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众之敌》
写新日志公众之敌
10月22日 02:06|编辑
剧情介绍:
上世纪三十年代的美国,经济大萧条之下,众人人心惶惶,不知何去何从,而这样动荡的时代之下,一些胆大妄为的人开始用他们的手段来与整个社会抗衡。一位名叫约翰·迪林格(约翰尼·德普饰)的男人出现在公众的视野当中,他赖以成名的事迹则是在光天化日之下抢劫银行,美国联邦调查局成员竭力追捕这位臭名昭著、抢遍了美国中西部银行的超级银行大盗约翰以及其同伙“娃娃脸”尼尔森、“漂亮男孩”弗洛侍伊德等。这部电影讲述了黑帮头目约翰·迪林格(约翰尼·德普 饰)和联邦调查局探员茂文·普维斯(克里斯蒂安·贝尔 饰)进行正邪较量的故事。因《玫瑰人生》一片问鼎奥斯卡影后不久的法国女女星玛丽昂·歌迪亚在片中出演德普的情人悠比莉·弗雷凯特。一时间成为经济大萧条时期风头最劲的犯罪分子,而约翰·迪林格本人则被美国政府列为全国通缉的一号公敌。对于新上任的FBI局长胡佛(比利·克鲁德普饰)来说,抓捕约翰·迪林格具有重大的意义,因此他将此案件列为了头等大案,并且成立了以茂文·普维斯(克里斯蒂安·贝尔饰)为主的专案组。
这一行人不但没有被政府的通缉而吓倒,反而更加变本加厉的抢劫银行,与警察唁在街头展开数场枪战,虽然茂文·普维斯几次都提前接到线报,安排好布控,但每次约翰·迪林格都能奇迹般的逃脱警察的追捕,并且当他最终被抓捕归案时,又在同伙的帮助下成功越狱。他为了躲避通缉,还给自己做了一个取小小的整容手术,以致于可以瞒天过海。
不过,约翰·迪林格的整容术似乎并未逃脱汉米尔顿的房东 安娜·萨奇(艾米莉·德瑞文饰)的法眼,在这位中年女人看来,约翰·迪林格的真实身份对她有着极大的价值,因为这可以让偷渡到美国的她换取一个合法的居住身份。于是安娜向茂文·普维斯报告了这件事,而一直在为着追寻约翰·迪林格下落而头疼的茂文·普维斯突然得到这样的消息,自然欣喜若狂。他很快摸清了约翰·迪林格的行踪,准备将以约翰·迪林格为首的一行人一网打尽。而约翰·迪林格其实早就注意到了警察的动向,他也给警察准备了一件意想不到的礼物……
(以上文字转自百度百科)
上世纪的三十年代是美国的经济大萧条时期,经济的不景气造成了社会的动荡不安,很多人或被逼无奈或寻求人生梦想走上了犯罪的道路。John Dillinger是这群人中相当走红的一个,他在第一次刑满释放后不满一年之际就被联邦调查局冠以“公众之敌”的大名,是联邦调查局通缉的首席要犯。能够与他齐名的大概只有雌雄大盗邦尼和克莱德(不错,这二位也是那部经典电影的主角)以及老妈巴克尔(Ma Barker为了从监狱中救出自己的儿子设计了一系列行动,在这之中发现自己对犯罪很有天赋于是踏上了路子)。据说dillinger当年抢劫银行的手法是充满自信并具有相当技术含量的。有一次他竟然跟同伙假冒电影摄制组召集群众演员围观他们抢劫银行,当dillinger满载钞票呼啸而去时,围观的群众还不知道自己被戏耍了,围着赶来的警察索要演出劳务。这样的强盗无疑本身就是一个传奇,在那个风雨飘摇的年代为惶惶不可终日的美国人民带去了无限遐想和希望。这些无法无天的匪徒成为了无能政府之外的另一种力量象征。当dillinger被击毙在电影院门口时,很多人用卫生纸沾取他的脑浆和鲜血带回家留作纪念。
《公众之敌》这部电影基本忠于历史的原貌,还原了一代大盗的生命轨迹,很多细节完全按照历史的真实去描写,比如联邦探员们击毙dillinger时有一枪是从他脑后打入,从面部右眼下方穿出的。对dillinger最大的艺术刻画莫过于对他的爱情的描写超出了真实的历史事实:有一种说法认为dillinger其实是被自己的情妇出卖而被联邦探员伏击,而电影中dillinger与Frechette之间的爱是至死不渝的。电影为了刻画这个孤胆大盗,保留他人性中的温暖一面,对他的爱情做了这种理想化的处理,使得dillinger这个人冷酷而非无情。
