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特: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
《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是萨特的一次演讲,目的是为存在主义辩护。起因是共产党和基督教对存在主义的批评:共产党人认为按照存在主义的观点,人无法与存在于自我之外的他人取得一致;而基督教则批评存在主义否认人类事业的真实性和严肃性。萨特的这篇演讲就是对这两种观点的回应。
萨特区别了两种存在主义:基督教的存在主义,主要是雅思贝尔斯和马塞尔等人的观点;以及无神论的存在主义,持该观点的有海德格尔,萨特和一些法国存在主义者。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即承认“存在先于本质”这一命题。
对于一把裁纸刀而言,它是按照固定方式制造出来,以满足固定目的的人造物,它的制造先于它的存在,也就是说如果不是人按照一定目的将它制造出来并加以使用,那么它就无法理解,更无法存在。同样,在以往的观点中,人也是上帝按照一定的理性目的创造的结果,也即人先有上帝所赋予的本质和位置,而后才被造出来。而18世纪的哲学家们——如伏尔泰,狄德罗和康德——即使不从宗教的观点来讨论人,仍然设定人本身所具有的“人性”概念。以上两者的共同点是人的本质先于人的存在。
"存在先于本质”的存在是人的存在,用海德格尔的术语即“人的现实”(human reality)。由此该命题应该被表述为:首先有人,人碰上自己,在世界上涌现出来——然后才给自己下定义。
无神论的存在主义认为没有上帝提供的一个人的概念,其第一原则是:人除了自己认为的以及他愿意成为的那样,什么都不是。那么存在主义的第一后果就是:使人明白自己的本来面目,并把自己存在的责任完全由自己承担起来。这里的存在责任不仅仅是人对自己的,也是人对其他所有人的责任。
在以下两种意义上存在主义是主观主义:1.人的自由;2.人越不出人的主观性。在第二种意义上,人虽然无法摆脱自己的主观视角,但是人在自己做选择时也是为所有人做出选择,因为他在做选择时也在创造自己认为人人都应当如此的形象(•这里可以看出存在主义受到了康德的影响)。当我选择去扶老人的时候,其实我就在为人所应然的样子做出模范,我在规定着人应当如此做的道德选择。由此萨特论证道,存在主义主张人不仅对自己,也对整个人类负责,这就是承担责任的痛苦。他举了克尔凯郭尔所提到的“亚伯拉罕的痛苦”的例子:亚伯拉罕可以怀疑他看到的天使是假的,怀疑自己听到的声音是幻觉,可是他仍然将这一切看作神的旨意,他时时刻刻在行动上做出示范,好像全人类的眼睛都落在他身上一样。(•这就是基督徒面对上帝时的诚?)
萨特引用了海德格尔“听任”概念以论证人的价值有先天存在。上帝不存在,但人的仍旧需要价值,比如诚实,孝顺父母,不欺骗他人等。陀思妥耶夫斯基说:“如果上帝不存在,那么一切都是容许的。”这是人的自由的起点:他找不到借口,不能参照已知的或特定的人性来解释自己的行动,所以就没有决定论。人是自由的,人就是自由,人被迫自由。他必须为自己的一切行为负责,他在随时随地发明人,用庞杰的话说就是,“人是人的未来”。
在这里他举了一个例子:一个年轻人面临着两种选择:他去参加军队替在与德国战斗中阵亡的哥哥复仇;或者留下来帮助母亲更好地活下去。后者很具体,直截了当,只为一个人着想;而前者目标远大,是为全国人民服务,从而他的行动也就变得没有把握。同时他也在两种道德之间踌躇:一方面是同情,是对个人的忠诚;另一方面忠诚的对象广泛得多,但其正确性也富有争议。他必须做出选择,那么有什么可以帮助他么?没有。基督教倡导爱人如己,但是在这一情况下,是母亲还是他人可以承担这种爱呢?康德会说应当按照理性所要求的普遍性来做,但是这也解决不了两难:他和母亲在一起就是把她当作目的而有把为之战斗的人当作手段的危险,反之则反。萨特在这里暗示了,没有哪一种确定的道德原则可以解决一个具体状况,在这一点上来说,伦理学失效了。
如果价值失效了,那么本能可行吗?他能够凭借自己的情感来应对吗?同样不能。那人可以说:“我爱母亲到了非要同她在一起的地步。”但只有真正同她在一起时他才能这么说。也就是说,要估量对母亲的情感深浅,还是要付诸行动,只有行动才能说明和肯定他的感情。这就陷入了一个恶性循环。正是因为情感是由人的行为形成的,所以不能以它来做参照。(•萨特这个例子表明以休谟和卢梭为代表的伦理上的情感学派的困难)
