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的故事
我去了很多地方,但算不上一位好的旅行者。优秀的旅行者都是诗人,善于躺在阴沟里仰望星空。他们热衷荒诞事物,能不断挖掘旅途的惊奇,为西藏天空下的雄鹰,尼泊尔高山上的僧侣,或者中东地区的肉弹而热泪盈眶。样样事情都好奇,样样事情都留意。但我总是很快习以为常,不觉得新环境有何稀罕。在我看来,坐轿子和坐汽车,住树上和住水里一样稀松平常。黑脸白脸都一样,大家不还是长着两只眼睛一张嘴。
我旅行是因为我喜欢到处走动,享受自由自在的感觉,我很高兴摆脱日常生活工作里的羁绊、责任和义务,我可以理直气壮地告诉他们,不好意思,我现在在国外,不方便讲话,回聊啊,拜拜——这也是我为何不喜欢国内游的原因,毕竟如今连中国联通的信号也大大改善了,莫名其妙的家人、朋友和同事,总能在最意想不到的时候,以最意想不到的方式,搅乱你旅途中的好心情。
我到维也纳的时候下着小雨,天空铅云压阵,整座城市氤氲在一层朦胧的薄雾里头,像幻梦的模糊记忆,倒很符合它音乐和浪漫之都的美名;同为德意志人,德国是冷冰冰的钢铁机械,奥地利则像朵缤纷的棉花糖。在一家老式旅馆放下行李后,往窗外一望,就能瞥到《before sunrise》里头著名的大摩天轮。
金色大厅晚上的演奏会开始前,百无聊赖的我们浑身像被抽筋去骨一样慵懒,连根手指头都抬不起来,便瘫坐在市区的一家咖啡馆里闲聊,拍照。里头满满地坐着高鼻深目、金发碧眼的外国人,因此我们第一眼就把她给揪了出来——她和我们一样,是黑头发黄皮肤的亚洲人,一个亚洲姑娘。
奥地利治安很好,单身姑娘也能自个儿玩儿得无忧无虑。她瘦高个儿,浓密的黑发随意在脑后扎成个马尾,脸庞如削,鼻梁高耸,戴一副无框眼镜,宽松的运动服耷拉在肩上——她应该不是个中国姑娘,我们都这么想。我旁边坐的那位中国姑娘,为了今晚的音乐会,不仅特意穿了件新从英国买来的小礼服,还耗费半个钟头化了个心机淡妆呢。
不过中国实在大,我不该因为自身见识浅薄,就到处乱下结论。她是中国人,东北人,当时正在读博,假期来欧洲玩儿的。她显然是位活跃的观光客,虽然天气阴沉沉的,我们称之为瞌睡天,可还是没阻止她一早出门,兴冲冲地在美泉宫里头逛了一整天。她告诉我们,朋友们都不怎么愿意来这儿,觉得奥地利既没什么风光,也没什么名胜,更重要的是,没叫得出口的奢侈品,没喊得上名儿的奥特莱斯;但她乐意,不为别的,单单为这儿中国人少,就值得一来——在这点上,我们倒是不谋而合。
奥地利奇异、浪漫而忧郁,它是艺术,它是浪漫,它是音乐,空气里似乎弥漫着一种迷药,让人情不自禁地慵懒起来,接着便是麻醉、欢愉。但东北姑娘似乎丝毫不受此影响,她精力充沛得很——她从法国走来,路经德国、奥地利,接下来还会去匈牙利、波兰,住青旅,搭夜火车,吃超市里头的打折牛奶面包。她兴奋地告诉我们,她一路搜集欧洲古代宫殿、城堡的资料,准备自己做个小册子。我们的好奇心,只需走马观花地看三四座宫殿城堡就满足了;她却有自己的一套理论。在东北姑娘看来,它们各有风格,自成一套,每到一处,都像为她打开了一扇通往新世界的大门。那些家具、内饰、吊灯、墙纸,无一不值得她仔仔细细地端详上个大半天的;还有那些宫殿后头的历史,哪位国王或公爵将它们精心搭建起来,哪位太太或小姐在里头演绎了些或狗血或凄美的故事,她全部都能娓娓道来。东北姑娘不愧是博士,记性好,口才流利,引经据典信口拈来,就像一位大学老师在重复一堂讲了多年的课程一般。
但我也不会因为东北姑娘的博学多才与精力四射,而为自己的四体不勤和孤陋寡闻而羞愧——说到底,这些王公贵族的陈谷子烂芝麻,跟我有什么关系呢?我只满足于我眼底所见的:他们端坐在浮雕上,端坐在油画里,看着赏心悦目,予人美感,那便足够了。许多老北京子弟会为一盏烟壶、一顶烛台的背后的历史热血沸腾,眼冒精光,但对我而言,那些都不过是一堆毫无实用价值的破铜烂铁。必需品是拿来用的,艺术品是拿来看的,除此以外,别的东西大抵都可归为废物。
我问东北姑娘,这些东西是你的专业吗,你是在为自个儿的毕业论文做准备吗——我以为她是学欧洲史或古建筑史一类的专业。
“不,我学的是传播。”东北姑娘说。
“那你这些小册子准备用来干嘛?”
