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席奇谭之一
有句老话,无酒不成席。 也有一说,无肉不成席。 还有一说,无鱼不成席。
可见鱼、肉、酒乃是筵席之上铁定的主角。
吃席者可是王侯将相,可是贩夫走卒,可是七僧八道九琴棋,也可是一巫二娼八叫街。摆席的由头更是五花八门——相识,聚集,送别,婚丧,诞辰,升学,晋职,商谈,公关。甚至毫无来由,只要心血来潮,呼朋唤友,莫明其妙的,便又结成了一席。
吃客们,围席而坐,彼此不谈过去,不问将来,啖鱼肉,饮杜康,聊解这世间无穷无尽的烦忧。
除去家中过年过节的团圆饭,有记忆的第一顿宴席,该是在爸爸单位的食堂。
仲夏晌午,我们三四个小孩穿着小背心短裤衩,和几匹大黄狗一起,穿棱在大人们粗粗细细的腿林子里。
大黄狗们很快就拾着了骨头鱼刺,蹲坐下来,歪着脖子专心致至地啃咬着。我们几个小孩则东一榔头西一棒地到处戳筷子。什么都憋着新鲜劲去尝一口,但总是心猿意马地不为任何一道菜所停留。
食堂的正南方挂着红布条幅,那红布有点洗脱了色,一团粉一团白的。上面用墨汁写着,“庆祝某某年份某某单位获得全县双争比赛一等奖既半年职工大会胜利闭幕”。下次它再出场为公款设宴提供合法依据之前,必定会再次接受洗刷,可以想像,到时候它的颜色还会更淡一些。
红幅下面那桌坐满了单位的头目,他们心照不宣地按照职务排序轮流下座向各桌职工敬酒,讲些陈腔滥调的囫囵话。
看得出这是个喜庆的日子,大圆桌子,用红台布包着,一张接一张,像春天的花似的,直开到了蓝球场的边缘。
职工们毫不含糊地把全家老小捎齐了带来,相互也不多言,占好座位,挺着脖子松着裤带在那儿海吃海喝。
席至半酣,我还没找到落脚的地方。我发现每桌的桌角都放着几瓶红色的甜酒。对着光,杯中的酒水红亮诱人。大人们呷起它来,“啧啧”有声,很是奇特。
我趁人不备,端起一盅喝,香甜凛冽的液体有点咬喉咙。可方才喝完,立即又觉得口干舌燥,便忙斟了第二杯。又下了肚。
这当儿,有大人瞧见,笑了起来,哟,老胡家的女儿倒吃起酒来了!自饮有什么劲呀,来,伯伯敬你一个。我也不拒绝,出杯一碰,收杯于唇边,伸颈一咽,将杯倒过来,滴酒不剩,这一串动作,行云流水,颇具侠客风范,自己都为自己所倾倒。
那圈大人看着有意思,起了哄,东一杯,西一杯,东一桌,西一桌,我像只采蜜的蜂似的,忙得到处乱转。凡遇到敬酒的,来者不拒,即不小窥别人,也没小瞧自己,杯杯都干个底朝天,酒品尤其厚道。
据我爸说,我扎着羊角辫,举着满满的酒盅,空着胃,中间一口菜也没吃,也不知道灌了多少马尿。瞧着我的气色,和关公的脸谱差不多,从头皮到脚尖,都是红堂堂的。脸上倒是一直笑容可掬。
不知怎的,一会儿功夫,我就坐在某张桌子上击节唱歌了。唱的不是“小鸟在前面带路”和“我们的祖国是花园”这样的校园童谣。而是“跑马溜溜的山上,一朵溜溜的云哟”和“女人不是水呀,男人不是缸,命运不是那辘轳,把那井绳缠在自己身上”之类的影视歌曲。
我唱一声,大家叫一声好。最后,我实在太困了,奔向爸爸,边跑边喊,爸,水泥地怎么变软了,稀泥田似的,有点黏鞋跟。
我爸说,你喝高了,来,我们回家。
那个阳光晴好的中午,我伏爸爸的背上睡着了。像饱饮的农夫倒在厚实的田地里,脸上挂着安宁的笑。
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的中午。依旧阳光晴好。
那是平生首次在外吃席。有酒,有肉,有鱼。
才五六岁的年纪,黄首稚子,便领悟到为什么人家说“吃一辈子酒出一辈子丑”的道理了。
