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培养人格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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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麻、麻古、摇头丸无毒不食的瘾君子;
爱雪茄红酒一起使用的富豪;
医学院出身的帅大叔摇滚吉他手;
欧洲科学院的院士;
美到每次交警把她拦下都会免罚单的女同性恋;
变性中的少男;
被强奸过两次,最好的朋友自杀的少女;
孤儿;
考上普林斯顿的志愿狂人;
梦想当产品经理的大学生;
家产从七位数到十位数的各种富二代;
这些人都有一个共同点……他们都曾是我的朋友或有一定程度了解的人。哦,他们还都很有人格魅力。
从小到大,由于种种原因,除真正的赤贫外,每个阶级、每个大洲(没错南极洲)、每种肤色的人我都接触过,甚至都在一起吃过饭。他们高矮胖瘦香臭美丑,聪慧或是愚蠢,平庸或是不凡,善良或是邪恶。而我,交朋友的唯一准则,就是他们是否有趣,是否有魅力,是否吸引我。
现在请你再读一遍我的清单。这些人出众吧?
可不见得是你想要的出众吧。
可就是这些人,自带磁场,让你忍不住地靠近、了解、倾听、更有甚者交心(若是幸运的话)。
你可能就要说了……瘾君子的世界观人生观能正确?人生观不正确的人能有人格魅力?
很不幸。还真就是这样。瘾君子朋友除了吸毒以外,对这个世界的伤害比任何人都少,是一个真正善良的人。他的freestyle rap在脸书上四百多个赞,永远可以第一个感觉出你的不开心。
事实上,你会认为拥有不正常的世界观人生观的人不只那个瘾君子;还有那个孤儿,那个强奸受害者,那个女同性恋,那个变性人…你要是再挑剔一点,还有那个抽雪茄喝红酒的。哦,还有那个产品经理候选人。
可他们都自带背光。
例如,那个产品经理候选人会参加女权主义的聚会,并告诉我维多利亚时代的女同性恋社会之所以发展迅速是因为维多利亚女王认为女同性恋者“不存在”,于是针对她们的迫害也不需存在。他说这些的时候眼里狡诈的笑意让他好像穿着华服的宫廷伯爵,举着酒杯跟下人们笑话着女王,魅力无限。
------------我是好好答题的分界线---------------
我概念里的“有人格魅力的人”不仅限于“女神”或“学生会主席”。我不要那些表面光鲜油嘴滑舌内心空洞的洋娃娃。我要的是独特,唯一,不平凡,不肤浅——那些灵魂有轮廓的人。
首先,纠正题主的逻辑错误:人生观价值观“正确” 不等于 拥有人格魅力。反之也成立。
独立思考者,即不等于拥有人格魅力,也不等于价值观”正确“。
总结:你列出的三点——出众,价值观正确,独立思考——统统不是拥有人格魅力的充分条件或必要条件,且彼此之间也是没有必然的联系的。
第二,给出我认为拥有人格魅力的必要条件:
对自己的人格真诚。
不要忽略你真实的想法,做你内心想做的事,成为你自己想成为的人,而不是别人想让你成为的人。
你用不着完美,用不着聪明,不一定优雅,不一定大胆,不见得三观完整,也不见得看破红尘。
你只需要对自己的本我真诚。
停止强迫自己成为自己不是的人,停止讨好你不想讨好的人,停止不停地问别人对你的评价。任何时候,你自己若不舒服,别人就不可能舒服。
开始学习你想学习的东西,开始说你自己觉得幽默的笑话,开始与你欣赏的怪人相交,不用考虑他们是否popular;开始穿起你真正喜欢的衣服,开始告诉别人你是真的喜欢Green Day,开始做你自己。
有人格魅力的人都有自己的特殊性。当你努力地藏起自己的weird或geeky(古怪的地方),当你努力地藏起自己的弱点,当你小心翼翼,如履薄冰地计算如何说话、如何动作能让更多人喜欢,就已经注定你不可能特殊。
没有人想和一只变形虫交心。
有人说,学习可以让你有魅力。有人说,学乐器可以让你有魅力。
我想说的是,不要相信任何人说的话,除非你的理念与他相同,即使说那话的人是我。
“Believe nothing, no matter where you read it, or who said it, no matter if I have said it, unless it agrees with your own reason and your own common sense.”
你若是喜欢音乐你就去学乐器。你若是喜欢阅读你就去读书。你若是喜欢健身你就去运动。Be true to yourself。没有什么比戴着耳机边听周杰伦边逼着自己看书,只因相信”腹有诗书气自华“,更为可笑的了。
我并不是认为看书不重要,请不要误会。我不是鼓励你懒惰。只是,这个社会早就过了只能从书本里吸取知识的阶段了。选择你喜欢的,最适合你的道路,成就一点什么。
有数据显示,职业小提琴手中,区分一般乐手和顶级乐手的区别不在于他们练习的小时,而是他们联系的方法——你若是按照大多数人的方法学习,你只会拥有大多数人的才华。封顶,你跑在这条路的最前面,可一松懈就会被超越;垫底,你什么都不是。
可如果你跑在你自己的路上,你就永远不会被超越。
第三,你想被什么人认为是有魅力的?
