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里西斯》导读兼点评 第二部分
第一部分在这里 http://www.douban.com/note/379229330/
依照惯例加一句:作者金雯,请勿转载。
我一直在想中国的英语爱好者为什么要读原版的《尤利西斯》,有的时候就是为了战胜挑战而读,对我来说这个理由基本够了,不过即便如此,有很多章节我看得味如嚼蜡,因为迂腐才坚持下来。大多数人不需要看全书,但又最好看一点,因为翻译难以复制乔伊斯语言的感觉(任何文学课都不能只读文学史,必须读作品)。因此可以看其中一部分,了解一下乔伊斯的笔法和人物精髓。我觉得呢,一般来说跳着读完全书是最好的选择,读10章左右就差不多了(也就是1,2, 4,5,6,9,12,15,17,18,其余的章节可以先看看概括,这个单子应该还会修改)。当然,有些人有读书必须读完的癖好,有这个癖好的朋友请无视我的建议。
你读的《尤利西斯》版本最好是有行数,否则谈起来有点困难。 谁能找到带行数的《尤利西斯》电子版,请告知。另外,要推荐The New Bloomsday,概括非常详细,某些你不想看的章节可以读这里面的概括。
接下去谈第七到第九章。这里面第九章最有价值,前面两章实在不想看的话,不看也罢。
上回讲到,布鲁姆个性在早晨出发买早餐到中午的葬礼这三章里充分得到展示,这里接下去讲一下发生在中午到下午两、三点钟这段时间的事情。第七到第九章里布鲁姆和史蒂芬都有出现,一开始是布鲁姆到一座报社大楼来代表一个广告客户商量刊登广告的事,然后他去图书馆查一个客户想要的广告logo蓝本,路上肚子饿进了一个餐厅,嫌弃里面人吃相难看,又转而投奔小酒吧Davy Byrne’s,点了杯酒和一个奶酪三明治。史蒂芬正好同时来到报社交校长让他交的稿子,布鲁姆离开后他继续在报社侃大山,后来也移步图书馆,在布鲁姆查资料的时候跟馆员等人侃大山。史蒂芬出现,就可以想象荧幕上出现一个话痨预警。
如果你看到这里,又假设你是个老派姑娘,那么你可能已经喜欢上布鲁姆这个如父如友的角色了,他作为主角和主要叙事视角的片段经常出现awwww的瞬间,让人好生同情。正如他自己说的,他所经历的就是“stream of life”(第七章 176行),虽随波逐流,但柔软易感,常常有些激动伤逝之情,有时还忍不住觉得“一切徒然” (第7章494行)。 布鲁姆的声音并不是作者乔伊斯自己的,但辨识度非常高,因为乔伊斯是少数能用不同于自己的声音写作的天才作家,属于莎士比亚、塞万提斯、福克纳这个行列。(我一直觉得A.S.拜厄特那样模仿19世纪书信的笔法就已经很厉害了,当然还有其它具备这样能力的作家,米切尔,莫里森,多克陀罗等。 当代著名美国作家Barbara Kingsolver在和BBC的访谈中也说过,她在写小说Poisonwood Bible 之前打了很多草稿,调试笔下四个不同叙事者的声音。)有的作家写作像尼可.基德曼,可有的作家像斯特里普或布兰切特,当然都很不错,读者可以自行拣选。
第七章有点奇怪,叙事视角从一开始的布鲁姆变成了史蒂芬。当然,史蒂芬一出场读者就遭殃,他加入一场对话总是能让它变得非常“机智”,难怪第七章672行之后的一段有个小标题叫做Clever, Very (聪明,异常)。史蒂芬看着对话者Miles Crawford的嘴,开始了一段玄想(可以好好看看原文711-726行)。他觉得这张嘴很丑,而口和丑还正好押韵 (mouth and south押韵,south表示情况转差),接着他就开始想起韵脚这回事,英语里面一般是双行体,韵脚就像两个并排走着的老绅士,垂死的节奏。不过意大利诗歌因为但丁使用的terza rima(有韵的三行小节)的缘故,遵守三行小节的格式,就像三个迎面走来的女孩子 (He saw them three by three, approaching girls, in green, in rose, in russet, entwining...720行) 。接着史蒂芬又引用了几句《神曲》片段,呼应了前面编辑们发出的对西方古典文化精髓的感叹,爱尔兰的历史就是一个噩梦(a nightmare from which you will never wake,第一章就出现的名言),二十世纪初的时候也正是爱尔兰神话和传说复兴之时,但在知识圈里文化自卑不可避免。
当然, 第七章对应的是《奥德赛》里关于风神Aeolus的一章,所以这里的情节多以谈话为主,这里面的史蒂芬、报社编辑和到访诗人等都很Long-winded, 个个是windbag(话痨),翻卷着a fine piece of orality.
