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生之年》连载 (豆瓣阅读没审核之前就在这更新吧)
《有生之年》
如果倒退回16年前,我相信我的选择应该不是这样的。
◎壹
1.
“ 这是老子的家,你他妈不想呆就滚!”随着大门砰的一声关上,我默默的退回到卧室的角落里。
被关在门外的母亲,蜷缩在床边的我,以及散落一地的碎片和衣物。这是七月以来的第二次战争。我习惯称这样的暴力为战争,因为它从我记事以来,就频繁的在家中上演,而且不乏血腥场面。
今天是2004年7月11日,我的名字叫柏涵,今天是我的生日,16岁。
母亲给我起名柏涵是因为她希望我能成为她眼中真正的男人。博学天下之识,方涵万物之心。说白了,就是不要像我父亲。虽然我从没有把他当作过我父亲。
我一直觉得自己生活在一个比较典型的北方家庭,一个极度大男子主义的父亲和一位勤勤恳恳的母亲。我试图说服自己,身边会有很多很多和我境遇相似甚至更凄惨的人,借此来安抚每一次战争带来的内心挫伤。当然,这些都只是自我安慰,该有的伤依旧有,并且愈演愈烈。
三天后,母亲面容倦怠拖着包回到家里,气氛凝重到我几乎要窒息。因为我怕又是一场血雨腥风的到来,我只想安静又踏实的睡一个好觉。我默默走向前,拽了拽母亲的衣角,瞬时间眼泪就不自觉的流了下来。我不知道自己在难过什么,替母亲难过,替自己难过,还是替这个家而难过。
2.
“柏涵?” 到!
这是我的第三所学校,新阳三中。
报道的日子总是热闹至极,走道里来来回回都是寒暄热络的新同学。每个人都能找到自己的团体并且迅速熟悉起来。而我坐在自己的位置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
“柏,涵。 名字不错,我是魏昂,喝可乐吗”还没等我回过神,一听可乐就砸在我桌子上。
谢谢,我怯懦的往墙边躲了躲,用力挤出尴尬的笑容。
“你怕什么啊,我还能吃了你不成。快点喝吧。我坐你后面,以后多多关照!”还没等我来得及回话,他便抱着一打可乐扬长而去,拓展其他的人脉了。
我手里攥着冰凉可乐,趴在桌子上暗自窃喜。因为我向离开这座城市又迈进了一步,我似乎感到自由和快乐在向我招手。
其实我并不讨厌北川这座城市,它有鲜明的四季,在外人看来独特的景色,还有中国少有的民族风情。我不喜欢这里是因为我不想每天回到牢笼里生活,我想带着母亲离开,过一段安静且没有硝烟的日子。
“你知道我们班那个新生魏昂吗?听说是从美国转学回来的”
“少瞎掰了,出去的人还想回来?放着外面的好日子不过,来三中干嘛”
“真的真的,听说他和他女朋友一起来的。出国的人就是不一样,真开放”
“他还有女友啊?”
“对啊,听说是咱们隔壁5班的……”
本来安静的思绪被旁边一群女生的讨论打断。魏昂?我看了看手里的可乐,无奈的笑了笑。自己的世界总是和别人相去甚远,当我还在为平静的生活而努力的时候,后座却坐了个幸福的向日葵,每天播撒爱的种子。
你瞧,这就是生活。
3.
来到新的学校,其实并没有给我原本的生活带来任何变化。十六、七岁的年纪,同龄人都在体验着多彩的人生,所谓的花季雨季应该说的就是他们这样的一群人吧。而我的十六岁可以概括成三个词:学校 家 如履薄冰。
一个多月来,我一共认识了三个朋友。说过最多话的应该算是我的同桌——高洁,她算是我在学校唯一的死党。典型的北方姑娘。性格豪爽直接,又因为爸妈是四川人,继承了优良的辣妹传统。我感觉每天自己身边坐了一个魁梧的山峰,不能更有安全感了。
接下来应该就是班里女生口中神一样的人物,魏昂。一天八节课,至少六节是趴在我后面的桌子上睡过去的。其中没睡的两节应该是体育课和自习课吧。其实我到现在也没有搞明白他从美国回来睡觉的原因是什么。说也奇怪,他每天几乎是班里早上第一个到教室的。每次都会给我和高洁带早餐。拿他的话说,这叫革命情谊。因为只有我俩吃饱了,才能挺直了腰杆让他肆无忌惮的睡觉。
最后,就是魏昂的女朋友——张漫。一个感觉活脱脱从画里跳出来的美人。其实我跟张漫算不上朋友,只能说因为魏昂的关系,大家会时常在一起。加上她又是那种八面玲珑很讨人喜欢的女生,所以感觉关系还算不错。当然,我也不明白这样的好女孩儿为什么和魏昂在一起。算了,这个世界总是有太多我们搞不清楚的东西。
4.
