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年,我们一起听过的歌
有时候意识到自己变老,就是一瞬间的事情。比如,听到某一首歌。
小时候学钢琴,最熟悉的音乐是各种奏鸣曲、练习曲、小夜曲,第一首有印象的流行歌曲是《潇洒走一回》,在家乡的小县城里,不多的几家商场几乎都在放它,每次听到都要捂耳朵,实在欣赏不来这种直白大胆的曲风和铿锵有力的节奏。
初中的时候,才真正开始欣赏流行音乐,开始有自己喜欢的歌手。初一的时候收到人生中第一张小纸条,和第一封“情书”,其实那不是情书,只是一首歌词,工工整整的抄在信纸上:《爱相随》。就是从那时开始,喜欢上了周华健,以听英语磁带的名义,偷偷用复读机听歌,在漂亮的小本上抄写喜欢的歌词,当时最喜欢的一首歌是《风雨无阻》。华健的声音温暖、浑厚而有磁性,没有一点侵略性,就像邻家的大叔,坐在大榕树下的马扎上,用搪瓷缸子泡上一杯热茶,摇着蒲扇,跟爸爸聊着家常,说的都是你知道的事,熟悉的人,虽然还不太明白,虽然听着听着就会窝在爸爸怀里睡着,但是那个声音,那种自在的感觉,永远不会忘。2012年的平安夜,华健来济南开演唱会,狠狠心买了前排的票,熟悉的歌词,熟悉的旋律,没见过却丝毫没有陌生感的人,忘了词的时候依然企图用“啦啦啦……”混过去,却又被歌迷的大合唱所淹没……
还是在初中的时候,隔壁班的男生送了我人生中第一份生日礼物,其实当时我连他叫什么都还不知道,所以并不以为然。多年以后,开始收到各种礼物,但是再也没有一个人会辗转很多人打听到我的生日,却没有亲手把礼物交给我的勇气。熟悉了以后,那个男生送了我两盒磁带,小虎队和张国荣。虽然大家都说吴奇隆长得最帅,但我喜欢的其实只是苏有朋一个,用现在的话说,感觉萌萌哒。最喜欢他们唱的《爱》,至今还记得那几个手语动作,还有《蝴蝶飞呀》、《青苹果乐园》,在当时大概是最酷炫的组合了吧?至于张国荣,年幼的我完全不能够欣赏他的美,直到他去世以后,才开始慢慢喜欢上他的人,他的歌,他的电影。毕竟,对于一个14岁的孩子来说,哥哥实在是一本让人费解的书,我认识上面的每一个字,却始终不明白它的意思,等我彻底明白的时候,已经是2010年了。那一年的情人节去唱歌,有人点了一首《倩女幽魂》,孤陋寡闻的我第一次看到哥哥演唱会的视频,瞬间就被那双眼睛打动了,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听遍了他几乎所有的歌,最喜欢的还是《当年情》和《风继续吹》,可惜已成绝唱。
初三的时候,同桌和后座都是很会唱歌的女生,经常在老师要求互相检查课文背诵的时候一起唱歌,唱的最多的就是张信哲的《过火》和《信仰》。其实第一次听阿哲的时候并不是很喜欢,他的声线实在太女性化了,而当时的我是个彻底的假小子,实在欣赏不来这种阴柔的美,但是经不住前后左右同学们的狂轰滥炸,渐渐发现不那么男人的男声其实也挺好听的。虽然都说他是情歌王子,一直在唱苦情歌,但是年幼的我们哪里懂什么情爱,每次都听得开心唱得愉快……