“用来干嘛?不干嘛。我就是喜欢了解真相,想搞懂它们背后的东西,无论到哪儿都一样。”
“话虽这么说,但这些有什么用呢?就好像你爬了老半天的楼梯,结果最后发现脑袋顶上是天花板似的。”
“我不同意。知识就跟随身带的卫生纸差不多——我这是话糙理不糙啊。哪天你走在在大街上,突然想拉屎,随身一摸,完了,没带纸!那不就倒血霉了么?这些乱七八糟东西的好处就在于——你根本不知道它什么时候有用。”
我点头表示赞许,顺便从她那儿讨了张卫生纸,塞进衣服口袋里。
离开维也纳后,我们往萨尔茨堡出发。萨尔茨堡首先是莫扎特的故乡,其次是卡拉扬的老巢,最后才是个地名,有的城市就是这么尴尬,因为碰巧出了一两位名留青史的巨人,其本身的光辉就完全被掩盖了。好像我们在向别人介绍窦唯时,都不忘加上一句“王菲的前夫”。
要不谁知道啊?
但故人已去,老地方却永垂不朽。一踏进萨尔茨堡,脑子里就自动响起了《费加罗的婚礼》——前文说了,我并不以自己的孤陋寡闻而羞愧,这位大师的曲子,我哼得出口的,就这么一出而已。同行小姑娘因为自小学钢琴,有些古典乐底子,便一路走着为我科普。这时我再看她,竟觉得比平时漂亮和知性了不少。看来东北姑娘说得没错,知识这东西,真不知道啥时候会派上用场啊,说不定她在回国的航班上,便能借此邂逅一位对古建筑史情有独钟的大富豪呢。
只是不知大富豪是否会坐经济舱。
晚上,我们在城中的花园里头,吹着凉风,看着满地红玫瑰,喝啤酒。同行姑娘的酒品和酒量都不太好,两杯下去要发酒疯,好好的一个文雅淑女,只要脸上红潮一起,就变成一个毒汁四溅,粗鲁豪放的婊子。姑娘捏着喝了一半的啤酒瓶子,嗖地一下从椅子上窜起来,开始向园子里头的外国人搭讪。
完了。
她去搭讪的是一个红发鬼佬姑娘,碧绿的眼睛,鼻尖上撒着几点雀斑,薄嘴唇;姑娘之所以找她搭讪,约莫是看中了她手里也捏着瓶啤酒——也许她是想去跟啤酒瓶子说话呢。
忘了说,那天咱们喝的是黑啤,味同中药,整十度。
“你好。”
“你好。”鬼佬笑了笑。
“我们是从中国来的。”
“我去过中国。”
“是去旅游?”
“不,”鬼佬喝了口啤酒,摇摇头,“去找我丈夫。”
“你结婚了?”
“是啊,”鬼佬掏出手机看了一眼,“七八年了吧。”
鬼佬向我讨了根烟,她说她喜欢中国烟,特别spicy,她钟意这个味儿。她一边吐着烟圈,一边告诉我们,她和她老公交往五年,本该谈婚论嫁了,眼看好事将近,她老公却突然犯晕了,在留给她一封电子邮件后,不辞而别——
亲爱的,
我被公司外派到中国,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
不用担心我,你好好生活。
“这不是逃婚吗!”同伴姑娘一跃而起,挥起瓶子砸了下我的脑袋。
“你打我干嘛?!”我怒目而视。
“你们男人就是怕担责任,一说到结婚呀,孩子呀,吓得就两腿打颤,跟筛糠似的!”