“喂,周末张漫过生日啊,你必须得来,带上你家高洁”伴随这声音的是背后一阵刺痛,我就知道那小子又拿他的圆珠笔戳我校服。
“我给你说了多少遍了!你不要拿笔画我校服,你有保姆给你洗,我得回家自己洗!”我恨不得一书砸到他睡眼朦胧的脸上。这是他这周七次画我衣服。
当然,恶人自有恶人磨。还没等我反击,高洁已经一瓶水砸在他脸上了。“什么叫你家高洁,你自己喜欢谈恋爱不要拉上我俩。我和柏涵是纯洁的革命友谊,伟大的共产主义战士。你这个资本主义恶棍有多远滚多远….”
其实我有时候挺佩服高洁的,因为她真的完全没有把自己当作一个女生。随时随地身上都散发着一股邪不压正的凌然之气。而此时此刻,魏昂的脸比身后的垃圾桶还臭。不过我和高洁最终还是买了魏昂的面子,决定“盛装出席”,毕竟看在他那么辛苦地每天给我俩带早餐的份儿上。
张漫的生日聚会定在周六上午,城北的一家私人会馆里。听说是她爸爸朋友开的。其实我和高洁用脚趾头都知道那是有钱人去得地方。这几天我俩费尽心思都不知道要送什么礼物,张漫才会喜欢。最后还是决定凑钱买一瓶香水送给她。
聚会上基本都是魏昂还有张漫的朋友。我和 “辣妹”如坐针毡,宴席吃了一半,我俩一句话没插上,除了一开始唱了几句生日快乐歌。感觉自己像是被别人带来的道具,基本只有装饰功能。
旁边的高洁比我更急,一个劲儿给我使眼色,让我给魏昂打招呼,好让我俩提前退场。可是以我的性格,哪好意思张这个口。
“魏昂,不给大家介绍一下你这两位朋友”我心头一惊,抬眼望了望说话的这个人。坐在张漫旁边,气质毫不逊色,应该是她的朋友。
“对啊,你这两个朋友还挺害羞,来了都不说话”旁边人一听都开始起哄。
“好好好,我来介绍。我对面的那个是柏涵,他旁边的是高洁。我在三中的革命战友。”
“怪不得呢,原来都是乖学生。选的礼物品味也是一股学生味”我寻着声音,焦点再此落在张漫右边的位置。但我下意识的一把拽住了高洁。因为我知道以她的性格,不跳起来烧了对方的祖坟绝不会罢休。和我有同样预感的是坐在我对面的魏昂。一脸吃屎的表情。他应该万万没想到张漫的朋友会说出这样的话。
我俩仿佛都在等待一场暴风雨的来临。但事实证明,我们错了。高洁在这件事情的情商异常的高。她在桌在下面拍了拍我的手,让我放心。这时候张漫出来打了圆场 “我这朋友就心直口快,高洁,柏涵,你俩别往心里去。”其实我和高洁心里明白,他们那群朋友本来就不待见我俩。其实可以理解,毕竟不是一个层面的人。说白了,我们是穷学生,他们是有钱人。
饭局结束,魏昂和张漫赶紧冲出来道歉。但是我俩都觉得没必要,真的。我们是冲着魏昂的面子来的,不过一顿饭而已,和那些人以后也没什么交集。
回家的路上,我和高洁都没有再说话。一瓶香水,780块。我俩一个多月的零花钱。晚上高洁给我发了一条短信,凌晨一点多:“没事的,加油!”
5.
