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小姐
叶小姐长的蛮清秀,整个人细细长长的,眉毛淡淡的,肩膀窄窄的,非常轻盈的样子。一点都不像30多岁的人。就像她手下的一个实习小男生刚开始老是给她献殷勤,得知她的具体年龄后倒对她恭敬起来了。这样也好,省得麻烦。
第一次见到叶小姐。是在飞鸟咖啡馆。那是一个读书会。闲聊海明威。
在座的差不多都是刚毕业的文艺青年。激情澎湃,诉说的欲望就像荷尔蒙一样旺盛。大家聊他年轻时在巴黎的美好时光,聊他的乞力马扎罗山,聊他的晚年抑郁症。唯独只有一个清瘦的姑娘坐在我旁边一言不发,自顾自地喝着一杯橘汁,有点百无聊赖的样子。
那位同学你来说说海明威吧。对。是你!
老板辉哥越过喧闹的人群。眼睛朝我这边看过来。
我吗?我已经好多年不是同学了。那个姑娘有点羞涩。海明威啊!他对自己够狠的。我喜欢对自己狠的人。
辉哥点点头。又去寻找新的发言对象。
我的手机响起来。是阿德的短信:许颜落。我结婚了。
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你手机壳是尤特里罗的巴黎教堂吗?真好看。那个姑娘把头凑过来。
真画才好看。
我们闲聊起来。
当我得知叶小姐已经35岁我的嘴巴就再也没有合拢过,一直保持在O的形态。
我觉得自己已经够老了。但显然她比我年轻。她的神情似乎不在这个空间里,像外面罩了一层透明的防弹玻璃泡。有点疏远但又有点可爱。
读书会结束在9点。叶小姐建议我们去喝一杯。
我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喝酒了。
我也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认识陌生人了。所以很愉快地决定了。
刚好咖啡店旁边有个克拉玛依的小酒馆。
门打开。很安静。Nat King Cole 的声音正从里面飘出来。我一瞬间也喜欢上了这家小酒馆。
9点半以后这里可以随意唱民谣。我到时候唱首歌给你听。她眨巴着眼睛。
叶小姐你们喝什么?酒保长的可真英俊。怪不得来公司上班的男职员一个比一个丑。
百丽伏特加。你呢?她看向我
跟你一样。
OK.两杯百丽伏特加。
酒保拿来两杯百丽甜酒。又倒上三分之一杯的伏特加。点上火。燃烧起来。
叶小姐兴奋地拿起吸管一口气吸完。感觉像一个吞火的人。
哇!perfect。你试试。
我也学她的样子一口吸完。喉咙火辣辣的但甜味慢慢渗透出来。
什么感觉?
好像又悲伤又幸福的样子。
哈哈哈。你可真文艺。叶小姐笑起来。眉毛弯成一道月亮。
九点半后陆陆续续有人上台唱歌。水平很一般。但听的人都很认真。
很少有人讲话。偶尔角落里有人在咬耳朵。
这是我见过的最安静的酒吧。
在我一扭头的瞬间叶小姐已经站在舞台上。
今天我想把这首歌送给我刚认识的朋友许颜落。希望她平安喜乐。
“三月的烟雨,飘摇的南方
你坐在你空空的米店
你一手拿着苹果,一手拿着命运
在寻找你自己的香
……
爱人你可感到明天已经来临
码头上停着我们的船
我会洗干净头发爬上桅杆
撑起我们葡萄枝嫩叶般的家……”
不知道为什么。听着听着眼泪就流出来了。
阿德要是你在就好了。我真是想念你。
很多人都说许颜落你的长发真黑啊真好看。他们不知道我精心养了多少年。
后来我和叶小姐在晚风中告别。
姑娘。30岁才是刚刚好的年纪。失恋这种事只是人生当中微不足道的一件小事。
叶小姐有点微醺。
第二次见到叶小姐竟然是在公司的竞标上。她是竞争公司的负责人之一。
他们公司胜出。我们这边焉头焉脑的。
等电梯的时光两个团队碰在一起。因尴尬我们都没有打招呼。
等走出写字楼有短信来:晚上老地方喝一杯好吗?
