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通知】江苏省、无锡市院士工作站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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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省院士工作站
申报对象:
在无锡市(含江阴市、宜兴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有明确的研究开发(设计)方向、具体研究内容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在相关领域中具有一定技术优势和特色业务,拥有核心专有技术、专利或其他知识产权、成果不少于2项;
2.申报单位上年度销售(营业)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R&D投入原则上占销售(营业)收入的比重不低于3%或者R&D投入不少于500万元;
3.申报单位具有一定数量专业技术领域的研发装备,基本具备院士团队开展研究工作的技术试验条件和相对集中的研发、办公场所;
4.引进院士团队专业方向应与申报单位主营业务一致,院士团队与单位已签订合作协议,并已有一定时期的实质性研发合作,院士团队驻单位年工作时间不少于100人·日;
5.原则上要求项目新增投入在100万元以上;
6.鼓励各市(县)、区主管部门先期培育支持建设。
2015年无锡市院士工作站
申报要求:
1、企业在我市同行业领域中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行业带动作用。行业领域分工业、物流业和软件业。
2、企业具备一定的经济技术实力,在行业内具有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创新体系健全、完整,运行有效。
3、企业具有必要的研究、开发和试验条件,落实相应的研发经费。
4、企业拥有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队伍,结构合理,技术带头人实践经验丰富,科研水平强。
5、企业营业收入总额、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和研发人员数四项指标分别不低于2000万、200万、200万和20人。
6、构建产学研多形式合作的协同创新组织架构。企业至少与一家大专院校或科研院所建立长期的合作机制。
7、企业近两年内(指申请当年向前推算两年)未发生下列情况之一:
①涉嫌涉税违法已被税务或海关部门立案审查;
②走私行为;
③发生重大产品质量责任事故。
申报时间:
于2015年6月30日前通过各市(县)、区科技局提出申报申请并提交申报表。
2015年省院士工作站
申报对象:
在无锡市(含江阴市、宜兴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有明确的研究开发(设计)方向、具体研究内容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在相关领域中具有一定技术优势和特色业务,拥有核心专有技术、专利或其他知识产权、成果不少于2项;
2.申报单位上年度销售(营业)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R&D投入原则上占销售(营业)收入的比重不低于3%或者R&D投入不少于500万元;
3.申报单位具有一定数量专业技术领域的研发装备,基本具备院士团队开展研究工作的技术试验条件和相对集中的研发、办公场所;
4.引进院士团队专业方向应与申报单位主营业务一致,院士团队与单位已签订合作协议,并已有一定时期的实质性研发合作,院士团队驻单位年工作时间不少于100人·日;
5.原则上要求项目新增投入在100万元以上;
6.鼓励各市(县)、区主管部门先期培育支持建设。
2015年无锡市院士工作站
申报要求:
1、企业在我市同行业领域中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行业带动作用。行业领域分工业、物流业和软件业。
2、企业具备一定的经济技术实力,在行业内具有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创新体系健全、完整,运行有效。
3、企业具有必要的研究、开发和试验条件,落实相应的研发经费。
4、企业拥有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队伍,结构合理,技术带头人实践经验丰富,科研水平强。
5、企业营业收入总额、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和研发人员数四项指标分别不低于2000万、200万、200万和20人。
6、构建产学研多形式合作的协同创新组织架构。企业至少与一家大专院校或科研院所建立长期的合作机制。
7、企业近两年内(指申请当年向前推算两年)未发生下列情况之一:
①涉嫌涉税违法已被税务或海关部门立案审查;
②走私行为;
③发生重大产品质量责任事故。
申报时间:
于2015年6月30日前通过各市(县)、区科技局提出申报申请并提交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