那件事情过后,很久都没有见到张漫的人影,她也没来我们班找过魏昂。可能是她觉得不好意思面对我们吧。而我后座的那个睡爷倒是跟没事儿人一样,该吃吃,该喝喝。没事拿我俩逗逗乐。
再次见张漫是到学期末,我和高洁一度以为这个人早登极乐世界,一命呜呼了。他俩约我们在广场的咖啡馆见面,远处就能看见魏昂拎着大大小小的行李朝我们招手,爪子呼扇的跟店门口的招财猫一样。心想,这两人是什么情况,携手私奔作临行告别?但走进才发现情况不是这样,因为只看到张漫一个人的行李。仔细打听才知道张漫的爸爸不同意让她留在三中陪魏昂胡闹。执意要把宝贝女儿原送回美帝国主义发光发热。其实很能理解她爸的心态,张漫要是我女儿,我也不会让她在魏昂身上耽误美好青春。不过看着魏昂也着实让人心疼,两个眼睛红的跟兔子似得。这要是被学校的那群女生看到,得破碎多少少女的心啊。但话说回来,这种事,我和高洁也帮不上什么忙。只能说些“两情若是久长时”之类连自己都不信的鬼话来安慰眼前这个伤心的“兔子”。之后俩人的机场挥别大戏我和高洁没参与,因为第二天就是期末考,我俩飞奔回家各自奋战。
6.
冬日的北川被皑皑白雪覆盖,每一条街道都如同冰冻的河流。像极了这座城市的名字——北上之川。我喜欢这里的冬天,因为有一种干净的凛冽。每一次的呼吸都会感受到北方的干爽,也像一双粗糙的手划过脸庞。
期末考结束后学校很快变得冷清起来,一早来到学校把抽屉里的书整理好准备开始假期生活。相比假期,我更喜欢上课的日子。不是因为好学,而是因为能在家里少呆一段时间。总觉得家里笼罩了一股让人压抑又抗拒的气氛,当然,也因为我不愿看到我父亲。
“要出来滑冰么?”口袋里手机震了震,原来是魏昂的短信。这是张漫走后,他第一次主动联系我。看来这家伙应该开始慢慢回血。
“好啊,什么时候”
“中午2点,北公园”
其实我不太喜欢滑冰,但为了帮助他尽快恢复状态,我还是爽快答应了。
如果倒退回16年前,我相信我的选择应该不是这样的。
◎壹
1.
“ 这是老子的家,你他妈不想呆就滚!”随着大门砰的一声关上,我默默的退回到卧室的角落里。
被关在门外的母亲,蜷缩在床边的我,以及散落一地的碎片和衣物。这是七月以来的第二次战争。我习惯称这样的暴力为战争,因为它从我记事以来,就频繁的在家中上演,而且不乏血腥场面。
今天是2004年7月11日,我的名字叫柏涵,今天是我的生日,16岁。
母亲给我起名柏涵是因为她希望我能成为她眼中真正的男人。博学天下之识,方涵万物之心。说白了,就是不要像我父亲。虽然我从没有把他当作过我父亲。
我一直觉得自己生活在一个比较典型的北方家庭,一个极度大男子主义的父亲和一位勤勤恳恳的母亲。我试图说服自己,身边会有很多很多和我境遇相似甚至更凄惨的人,借此来安抚每一次战争带来的内心挫伤。当然,这些都只是自我安慰,该有的伤依旧有,并且愈演愈烈。
三天后,母亲面容倦怠拖着包回到家里,气氛凝重到我几乎要窒息。因为我怕又是一场血雨腥风的到来,我只想安静又踏实的睡一个好觉。我默默走向前,拽了拽母亲的衣角,瞬时间眼泪就不自觉的流了下来。我不知道自己在难过什么,替母亲难过,替自己难过,还是替这个家而难过。
2.
“柏涵?” 到!
