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之法:“残酷”的管理》儒道法的“内圣外王”之道(管理哲学班课后分享)
法家的核心主张是“法”这一点不由分说,但这里的“法”与我们现代社会的法律又存在着很大的不同。方尔加老师从以下这四个方面向我们详细介绍了法家之法。
【1.法并非公民契约】
现代法律被认为是全体公民共同签订的“契约”,因为被人民所授权而获得其权威地位。而法家之法并非如此,它不是公民契约,而是君主个人意志的表现,是统治者用来统治臣民的有力工具。因此,在这个意义上说,法家实际上还是倡导“人治”,虽然其表面主张“法治”,但由于这“法”还是统治者个人的意志,所以本质上还是人治的。
这种对“法“的定义在倡导民主自由的今天已经不再使人信服。在企业中,员工似乎也不再对领导唯唯诺诺,因此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的权威从何而来、领导者是否受到企业规章的制约都是管理者所要慎重考虑的问题。
【2.法建立在人性自私的基础之上】
法家的统御思想建立在其人性论的基础之上。与孟子主张性善论相反,法家普遍主张人性恶论,强调人性自私、趋利避害。所谓“利壮怂人胆”,只要眼前有利益,再胆小的人也愿意赴汤蹈火。
人性是善是恶很难说,但凭借日常生活经验,相信人们大都认同每个人都有善的一面和恶的一面,在企业用人中,管理者所要做的就是尽量同时利用人的善恶两面,激发其工作的“生命力”。
【3.通过诱惑使人办事】
法家认为人本性自私,没有人会真正一心地为统治者谋福利,因此要使人为自己办事就需要用利益进行引诱。儒家所相信的人的自觉性和道德情感的牵制都是法家所怀疑的,因此两家的管理思路自然也就各不相同。
通过诱惑让人办事这一种做法在企业管理中也十分常见,管理者常以升职加薪等为奖励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从而带动企业的整体发展。另外,由于每个人的需求可能不一,管理者还可事先了解员工的情况,从而以满足其具体需求作为奖励来鼓动其积极性。
【4.要防范手下的人】
刚刚也说到,法家不相信儒家所主张的道德自觉。因此作为一个领导者,法家所强调的不是要相信别人不会背叛自己,而是要让别人想背叛也背叛不了,这样就可以不寄希望于所谓的道德自觉。而要实现“让别人想背叛也背叛不了”,法家认为可以通过持有人质、提供好的待遇,甚至实行酷刑来达到目的。
“防范手下的人”这点可以理解,在企业中我们也常常要警觉员工的不忠可能给企业带来严重损失。只是法家为了达到不被背叛的目的而采取的酷刑等手段似乎过于“残酷”,但是其中通过提供更好的待遇以防范下属的方法还是具有借鉴意义的。
经过方尔加老师的讲授,在座的同学们都大致理解了法家关于“法”的大致观点,也消解了在此之前对法家所存有的误读。
法家的观点在我们看来似乎过于残酷,但是正如方尔加老师所强调的,不能够单独使用一家管理方法,而应当将数家思想加以调和之后再用于实践中,也希望同学们在自己的企业管理中在也能够从各家智慧中汲取自己所需,实现企业的蓬勃发展。(本文根据博研·管理哲学班《法家智慧》课程内容编辑,撰稿:博研实习编辑欧阳钰芳)
【4月26日《法家智慧》课程思考题:】
法家强调严刑峻法,主张大权要集中于统治者手中。这一管理思路在中国古代封建时期颇受统治者青睐,但其治理模式也存在着局限性,请结合您企业管理的实际经验谈谈您对法家管理思想局限性的理解。
中山大学博研教育中心:www.zddba.net
【1.法并非公民契约】
现代法律被认为是全体公民共同签订的“契约”,因为被人民所授权而获得其权威地位。而法家之法并非如此,它不是公民契约,而是君主个人意志的表现,是统治者用来统治臣民的有力工具。因此,在这个意义上说,法家实际上还是倡导“人治”,虽然其表面主张“法治”,但由于这“法”还是统治者个人的意志,所以本质上还是人治的。
这种对“法“的定义在倡导民主自由的今天已经不再使人信服。在企业中,员工似乎也不再对领导唯唯诺诺,因此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的权威从何而来、领导者是否受到企业规章的制约都是管理者所要慎重考虑的问题。
【2.法建立在人性自私的基础之上】
法家的统御思想建立在其人性论的基础之上。与孟子主张性善论相反,法家普遍主张人性恶论,强调人性自私、趋利避害。所谓“利壮怂人胆”,只要眼前有利益,再胆小的人也愿意赴汤蹈火。
人性是善是恶很难说,但凭借日常生活经验,相信人们大都认同每个人都有善的一面和恶的一面,在企业用人中,管理者所要做的就是尽量同时利用人的善恶两面,激发其工作的“生命力”。
【3.通过诱惑使人办事】
法家认为人本性自私,没有人会真正一心地为统治者谋福利,因此要使人为自己办事就需要用利益进行引诱。儒家所相信的人的自觉性和道德情感的牵制都是法家所怀疑的,因此两家的管理思路自然也就各不相同。
通过诱惑让人办事这一种做法在企业管理中也十分常见,管理者常以升职加薪等为奖励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从而带动企业的整体发展。另外,由于每个人的需求可能不一,管理者还可事先了解员工的情况,从而以满足其具体需求作为奖励来鼓动其积极性。
【4.要防范手下的人】
刚刚也说到,法家不相信儒家所主张的道德自觉。因此作为一个领导者,法家所强调的不是要相信别人不会背叛自己,而是要让别人想背叛也背叛不了,这样就可以不寄希望于所谓的道德自觉。而要实现“让别人想背叛也背叛不了”,法家认为可以通过持有人质、提供好的待遇,甚至实行酷刑来达到目的。
“防范手下的人”这点可以理解,在企业中我们也常常要警觉员工的不忠可能给企业带来严重损失。只是法家为了达到不被背叛的目的而采取的酷刑等手段似乎过于“残酷”,但是其中通过提供更好的待遇以防范下属的方法还是具有借鉴意义的。
经过方尔加老师的讲授,在座的同学们都大致理解了法家关于“法”的大致观点,也消解了在此之前对法家所存有的误读。
法家的观点在我们看来似乎过于残酷,但是正如方尔加老师所强调的,不能够单独使用一家管理方法,而应当将数家思想加以调和之后再用于实践中,也希望同学们在自己的企业管理中在也能够从各家智慧中汲取自己所需,实现企业的蓬勃发展。(本文根据博研·管理哲学班《法家智慧》课程内容编辑,撰稿:博研实习编辑欧阳钰芳)
【4月26日《法家智慧》课程思考题:】
法家强调严刑峻法,主张大权要集中于统治者手中。这一管理思路在中国古代封建时期颇受统治者青睐,但其治理模式也存在着局限性,请结合您企业管理的实际经验谈谈您对法家管理思想局限性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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