好。想想这中间我们隔了三个月。
克拉玛依人很多。酒保说今天是五周年店庆。晚上所有酒水半价。
叶小姐比我早到。今天穿了红色的小套装。眉毛刻意瞄过了。嘴唇也抹了一层樱桃红的唇彩。分外妖娆。感觉有些陌生。
怎么样。另一面的我。
美到没朋友。
哈哈。跟你聊天挺有趣的。她一边喝着青岛淡啤一边紧张又有些期待地朝门口张望。
小酒馆里人山人海。音乐也空前地华丽奢靡。居然是QUEEN乐队的。
我在想今晚一定有个特殊人物出场。
十点的时候音乐停止了。灯光暗下来。有人站在舞台上。
“今天是克拉玛依的5周年。谢谢大家都能来捧场。曾经有段很艰难的岁月。我以为自己过不去了。看来还是烂命一条,撑到了今天。在旅途中我碰到了很重要的人。今天我希望大家能分享我们的幸福”一个壮硕的男子从舞台的一角拉出一个姑娘。也是胖胖的。娃娃脸。喜上眉梢。
台下响起热烈的掌声。“亲一个,亲一个……”大伙开始起哄。
真有意思。我转向叶小姐,才发现她呆呆地,失了原先的光彩。
怎么了?不舒服吗?我摇了摇她的胳膊。
“我以为,我以为……应该不是这个样子的。”她仿佛从很远的地方醒过来,喃喃自语。
随后她越过喧闹的人群走出门去。
叶小姐。你没事吧!我追出去。
她坐在夜灯下的石凳上。脸色有些苍白。
你知道三年前的今天我在干嘛吗?
婚礼上我逃跑了。
同事朋友都觉得我疯了。他视我如生命。我们非常相爱。双方父母都是世交。
朋友说你的人生太过完美总会有BUG出现。
是的。我没有准备好。你知道吗?我不知道如何担当一个好妻子。一个好媳妇。甚至一个好妈妈。
我是一个懦弱且狠心的人。
直到那天再也不能逃避。
埃及。尼泊尔。越南。柬埔寨。日本……我漫无目的地旅行。来冲淡对他对双方父母的愧疚。
我听朋友说。他辞了工作。一直在寻找我。从南到北。
直到有一天我觉得自己应该结束了。而且也想清楚了他就是我这一生中要陪伴的人。
我打电话联系他。电话已经关机。辗转找到他妈妈。
要不是旁边有人他妈妈凶神恶煞的样子就要撕了我。他的朋友说他已经离家半年。音讯全无。
我以为总有一天他会回来找我。然后我跟他一起走。
你说我是不是很幼稚?叶小姐已是满脸泪水。
不是的。也许你们最好的缘分都已经在先前用完了。你生命中遇到他不过是为了与你告别而已。感情这东西。时机很重要。错过了就是错过了。你无法再重头来一遍。
我的安慰很苍白。因为在失恋这件事上我总占上风。
走吧。我送你回家。叶小姐站起来。看我惊愕的样子。她笑了笑。已经过了要死要活的阶段。也不会再咄咄逼人去问为什么。每个人现在的选择就是最好的选择。
我不知道她释怀了没有。但我终于知道为什么她喜欢对自己狠的人了。
唯有首先喜欢自己。才能够朝明天走去。
第一次见到叶小姐。是在飞鸟咖啡馆。那是一个读书会。闲聊海明威。
在座的差不多都是刚毕业的文艺青年。激情澎湃,诉说的欲望就像荷尔蒙一样旺盛。大家聊他年轻时在巴黎的美好时光,聊他的乞力马扎罗山,聊他的晚年抑郁症。唯独只有一个清瘦的姑娘坐在我旁边一言不发,自顾自地喝着一杯橘汁,有点百无聊赖的样子。
那位同学你来说说海明威吧。对。是你!
老板辉哥越过喧闹的人群。眼睛朝我这边看过来。
我吗?我已经好多年不是同学了。那个姑娘有点羞涩。海明威啊!他对自己够狠的。我喜欢对自己狠的人。
辉哥点点头。又去寻找新的发言对象。
我的手机响起来。是阿德的短信:许颜落。我结婚了。
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你手机壳是尤特里罗的巴黎教堂吗?真好看。那个姑娘把头凑过来。
真画才好看。
我们闲聊起来。
当我得知叶小姐已经35岁我的嘴巴就再也没有合拢过,一直保持在O的形态。
我觉得自己已经够老了。但显然她比我年轻。她的神情似乎不在这个空间里,像外面罩了一层透明的防弹玻璃泡。有点疏远但又有点可爱。
读书会结束在9点。叶小姐建议我们去喝一杯。
我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喝酒了。
我也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认识陌生人了。所以很愉快地决定了。
刚好咖啡店旁边有个克拉玛依的小酒馆。
门打开。很安静。Nat King Cole 的声音正从里面飘出来。我一瞬间也喜欢上了这家小酒馆。
9点半以后这里可以随意唱民谣。我到时候唱首歌给你听。她眨巴着眼睛。
叶小姐你们喝什么?酒保长的可真英俊。怪不得来公司上班的男职员一个比一个丑。
百丽伏特加。你呢?她看向我
跟你一样。
OK.两杯百丽伏特加。
酒保拿来两杯百丽甜酒。又倒上三分之一杯的伏特加。点上火。燃烧起来。
叶小姐兴奋地拿起吸管一口气吸完。感觉像一个吞火的人。
哇!perfect。你试试。
我也学她的样子一口吸完。喉咙火辣辣的但甜味慢慢渗透出来。
什么感觉?
