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死的穷游背包客
20世纪70年代末,美国作家Paul Theroux 搭火车从波士顿一路南下到巴塔哥尼亚,经过秘鲁时,他历经周折到访库斯科,这座位于秘鲁南方曾经的印加帝国古城,是秘鲁最为知名的旅游目的地。在这里,他遇到了典型的“徽章旅游客”,以及大胡子穷游背包客。
这位作家整整用了3页的篇幅去描述他遇到的这群背包客(之前也零零散散遇到过几个背包客,不乏讥讽之词),他笔下的这群人太过熟悉,他们曾出现在我的沙发上(很快就后悔做出收留的决定于是每天盼着他们赶紧走),出现在各大旅游论坛的帖子里(图文并茂),甚至出现在我认识的人中。他们对贫穷抱有一种莫名的浪漫期待,却没意识到贫穷正在吞噬旅途的乐趣,甚至自身的美好品德。
理想中的旅行既不是酒店飞机海滩这样的度假,但也绝不是每天醒来只会考虑怎么用几块钱度日的贫穷。这么说吧,我憎恨贫穷,并厌烦那些选择让自己贫穷并引以为傲的所谓旅行者,这群自私鬼不知道自己给别人带来了多少麻烦,更别提他们还有闲情逸致去观察思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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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美国开始这趟漫无目的的旅程活,我首度碰到其他漫无目的的旅行者。我一直假装自己是个老师,他们则号称自己是学生。学生有优待:学生车票、学生价、学生招待所、学生入场费。那儿就有个毛发浓密的中年丑角对着一位售票员抱怨兼咆哮:“听清楚,我是个学生!帮帮忙!他不相信我是个他妈的学生,嘿——”他们是因为要省钱才被吸引到这贫穷地方来的砍价的游客、游手好闲的人、流浪汉和海盗,他们的对话都可以猜得到,全都和价钱、汇率、最便宜的旅馆、最便宜的巴士、某个人(“他是外国佬吗?”)如何花十五分钱吃到一餐,或用一块钱买到一件羊驼毛衣,或和某些艾马拉族的印第安人在入夜后的村子里共挤一张床有关。他们是美国人,但也是荷兰人、德国人、法国人、英国人和北欧人;他们讲着同一种语言,总是前;他们吹的牛总是打算在秘鲁安第斯山待多久,以及如何打倒此地的制度。
对一个贩卖手工艺品(不是毛衣,就是手工艺品)的印第安人来说,这样的旅人会让人觉得沮丧,也会让市场混乱。秘鲁的失业率很高,工作机会稀少,街上挤满了乞丐和无家可归的人,那么要如何跟着好几千个身穿套头披肩晃来晃去、生活得不错,丹看不到能提供什么实质支援方法的外国人说清楚?游客容易看穿,他们来了,他们走了,他们不会大惊小怪。但这些背包客队却是混乱和丧气的肇因。
他们在秘鲁造成几项结果,其中之一是保持低犯罪率。他们带的钱不多,可是对于自己的所有会死命保护,想要抢这些旅人的秘鲁扒手或街头小偷,总会无可避免地被修理得很惨。有好几次在库斯科或附近,我便会听到尖叫,同时看见一个被激怒的荷兰人或一个气疯了的美国人掐住一个秘鲁人的后头。那个秘鲁人所犯的错误是以为这些人是孤独的旅行者,事实上,他们像是一个种族——拥有患难相助的朋友。抢劫我或偷袭玛丽梅克华斯都不难,但对于在“加州属于情人们”T恤外面加上套头披肩的大胡子老粗,和身上只有回利马巴士车费的背包队员,可又是完全不同的事了:他们很强悍,而且不怕打回去。