高一那年,周杰伦横空出世,一张并不帅的面孔,口齿不清的咬字,拗口怪异的歌词,总是一副“我就是这么屌,有种你来打我啊”的表情,实在让我喜欢不起来。但是对80后来说,周杰伦和蔡依林就像是英语课本里的李雷和韩梅梅,语文书中的鲁迅散文,电视剧中的《还珠格格》,动画片里的《灌篮高手》,你可以不喜欢,你甚至可以很讨厌,但你就是不能忽略,连假装听不到都不能实现。当初没几个人看好他,但是他坚持红了10几年,从新人成为小天王,成为天王巨星,成为周董,他的歌从另类成为主流,从被争议到被接受,直至成为经典。对于一个和我们一起长大、一直在努力、有才华有诚意的歌手,实在没有办法不喜欢,更何况,他已经成为80后青春和记忆的一部分,再也无法分开。
我是个对于流行和时尚很迟钝的人,在春晚上唱着《心太软》的任贤齐真心让我觉得腻歪,但是看完《夏日嬷嬷茶》之后,我开始喜欢上了这个长相普通,唱功普通,音色普通的歌手。他演的杨过毫无大侠气质,可我总觉得他唱的歌有一种纵横江湖的感觉。小齐的歌大概是当时校园中模仿率最高的了,旋律简单,歌词朗朗上口。当时有一个好朋友,特别喜欢用他的歌名来写随笔,我至今记得有一篇写911的,叫做《流着泪的你的脸》。
16岁那年的圣诞节,收到人生中第一束玫瑰,和第一顿烛光晚餐。已经不记得那个男生当时说了什么,我们又吃了什么,但却记得周蕙干净清灵的嗓音和那晚的大雪,实在很配圣诞节。一直很喜欢周蕙的声音,清澈见底,那首《约定》再也没有人比她唱的更美了,《好想好好爱你》和《一夜长大》也很经典。但却一直歌红人不红,大概是长相问题吧!这一直都是一个看脸的社会。
我一直都不是一个很快乐的小孩,升入大学以后愈发明显。不喜欢的城市,不喜欢的学校,不喜欢的专业,毫无自理能力的人第一次离开家独立生活,倔强又脆弱,我开始失眠。很多个不眠之夜,熄灯之后的宿舍里,陪伴我的是王菲的每一张专辑。我开始爱上这个特立独行的女人,爱上她慵懒、空灵、被上帝吻过的声线。整个大学时代,无论周围有多少人,我总是觉得孤独,而那时候,我还没有学会和自己相处。在旧图书馆顶楼播音间里、夜晚戴着耳机听王菲的歌、和慧仔一起吃喝玩乐,是大学期间让我觉得最安全的三个场景。很奇怪,大学期间只喜欢女歌手,刘若英和梁静茹也陪了我很久,但最爱的还是王菲,无论她是嫁人了,离婚了,还是又恋爱了,都无法改变我对她的欣赏和挚爱,因为她,连带着原本讨厌的李亚鹏和谢霆锋也不那么讨厌了。
2008年之于我,发生了很多大事:回到济南,开始了一份极度厌恶的工作,告别大学时代的恋情,认识了一个很重要的人。其实大学时代的不快乐是一种矫情,是为赋新词强说愁,而刚刚步入工作岗位的不快乐则是一种阴郁和压抑,是一种无法言喻和排解的苦闷。头几个月,我唯一的感受就是:上当了。济南的秋天总是艳阳高照,而我却感觉不到一丝阳光。直到那个篮球场上跃动的身影出现。我一直都当培训的那几个月是又上了一次大学,至今提起那些哥们,我说的都是“同学”,而不是“同事”。可惜的是这个“学期”实在太过短暂。就因为这个当时我觉得很重要的人,开始喜欢上了王力宏和信乐团。每次经过长途跋涉的短暂相聚之后,他总是会唱一首王力宏的歌,有时候是《唯一》,有时候是《大城小爱》,而唱的最多的是《Kiss goodbye》,但我最喜欢的,是《心中的日月》。那一年,或寒冷或炎热的济南街头,我总是眼泪汪汪的听他深情的唱完《Kiss goodbye》,然后一步三回头的离开。后来,这个曾经说过不愿让我看他背影所以要等我先走的男生,这个曾经来回坐十个小时汽车只为了陪我五个小时的男生,这个对我一遍遍唱着《死了都要爱》和《心中的日月》的男生,在唱完了《告别的时代》之后,不告而别。从那之后,我再也没有听过唱过王力宏和信乐团的任何一首歌,直到2013年的某一天,无意中发现自己已经可以很安静的听完《你不知道的事》。
