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仪式
我的女朋友是一个内心结构简单、质地良好的姑娘。她和男朋友都31了,两人同居一年多,感情不错。女朋友一直想结婚,男朋友一直不想结婚。
大概年过30的女人,如果不谈恋爱,或者谈恋爱不结婚,就有成为公害、危及社会治安的威胁。而在这个社会里,好像人人都有消除公害,为民造福的责任,既然在别的方面不方便表现出太多的正义,至少可以成为一个“正义的婚姻教唆家”吧!所以,一个年过30的女人出门时,一定要做好防风防寒防长舌的准备。好在北京这座偌大的大城市的风格是大家老死不相往来,因而有资格晋升为教唆家的仅仅是小圈子里的朋友。
由于女朋友人见人爱,人缘不是一般的好,她的“遭遇”被几个好朋友知道后,大家都愤怒而又亲切地觉得自家姑娘受到不公平的对待,恨不得集体将男朋友拎过来当场送入洞房了。
从前有生米煮成熟饭一说,但现在的问题是,他们已经煮过很多次熟饭了,说不定还变换花样,煮出了米饭以外的东西,只是缺乏营业执照。而执照这东西,可不是朋友们心力能够得着的,任那些能够想出“奉子成婚”之类馊主意的朋友,也无奈其何。所以,即便小圈子内“路见不平,拨刀相助”的朋友前仆后继地代女朋友完成逼婚仪式,男朋友我自岿然不动:不结婚。
“爱是爱,只是没有爱到想娶她回家的地步”,或者“爱是爱,可是还没有爱到奉上自由的程度”——这是很流行的不结婚的原因,这两个理由足以让热恋中的女人万箭穿心般地疼痛。也许可以借和菜头的话来剖析这种现状的根源:“他们今天易于得到肉体,却对情感心存疑虑。他们聪明敏感,却对承诺付出有所保留。”毕竟,在大多数人眼中,婚姻是一笔经济合同,一种责任,更是一座易进不易出的城。
在逼婚团成员陆续就义后,女朋友更加伤感。夏天的时候,她给男朋友下“最后通牒”:她先搬出去住,如果他还是一如既往,那就分手。那是一个多么美好多么晴朗的夏日啊,她的声音里却充满了无奈与惆怅。
决定了?
是。
需要我和他谈谈吗?
谈什么?
不知道啊,只是谈谈。
好啊。
我以为她会拒绝,但她说好,这让我很感慨。我对他人的情感一向没什么8卦的兴趣,更不要说插手了,因为我相信,感情当何去何从,当事人自己都清楚。但是,如果她觉得结婚更幸福,我还是希望她结婚。
正当我磨刀霍霍,以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悲壮,准备冲向女朋友的男朋友时,却传来女朋友要搬出男朋友家的消息。这倒成全了本来就胆小的我,于是我将那把无影刀丢在黑夜里,决定这辈子金盆洗手,皈依向善。
接下来的事情发展,我以为会是他们迅速地分开,分手,彼此陌路。打探这样结果既定的分手细节终究是有些不忍的,所以,在一次我问她要不要帮忙搬家她拒绝后,我有阵子没有跟她联系了。
今年的秋天来得特别特别早,夏天的短裙子还在膝盖上方做撩人的招展状,冰凉的清晨和夜晚就那么一言不发地袭来,阵阵凉意一下子将盛夏无声结果了。在某个无聊而清冷的时刻,我打电话给她。话筒里传来公交车的轰隆隆声,乘客们嘈杂的议论声。
哪去?
回他家。
你不是早搬出来了?