这是我的第三所学校,新阳三中。
报道的日子总是热闹至极,走道里来来回回都是寒暄热络的新同学。每个人都能找到自己的团体并且迅速熟悉起来。而我坐在自己的位置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
“柏,涵。 名字不错,我是魏昂,喝可乐吗”还没等我回过神,一听可乐就砸在我桌子上。
谢谢,我怯懦的往墙边躲了躲,用力挤出尴尬的笑容。
“你怕什么啊,我还能吃了你不成。快点喝吧。我坐你后面,以后多多关照!”还没等我来得及回话,他便抱着一打可乐扬长而去,拓展其他的人脉了。
我手里攥着冰凉可乐,趴在桌子上暗自窃喜。因为我向离开这座城市又迈进了一步,我似乎感到自由和快乐在向我招手。
其实我并不讨厌北川这座城市,它有鲜明的四季,在外人看来独特的景色,还有中国少有的民族风情。我不喜欢这里是因为我不想每天回到牢笼里生活,我想带着母亲离开,过一段安静且没有硝烟的日子。
“你知道我们班那个新生魏昂吗?听说是从美国转学回来的”
“少瞎掰了,出去的人还想回来?放着外面的好日子不过,来三中干嘛”
“真的真的,听说他和他女朋友一起来的。出国的人就是不一样,真开放”
“他还有女友啊?”
“对啊,听说是咱们隔壁5班的……”
本来安静的思绪被旁边一群女生的讨论打断。魏昂?我看了看手里的可乐,无奈的笑了笑。自己的世界总是和别人相去甚远,当我还在为平静的生活而努力的时候,后座却坐了个幸福的向日葵,每天播撒爱的种子。
你瞧,这就是生活。
3.
来到新的学校,其实并没有给我原本的生活带来任何变化。十六、七岁的年纪,同龄人都在体验着多彩的人生,所谓的花季雨季应该说的就是他们这样的一群人吧。而我的十六岁可以概括成三个词:学校 家 如履薄冰。
一个多月来,我一共认识了三个朋友。说过最多话的应该算是我的同桌——高洁,她算是我在学校唯一的死党。典型的北方姑娘。性格豪爽直接,又因为爸妈是四川人,继承了优良的辣妹传统。我感觉每天自己身边坐了一个魁梧的山峰,不能更有安全感了。
接下来应该就是班里女生口中神一样的人物,魏昂。一天八节课,至少六节是趴在我后面的桌子上睡过去的。其中没睡的两节应该是体育课和自习课吧。其实我到现在也没有搞明白他从美国回来睡觉的原因是什么。说也奇怪,他每天几乎是班里早上第一个到教室的。每次都会给我和高洁带早餐。拿他的话说,这叫革命情谊。因为只有我俩吃饱了,才能挺直了腰杆让他肆无忌惮的睡觉。
最后,就是魏昂的女朋友——张漫。一个感觉活脱脱从画里跳出来的美人。其实我跟张漫算不上朋友,只能说因为魏昂的关系,大家会时常在一起。加上她又是那种八面玲珑很讨人喜欢的女生,所以感觉关系还算不错。当然,我也不明白这样的好女孩儿为什么和魏昂在一起。算了,这个世界总是有太多我们搞不清楚的东西。
4.
“喂,周末张漫过生日啊,你必须得来,带上你家高洁”伴随这声音的是背后一阵刺痛,我就知道那小子又拿他的圆珠笔戳我校服。
“我给你说了多少遍了!你不要拿笔画我校服,你有保姆给你洗,我得回家自己洗!”我恨不得一书砸到他睡眼朦胧的脸上。这是他这周七次画我衣服。
当然,恶人自有恶人磨。还没等我反击,高洁已经一瓶水砸在他脸上了。“什么叫你家高洁,你自己喜欢谈恋爱不要拉上我俩。我和柏涵是纯洁的革命友谊,伟大的共产主义战士。你这个资本主义恶棍有多远滚多远….”