这部影片值得思考的另一个问题是,dillinger的死是具有非法性的。首先创作者希望我们思考的是dillinger这个“公众之敌”到底具有多大的危险性。其实从影片很多细节我们可以看出dillinger是个拒绝滥用暴力的人,这一点从全片的第一段落就得到了体现。dillinger潜入戒备森严的监狱搭救自己的同伙,在越狱的过程中其中一人兴高采烈的对作为人质的狱警使用暴力,这使得越狱计划几近失败。成功脱逃后,dillinger生气的把那个家伙扔出了汽车。由此可见,在创作者的构思中,dillinger是个拒绝滥用暴力的人。在全片中,我们不会记得有任何一刻,dillinger使用了无目的的暴力手段,对于真正的公众而言,他甚至是无害的,因为他绝不是一个无缘无故将枪口扫向人群的恐怖分子。影片塑造的dillinger只是一个克制的使用暴力手段与权力机器相抗衡的人,他最大的罪过是抢劫国家银行并从国家监狱中不断地越狱。因此,与其说是“公众之敌”不如说他是“国家之敌”、“司法之敌”。而更加令人玩味的是,dillinger视国家权力如无物,而作为国家机器的联邦调查人员们也的确拿dillinger没有办法,每次抓住这名江洋大盗,都让他未经法庭审判就成功越狱脱逃。从这一点来说,他是一个有利于法律控制之外的人。于是,忍无可忍的探员们为了抓住他不惜动用了法律赋予之外的权利,他们私刑询问、威胁和收买线人,甚至为了不让dillinger有再次脱逃的机会,在没有遭到抵抗的情况下直接干掉了dillinger。这是十分黑色幽默的,dillinger到死也没有经过这个国家的法律审判,而他也确实死在了国家机器的枪口之下。结合这样的寓意我们不难理解影片最后的字幕里说负责抓捕dillinger的Purvis探员在 dillinger被击毙后一年辞掉了联邦调查局的工作,于1960年自杀身亡。因为他内心明白,为了抓捕一名罪犯,他们像罪犯一样动用了不被允许的暴力,dillinger的死是他们心中的污点。
最后说一点,Johnny Depp奉献了他最好的荧幕表演,内敛却又锋芒毕露。他那带着三分阴柔的笑容真的是很难抵御的武器,而当他把脸沉下来的时候,似乎周身都有一股黑气弥漫。有这样的表演风采,他以后真的不用把自己搞的阴阳怪气去饰演那种不男不女的船长了。
10月22日 02:06|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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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情介绍:
上世纪三十年代的美国,经济大萧条之下,众人人心惶惶,不知何去何从,而这样动荡的时代之下,一些胆大妄为的人开始用他们的手段来与整个社会抗衡。一位名叫约翰·迪林格(约翰尼·德普饰)的男人出现在公众的视野当中,他赖以成名的事迹则是在光天化日之下抢劫银行,美国联邦调查局成员竭力追捕这位臭名昭著、抢遍了美国中西部银行的超级银行大盗约翰以及其同伙“娃娃脸”尼尔森、“漂亮男孩”弗洛侍伊德等。这部电影讲述了黑帮头目约翰·迪林格(约翰尼·德普 饰)和联邦调查局探员茂文·普维斯(克里斯蒂安·贝尔 饰)进行正邪较量的故事。因《玫瑰人生》一片问鼎奥斯卡影后不久的法国女女星玛丽昂·歌迪亚在片中出演德普的情人悠比莉·弗雷凯特。一时间成为经济大萧条时期风头最劲的犯罪分子,而约翰·迪林格本人则被美国政府列为全国通缉的一号公敌。对于新上任的FBI局长胡佛(比利·克鲁德普饰)来说,抓捕约翰·迪林格具有重大的意义,因此他将此案件列为了头等大案,并且成立了以茂文·普维斯(克里斯蒂安·贝尔饰)为主的专案组。
这一行人不但没有被政府的通缉而吓倒,反而更加变本加厉的抢劫银行,与警察唁在街头展开数场枪战,虽然茂文·普维斯几次都提前接到线报,安排好布控,但每次约翰·迪林格都能奇迹般的逃脱警察的追捕,并且当他最终被抓捕归案时,又在同伙的帮助下成功越狱。他为了躲避通缉,还给自己做了一个取小小的整容手术,以致于可以瞒天过海。
不过,约翰·迪林格的整容术似乎并未逃脱汉米尔顿的房东 安娜·萨奇(艾米莉·德瑞文饰)的法眼,在这位中年女人看来,约翰·迪林格的真实身份对她有着极大的价值,因为这可以让偷渡到美国的她换取一个合法的居住身份。于是安娜向茂文·普维斯报告了这件事,而一直在为着追寻约翰·迪林格下落而头疼的茂文·普维斯突然得到这样的消息,自然欣喜若狂。他很快摸清了约翰·迪林格的行踪,准备将以约翰·迪林格为首的一行人一网打尽。而约翰·迪林格其实早就注意到了警察的动向,他也给警察准备了一件意想不到的礼物……
(以上文字转自百度百科)