有几首歌是我不愿想起却又无法忘记的,也许若干年以后,我会心平气和的听完它们,就像现在听《心中的日月》一样。但是现在,我必须跳过无印良品,齐秦,羽泉,林志炫,张雨生,还有不算是歌手的胡歌。
终于写到了陈奕迅。第一次听Eason是上大学时慧仔告诉我,有一首歌很好听,叫《爱情转移》。那天烟台下着雪,慧仔仿佛心情不太好,所以听完之后心情更加糟糕。而我还不知道什么叫伤心,只觉得旋律不错,就是声音没什么特色。然后又听到烂大街的《十年》,依然无感。我是个充满矛盾的人,敏感而又后知后觉。被人喜欢的时候没什么感觉,喜欢上人的时候又总是慢半拍。很后的后来,我才发现我早已爱上了这个不动声色却总把人唱到肝肠寸断,时而柔情,时而癫狂,时而寂寞,时而温暖的男声。Eason从不唱声嘶力竭的情歌,但总是会戳中我的心窝。他的声音并不华丽,听起来也平淡无奇,但却总是很妥帖的找到你的爆点搔到你的痒处,从不失手。如果说王菲的歌是华服美裳,那么Eason的歌就是夏天里的西瓜,冬天里的火锅,雨天里的伞,登山时的拐杖,平易近人却窝心,随手可得却不可获缺。《兄妹》,《落花流水》,《shall we talk》,《孤独患者》……任何情境之下,都可以找到Eason陪你。很后很后的后来,机缘巧合之下,我认识了一个眼睛会笑,声音好听,充满阳光的男生。就像是初识Eason一样,从毫无印象到不可磨灭只有一步之遥。我听着《好久不见》,胆战心惊而又满心期待的去做了一件傻事,傻到让自己都觉得惭愧,但是却一点都不后悔。
其实还有好多非常喜欢而又记忆深刻的歌手和歌曲,陪伴我长大,陪伴我变老。但是突然特别伤感,实在写不下去了,就到这里吧!
小时候学钢琴,最熟悉的音乐是各种奏鸣曲、练习曲、小夜曲,第一首有印象的流行歌曲是《潇洒走一回》,在家乡的小县城里,不多的几家商场几乎都在放它,每次听到都要捂耳朵,实在欣赏不来这种直白大胆的曲风和铿锵有力的节奏。
初中的时候,才真正开始欣赏流行音乐,开始有自己喜欢的歌手。初一的时候收到人生中第一张小纸条,和第一封“情书”,其实那不是情书,只是一首歌词,工工整整的抄在信纸上:《爱相随》。就是从那时开始,喜欢上了周华健,以听英语磁带的名义,偷偷用复读机听歌,在漂亮的小本上抄写喜欢的歌词,当时最喜欢的一首歌是《风雨无阻》。华健的声音温暖、浑厚而有磁性,没有一点侵略性,就像邻家的大叔,坐在大榕树下的马扎上,用搪瓷缸子泡上一杯热茶,摇着蒲扇,跟爸爸聊着家常,说的都是你知道的事,熟悉的人,虽然还不太明白,虽然听着听着就会窝在爸爸怀里睡着,但是那个声音,那种自在的感觉,永远不会忘。2012年的平安夜,华健来济南开演唱会,狠狠心买了前排的票,熟悉的歌词,熟悉的旋律,没见过却丝毫没有陌生感的人,忘了词的时候依然企图用“啦啦啦……”混过去,却又被歌迷的大合唱所淹没……