第八章比较直观,因为我们又回到了布鲁姆身边,跟着他感时伤怀,随即饱餐一顿,然后又跟着他看到一个盲人钢琴调音师,心里开出一朵花来 (1144行开始):
Poor fellow! What dreams would he have, not seeing? Life is a dream for him. Where is the justice being born that way?
正是布鲁姆这种圣人情怀给他带来了很多问题,这在12章里可以看到。
第九章出现了非常精华的东西,即史蒂芬在都柏林的国家图书馆对馆员发表的关于莎士比亚生平的解读。他有三点主要见解。首先,莎士比亚和老婆Ann Hathaway关系很僵,临终遗言就留给她家里第二好的床,这还是经人提醒才加的,由此可以揣测老婆有背叛他的地方。第二、他自己也没闲着,在伦敦鬼混(此处省去书里的几个段子),男女不限(这个情况在他十四行诗中有体现),不过这里有个深层的心理原因,莎士比亚的老婆比他大(这个在教堂的结婚登记上可以看到,而且婚后六个月产子,属于未婚先孕),而且很强势,婚前就一定是她主动推倒他的(第八章450行起),所以莎士比亚是属于男性身份受了损害的倒霉蛋,之后的风流都是为了弥补心中深深的羞耻感。最后,莎士比亚回到故乡,始终觉得是局外人,从来没长大过。综上所述,史蒂芬认为莎士比亚既是《哈姆莱特》里因为老婆通奸而被害的父王,又是不成熟的哈姆莱特自己。
另外,史蒂芬也意识到莎士比亚是一个“a shareholder, a bill promoter, a tithefarmer 168行”,也就是说莎士比亚是个十足的生意人,持有环球剧院的股份,帮人推销戏剧,还放租受利息(tithefarmer)。关于莎士比亚的冷峻人们早有耳闻,乔伊斯在二十世纪初就借史蒂芬之口大胆做出了揣测。许多年后批评家老调重弹,印证了乔伊斯对莎士比亚的评价。根据2011年的许多报道,威尔士某大学的学者们研究了16、17世纪的法律档案,得出结论说莎士比亚在长达十五年的时间里从事囤积谷物、偷税漏税和借钱谋利的营生,几次被起诉到法庭上,酷炫利索的程度和笔下的夏洛克有一拼。
乔伊斯据说是对莎士比亚有 “影响焦虑”的一个作家,他战胜这种焦虑的方式大概就是对莎士比亚做出自己的阐释,把他变成自己笔下的一个人物。莎士比亚在他老婆那里受的委屈和布鲁姆差不多,可以这样说:布鲁姆和史蒂芬加起来就是乔伊斯笔下的莎士比亚,就好比乔伊斯认为莎士比亚就是他笔下国王和王子的合体一样(当然,这是我的解读,而且也只是解读之一,《尤利西斯》像一汪水,是不能塑成这样坚固的形状的)。
第10和11章基本可以跳过去了,第10章或许有人认为很精华,因为它分成很多小片段,每一个片段都是独立的场景,这情况和第七章有点类似,但不完全相同。这些片段勾勒了都柏林居民的家常景象,最后一段里,Dudley伯爵和伯爵夫人坐马车出行,从总督府住处穿过都柏林,这一部分就像一个长镜头,跟随着总督座驾捕捉了城里一众人等的生活瞬间,在小说的中间插入了一幅全书的缩微像。不过总体来说这章枯燥的可以。
第11章更加标新立异,也更加枯燥。主要讲下午四点左右的时候布鲁姆又来到一个酒馆,又吃了点东西,这次是比较结实的牛排和腰花了。这章主要的难点在于其中的内心独白变得特别支离破碎,程度超过了以往所有章节,人物在想什么很难分辨。
举例:第979行
O, look we are so! Chamber music. Could make a kind of pun on that. It is a kind of music I often thought when she.