其实我有时候挺佩服高洁的,因为她真的完全没有把自己当作一个女生。随时随地身上都散发着一股邪不压正的凌然之气。而此时此刻,魏昂的脸比身后的垃圾桶还臭。不过我和高洁最终还是买了魏昂的面子,决定“盛装出席”,毕竟看在他那么辛苦地每天给我俩带早餐的份儿上。
张漫的生日聚会定在周六上午,城北的一家私人会馆里。听说是她爸爸朋友开的。其实我和高洁用脚趾头都知道那是有钱人去得地方。这几天我俩费尽心思都不知道要送什么礼物,张漫才会喜欢。最后还是决定凑钱买一瓶香水送给她。
聚会上基本都是魏昂还有张漫的朋友。我和 “辣妹”如坐针毡,宴席吃了一半,我俩一句话没插上,除了一开始唱了几句生日快乐歌。感觉自己像是被别人带来的道具,基本只有装饰功能。
旁边的高洁比我更急,一个劲儿给我使眼色,让我给魏昂打招呼,好让我俩提前退场。可是以我的性格,哪好意思张这个口。
“魏昂,不给大家介绍一下你这两位朋友”我心头一惊,抬眼望了望说话的这个人。坐在张漫旁边,气质毫不逊色,应该是她的朋友。
“对啊,你这两个朋友还挺害羞,来了都不说话”旁边人一听都开始起哄。
“好好好,我来介绍。我对面的那个是柏涵,他旁边的是高洁。我在三中的革命战友。”
“怪不得呢,原来都是乖学生。选的礼物品味也是一股学生味”我寻着声音,焦点再此落在张漫右边的位置。但我下意识的一把拽住了高洁。因为我知道以她的性格,不跳起来烧了对方的祖坟绝不会罢休。和我有同样预感的是坐在我对面的魏昂。一脸吃屎的表情。他应该万万没想到张漫的朋友会说出这样的话。
我俩仿佛都在等待一场暴风雨的来临。但事实证明,我们错了。高洁在这件事情的情商异常的高。她在桌在下面拍了拍我的手,让我放心。这时候张漫出来打了圆场 “我这朋友就心直口快,高洁,柏涵,你俩别往心里去。”其实我和高洁心里明白,他们那群朋友本来就不待见我俩。其实可以理解,毕竟不是一个层面的人。说白了,我们是穷学生,他们是有钱人。
饭局结束,魏昂和张漫赶紧冲出来道歉。但是我俩都觉得没必要,真的。我们是冲着魏昂的面子来的,不过一顿饭而已,和那些人以后也没什么交集。
回家的路上,我和高洁都没有再说话。一瓶香水,780块。我俩一个多月的零花钱。晚上高洁给我发了一条短信,凌晨一点多:“没事的,加油!”
5.
那件事情过后,很久都没有见到张漫的人影,她也没来我们班找过魏昂。可能是她觉得不好意思面对我们吧。而我后座的那个睡爷倒是跟没事儿人一样,该吃吃,该喝喝。没事拿我俩逗逗乐。
再次见张漫是到学期末,我和高洁一度以为这个人早登极乐世界,一命呜呼了。他俩约我们在广场的咖啡馆见面,远处就能看见魏昂拎着大大小小的行李朝我们招手,爪子呼扇的跟店门口的招财猫一样。心想,这两人是什么情况,携手私奔作临行告别?但走进才发现情况不是这样,因为只看到张漫一个人的行李。仔细打听才知道张漫的爸爸不同意让她留在三中陪魏昂胡闹。执意要把宝贝女儿原送回美帝国主义发光发热。其实很能理解她爸的心态,张漫要是我女儿,我也不会让她在魏昂身上耽误美好青春。不过看着魏昂也着实让人心疼,两个眼睛红的跟兔子似得。这要是被学校的那群女生看到,得破碎多少少女的心啊。但话说回来,这种事,我和高洁也帮不上什么忙。只能说些“两情若是久长时”之类连自己都不信的鬼话来安慰眼前这个伤心的“兔子”。之后俩人的机场挥别大戏我和高洁没参与,因为第二天就是期末考,我俩飞奔回家各自奋战。
6.
冬日的北川被皑皑白雪覆盖,每一条街道都如同冰冻的河流。像极了这座城市的名字——北上之川。我喜欢这里的冬天,因为有一种干净的凛冽。每一次的呼吸都会感受到北方的干爽,也像一双粗糙的手划过脸庞。
期末考结束后学校很快变得冷清起来,一早来到学校把抽屉里的书整理好准备开始假期生活。相比假期,我更喜欢上课的日子。不是因为好学,而是因为能在家里少呆一段时间。总觉得家里笼罩了一股让人压抑又抗拒的气氛,当然,也因为我不愿看到我父亲。
“要出来滑冰么?”口袋里手机震了震,原来是魏昂的短信。这是张漫走后,他第一次主动联系我。看来这家伙应该开始慢慢回血。
“好啊,什么时候”
“中午2点,北公园”
其实我不太喜欢滑冰,但为了帮助他尽快恢复状态,我还是爽快答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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