事实上,女朋友确实是搬出来,但她搬家是一项浩大的工程,她像一只蚂蚁不停往返于北京的城乡之间,周一她带走牙刷啦毛巾啦香皂啦这类东西,周三去拿一些脸盆啊丝袜啊裙子啊;周末,当然还去啦,上次晒在他家阳台上的黑色蕾丝的内衣,要分手了总不能留着让他YY吧——太便宜这小子了! 路那么远,既然去了,周六日就地休息一下周一才能拿多一点东西嘛……两人隔三差五见见面,大概是越分越暧昧越分越有滋味。
所以,过完整个夏天,忧伤还剩下一点点(周传雄的歌声响起),女朋友的东西却还剩下很多……她走的时候,他不留;她来的时候,他高兴。
你这叫分手?分明是在制造小别胜新婚的机会啊。
新住处又多蚊子又脏,加上好多东西还在他家,所以……
……
我一个人过不下去,我不知道他,反正我一个人过不下去。
……
有位婚恋专家说过:“追求是一种技术、分手是一种艺术。”不论是追求还是分手,都讲究仪式。比如求爱仪式、求婚仪式、结婚仪式、分手仪式,大家都要弄些花啊草啊戒指房子啦酒席啊,以表示双方对此事的重视,同时这些仪式也增加了双方的成本,将来有人反悔的话所有的付出就成了沉没成本,事关利益,真分手的话到底要掂量掂量的——所以仪式越来越受重视的嘛。
按婚恋专家的观点,我的女朋友是既没掌握技术又不懂艺术的人,她把那么严肃的分手仪式整成喜剧、情景剧、连续剧,用世俗的眼光看她,傻透了,傻瓜都知道要保护自己,但她显然是比傻瓜还要傻的傻瓜。她一个人在巴巴地付出,支付着分手成本,而他,什么也不需要做,还可以三不五时体验小别的诱惑——一对于那个离不开自己的女人,男人拿捏得令人心寒的精准。
不过这丝毫没有影响我喜欢她,因为她很勇敢很本色很有真性情。对于女朋友这样的人来说,什么“分手时华丽、优雅的转身,让对方后悔去吧……”“快刀斩乱麻,再疼也要忍着不让他知道”这类既弱智又无聊的教唆都是多余的。所以她的分手仪式黏黏乎乎,不剪不断,不理不乱。皆大欢喜。一切随遇而安吧。我只是希望,她这样特傻特没心眼的好姑娘,不要受到太多伤害。因为人伤着伤着,心就硬了,就不美好不可爱了。
现在女朋友和男朋友又成天黏在一起了,不去考虑令他们头疼的终生大事,成为一对只顾眼下缠绵苟且的男女。前些日子大家去一个适合先奸后杀的芦苇荡里玩,一干聪明的精明的透明的形单影只的家伙都百无聊赖,只有他们两人卿卿我我,又肉麻又有趣——那么,为何要结婚?
大概年过30的女人,如果不谈恋爱,或者谈恋爱不结婚,就有成为公害、危及社会治安的威胁。而在这个社会里,好像人人都有消除公害,为民造福的责任,既然在别的方面不方便表现出太多的正义,至少可以成为一个“正义的婚姻教唆家”吧!所以,一个年过30的女人出门时,一定要做好防风防寒防长舌的准备。好在北京这座偌大的大城市的风格是大家老死不相往来,因而有资格晋升为教唆家的仅仅是小圈子里的朋友。
由于女朋友人见人爱,人缘不是一般的好,她的“遭遇”被几个好朋友知道后,大家都愤怒而又亲切地觉得自家姑娘受到不公平的对待,恨不得集体将男朋友拎过来当场送入洞房了。
从前有生米煮成熟饭一说,但现在的问题是,他们已经煮过很多次熟饭了,说不定还变换花样,煮出了米饭以外的东西,只是缺乏营业执照。而执照这东西,可不是朋友们心力能够得着的,任那些能够想出“奉子成婚”之类馊主意的朋友,也无奈其何。所以,即便小圈子内“路见不平,拨刀相助”的朋友前仆后继地代女朋友完成逼婚仪式,男朋友我自岿然不动:不结婚。
“爱是爱,只是没有爱到想娶她回家的地步”,或者“爱是爱,可是还没有爱到奉上自由的程度”——这是很流行的不结婚的原因,这两个理由足以让热恋中的女人万箭穿心般地疼痛。也许可以借和菜头的话来剖析这种现状的根源:“他们今天易于得到肉体,却对情感心存疑虑。他们聪明敏感,却对承诺付出有所保留。”毕竟,在大多数人眼中,婚姻是一笔经济合同,一种责任,更是一座易进不易出的城。
在逼婚团成员陆续就义后,女朋友更加伤感。夏天的时候,她给男朋友下“最后通牒”:她先搬出去住,如果他还是一如既往,那就分手。那是一个多么美好多么晴朗的夏日啊,她的声音里却充满了无奈与惆怅。
决定了?