他们也维持着低价。从来不给小费或买任何昂贵的东西,像利马当地人一样在市场上讨价还价,随行就市地购买番茄或水果,而且绝对不多付必要之外的一分钱。他们出现在某个地方,通常意味着那里有最便宜的食物和住宿:他们固定在利马的一个地区出入,避开万卡约,可是会在库斯科停留。游客在不得已的时候,任何价格都会付:反正又不打算在这里待很久。但其他旅行者则是毫无妥协的铁公鸡;他们在秘鲁产生不了现住的效果,当然也改进不了什么,但或许,还是比想要用昂贵的旅馆来殖民的粗率企图好。说五星饭店为一个国家制造工作机会为一个国家带来利益,这种论点是愚蠢的,甚至是具破坏性的——它将国民变为服务生和在厨房的洗涤槽忙碌的女工,功能仅止于此。
背包队相当具有废墟意识,那是他们许多人用来证明库斯科还不错的一点。我一直想废墟到底有什么好吸引他们的,他们不是考古学家,而且不论他们怎么说,他们其实也不是学生。后来从他们的对话中,我总结出他们对于崇拜太阳的印加人,觉得有种精神上的亲和力,和一种对于印第安人的(几乎是纯然虚假的)社会亲和力。印第安人靠做篮子和壶、织布过日子;而这些人无论是真心还是出自于想象,都只不过是他们的狂热祝福者。从某一个角度来看,他们甚至是反印第安的;他们从不上教堂,不只不望弥撒(所有的印第安人都望弥撒),而且也不到天主教女修道院、修道院或礼拜堂一游。修道院可以说是挺有趣的。除了画与雕像之外,还有鞭刑器具(鞭子、铁鞭、三脚架),以及圣塔卡利那与利马圣罗撒在痛苦及血腥的苦修期间戴过的倒钩铁丝手套和铁头带。但是这些海盗和凶悍的大胡子学生不去修道院,他们宁可走晕眩的六英里路去看萨克塞瓦曼要塞——一座仿美洲豹下吧外形设计的堡垒,或是昆科圆形剧场阴暗的内部祭坛,或更远处有Tambo Machay神地的泡泡泉。游客搭巴士上去,他们则徒步走印加路,那是一条沿着库斯科北边山麓的陡峭小径,他们不是来回味西班牙风,而是来生活在印加遗迹中。对他们而言,这依然是座印加城市,阿尔马市广场不是两座雄伟教堂的所在,而是印加人在“运送尸体月”展示他们从太阳神庙中搬送出来的木乃伊的地点。跟他们指出广场上没有太阳神庙没有用,因为石块人在:它们已经被合并砌入圣多明戈教堂。每一个西班牙建筑都一度是印加建筑,路都曾是印加走道,雄伟的房子都曾是印加宫殿。
—— Paul Theroux 《老巴塔哥尼亚快车》
这位作家整整用了3页的篇幅去描述他遇到的这群背包客(之前也零零散散遇到过几个背包客,不乏讥讽之词),他笔下的这群人太过熟悉,他们曾出现在我的沙发上(很快就后悔做出收留的决定于是每天盼着他们赶紧走),出现在各大旅游论坛的帖子里(图文并茂),甚至出现在我认识的人中。他们对贫穷抱有一种莫名的浪漫期待,却没意识到贫穷正在吞噬旅途的乐趣,甚至自身的美好品德。
理想中的旅行既不是酒店飞机海滩这样的度假,但也绝不是每天醒来只会考虑怎么用几块钱度日的贫穷。这么说吧,我憎恨贫穷,并厌烦那些选择让自己贫穷并引以为傲的所谓旅行者,这群自私鬼不知道自己给别人带来了多少麻烦,更别提他们还有闲情逸致去观察思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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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美国开始这趟漫无目的的旅程活,我首度碰到其他漫无目的的旅行者。我一直假装自己是个老师,他们则号称自己是学生。学生有优待:学生车票、学生价、学生招待所、学生入场费。那儿就有个毛发浓密的中年丑角对着一位售票员抱怨兼咆哮:“听清楚,我是个学生!帮帮忙!他不相信我是个他妈的学生,嘿——”他们是因为要省钱才被吸引到这贫穷地方来的砍价的游客、游手好闲的人、流浪汉和海盗,他们的对话都可以猜得到,全都和价钱、汇率、最便宜的旅馆、最便宜的巴士、某个人(“他是外国佬吗?”)如何花十五分钱吃到一餐,或用一块钱买到一件羊驼毛衣,或和某些艾马拉族的印第安人在入夜后的村子里共挤一张床有关。他们是美国人,但也是荷兰人、德国人、法国人、英国人和北欧人;他们讲着同一种语言,总是前;他们吹的牛总是打算在秘鲁安第斯山待多久,以及如何打倒此地的制度。