每个人眼中人格魅力的定义都不同。我的答案只代表我的观点和我的喜好。不是每个人都会透过一个人的外貌去看清他们的灵魂,也不是每个人都能分清楚sex appeal和charisma. 也不是每个人都能有耐心剥开你冷漠的表象去探索你内心的火热。于是,你若是想讨好每种人,就必须搞清楚他们的喜好是什么,然后成为那种人(又回到了变形虫)。
可你没有想到,若是把真正的自己发挥到极致,自然会有真正欣赏你的人被你吸引。你则不需要改变,不需要对自己委曲求全,不需要对自己撒谎。
想被人喜欢是我们的天性。可是,被大部分人喜欢和拥有人格魅力是不一样的概念。不然的话你为何不打开百度百科搜“人格魅力”然后严格按照上面的12345执行呢?
因为你会变成一个产品。
你若是把自己变成一个成功的产品,你就好比一间公寓:经济实惠,大家都喜欢,人们来开party,放着狂躁的音乐,把可乐和避孕套撒得到处都是;可等你旁边起了另一栋公寓,更新,更美,电梯更快,你很快就被遗忘。人们需要你的时候来,不需要你的时候走。后来,住进了钱包瘪瘪的三口之家,每天为逃税和孩子教育争吵着。而你在钢筋水泥的支撑下,表面不会老去,却感受不到自己灵魂的力量。
你若是不把自己当做一个产品而当做一条血肉,你会成为一栋独立屋:独一无二,不可复制。在你等到欣赏你优点又包容你缺点的人后,他们会视你为灵魂的栖息地。他们可以在你的房间里尽情地古怪地跳舞,他们陪伴你一生,你同他们一起老去。他们离开你时会哭,归来时会一寸寸地摸着你的墙壁。而你则带着自己独特的木材独特的味道随着时间变得沧桑,变成历史。
(当然如果你这个独立屋被买了当做投资房,那当我没说)
对自己真诚。
(今天好像太天马行空了一点……)
p.s. 严重欢迎评论。想给我私信的人请做好我把你扒皮一层的心理准备。
大麻、麻古、摇头丸无毒不食的瘾君子;
爱雪茄红酒一起使用的富豪;
医学院出身的帅大叔摇滚吉他手;
欧洲科学院的院士;
美到每次交警把她拦下都会免罚单的女同性恋;
变性中的少男;
被强奸过两次,最好的朋友自杀的少女;
孤儿;
考上普林斯顿的志愿狂人;
梦想当产品经理的大学生;
家产从七位数到十位数的各种富二代;
这些人都有一个共同点……他们都曾是我的朋友或有一定程度了解的人。哦,他们还都很有人格魅力。
从小到大,由于种种原因,除真正的赤贫外,每个阶级、每个大洲(没错南极洲)、每种肤色的人我都接触过,甚至都在一起吃过饭。他们高矮胖瘦香臭美丑,聪慧或是愚蠢,平庸或是不凡,善良或是邪恶。而我,交朋友的唯一准则,就是他们是否有趣,是否有魅力,是否吸引我。
现在请你再读一遍我的清单。这些人出众吧?
可不见得是你想要的出众吧。
可就是这些人,自带磁场,让你忍不住地靠近、了解、倾听、更有甚者交心(若是幸运的话)。
你可能就要说了……瘾君子的世界观人生观能正确?人生观不正确的人能有人格魅力?