是。
需要我和他谈谈吗?
谈什么?
不知道啊,只是谈谈。
好啊。
我以为她会拒绝,但她说好,这让我很感慨。我对他人的情感一向没什么8卦的兴趣,更不要说插手了,因为我相信,感情当何去何从,当事人自己都清楚。但是,如果她觉得结婚更幸福,我还是希望她结婚。
正当我磨刀霍霍,以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悲壮,准备冲向女朋友的男朋友时,却传来女朋友要搬出男朋友家的消息。这倒成全了本来就胆小的我,于是我将那把无影刀丢在黑夜里,决定这辈子金盆洗手,皈依向善。
接下来的事情发展,我以为会是他们迅速地分开,分手,彼此陌路。打探这样结果既定的分手细节终究是有些不忍的,所以,在一次我问她要不要帮忙搬家她拒绝后,我有阵子没有跟她联系了。
今年的秋天来得特别特别早,夏天的短裙子还在膝盖上方做撩人的招展状,冰凉的清晨和夜晚就那么一言不发地袭来,阵阵凉意一下子将盛夏无声结果了。在某个无聊而清冷的时刻,我打电话给她。话筒里传来公交车的轰隆隆声,乘客们嘈杂的议论声。
哪去?
回他家。
你不是早搬出来了?
事实上,女朋友确实是搬出来,但她搬家是一项浩大的工程,她像一只蚂蚁不停往返于北京的城乡之间,周一她带走牙刷啦毛巾啦香皂啦这类东西,周三去拿一些脸盆啊丝袜啊裙子啊;周末,当然还去啦,上次晒在他家阳台上的黑色蕾丝的内衣,要分手了总不能留着让他YY吧——太便宜这小子了! 路那么远,既然去了,周六日就地休息一下周一才能拿多一点东西嘛……两人隔三差五见见面,大概是越分越暧昧越分越有滋味。
所以,过完整个夏天,忧伤还剩下一点点(周传雄的歌声响起),女朋友的东西却还剩下很多……她走的时候,他不留;她来的时候,他高兴。
你这叫分手?分明是在制造小别胜新婚的机会啊。
新住处又多蚊子又脏,加上好多东西还在他家,所以……
……
我一个人过不下去,我不知道他,反正我一个人过不下去。
……
有位婚恋专家说过:“追求是一种技术、分手是一种艺术。”不论是追求还是分手,都讲究仪式。比如求爱仪式、求婚仪式、结婚仪式、分手仪式,大家都要弄些花啊草啊戒指房子啦酒席啊,以表示双方对此事的重视,同时这些仪式也增加了双方的成本,将来有人反悔的话所有的付出就成了沉没成本,事关利益,真分手的话到底要掂量掂量的——所以仪式越来越受重视的嘛。
按婚恋专家的观点,我的女朋友是既没掌握技术又不懂艺术的人,她把那么严肃的分手仪式整成喜剧、情景剧、连续剧,用世俗的眼光看她,傻透了,傻瓜都知道要保护自己,但她显然是比傻瓜还要傻的傻瓜。她一个人在巴巴地付出,支付着分手成本,而他,什么也不需要做,还可以三不五时体验小别的诱惑——一对于那个离不开自己的女人,男人拿捏得令人心寒的精准。
不过这丝毫没有影响我喜欢她,因为她很勇敢很本色很有真性情。对于女朋友这样的人来说,什么“分手时华丽、优雅的转身,让对方后悔去吧……”“快刀斩乱麻,再疼也要忍着不让他知道”这类既弱智又无聊的教唆都是多余的。所以她的分手仪式黏黏乎乎,不剪不断,不理不乱。皆大欢喜。一切随遇而安吧。我只是希望,她这样特傻特没心眼的好姑娘,不要受到太多伤害。因为人伤着伤着,心就硬了,就不美好不可爱了。
现在女朋友和男朋友又成天黏在一起了,不去考虑令他们头疼的终生大事,成为一对只顾眼下缠绵苟且的男女。前些日子大家去一个适合先奸后杀的芦苇荡里玩,一干聪明的精明的透明的形单影只的家伙都百无聊赖,只有他们两人卿卿我我,又肉麻又有趣——那么,为何要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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