...
One rapped on a door, one tapped with a knock, did he knock Paul de Kock with a loud proud knocker with a cock carracarracarra cock. Cockcock.
这里语言很破碎。第一句都没说完就句号了,chamber 一语双关,即表示chamber music (室内乐),也表示pot chamber pot (痰盂),也就是说布鲁姆听室内音乐的时候会想到他老婆如厕的时候发出的声音。 后面这句啥意思呢?其实是一下子切换到布鲁姆对她老婆此刻正在出轨的想象。
Cock表达的首先是敲门的声音,这个声音响起如鸡叫一样准时,暗示Blazes Boylan和老婆Molly的幽会终于开场,当然cock和cuckold (戴绿帽)也有词行词义上的联系。
这两章真的可以配合The New Bloomsday来快速阅读,实在不想读也不是罪过。
第十二章可以稍微仔细地读一下,这一章的叙事者特别有意思,是一个具体的人,而不只是一个声音。这个人不是一般的人,而是一个厌恶鄙视布鲁姆的人。也就是说乔伊斯特别安排了一个章节用最负面的视角描写Bloom,让读者看看最敌视他的人是怎么评价他的。对自己心爱的主角下这个狠手还真是少见,这样的换位思考对作者来说一定不亚于一场煎熬。但是这章要表现的就是换位思考的重要性,布鲁姆在这章里也因为抱着要替对手着想的政治理念而受到蔑视,所以作者采用这个翻转视角也是让形式契合内容的方式。
布鲁姆不想回家撞见老婆的好事,就一直在街上徘徊,踏进了另一个酒馆,遇见了叙事者“I”和他的朋友们。布鲁姆和他们开始讨论一些政治问题,包括英国的殖民统治和北爱尔兰辛-芬党的暴力行动,他一直抱着温和的态度,表现出体谅别人的能力,一直说事情要两面来看。。。此间叙事者一直在心里咒骂揶揄布鲁姆,认为他是个婆婆脸的怪物,像油腻的闪电一样讨厌。但最后布鲁姆还是因为叙事者和他的朋友(其中有一个就叫“公民”citizen)大肆抨击外来者犹太人而拍案而起,声称 “耶稣就是犹太人”,然后和公民厮打起来。
另外这章节大量运用mock epic,mock fairy tale 的描写手法,用故作庄严纯真的手法把日常景象当做传说描写出来。乔伊斯模仿不同文体的炫技式写作会在第14章Oxen of the Sun里面达到极致,不过这里就已经很烦人了,因为这些描写的叙事者不再只是那个讨厌布鲁姆的人,而是融入了作者的声音,一般读者很难跟上乔伊斯这样变换叙事者的花招。
比如最后一段,布鲁姆因为跟酒吧的人动起手来,为自保只好仓皇逃离,跳上一条马车脱身,这个狼狈的景象却被乔伊斯附体的叙事者用《圣经》化的语言表现出来:
When, lo, there came about them all a great brightness and they beheld the chariot wherein He stood ascend to heaven. And they beheld Him in the chariot, clothed upon in the glory of the brightness, having raiment as of the sun, fair as the moon and terrible that for awe they durst not look upon Him. ...And they beheld Him even Him, ben Bloom Elijah.
在他最难堪的时刻,布鲁姆变身先知Elijah以利亚,升天而去。最终乔伊斯还是舍不得糟蹋自己的主角啊。
接下去的13-15章里,15章是重点,也特别长,我决定在开学前把这几章写下,这样就只剩下最后三章了,yay!
