外,都还记得有一个皮肤黝黑的大个子总是慷慨解囊,为一次次的宿醉埋单。
这段期间,刘杨和我都有了女朋友,两个人还是双胞胎。他的叫董婻,我的叫董妮。我们在酒吧认识,后来又在图书馆相遇,于是一来二去熟了起来。董婻是妹妹,身材突兀有致,烫的波浪卷发,B校。他姐姐董妮在B校旁边的C校,每周来找妹妹玩。董妮偏瘦,直发垂肩,皮肤很白,白的能看见下面的血管。董妮是个文静的女孩,曾经腼腆地笑着跟我说,姐妹两个特意挑了两所挨在一起的学校,平时还能在一起,却神秘兮兮地不让同学知道自己双胞胎姐妹的存在,这样很神秘,很刺激。结果还是让我和刘杨撞破了这个秘密。我们四个人于是常常集体活动,每个周末去看刘杨乐队演出。
和乐队其他人相比,刘杨还在认真上课,当然也仅限于不缺席的那种程度。他开始认真地写小说,写完会寄给杂志社或放在网上,但每次都铩羽而归。我看过他写的东西,笔触很细腻,但立意并不新颖,故事也不新奇。他似乎不大擅长编织跌宕起伏的故事,只写些无疾而终的爱情或者落空的理想之类。
一年的时间就这样很快过去了,我即将升入大二,刘杨大四,乐队因为毕业找工作即将解散,他也将再次步入社会。
大一结课后的一天,刘杨的乐队在酒吧告别演出,我和双胞胎作陪。刘杨唱了自己写的一首歌:
我再次提笔,给你写信。
想着如何寒暄,却无从说起,
时间是一辆,迷雾中的列车,
浑浑噩噩,依依往昔,
带着种种意义与无意义,
呼啸而去
我从没想过,能否重聚
为了他日重聚,我未曾努力,
时间是一排,平行线的轨迹,
你若安好,我便慰藉,
远方的我还是会想到你,
没有出口,
却也,川流不息。
一曲唱罢,刘杨坐到我身边,喝了口冰过了头的啤酒,抓一把花生胡乱塞进嘴里。接着,他问起了我即将到来的交换留学。
我学的德语,在大二可以申请交换留学一年的机会。当时也不是特别想去,况且刚交了女朋友,正在如胶似漆。但刘杨鼓励我去。他说人没有几次机会改变自己的人生轨迹,更何况——双胞胎在舞池里曼妙地摇摆——更何况这种改变的成本实在很低。我见他脸上掠过一丝阴霾。
终于,在我20岁的关口,我走进了一扇敞开的门,决心用一年的时间游历欧洲,当然是成本很低的那一种。而国内,这一年,非典。
电话里,董妮幽怨地告诉我,现在她和妹妹被关在各自校园里哪儿也去不了。而刘杨由于要找工作,自己独自住在校外。又过了没两天,告知我董婻已和刘杨分手。我打电话给刘杨,他告诉我说今年的工作很不好找,更何况像他这种学历史专业的。他说可能考研究生,但说这样也于事无补,他见到未来的自己,在故宫博物院卖票。我暗示他为什么不回老家和嫂子接着过。他那边半天没声音,我以为挂线了,半天,他才说,其实事情不是你想象的那样。
刘杨和嫂子两家从小就认识,可谓青梅竹马。嫂子家境富裕,父亲是军队高官,地方大员,而刘杨的父亲是其司机。刘杨家境微寒,却又一股狠劲。刘杨和嫂子一起长大,对嫂子的感情很深,但是很反感她优越的家庭和背景。他们试过离家出走,但终于被家里抓了回来。为了拆散他们,嫂子父亲强迫刘杨去外地参军,但嫂子义无反顾地不断去探望他,其间还怀了孕。为此,刘杨只能复员,并和嫂子完婚。嫂子家里见事已至此,便通过关系为刘杨的转业创造条件。所谓造纸厂和图书发行公司云云,不过是岳父为了给女儿一份好生活的考虑。作为交换,刘杨必须同意如果分开就要净身出户之类的条件。
当时我不明白,为什么爱情要掺杂这么多的脏东西。刘杨在电话那头说得出奇平静。后来我懂了,这就是现实,从来都是这样,我们的自由很久很久以前就死掉了。长幼尊卑、门当户对。现在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先秦史了吧,那时候没有这么多禁锢,那是中国最后的自由时代。
后来,刘杨决定要考北京的B校,读他喜欢的历史。出乎意料,岳父赞成了,或者说不相信刘杨可以有任何作为。嫂子却不同意,因为孩子小,公司又需要打理。
其实自从我们结婚,我就变得很不快活。刘杨说,这个她也明白。我也有个臭脾气,就是你越逼我做,我越不会做。所以她大概看出来我要飞了。虽然对不起所有人,尤其是对她和孩子,但是没办法,完全没法控制自己当时的想法。说实话,也不想控制。一开始的时候,我励志要活出个样来,靠自己的双手打出一片天,不混出来就不回去找她们娘俩。大一大二的时候,我也努力学习,每天起早贪黑,不错过每节课,认真记笔记,去图书馆查资料,积极参加联谊活动拓展交际面。可是后来我发现,这些根本就不是我想要的。可笑吧。我学历史,是出于兴趣,不是为了什么出人头地,只想过简单的生活。你说,人为什么不能单纯地活着?为什么爱一个人就不能过想要的生活?那时我才明白,我上大学不是为了证明自己,只是想逃避而已。