很不幸。还真就是这样。瘾君子朋友除了吸毒以外,对这个世界的伤害比任何人都少,是一个真正善良的人。他的freestyle rap在脸书上四百多个赞,永远可以第一个感觉出你的不开心。
事实上,你会认为拥有不正常的世界观人生观的人不只那个瘾君子;还有那个孤儿,那个强奸受害者,那个女同性恋,那个变性人…你要是再挑剔一点,还有那个抽雪茄喝红酒的。哦,还有那个产品经理候选人。
可他们都自带背光。
例如,那个产品经理候选人会参加女权主义的聚会,并告诉我维多利亚时代的女同性恋社会之所以发展迅速是因为维多利亚女王认为女同性恋者“不存在”,于是针对她们的迫害也不需存在。他说这些的时候眼里狡诈的笑意让他好像穿着华服的宫廷伯爵,举着酒杯跟下人们笑话着女王,魅力无限。
------------我是好好答题的分界线---------------
我概念里的“有人格魅力的人”不仅限于“女神”或“学生会主席”。我不要那些表面光鲜油嘴滑舌内心空洞的洋娃娃。我要的是独特,唯一,不平凡,不肤浅——那些灵魂有轮廓的人。
首先,纠正题主的逻辑错误:人生观价值观“正确” 不等于 拥有人格魅力。反之也成立。
独立思考者,即不等于拥有人格魅力,也不等于价值观”正确“。
总结:你列出的三点——出众,价值观正确,独立思考——统统不是拥有人格魅力的充分条件或必要条件,且彼此之间也是没有必然的联系的。
第二,给出我认为拥有人格魅力的必要条件:
对自己的人格真诚。
不要忽略你真实的想法,做你内心想做的事,成为你自己想成为的人,而不是别人想让你成为的人。
你用不着完美,用不着聪明,不一定优雅,不一定大胆,不见得三观完整,也不见得看破红尘。
你只需要对自己的本我真诚。
停止强迫自己成为自己不是的人,停止讨好你不想讨好的人,停止不停地问别人对你的评价。任何时候,你自己若不舒服,别人就不可能舒服。
开始学习你想学习的东西,开始说你自己觉得幽默的笑话,开始与你欣赏的怪人相交,不用考虑他们是否popular;开始穿起你真正喜欢的衣服,开始告诉别人你是真的喜欢Green Day,开始做你自己。
有人格魅力的人都有自己的特殊性。当你努力地藏起自己的weird或geeky(古怪的地方),当你努力地藏起自己的弱点,当你小心翼翼,如履薄冰地计算如何说话、如何动作能让更多人喜欢,就已经注定你不可能特殊。
没有人想和一只变形虫交心。
有人说,学习可以让你有魅力。有人说,学乐器可以让你有魅力。
我想说的是,不要相信任何人说的话,除非你的理念与他相同,即使说那话的人是我。
“Believe nothing, no matter where you read it, or who said it, no matter if I have said it, unless it agrees with your own reason and your own common sense.”
你若是喜欢音乐你就去学乐器。你若是喜欢阅读你就去读书。你若是喜欢健身你就去运动。Be true to yourself。没有什么比戴着耳机边听周杰伦边逼着自己看书,只因相信”腹有诗书气自华“,更为可笑的了。
我并不是认为看书不重要,请不要误会。我不是鼓励你懒惰。只是,这个社会早就过了只能从书本里吸取知识的阶段了。选择你喜欢的,最适合你的道路,成就一点什么。
有数据显示,职业小提琴手中,区分一般乐手和顶级乐手的区别不在于他们练习的小时,而是他们联系的方法——你若是按照大多数人的方法学习,你只会拥有大多数人的才华。封顶,你跑在这条路的最前面,可一松懈就会被超越;垫底,你什么都不是。
可如果你跑在你自己的路上,你就永远不会被超越。
第三,你想被什么人认为是有魅力的?
每个人眼中人格魅力的定义都不同。我的答案只代表我的观点和我的喜好。不是每个人都会透过一个人的外貌去看清他们的灵魂,也不是每个人都能分清楚sex appeal和charisma. 也不是每个人都能有耐心剥开你冷漠的表象去探索你内心的火热。于是,你若是想讨好每种人,就必须搞清楚他们的喜好是什么,然后成为那种人(又回到了变形虫)。
可你没有想到,若是把真正的自己发挥到极致,自然会有真正欣赏你的人被你吸引。你则不需要改变,不需要对自己委曲求全,不需要对自己撒谎。
想被人喜欢是我们的天性。可是,被大部分人喜欢和拥有人格魅力是不一样的概念。不然的话你为何不打开百度百科搜“人格魅力”然后严格按照上面的12345执行呢?
因为你会变成一个产品。
你若是把自己变成一个成功的产品,你就好比一间公寓:经济实惠,大家都喜欢,人们来开party,放着狂躁的音乐,把可乐和避孕套撒得到处都是;可等你旁边起了另一栋公寓,更新,更美,电梯更快,你很快就被遗忘。人们需要你的时候来,不需要你的时候走。后来,住进了钱包瘪瘪的三口之家,每天为逃税和孩子教育争吵着。而你在钢筋水泥的支撑下,表面不会老去,却感受不到自己灵魂的力量。
你若是不把自己当做一个产品而当做一条血肉,你会成为一栋独立屋:独一无二,不可复制。在你等到欣赏你优点又包容你缺点的人后,他们会视你为灵魂的栖息地。他们可以在你的房间里尽情地古怪地跳舞,他们陪伴你一生,你同他们一起老去。他们离开你时会哭,归来时会一寸寸地摸着你的墙壁。而你则带着自己独特的木材独特的味道随着时间变得沧桑,变成历史。
(当然如果你这个独立屋被买了当做投资房,那当我没说)
对自己真诚。
(今天好像太天马行空了一点……)
p.s. 严重欢迎评论。想给我私信的人请做好我把你扒皮一层的心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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