依照惯例加一句:作者金雯,请勿转载。
我一直在想中国的英语爱好者为什么要读原版的《尤利西斯》,有的时候就是为了战胜挑战而读,对我来说这个理由基本够了,不过即便如此,有很多章节我看得味如嚼蜡,因为迂腐才坚持下来。大多数人不需要看全书,但又最好看一点,因为翻译难以复制乔伊斯语言的感觉(任何文学课都不能只读文学史,必须读作品)。因此可以看其中一部分,了解一下乔伊斯的笔法和人物精髓。我觉得呢,一般来说跳着读完全书是最好的选择,读10章左右就差不多了(也就是1,2, 4,5,6,9,12,15,17,18,其余的章节可以先看看概括,这个单子应该还会修改)。当然,有些人有读书必须读完的癖好,有这个癖好的朋友请无视我的建议。
你读的《尤利西斯》版本最好是有行数,否则谈起来有点困难。 谁能找到带行数的《尤利西斯》电子版,请告知。另外,要推荐The New Bloomsday,概括非常详细,某些你不想看的章节可以读这里面的概括。
接下去谈第七到第九章。这里面第九章最有价值,前面两章实在不想看的话,不看也罢。
上回讲到,布鲁姆个性在早晨出发买早餐到中午的葬礼这三章里充分得到展示,这里接下去讲一下发生在中午到下午两、三点钟这段时间的事情。第七到第九章里布鲁姆和史蒂芬都有出现,一开始是布鲁姆到一座报社大楼来代表一个广告客户商量刊登广告的事,然后他去图书馆查一个客户想要的广告logo蓝本,路上肚子饿进了一个餐厅,嫌弃里面人吃相难看,又转而投奔小酒吧Davy Byrne’s,点了杯酒和一个奶酪三明治。史蒂芬正好同时来到报社交校长让他交的稿子,布鲁姆离开后他继续在报社侃大山,后来也移步图书馆,在布鲁姆查资料的时候跟馆员等人侃大山。史蒂芬出现,就可以想象荧幕上出现一个话痨预警。
如果你看到这里,又假设你是个老派姑娘,那么你可能已经喜欢上布鲁姆这个如父如友的角色了,他作为主角和主要叙事视角的片段经常出现awwww的瞬间,让人好生同情。正如他自己说的,他所经历的就是“stream of life”(第七章 176行),虽随波逐流,但柔软易感,常常有些激动伤逝之情,有时还忍不住觉得“一切徒然” (第7章494行)。 布鲁姆的声音并不是作者乔伊斯自己的,但辨识度非常高,因为乔伊斯是少数能用不同于自己的声音写作的天才作家,属于莎士比亚、塞万提斯、福克纳这个行列。(我一直觉得A.S.拜厄特那样模仿19世纪书信的笔法就已经很厉害了,当然还有其它具备这样能力的作家,米切尔,莫里森,多克陀罗等。 当代著名美国作家Barbara Kingsolver在和BBC的访谈中也说过,她在写小说Poisonwood Bible 之前打了很多草稿,调试笔下四个不同叙事者的声音。)有的作家写作像尼可.基德曼,可有的作家像斯特里普或布兰切特,当然都很不错,读者可以自行拣选。
第七章有点奇怪,叙事视角从一开始的布鲁姆变成了史蒂芬。当然,史蒂芬一出场读者就遭殃,他加入一场对话总是能让它变得非常“机智”,难怪第七章672行之后的一段有个小标题叫做Clever, Very (聪明,异常)。史蒂芬看着对话者Miles Crawford的嘴,开始了一段玄想(可以好好看看原文711-726行)。他觉得这张嘴很丑,而口和丑还正好押韵 (mouth and south押韵,south表示情况转差),接着他就开始想起韵脚这回事,英语里面一般是双行体,韵脚就像两个并排走着的老绅士,垂死的节奏。不过意大利诗歌因为但丁使用的terza rima(有韵的三行小节)的缘故,遵守三行小节的格式,就像三个迎面走来的女孩子 (He saw them three by three, approaching girls, in green, in rose, in russet, entwining...720行) 。接着史蒂芬又引用了几句《神曲》片段,呼应了前面编辑们发出的对西方古典文化精髓的感叹,爱尔兰的历史就是一个噩梦(a nightmare from which you will never wake,第一章就出现的名言),二十世纪初的时候也正是爱尔兰神话和传说复兴之时,但在知识圈里文化自卑不可避免。
当然, 第七章对应的是《奥德赛》里关于风神Aeolus的一章,所以这里的情节多以谈话为主,这里面的史蒂芬、报社编辑和到访诗人等都很Long-winded, 个个是windbag(话痨),翻卷着a fine piece of orality.