之后,大三开始对很多东西无所谓了。家里不冷不热了这几年,终于也做了了断。现在终于可以彻底放浪形骸了。放掉一切,才明白自己真是个自私到无可附加的混蛋,日夜放纵,颓废,随波逐流。我身边的东西都丢掉了。好累啊。从来没觉得这么累过。
然后刘杨说他对不起嫂子,也对不起董婻,甚至对不起我。最后,刘杨说,一直没有跟我吐露是因为不想我像他那样生活。
其实,我知道,刘杨自始至终,都只想静静地读一本喜欢的书,写写能感动自己的文字。如此而已。
然而这件事,其实很难。
从那以后,我再没见过刘杨。没打过电话,但是通过几封信,谈谈最近读些什么书。刘杨说他最近爱上了村上春树,一本本读完了他所有的书,甚至开始学日语。他说看《奇鸟行状记》远比看《挪威的森林》让他感动。《再袭面包店》让他哭了一夜。通过董妮,我得知他找了个广告文案的差事,仍旧留在北京。
我最终决定不再回国,留在德国上学。之后不久,我和董妮分了手。分手的电话那边她哭了。她是个好女孩,身上总是暖暖的,有茉莉的香味,说话时白嫩的脸会变红。我回忆着自己的初恋,一时间觉得自己自私得像一扇关的严严实实、自己都打不开的门。分手之后不久,非典即告结束。我想象着双胞胎姐妹重又相逢,互诉衷肠,相拥低泣。我想象着刘杨穿着廉价西装穿梭于熙熙攘攘的人流,为各式各样可能带来进账的所谓客户撰写大抵令人作呕的宣传文案。
在德国的几年,我一有时间就背着背包四处旅行,住青年酒店或家庭旅馆,有时候也住帐篷。在罗马,我徒步走过台伯河畔的瓦砾废墟;在柏林,我看着亚历山大广场上的残阳如血;在布拉格,我踩过布拉格之春的广场青石;在安特卫普,我望着港口外北海低沉的雨云;在巴黎,我在埃菲尔铁塔上看香榭丽舍大街华灯初上。那时,我第一次哭了。我想着凯旋门下的街灯下每辆在夜色中飞驰的车里,每个亮着灯的窗里,每个咖啡馆昏暗的烛火里,都有一个人生,一个渺小的,温暖或是冷酷的,与我无关的人生。
毕业后,在德国工作了几年,和同样是留学生的妻子相遇,结婚,而后我被派回北京,她于是辞掉工作,同我一起回来,我们的女儿随后降生。
某天中午陪客户吃饭时,意外的碰到董婻。她原来同我办公地方近在咫尺。于是约了一起喝杯咖啡。十年不见,董婻变成一个豪爽而利索的女强人。她给我看了董妮的照片,说她嫁了个美国人,现在在加州做全职太太,已经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了。我讲自己也有了女儿,一切都成了过去了。董婻说她还没有结婚,也没有稳定的男朋友,但她很充实。最后,她很自然地说到刘杨。刘杨仍在彼时的广告公司,职位似乎仍没有什么变化。董婻说虽然他们公司这几年业绩下滑得很厉害,但刘杨却一直没有离开。作为曾经的女朋友,董婻会时不时“照顾”一下刘杨的生意,即找其为自己做一些无关痛痒的广告宣传。
你们当年是好朋友吧,你还不约他见个面?董婻起身奔赴下一个会议前,翘着嘴唇对我说。我想起了她的双胞胎姐姐和她的混血孩子,照片里,董妮幸福地笑着。
十年不见,我为和刘杨的见面做了认真准备,选了考究而不显奢侈的饭馆,嘱咐其准备了我们上学时常喝的酒,还特意跑到书店买了村上春树最新的小说。
我已年届三十,成为了芸芸众生中的一份子。早已经冰封了的感伤和理想,此时开始渐渐融化、松动,带来浅浅的温暖和疼痛。
此时早已夜深,饭馆里只剩寥寥几对客人。窗外有洒水车开过,梧桐树的树坑里,白色鹅卵石泡在水中,微微摇颤,仿佛回到了当年的河床,只是身上裹着厚厚的白漆和斑斑污泥。
刘杨哭得很大声,虽然他一杯酒没有喝——他说他大学毕业就把酒戒了,然而此刻他哭得如此忘形。周围的客人投来诧异的眼神,侍应生满脸漠然站在远处。
十年,他的眼角和颧骨下有深深的皱纹,发际已经退到了额头以上,丝丝白发隐约可辨。他已经是一个40岁的男人了。他的经历我再也无从知晓了。
我只知道,我们再也回不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