“听任”概念所揭示的是,决定存在的是我们自己,这在萨特看来不是放任自流的悲观主义,而是一种“严肃的乐观主义”。存在主义的优点有三:1.简单的真理。人直接感觉到自己就是行动的主体;2.配得上人类的尊严。它不把自己和他人如唯物主义那样物化;3.它否认有固定的人性,但承认有人类处境的普遍性。人在突破限制、选择自我之中达到了制造意图的普遍性,从而有了理解和认知的可能。(•类似康德,人为道德立法)
存在主义的核心思想就是自由承担责任的绝对性,在这中间人体现了自身,也体现了人类。
在本文的最后列举了三种批评的声音:1.存在主义在选择上的不负责;2.由于自由选择的存在所以人不能评断他人;3.自己确定价值是不认真的选择。(“一只手递出,另一只手拿回。”)
萨特的回应:1.不选择也是一种选择。存在主义理解的人总是处在一个有组织的处境中,他的选择关涉到整个人类(正如上文所述,他为自己和人类树立人的应然模范)。2.人在选择时也参照他人。在价值层面上并无可论断,但在真假对错的逻辑层面可以评判,如说谎。人在追求自己的自由时也在追求,确保他人的自由,这就是选择时的尺度和参考。3.人发明自己的价值,所以是一种人道主义。人道主义在萨特看来有两种意思:a.人本身就是最高的价值,这一点是存在主义者否认的,因为人在形成之中,并无某个固定的人的概念。b.人靠追求超越的目的才存在。这点强调人的超越性和主观性,才是存在主义的等同意思。
存在主义是行动的学说,真正的问题不再与上帝是否存在,而是人需要重新找到自己,理解什么也不能使他挣脱自己。
(本文据笔记整理)
萨特的演讲有四点值得注意:
1. 上帝之死带来的价值体系的崩塌所造成的人的无理由性,人成了没有固定人性的存在。
2. 在具体情境中人无法简单地仅靠坚持某种道德原则就能解决问题。
3. 存在主义强调人的自由选择与行动,不选择也是一种选择。存在主义是行动的哲学。
4. 人在选择和行动的同时也在为全人类做出选择,树立人应有的形象。
萨特区别了两种存在主义:基督教的存在主义,主要是雅思贝尔斯和马塞尔等人的观点;以及无神论的存在主义,持该观点的有海德格尔,萨特和一些法国存在主义者。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即承认“存在先于本质”这一命题。
对于一把裁纸刀而言,它是按照固定方式制造出来,以满足固定目的的人造物,它的制造先于它的存在,也就是说如果不是人按照一定目的将它制造出来并加以使用,那么它就无法理解,更无法存在。同样,在以往的观点中,人也是上帝按照一定的理性目的创造的结果,也即人先有上帝所赋予的本质和位置,而后才被造出来。而18世纪的哲学家们——如伏尔泰,狄德罗和康德——即使不从宗教的观点来讨论人,仍然设定人本身所具有的“人性”概念。以上两者的共同点是人的本质先于人的存在。
"存在先于本质”的存在是人的存在,用海德格尔的术语即“人的现实”(human reality)。由此该命题应该被表述为:首先有人,人碰上自己,在世界上涌现出来——然后才给自己下定义。
无神论的存在主义认为没有上帝提供的一个人的概念,其第一原则是:人除了自己认为的以及他愿意成为的那样,什么都不是。那么存在主义的第一后果就是:使人明白自己的本来面目,并把自己存在的责任完全由自己承担起来。这里的存在责任不仅仅是人对自己的,也是人对其他所有人的责任。
在以下两种意义上存在主义是主观主义:1.人的自由;2.人越不出人的主观性。在第二种意义上,人虽然无法摆脱自己的主观视角,但是人在自己做选择时也是为所有人做出选择,因为他在做选择时也在创造自己认为人人都应当如此的形象(•这里可以看出存在主义受到了康德的影响)。当我选择去扶老人的时候,其实我就在为人所应然的样子做出模范,我在规定着人应当如此做的道德选择。由此萨特论证道,存在主义主张人不仅对自己,也对整个人类负责,这就是承担责任的痛苦。他举了克尔凯郭尔所提到的“亚伯拉罕的痛苦”的例子:亚伯拉罕可以怀疑他看到的天使是假的,怀疑自己听到的声音是幻觉,可是他仍然将这一切看作神的旨意,他时时刻刻在行动上做出示范,好像全人类的眼睛都落在他身上一样。(•这就是基督徒面对上帝时的诚?)