第八章比较直观,因为我们又回到了布鲁姆身边,跟着他感时伤怀,随即饱餐一顿,然后又跟着他看到一个盲人钢琴调音师,心里开出一朵花来 (1144行开始):
Poor fellow! What dreams would he have, not seeing? Life is a dream for him. Where is the justice being born that way?
正是布鲁姆这种圣人情怀给他带来了很多问题,这在12章里可以看到。
第九章出现了非常精华的东西,即史蒂芬在都柏林的国家图书馆对馆员发表的关于莎士比亚生平的解读。他有三点主要见解。首先,莎士比亚和老婆Ann Hathaway关系很僵,临终遗言就留给她家里第二好的床,这还是经人提醒才加的,由此可以揣测老婆有背叛他的地方。第二、他自己也没闲着,在伦敦鬼混(此处省去书里的几个段子),男女不限(这个情况在他十四行诗中有体现),不过这里有个深层的心理原因,莎士比亚的老婆比他大(这个在教堂的结婚登记上可以看到,而且婚后六个月产子,属于未婚先孕),而且很强势,婚前就一定是她主动推倒他的(第八章450行起),所以莎士比亚是属于男性身份受了损害的倒霉蛋,之后的风流都是为了弥补心中深深的羞耻感。最后,莎士比亚回到故乡,始终觉得是局外人,从来没长大过。综上所述,史蒂芬认为莎士比亚既是《哈姆莱特》里因为老婆通奸而被害的父王,又是不成熟的哈姆莱特自己。
另外,史蒂芬也意识到莎士比亚是一个“a shareholder, a bill promoter, a tithefarmer 168行”,也就是说莎士比亚是个十足的生意人,持有环球剧院的股份,帮人推销戏剧,还放租受利息(tithefarmer)。关于莎士比亚的冷峻人们早有耳闻,乔伊斯在二十世纪初就借史蒂芬之口大胆做出了揣测。许多年后批评家老调重弹,印证了乔伊斯对莎士比亚的评价。根据2011年的许多报道,威尔士某大学的学者们研究了16、17世纪的法律档案,得出结论说莎士比亚在长达十五年的时间里从事囤积谷物、偷税漏税和借钱谋利的营生,几次被起诉到法庭上,酷炫利索的程度和笔下的夏洛克有一拼。
乔伊斯据说是对莎士比亚有 “影响焦虑”的一个作家,他战胜这种焦虑的方式大概就是对莎士比亚做出自己的阐释,把他变成自己笔下的一个人物。莎士比亚在他老婆那里受的委屈和布鲁姆差不多,可以这样说:布鲁姆和史蒂芬加起来就是乔伊斯笔下的莎士比亚,就好比乔伊斯认为莎士比亚就是他笔下国王和王子的合体一样(当然,这是我的解读,而且也只是解读之一,《尤利西斯》像一汪水,是不能塑成这样坚固的形状的)。
第10和11章基本可以跳过去了,第10章或许有人认为很精华,因为它分成很多小片段,每一个片段都是独立的场景,这情况和第七章有点类似,但不完全相同。这些片段勾勒了都柏林居民的家常景象,最后一段里,Dudley伯爵和伯爵夫人坐马车出行,从总督府住处穿过都柏林,这一部分就像一个长镜头,跟随着总督座驾捕捉了城里一众人等的生活瞬间,在小说的中间插入了一幅全书的缩微像。不过总体来说这章枯燥的可以。
第11章更加标新立异,也更加枯燥。主要讲下午四点左右的时候布鲁姆又来到一个酒馆,又吃了点东西,这次是比较结实的牛排和腰花了。这章主要的难点在于其中的内心独白变得特别支离破碎,程度超过了以往所有章节,人物在想什么很难分辨。
举例:第979行
O, look we are so! Chamber music. Could make a kind of pun on that. It is a kind of music I often thought when she.
...
One rapped on a door, one tapped with a knock, did he knock Paul de Kock with a loud proud knocker with a cock carracarracarra cock. Cockcock.