还是在初中的时候,隔壁班的男生送了我人生中第一份生日礼物,其实当时我连他叫什么都还不知道,所以并不以为然。多年以后,开始收到各种礼物,但是再也没有一个人会辗转很多人打听到我的生日,却没有亲手把礼物交给我的勇气。熟悉了以后,那个男生送了我两盒磁带,小虎队和张国荣。虽然大家都说吴奇隆长得最帅,但我喜欢的其实只是苏有朋一个,用现在的话说,感觉萌萌哒。最喜欢他们唱的《爱》,至今还记得那几个手语动作,还有《蝴蝶飞呀》、《青苹果乐园》,在当时大概是最酷炫的组合了吧?至于张国荣,年幼的我完全不能够欣赏他的美,直到他去世以后,才开始慢慢喜欢上他的人,他的歌,他的电影。毕竟,对于一个14岁的孩子来说,哥哥实在是一本让人费解的书,我认识上面的每一个字,却始终不明白它的意思,等我彻底明白的时候,已经是2010年了。那一年的情人节去唱歌,有人点了一首《倩女幽魂》,孤陋寡闻的我第一次看到哥哥演唱会的视频,瞬间就被那双眼睛打动了,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听遍了他几乎所有的歌,最喜欢的还是《当年情》和《风继续吹》,可惜已成绝唱。
初三的时候,同桌和后座都是很会唱歌的女生,经常在老师要求互相检查课文背诵的时候一起唱歌,唱的最多的就是张信哲的《过火》和《信仰》。其实第一次听阿哲的时候并不是很喜欢,他的声线实在太女性化了,而当时的我是个彻底的假小子,实在欣赏不来这种阴柔的美,但是经不住前后左右同学们的狂轰滥炸,渐渐发现不那么男人的男声其实也挺好听的。虽然都说他是情歌王子,一直在唱苦情歌,但是年幼的我们哪里懂什么情爱,每次都听得开心唱得愉快……
高一那年,周杰伦横空出世,一张并不帅的面孔,口齿不清的咬字,拗口怪异的歌词,总是一副“我就是这么屌,有种你来打我啊”的表情,实在让我喜欢不起来。但是对80后来说,周杰伦和蔡依林就像是英语课本里的李雷和韩梅梅,语文书中的鲁迅散文,电视剧中的《还珠格格》,动画片里的《灌篮高手》,你可以不喜欢,你甚至可以很讨厌,但你就是不能忽略,连假装听不到都不能实现。当初没几个人看好他,但是他坚持红了10几年,从新人成为小天王,成为天王巨星,成为周董,他的歌从另类成为主流,从被争议到被接受,直至成为经典。对于一个和我们一起长大、一直在努力、有才华有诚意的歌手,实在没有办法不喜欢,更何况,他已经成为80后青春和记忆的一部分,再也无法分开。
我是个对于流行和时尚很迟钝的人,在春晚上唱着《心太软》的任贤齐真心让我觉得腻歪,但是看完《夏日嬷嬷茶》之后,我开始喜欢上了这个长相普通,唱功普通,音色普通的歌手。他演的杨过毫无大侠气质,可我总觉得他唱的歌有一种纵横江湖的感觉。小齐的歌大概是当时校园中模仿率最高的了,旋律简单,歌词朗朗上口。当时有一个好朋友,特别喜欢用他的歌名来写随笔,我至今记得有一篇写911的,叫做《流着泪的你的脸》。
16岁那年的圣诞节,收到人生中第一束玫瑰,和第一顿烛光晚餐。已经不记得那个男生当时说了什么,我们又吃了什么,但却记得周蕙干净清灵的嗓音和那晚的大雪,实在很配圣诞节。一直很喜欢周蕙的声音,清澈见底,那首《约定》再也没有人比她唱的更美了,《好想好好爱你》和《一夜长大》也很经典。但却一直歌红人不红,大概是长相问题吧!这一直都是一个看脸的社会。
我一直都不是一个很快乐的小孩,升入大学以后愈发明显。不喜欢的城市,不喜欢的学校,不喜欢的专业,毫无自理能力的人第一次离开家独立生活,倔强又脆弱,我开始失眠。很多个不眠之夜,熄灯之后的宿舍里,陪伴我的是王菲的每一张专辑。我开始爱上这个特立独行的女人,爱上她慵懒、空灵、被上帝吻过的声线。整个大学时代,无论周围有多少人,我总是觉得孤独,而那时候,我还没有学会和自己相处。在旧图书馆顶楼播音间里、夜晚戴着耳机听王菲的歌、和慧仔一起吃喝玩乐,是大学期间让我觉得最安全的三个场景。很奇怪,大学期间只喜欢女歌手,刘若英和梁静茹也陪了我很久,但最爱的还是王菲,无论她是嫁人了,离婚了,还是又恋爱了,都无法改变我对她的欣赏和挚爱,因为她,连带着原本讨厌的李亚鹏和谢霆锋也不那么讨厌了。