萨特引用了海德格尔“听任”概念以论证人的价值有先天存在。上帝不存在,但人的仍旧需要价值,比如诚实,孝顺父母,不欺骗他人等。陀思妥耶夫斯基说:“如果上帝不存在,那么一切都是容许的。”这是人的自由的起点:他找不到借口,不能参照已知的或特定的人性来解释自己的行动,所以就没有决定论。人是自由的,人就是自由,人被迫自由。他必须为自己的一切行为负责,他在随时随地发明人,用庞杰的话说就是,“人是人的未来”。
在这里他举了一个例子:一个年轻人面临着两种选择:他去参加军队替在与德国战斗中阵亡的哥哥复仇;或者留下来帮助母亲更好地活下去。后者很具体,直截了当,只为一个人着想;而前者目标远大,是为全国人民服务,从而他的行动也就变得没有把握。同时他也在两种道德之间踌躇:一方面是同情,是对个人的忠诚;另一方面忠诚的对象广泛得多,但其正确性也富有争议。他必须做出选择,那么有什么可以帮助他么?没有。基督教倡导爱人如己,但是在这一情况下,是母亲还是他人可以承担这种爱呢?康德会说应当按照理性所要求的普遍性来做,但是这也解决不了两难:他和母亲在一起就是把她当作目的而有把为之战斗的人当作手段的危险,反之则反。萨特在这里暗示了,没有哪一种确定的道德原则可以解决一个具体状况,在这一点上来说,伦理学失效了。
如果价值失效了,那么本能可行吗?他能够凭借自己的情感来应对吗?同样不能。那人可以说:“我爱母亲到了非要同她在一起的地步。”但只有真正同她在一起时他才能这么说。也就是说,要估量对母亲的情感深浅,还是要付诸行动,只有行动才能说明和肯定他的感情。这就陷入了一个恶性循环。正是因为情感是由人的行为形成的,所以不能以它来做参照。(•萨特这个例子表明以休谟和卢梭为代表的伦理上的情感学派的困难)
“听任”概念所揭示的是,决定存在的是我们自己,这在萨特看来不是放任自流的悲观主义,而是一种“严肃的乐观主义”。存在主义的优点有三:1.简单的真理。人直接感觉到自己就是行动的主体;2.配得上人类的尊严。它不把自己和他人如唯物主义那样物化;3.它否认有固定的人性,但承认有人类处境的普遍性。人在突破限制、选择自我之中达到了制造意图的普遍性,从而有了理解和认知的可能。(•类似康德,人为道德立法)
存在主义的核心思想就是自由承担责任的绝对性,在这中间人体现了自身,也体现了人类。
在本文的最后列举了三种批评的声音:1.存在主义在选择上的不负责;2.由于自由选择的存在所以人不能评断他人;3.自己确定价值是不认真的选择。(“一只手递出,另一只手拿回。”)
萨特的回应:1.不选择也是一种选择。存在主义理解的人总是处在一个有组织的处境中,他的选择关涉到整个人类(正如上文所述,他为自己和人类树立人的应然模范)。2.人在选择时也参照他人。在价值层面上并无可论断,但在真假对错的逻辑层面可以评判,如说谎。人在追求自己的自由时也在追求,确保他人的自由,这就是选择时的尺度和参考。3.人发明自己的价值,所以是一种人道主义。人道主义在萨特看来有两种意思:a.人本身就是最高的价值,这一点是存在主义者否认的,因为人在形成之中,并无某个固定的人的概念。b.人靠追求超越的目的才存在。这点强调人的超越性和主观性,才是存在主义的等同意思。
存在主义是行动的学说,真正的问题不再与上帝是否存在,而是人需要重新找到自己,理解什么也不能使他挣脱自己。
(本文据笔记整理)
萨特的演讲有四点值得注意:
1. 上帝之死带来的价值体系的崩塌所造成的人的无理由性,人成了没有固定人性的存在。
2. 在具体情境中人无法简单地仅靠坚持某种道德原则就能解决问题。
3. 存在主义强调人的自由选择与行动,不选择也是一种选择。存在主义是行动的哲学。
4. 人在选择和行动的同时也在为全人类做出选择,树立人应有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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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吃火锅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20-04-03 09: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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