这里语言很破碎。第一句都没说完就句号了,chamber 一语双关,即表示chamber music (室内乐),也表示pot chamber pot (痰盂),也就是说布鲁姆听室内音乐的时候会想到他老婆如厕的时候发出的声音。 后面这句啥意思呢?其实是一下子切换到布鲁姆对她老婆此刻正在出轨的想象。
Cock表达的首先是敲门的声音,这个声音响起如鸡叫一样准时,暗示Blazes Boylan和老婆Molly的幽会终于开场,当然cock和cuckold (戴绿帽)也有词行词义上的联系。
这两章真的可以配合The New Bloomsday来快速阅读,实在不想读也不是罪过。
第十二章可以稍微仔细地读一下,这一章的叙事者特别有意思,是一个具体的人,而不只是一个声音。这个人不是一般的人,而是一个厌恶鄙视布鲁姆的人。也就是说乔伊斯特别安排了一个章节用最负面的视角描写Bloom,让读者看看最敌视他的人是怎么评价他的。对自己心爱的主角下这个狠手还真是少见,这样的换位思考对作者来说一定不亚于一场煎熬。但是这章要表现的就是换位思考的重要性,布鲁姆在这章里也因为抱着要替对手着想的政治理念而受到蔑视,所以作者采用这个翻转视角也是让形式契合内容的方式。
布鲁姆不想回家撞见老婆的好事,就一直在街上徘徊,踏进了另一个酒馆,遇见了叙事者“I”和他的朋友们。布鲁姆和他们开始讨论一些政治问题,包括英国的殖民统治和北爱尔兰辛-芬党的暴力行动,他一直抱着温和的态度,表现出体谅别人的能力,一直说事情要两面来看。。。此间叙事者一直在心里咒骂揶揄布鲁姆,认为他是个婆婆脸的怪物,像油腻的闪电一样讨厌。但最后布鲁姆还是因为叙事者和他的朋友(其中有一个就叫“公民”citizen)大肆抨击外来者犹太人而拍案而起,声称 “耶稣就是犹太人”,然后和公民厮打起来。
另外这章节大量运用mock epic,mock fairy tale 的描写手法,用故作庄严纯真的手法把日常景象当做传说描写出来。乔伊斯模仿不同文体的炫技式写作会在第14章Oxen of the Sun里面达到极致,不过这里就已经很烦人了,因为这些描写的叙事者不再只是那个讨厌布鲁姆的人,而是融入了作者的声音,一般读者很难跟上乔伊斯这样变换叙事者的花招。
比如最后一段,布鲁姆因为跟酒吧的人动起手来,为自保只好仓皇逃离,跳上一条马车脱身,这个狼狈的景象却被乔伊斯附体的叙事者用《圣经》化的语言表现出来:
When, lo, there came about them all a great brightness and they beheld the chariot wherein He stood ascend to heaven. And they beheld Him in the chariot, clothed upon in the glory of the brightness, having raiment as of the sun, fair as the moon and terrible that for awe they durst not look upon Him. ...And they beheld Him even Him, ben Bloom Elijah.
在他最难堪的时刻,布鲁姆变身先知Elijah以利亚,升天而去。最终乔伊斯还是舍不得糟蹋自己的主角啊。
接下去的13-15章里,15章是重点,也特别长,我决定在开学前把这几章写下,这样就只剩下最后三章了,y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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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ISTINA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14-11-14 17: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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霂璇 转发了这篇日记
"乔伊斯是少数能用不同于自己的声音写作的天才作家" 这里夸大了,许多作家都可以用不同于自身声音的笔触。关键看作品与情境。入其实不算难,出比较困难。
2014-09-18 08:18:24 -
忞忟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14-09-02 01: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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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傑克BoJack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14-09-01 05:5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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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懷德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14-08-30 13:3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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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心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14-08-30 01: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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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民#鱼某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14-08-29 13:5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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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边风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14-08-29 11:5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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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a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14-08-29 11: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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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tin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14-08-29 11: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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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桃精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14-08-28 21:5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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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瑞御兔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14-08-28 21:4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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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画画阿拉丁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14-08-28 21:3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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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山见鹿富平侯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14-08-28 21: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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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u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14-08-28 20:4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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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水田 转发了这篇日记
《尤利西斯》第七到第十二章。史蒂芬认为莎士比亚是个十足的生意人,布鲁姆因为捍卫犹太人尊严与人动手,仓皇逃离酒馆,被叙述者虐待,最后被作者乔伊斯保护了下来。
2014-08-28 20:3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