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的拐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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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拉图在《斐德若篇》中将书写形容为“记忆的拐杖”。小时候记课文诗篇,最有效的方法是抄写不是背诵。记忆会慢慢修改真相,所有记下来才能反复调取档案,留下实证。曾在高中时写过一篇小说,(已经找不到原稿,所以这也可能是我为本文编造的细节),描写一个人从识字开始不停记录自己生活与思想,直到死去。文章最后一句是,“而那样的生活,毫无意义”。记住是一回事,记下的事需要意义是另一回事。我们对生命的要求是递增状态,满足温饱后要有乐趣,要获得尊重,要有成就,最后,得有意义,拿“有意义”来对抗死亡。
以前常在信中提到天气:“最近下雨,最近多云,最近天气冷了。冷的天气让我想起去年冬天你来找我玩,我们去吃的火锅店。现在它结业了。”以前的信都是这样的,而现在几乎已经没有人写信了。只有短信。短信是,“我想你了”,又或者,连“我想你”也不会发出。天气如何又能怎样?我们在APP上看到整整一周的预报。及时播报损害了想象力,就像现在很少人会听实况转播,网上文字直播代替了语音语调,代替了个性。
当年的她写信会写上一个礼拜,信里没有特意标出时间,另起一段就是第二天了。她在睡前,手电光下,在体育课上,在自习室里,想到什么就写什么。信纸上有因为写错了用涂改液修正的地方,我会反过来透着光看看她写错了什么,好像能看见她涂改时轻微的脸红。我怀念这些错误,现在将平板电脑反过来,只能看到出厂日期和五颜六色的贴纸。那个时代甚至可以通过折信纸的手法来判断对方对我的感觉——这次比上次认真?那么说她明白我的暗示了?
家所在的小区因为盖楼时用了海砂,房间容易返潮,去年卧室墙皮开裂脱落,请工人来折腾好几个礼拜也弄不好。我一发烦,干脆把床和书柜调换,书柜衣柜靠墙站,一排遮百丑。收拾床铺时发现一个盒子,里面装着她用过的一支袖珍钢笔,食指长短,淡紫色。我当时是怎么得到这只笔的?好像用了一些手段,那时我们还没在一起。有很长一段时间我只用这只钢笔写剧本,给她写信,假装它是一件经过月老祝福加持的圣物。现在“拐杖”进化了,放在书架上的旧手机里存着以前的短信。充好电,可以一条条打开看,却又觉得没那么珍贵。在找到那只紫色钢笔的下午我开始清理邮箱,里面充斥大量广告贴,只有附件没有文字的邮件,对方自动回复,以及我母亲发来小心XXX病毒的警告信。99年开始学会上网写邮件,好像也是那时开始几乎一夜之间抛弃了用纸本写信。去年为自己的散文集做抽奖活动,送书签,书签那么点重量可以走邮政,这才发现家里已经没有信封和邮票了。临时去邮局买,卖的都是贴好邮票的信封。一买买二十个,用掉十七个后,剩下的不知怎么处置。
如果真拿来写信,可以写给谁?
和朋友聊天,问她有没有想过给男友写信,她说想啊,但无从下笔。写信的过程是一次拷问,短信就比较决绝,按下发送收不回来。写下的话,转身一想,勇气不够了,把纸一揉就好了——这么想来,写信这种事是好还是不好呢?信笺的问题在于它可能会在寄送过程中遗失,电子信件不会。我们不那么辛苦写下的东西却受到绝对保护。写信是深究的过程,也许挖出来的东西会吓坏你,但同时它也帮你认识自己。书写是我们区别于其他生物的重要标志,是体现个性的过程,写点什么,至少比努力混进各种亚文化圈子来得省事。
最后的胡思乱想:以前有信件体小说,以后会有邮件体,微信体小说么?遗憾的是,写信变成了老年人的性生活,只能借助怀旧达到高潮。书写是营造秘密,而电子邮件,总有被发现的可能,快速发现,快速遗忘,有人会重看那些邮件么?宝拉•福克斯在短篇小说集《绝望的人们》里写道:“围城持续着——已经持续了很久,但被包围的人完全不当回事。”现在谁会在乎字写的好不好看?只要练好签名就够了。谁会在乎写不写信?保证微信畅通就够了。也许在未来还会出现新的联系形式,说不定会是电影《她》里出现的信件代笔人,从情侣开始约会一直代笔到进入金婚,持之以恒的是商业行为,倒也是真实情感。
只要坚持,就有意义。
原文刊登在2015年3月23日《精品购物指南》都会版第82页:http://e.lifestyle.com.cn/default.aspx?magazine=2730&issue=14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