鬼佬什么也没说,只是回了一封。
明白。
不用担心,等你在中国安顿下来,我去找你。
没等两周,鬼佬买了张机票,嗖地一下飞去了北京,向分公司一问,才知道自己那混账老公早辞职了。
“辞职了?”
鬼佬点点头:“他们说,他刚来没几天就辞职了。去了一个叫西安的地方。”
于是鬼佬又买了去西安的机票,听说自己老公在当地一家国际学校教书。她一路摸索,前后花了两三个月,找到那家国际学校,殊不知,老公从朋友那儿知道她已一路杀了过来,只得火速辞职,打包行李又去了成都。
“我们就是成都人哎!”同伴姑娘眼睛里冒出精光。
“成都是个大城市,”鬼佬说,“我在那儿看了熊猫,还喝了白酒。”
鬼佬丈夫在成都还没坐稳屁股,又听闻自个儿女友搭上火车,已气势汹汹地杀了过来。不得已只能一路又溜去了重庆;到了重庆他也不敢久留,没待两天又去了武汉,每每从酒店里走出来,他都疑心会一头撞上鬼佬的胸脯。两人就这么一个走,一个追,沿着长江走了半个中国,直到鬼佬丈夫盘缠用光,才被她给堵住。
“亲爱的,”她看着面色惨白的男友,说,“大半年不见了,很开心看到你一切都好。你还是跟以前一样精神一样帅,要是不能嫁给你,我就是在浪费人生呢。”
于是他们结婚了。
“你太委屈自己了。”同伴姑娘一脸怜惜地说。
“放弃才是委屈自己,”鬼佬一口喝干瓶子里的啤酒,“我是真的喜欢他。”
从萨尔茨堡出来后,我们又一路向阿尔卑斯山小镇哈尔施塔特走去。在萨尔茨堡的一个晚上,被一位当地音乐人搭讪,问要不要跟他一同去兜风。
虽然他长得像Mitch Hewer,但我还是无情地拒绝了他。因为那阵子大家都觉得外国人很危险,好像他们人人爱冰恋。
我旅行是因为我喜欢到处走动,享受自由自在的感觉,我很高兴摆脱日常生活工作里的羁绊、责任和义务,我可以理直气壮地告诉他们,不好意思,我现在在国外,不方便讲话,回聊啊,拜拜——这也是我为何不喜欢国内游的原因,毕竟如今连中国联通的信号也大大改善了,莫名其妙的家人、朋友和同事,总能在最意想不到的时候,以最意想不到的方式,搅乱你旅途中的好心情。
我到维也纳的时候下着小雨,天空铅云压阵,整座城市氤氲在一层朦胧的薄雾里头,像幻梦的模糊记忆,倒很符合它音乐和浪漫之都的美名;同为德意志人,德国是冷冰冰的钢铁机械,奥地利则像朵缤纷的棉花糖。在一家老式旅馆放下行李后,往窗外一望,就能瞥到《before sunrise》里头著名的大摩天轮。
金色大厅晚上的演奏会开始前,百无聊赖的我们浑身像被抽筋去骨一样慵懒,连根手指头都抬不起来,便瘫坐在市区的一家咖啡馆里闲聊,拍照。里头满满地坐着高鼻深目、金发碧眼的外国人,因此我们第一眼就把她给揪了出来——她和我们一样,是黑头发黄皮肤的亚洲人,一个亚洲姑娘。
奥地利治安很好,单身姑娘也能自个儿玩儿得无忧无虑。她瘦高个儿,浓密的黑发随意在脑后扎成个马尾,脸庞如削,鼻梁高耸,戴一副无框眼镜,宽松的运动服耷拉在肩上——她应该不是个中国姑娘,我们都这么想。我旁边坐的那位中国姑娘,为了今晚的音乐会,不仅特意穿了件新从英国买来的小礼服,还耗费半个钟头化了个心机淡妆呢。