2008年之于我,发生了很多大事:回到济南,开始了一份极度厌恶的工作,告别大学时代的恋情,认识了一个很重要的人。其实大学时代的不快乐是一种矫情,是为赋新词强说愁,而刚刚步入工作岗位的不快乐则是一种阴郁和压抑,是一种无法言喻和排解的苦闷。头几个月,我唯一的感受就是:上当了。济南的秋天总是艳阳高照,而我却感觉不到一丝阳光。直到那个篮球场上跃动的身影出现。我一直都当培训的那几个月是又上了一次大学,至今提起那些哥们,我说的都是“同学”,而不是“同事”。可惜的是这个“学期”实在太过短暂。就因为这个当时我觉得很重要的人,开始喜欢上了王力宏和信乐团。每次经过长途跋涉的短暂相聚之后,他总是会唱一首王力宏的歌,有时候是《唯一》,有时候是《大城小爱》,而唱的最多的是《Kiss goodbye》,但我最喜欢的,是《心中的日月》。那一年,或寒冷或炎热的济南街头,我总是眼泪汪汪的听他深情的唱完《Kiss goodbye》,然后一步三回头的离开。后来,这个曾经说过不愿让我看他背影所以要等我先走的男生,这个曾经来回坐十个小时汽车只为了陪我五个小时的男生,这个对我一遍遍唱着《死了都要爱》和《心中的日月》的男生,在唱完了《告别的时代》之后,不告而别。从那之后,我再也没有听过唱过王力宏和信乐团的任何一首歌,直到2013年的某一天,无意中发现自己已经可以很安静的听完《你不知道的事》。
有几首歌是我不愿想起却又无法忘记的,也许若干年以后,我会心平气和的听完它们,就像现在听《心中的日月》一样。但是现在,我必须跳过无印良品,齐秦,羽泉,林志炫,张雨生,还有不算是歌手的胡歌。
终于写到了陈奕迅。第一次听Eason是上大学时慧仔告诉我,有一首歌很好听,叫《爱情转移》。那天烟台下着雪,慧仔仿佛心情不太好,所以听完之后心情更加糟糕。而我还不知道什么叫伤心,只觉得旋律不错,就是声音没什么特色。然后又听到烂大街的《十年》,依然无感。我是个充满矛盾的人,敏感而又后知后觉。被人喜欢的时候没什么感觉,喜欢上人的时候又总是慢半拍。很后的后来,我才发现我早已爱上了这个不动声色却总把人唱到肝肠寸断,时而柔情,时而癫狂,时而寂寞,时而温暖的男声。Eason从不唱声嘶力竭的情歌,但总是会戳中我的心窝。他的声音并不华丽,听起来也平淡无奇,但却总是很妥帖的找到你的爆点搔到你的痒处,从不失手。如果说王菲的歌是华服美裳,那么Eason的歌就是夏天里的西瓜,冬天里的火锅,雨天里的伞,登山时的拐杖,平易近人却窝心,随手可得却不可获缺。《兄妹》,《落花流水》,《shall we talk》,《孤独患者》……任何情境之下,都可以找到Eason陪你。很后很后的后来,机缘巧合之下,我认识了一个眼睛会笑,声音好听,充满阳光的男生。就像是初识Eason一样,从毫无印象到不可磨灭只有一步之遥。我听着《好久不见》,胆战心惊而又满心期待的去做了一件傻事,傻到让自己都觉得惭愧,但是却一点都不后悔。
其实还有好多非常喜欢而又记忆深刻的歌手和歌曲,陪伴我长大,陪伴我变老。但是突然特别伤感,实在写不下去了,就到这里吧!
还没人转发这篇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