对一个贩卖手工艺品(不是毛衣,就是手工艺品)的印第安人来说,这样的旅人会让人觉得沮丧,也会让市场混乱。秘鲁的失业率很高,工作机会稀少,街上挤满了乞丐和无家可归的人,那么要如何跟着好几千个身穿套头披肩晃来晃去、生活得不错,丹看不到能提供什么实质支援方法的外国人说清楚?游客容易看穿,他们来了,他们走了,他们不会大惊小怪。但这些背包客队却是混乱和丧气的肇因。
他们在秘鲁造成几项结果,其中之一是保持低犯罪率。他们带的钱不多,可是对于自己的所有会死命保护,想要抢这些旅人的秘鲁扒手或街头小偷,总会无可避免地被修理得很惨。有好几次在库斯科或附近,我便会听到尖叫,同时看见一个被激怒的荷兰人或一个气疯了的美国人掐住一个秘鲁人的后头。那个秘鲁人所犯的错误是以为这些人是孤独的旅行者,事实上,他们像是一个种族——拥有患难相助的朋友。抢劫我或偷袭玛丽梅克华斯都不难,但对于在“加州属于情人们”T恤外面加上套头披肩的大胡子老粗,和身上只有回利马巴士车费的背包队员,可又是完全不同的事了:他们很强悍,而且不怕打回去。
他们也维持着低价。从来不给小费或买任何昂贵的东西,像利马当地人一样在市场上讨价还价,随行就市地购买番茄或水果,而且绝对不多付必要之外的一分钱。他们出现在某个地方,通常意味着那里有最便宜的食物和住宿:他们固定在利马的一个地区出入,避开万卡约,可是会在库斯科停留。游客在不得已的时候,任何价格都会付:反正又不打算在这里待很久。但其他旅行者则是毫无妥协的铁公鸡;他们在秘鲁产生不了现住的效果,当然也改进不了什么,但或许,还是比想要用昂贵的旅馆来殖民的粗率企图好。说五星饭店为一个国家制造工作机会为一个国家带来利益,这种论点是愚蠢的,甚至是具破坏性的——它将国民变为服务生和在厨房的洗涤槽忙碌的女工,功能仅止于此。
背包队相当具有废墟意识,那是他们许多人用来证明库斯科还不错的一点。我一直想废墟到底有什么好吸引他们的,他们不是考古学家,而且不论他们怎么说,他们其实也不是学生。后来从他们的对话中,我总结出他们对于崇拜太阳的印加人,觉得有种精神上的亲和力,和一种对于印第安人的(几乎是纯然虚假的)社会亲和力。印第安人靠做篮子和壶、织布过日子;而这些人无论是真心还是出自于想象,都只不过是他们的狂热祝福者。从某一个角度来看,他们甚至是反印第安的;他们从不上教堂,不只不望弥撒(所有的印第安人都望弥撒),而且也不到天主教女修道院、修道院或礼拜堂一游。修道院可以说是挺有趣的。除了画与雕像之外,还有鞭刑器具(鞭子、铁鞭、三脚架),以及圣塔卡利那与利马圣罗撒在痛苦及血腥的苦修期间戴过的倒钩铁丝手套和铁头带。但是这些海盗和凶悍的大胡子学生不去修道院,他们宁可走晕眩的六英里路去看萨克塞瓦曼要塞——一座仿美洲豹下吧外形设计的堡垒,或是昆科圆形剧场阴暗的内部祭坛,或更远处有Tambo Machay神地的泡泡泉。游客搭巴士上去,他们则徒步走印加路,那是一条沿着库斯科北边山麓的陡峭小径,他们不是来回味西班牙风,而是来生活在印加遗迹中。对他们而言,这依然是座印加城市,阿尔马市广场不是两座雄伟教堂的所在,而是印加人在“运送尸体月”展示他们从太阳神庙中搬送出来的木乃伊的地点。跟他们指出广场上没有太阳神庙没有用,因为石块人在:它们已经被合并砌入圣多明戈教堂。每一个西班牙建筑都一度是印加建筑,路都曾是印加走道,雄伟的房子都曾是印加宫殿。
—— Paul Theroux 《老巴塔哥尼亚快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