好像又悲伤又幸福的样子。
哈哈哈。你可真文艺。叶小姐笑起来。眉毛弯成一道月亮。
九点半后陆陆续续有人上台唱歌。水平很一般。但听的人都很认真。
很少有人讲话。偶尔角落里有人在咬耳朵。
这是我见过的最安静的酒吧。
在我一扭头的瞬间叶小姐已经站在舞台上。
今天我想把这首歌送给我刚认识的朋友许颜落。希望她平安喜乐。
“三月的烟雨,飘摇的南方
你坐在你空空的米店
你一手拿着苹果,一手拿着命运
在寻找你自己的香
……
爱人你可感到明天已经来临
码头上停着我们的船
我会洗干净头发爬上桅杆
撑起我们葡萄枝嫩叶般的家……”
不知道为什么。听着听着眼泪就流出来了。
阿德要是你在就好了。我真是想念你。
很多人都说许颜落你的长发真黑啊真好看。他们不知道我精心养了多少年。
后来我和叶小姐在晚风中告别。
姑娘。30岁才是刚刚好的年纪。失恋这种事只是人生当中微不足道的一件小事。
叶小姐有点微醺。
第二次见到叶小姐竟然是在公司的竞标上。她是竞争公司的负责人之一。
他们公司胜出。我们这边焉头焉脑的。
等电梯的时光两个团队碰在一起。因尴尬我们都没有打招呼。
等走出写字楼有短信来:晚上老地方喝一杯好吗?
好。想想这中间我们隔了三个月。
克拉玛依人很多。酒保说今天是五周年店庆。晚上所有酒水半价。
叶小姐比我早到。今天穿了红色的小套装。眉毛刻意瞄过了。嘴唇也抹了一层樱桃红的唇彩。分外妖娆。感觉有些陌生。
怎么样。另一面的我。
美到没朋友。
哈哈。跟你聊天挺有趣的。她一边喝着青岛淡啤一边紧张又有些期待地朝门口张望。
小酒馆里人山人海。音乐也空前地华丽奢靡。居然是QUEEN乐队的。
我在想今晚一定有个特殊人物出场。
十点的时候音乐停止了。灯光暗下来。有人站在舞台上。
“今天是克拉玛依的5周年。谢谢大家都能来捧场。曾经有段很艰难的岁月。我以为自己过不去了。看来还是烂命一条,撑到了今天。在旅途中我碰到了很重要的人。今天我希望大家能分享我们的幸福”一个壮硕的男子从舞台的一角拉出一个姑娘。也是胖胖的。娃娃脸。喜上眉梢。
台下响起热烈的掌声。“亲一个,亲一个……”大伙开始起哄。
真有意思。我转向叶小姐,才发现她呆呆地,失了原先的光彩。
怎么了?不舒服吗?我摇了摇她的胳膊。
“我以为,我以为……应该不是这个样子的。”她仿佛从很远的地方醒过来,喃喃自语。
随后她越过喧闹的人群走出门去。
叶小姐。你没事吧!我追出去。
她坐在夜灯下的石凳上。脸色有些苍白。
你知道三年前的今天我在干嘛吗?
婚礼上我逃跑了。
同事朋友都觉得我疯了。他视我如生命。我们非常相爱。双方父母都是世交。
朋友说你的人生太过完美总会有BUG出现。
是的。我没有准备好。你知道吗?我不知道如何担当一个好妻子。一个好媳妇。甚至一个好妈妈。
我是一个懦弱且狠心的人。
直到那天再也不能逃避。
埃及。尼泊尔。越南。柬埔寨。日本……我漫无目的地旅行。来冲淡对他对双方父母的愧疚。
我听朋友说。他辞了工作。一直在寻找我。从南到北。
直到有一天我觉得自己应该结束了。而且也想清楚了他就是我这一生中要陪伴的人。
我打电话联系他。电话已经关机。辗转找到他妈妈。
要不是旁边有人他妈妈凶神恶煞的样子就要撕了我。他的朋友说他已经离家半年。音讯全无。
我以为总有一天他会回来找我。然后我跟他一起走。
你说我是不是很幼稚?叶小姐已是满脸泪水。
不是的。也许你们最好的缘分都已经在先前用完了。你生命中遇到他不过是为了与你告别而已。感情这东西。时机很重要。错过了就是错过了。你无法再重头来一遍。
我的安慰很苍白。因为在失恋这件事上我总占上风。
走吧。我送你回家。叶小姐站起来。看我惊愕的样子。她笑了笑。已经过了要死要活的阶段。也不会再咄咄逼人去问为什么。每个人现在的选择就是最好的选择。
我不知道她释怀了没有。但我终于知道为什么她喜欢对自己狠的人了。
唯有首先喜欢自己。才能够朝明天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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