不过中国实在大,我不该因为自身见识浅薄,就到处乱下结论。她是中国人,东北人,当时正在读博,假期来欧洲玩儿的。她显然是位活跃的观光客,虽然天气阴沉沉的,我们称之为瞌睡天,可还是没阻止她一早出门,兴冲冲地在美泉宫里头逛了一整天。她告诉我们,朋友们都不怎么愿意来这儿,觉得奥地利既没什么风光,也没什么名胜,更重要的是,没叫得出口的奢侈品,没喊得上名儿的奥特莱斯;但她乐意,不为别的,单单为这儿中国人少,就值得一来——在这点上,我们倒是不谋而合。
奥地利奇异、浪漫而忧郁,它是艺术,它是浪漫,它是音乐,空气里似乎弥漫着一种迷药,让人情不自禁地慵懒起来,接着便是麻醉、欢愉。但东北姑娘似乎丝毫不受此影响,她精力充沛得很——她从法国走来,路经德国、奥地利,接下来还会去匈牙利、波兰,住青旅,搭夜火车,吃超市里头的打折牛奶面包。她兴奋地告诉我们,她一路搜集欧洲古代宫殿、城堡的资料,准备自己做个小册子。我们的好奇心,只需走马观花地看三四座宫殿城堡就满足了;她却有自己的一套理论。在东北姑娘看来,它们各有风格,自成一套,每到一处,都像为她打开了一扇通往新世界的大门。那些家具、内饰、吊灯、墙纸,无一不值得她仔仔细细地端详上个大半天的;还有那些宫殿后头的历史,哪位国王或公爵将它们精心搭建起来,哪位太太或小姐在里头演绎了些或狗血或凄美的故事,她全部都能娓娓道来。东北姑娘不愧是博士,记性好,口才流利,引经据典信口拈来,就像一位大学老师在重复一堂讲了多年的课程一般。
但我也不会因为东北姑娘的博学多才与精力四射,而为自己的四体不勤和孤陋寡闻而羞愧——说到底,这些王公贵族的陈谷子烂芝麻,跟我有什么关系呢?我只满足于我眼底所见的:他们端坐在浮雕上,端坐在油画里,看着赏心悦目,予人美感,那便足够了。许多老北京子弟会为一盏烟壶、一顶烛台的背后的历史热血沸腾,眼冒精光,但对我而言,那些都不过是一堆毫无实用价值的破铜烂铁。必需品是拿来用的,艺术品是拿来看的,除此以外,别的东西大抵都可归为废物。
我问东北姑娘,这些东西是你的专业吗,你是在为自个儿的毕业论文做准备吗——我以为她是学欧洲史或古建筑史一类的专业。
“不,我学的是传播。”东北姑娘说。
“那你这些小册子准备用来干嘛?”
“用来干嘛?不干嘛。我就是喜欢了解真相,想搞懂它们背后的东西,无论到哪儿都一样。”
“话虽这么说,但这些有什么用呢?就好像你爬了老半天的楼梯,结果最后发现脑袋顶上是天花板似的。”
“我不同意。知识就跟随身带的卫生纸差不多——我这是话糙理不糙啊。哪天你走在在大街上,突然想拉屎,随身一摸,完了,没带纸!那不就倒血霉了么?这些乱七八糟东西的好处就在于——你根本不知道它什么时候有用。”
我点头表示赞许,顺便从她那儿讨了张卫生纸,塞进衣服口袋里。
离开维也纳后,我们往萨尔茨堡出发。萨尔茨堡首先是莫扎特的故乡,其次是卡拉扬的老巢,最后才是个地名,有的城市就是这么尴尬,因为碰巧出了一两位名留青史的巨人,其本身的光辉就完全被掩盖了。好像我们在向别人介绍窦唯时,都不忘加上一句“王菲的前夫”。
要不谁知道啊?