上世纪的三十年代是美国的经济大萧条时期,经济的不景气造成了社会的动荡不安,很多人或被逼无奈或寻求人生梦想走上了犯罪的道路。John Dillinger是这群人中相当走红的一个,他在第一次刑满释放后不满一年之际就被联邦调查局冠以“公众之敌”的大名,是联邦调查局通缉的首席要犯。能够与他齐名的大概只有雌雄大盗邦尼和克莱德(不错,这二位也是那部经典电影的主角)以及老妈巴克尔(Ma Barker为了从监狱中救出自己的儿子设计了一系列行动,在这之中发现自己对犯罪很有天赋于是踏上了路子)。据说dillinger当年抢劫银行的手法是充满自信并具有相当技术含量的。有一次他竟然跟同伙假冒电影摄制组召集群众演员围观他们抢劫银行,当dillinger满载钞票呼啸而去时,围观的群众还不知道自己被戏耍了,围着赶来的警察索要演出劳务。这样的强盗无疑本身就是一个传奇,在那个风雨飘摇的年代为惶惶不可终日的美国人民带去了无限遐想和希望。这些无法无天的匪徒成为了无能政府之外的另一种力量象征。当dillinger被击毙在电影院门口时,很多人用卫生纸沾取他的脑浆和鲜血带回家留作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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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哥们的脑袋在那个时候就是天价了 |
《公众之敌》这部电影基本忠于历史的原貌,还原了一代大盗的生命轨迹,很多细节完全按照历史的真实去描写,比如联邦探员们击毙dillinger时有一枪是从他脑后打入,从面部右眼下方穿出的。对dillinger最大的艺术刻画莫过于对他的爱情的描写超出了真实的历史事实:有一种说法认为dillinger其实是被自己的情妇出卖而被联邦探员伏击,而电影中dillinger与Frechette之间的爱是至死不渝的。电影为了刻画这个孤胆大盗,保留他人性中的温暖一面,对他的爱情做了这种理想化的处理,使得dillinger这个人冷酷而非无情。
这部影片值得思考的另一个问题是,dillinger的死是具有非法性的。首先创作者希望我们思考的是dillinger这个“公众之敌”到底具有多大的危险性。其实从影片很多细节我们可以看出dillinger是个拒绝滥用暴力的人,这一点从全片的第一段落就得到了体现。dillinger潜入戒备森严的监狱搭救自己的同伙,在越狱的过程中其中一人兴高采烈的对作为人质的狱警使用暴力,这使得越狱计划几近失败。成功脱逃后,dillinger生气的把那个家伙扔出了汽车。由此可见,在创作者的构思中,dillinger是个拒绝滥用暴力的人。在全片中,我们不会记得有任何一刻,dillinger使用了无目的的暴力手段,对于真正的公众而言,他甚至是无害的,因为他绝不是一个无缘无故将枪口扫向人群的恐怖分子。影片塑造的dillinger只是一个克制的使用暴力手段与权力机器相抗衡的人,他最大的罪过是抢劫国家银行并从国家监狱中不断地越狱。因此,与其说是“公众之敌”不如说他是“国家之敌”、“司法之敌”。而更加令人玩味的是,dillinger视国家权力如无物,而作为国家机器的联邦调查人员们也的确拿dillinger没有办法,每次抓住这名江洋大盗,都让他未经法庭审判就成功越狱脱逃。从这一点来说,他是一个有利于法律控制之外的人。于是,忍无可忍的探员们为了抓住他不惜动用了法律赋予之外的权利,他们私刑询问、威胁和收买线人,甚至为了不让dillinger有再次脱逃的机会,在没有遭到抵抗的情况下直接干掉了dillinger。这是十分黑色幽默的,dillinger到死也没有经过这个国家的法律审判,而他也确实死在了国家机器的枪口之下。结合这样的寓意我们不难理解影片最后的字幕里说负责抓捕dillinger的Purvis探员在 dillinger被击毙后一年辞掉了联邦调查局的工作,于1960年自杀身亡。因为他内心明白,为了抓捕一名罪犯,他们像罪犯一样动用了不被允许的暴力,dillinger的死是他们心中的污点。
最后说一点,Johnny Depp奉献了他最好的荧幕表演,内敛却又锋芒毕露。他那带着三分阴柔的笑容真的是很难抵御的武器,而当他把脸沉下来的时候,似乎周身都有一股黑气弥漫。有这样的表演风采,他以后真的不用把自己搞的阴阳怪气去饰演那种不男不女的船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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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的很阴险的Johnny Depp,魅力无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