可见鱼、肉、酒乃是筵席之上铁定的主角。
吃席者可是王侯将相,可是贩夫走卒,可是七僧八道九琴棋,也可是一巫二娼八叫街。摆席的由头更是五花八门——相识,聚集,送别,婚丧,诞辰,升学,晋职,商谈,公关。甚至毫无来由,只要心血来潮,呼朋唤友,莫明其妙的,便又结成了一席。
吃客们,围席而坐,彼此不谈过去,不问将来,啖鱼肉,饮杜康,聊解这世间无穷无尽的烦忧。
除去家中过年过节的团圆饭,有记忆的第一顿宴席,该是在爸爸单位的食堂。
仲夏晌午,我们三四个小孩穿着小背心短裤衩,和几匹大黄狗一起,穿棱在大人们粗粗细细的腿林子里。
大黄狗们很快就拾着了骨头鱼刺,蹲坐下来,歪着脖子专心致至地啃咬着。我们几个小孩则东一榔头西一棒地到处戳筷子。什么都憋着新鲜劲去尝一口,但总是心猿意马地不为任何一道菜所停留。
食堂的正南方挂着红布条幅,那红布有点洗脱了色,一团粉一团白的。上面用墨汁写着,“庆祝某某年份某某单位获得全县双争比赛一等奖既半年职工大会胜利闭幕”。下次它再出场为公款设宴提供合法依据之前,必定会再次接受洗刷,可以想像,到时候它的颜色还会更淡一些。
红幅下面那桌坐满了单位的头目,他们心照不宣地按照职务排序轮流下座向各桌职工敬酒,讲些陈腔滥调的囫囵话。
看得出这是个喜庆的日子,大圆桌子,用红台布包着,一张接一张,像春天的花似的,直开到了蓝球场的边缘。
职工们毫不含糊地把全家老小捎齐了带来,相互也不多言,占好座位,挺着脖子松着裤带在那儿海吃海喝。
席至半酣,我还没找到落脚的地方。我发现每桌的桌角都放着几瓶红色的甜酒。对着光,杯中的酒水红亮诱人。大人们呷起它来,“啧啧”有声,很是奇特。
我趁人不备,端起一盅喝,香甜凛冽的液体有点咬喉咙。可方才喝完,立即又觉得口干舌燥,便忙斟了第二杯。又下了肚。
这当儿,有大人瞧见,笑了起来,哟,老胡家的女儿倒吃起酒来了!自饮有什么劲呀,来,伯伯敬你一个。我也不拒绝,出杯一碰,收杯于唇边,伸颈一咽,将杯倒过来,滴酒不剩,这一串动作,行云流水,颇具侠客风范,自己都为自己所倾倒。
那圈大人看着有意思,起了哄,东一杯,西一杯,东一桌,西一桌,我像只采蜜的蜂似的,忙得到处乱转。凡遇到敬酒的,来者不拒,即不小窥别人,也没小瞧自己,杯杯都干个底朝天,酒品尤其厚道。
据我爸说,我扎着羊角辫,举着满满的酒盅,空着胃,中间一口菜也没吃,也不知道灌了多少马尿。瞧着我的气色,和关公的脸谱差不多,从头皮到脚尖,都是红堂堂的。脸上倒是一直笑容可掬。
不知怎的,一会儿功夫,我就坐在某张桌子上击节唱歌了。唱的不是“小鸟在前面带路”和“我们的祖国是花园”这样的校园童谣。而是“跑马溜溜的山上,一朵溜溜的云哟”和“女人不是水呀,男人不是缸,命运不是那辘轳,把那井绳缠在自己身上”之类的影视歌曲。
我唱一声,大家叫一声好。最后,我实在太困了,奔向爸爸,边跑边喊,爸,水泥地怎么变软了,稀泥田似的,有点黏鞋跟。
我爸说,你喝高了,来,我们回家。
那个阳光晴好的中午,我伏爸爸的背上睡着了。像饱饮的农夫倒在厚实的田地里,脸上挂着安宁的笑。
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的中午。依旧阳光晴好。
那是平生首次在外吃席。有酒,有肉,有鱼。
才五六岁的年纪,黄首稚子,便领悟到为什么人家说“吃一辈子酒出一辈子丑”的道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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