但故人已去,老地方却永垂不朽。一踏进萨尔茨堡,脑子里就自动响起了《费加罗的婚礼》——前文说了,我并不以自己的孤陋寡闻而羞愧,这位大师的曲子,我哼得出口的,就这么一出而已。同行小姑娘因为自小学钢琴,有些古典乐底子,便一路走着为我科普。这时我再看她,竟觉得比平时漂亮和知性了不少。看来东北姑娘说得没错,知识这东西,真不知道啥时候会派上用场啊,说不定她在回国的航班上,便能借此邂逅一位对古建筑史情有独钟的大富豪呢。
只是不知大富豪是否会坐经济舱。
晚上,我们在城中的花园里头,吹着凉风,看着满地红玫瑰,喝啤酒。同行姑娘的酒品和酒量都不太好,两杯下去要发酒疯,好好的一个文雅淑女,只要脸上红潮一起,就变成一个毒汁四溅,粗鲁豪放的婊子。姑娘捏着喝了一半的啤酒瓶子,嗖地一下从椅子上窜起来,开始向园子里头的外国人搭讪。
完了。
她去搭讪的是一个红发鬼佬姑娘,碧绿的眼睛,鼻尖上撒着几点雀斑,薄嘴唇;姑娘之所以找她搭讪,约莫是看中了她手里也捏着瓶啤酒——也许她是想去跟啤酒瓶子说话呢。
忘了说,那天咱们喝的是黑啤,味同中药,整十度。
“你好。”
“你好。”鬼佬笑了笑。
“我们是从中国来的。”
“我去过中国。”
“是去旅游?”
“不,”鬼佬喝了口啤酒,摇摇头,“去找我丈夫。”
“你结婚了?”
“是啊,”鬼佬掏出手机看了一眼,“七八年了吧。”
鬼佬向我讨了根烟,她说她喜欢中国烟,特别spicy,她钟意这个味儿。她一边吐着烟圈,一边告诉我们,她和她老公交往五年,本该谈婚论嫁了,眼看好事将近,她老公却突然犯晕了,在留给她一封电子邮件后,不辞而别——
亲爱的,
我被公司外派到中国,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
不用担心我,你好好生活。
“这不是逃婚吗!”同伴姑娘一跃而起,挥起瓶子砸了下我的脑袋。
“你打我干嘛?!”我怒目而视。
“你们男人就是怕担责任,一说到结婚呀,孩子呀,吓得就两腿打颤,跟筛糠似的!”
鬼佬什么也没说,只是回了一封。
明白。
不用担心,等你在中国安顿下来,我去找你。
没等两周,鬼佬买了张机票,嗖地一下飞去了北京,向分公司一问,才知道自己那混账老公早辞职了。
“辞职了?”
鬼佬点点头:“他们说,他刚来没几天就辞职了。去了一个叫西安的地方。”
于是鬼佬又买了去西安的机票,听说自己老公在当地一家国际学校教书。她一路摸索,前后花了两三个月,找到那家国际学校,殊不知,老公从朋友那儿知道她已一路杀了过来,只得火速辞职,打包行李又去了成都。
“我们就是成都人哎!”同伴姑娘眼睛里冒出精光。
“成都是个大城市,”鬼佬说,“我在那儿看了熊猫,还喝了白酒。”
鬼佬丈夫在成都还没坐稳屁股,又听闻自个儿女友搭上火车,已气势汹汹地杀了过来。不得已只能一路又溜去了重庆;到了重庆他也不敢久留,没待两天又去了武汉,每每从酒店里走出来,他都疑心会一头撞上鬼佬的胸脯。两人就这么一个走,一个追,沿着长江走了半个中国,直到鬼佬丈夫盘缠用光,才被她给堵住。
“亲爱的,”她看着面色惨白的男友,说,“大半年不见了,很开心看到你一切都好。你还是跟以前一样精神一样帅,要是不能嫁给你,我就是在浪费人生呢。”
于是他们结婚了。
“你太委屈自己了。”同伴姑娘一脸怜惜地说。
“放弃才是委屈自己,”鬼佬一口喝干瓶子里的啤酒,“我是真的喜欢他。”
从萨尔茨堡出来后,我们又一路向阿尔卑斯山小镇哈尔施塔特走去。在萨尔茨堡的一个晚上,被一位当地音乐人搭讪,问要不要跟他一同去兜风。
虽然他长得像Mitch Hewer,但我还是无情地拒绝了他。因为那阵子大家都觉得外国人很危险,好像他们人人爱冰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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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雪征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15-09-17 09:1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