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日谈:第一天
电影《和莎莫的500天》的开头说,忘掉一个女人最好的方法是把她变成文学。我对这句话很是怀疑,难道世上的文豪诗人都是健忘之人?不过或许他们写下动人情诗的初衷是铭记而非遗忘。不如让我来做这个实验吧,让我怀着必忘的决心,把他填满这张纸,看看他到底会从我的记忆力里淡出还是深刻。我用了“他”,是的,他是一个男人。 我不妨告诉你们他的真名实姓,成臻。反正我就要忘记他了,日后你们可以提醒我曾经爱过这样一个男人,我定然会当一个好听众,兴致勃勃地听这段“别人的”故事。可是这篇关于他的文字并不是一个故事,而是一份旖念,一段情思,一种梦幻。没有起承转合,没有惊心动魄,不过是一个我爱的人,游走在回忆与幻想的边缘。我不想费力分清真实与虚幻,所以你们永远也不会知道,这个人是否真的有世上最温柔的双眸。 是的,他有世上最温柔的眼睛,像一座湖,清澈又深邃,好似没有什么能动摇它的安宁,偏偏一阵风就起了波澜。人们在遇见这样的湖水时,总是忍不住出去鞋袜嬉戏,全然忘了自己不谙水性。如果世上真有这样的一座湖,远非瓦尔登湖贝加尔湖青海湖可比,我一定心甘情愿溺毙其中。 我们第一次相见是在一个饭局。我到得太晚,推门而入时大家交谈正欢,他抬眼看我,在我正好望向他的时候,于是我见到了这双温柔的眸子。一生的幸与不幸,便只在这一眼之间。 组局的长辈体贴地介绍,于是我知道他叫成臻。“成真?梦想成真的成真吗?”“不,是日臻完善的臻。”是一个难写的字。我自己的名字简单得很,方言,总共十一画,为此很感谢自己的父母,也向来同情名字里有生僻字的小朋友,不知道他小时候会不会把自己的名字写成“成至秦”呢?我自然没有问出口,却自顾自笑出了声。 当晚的焦点并不是他,而是坐在他身边的男人,幽默风趣、博闻强识,哄得一干女生开心不已。我也不例外,因为我知道自己笑起来并不难看,在这样欢愉的夜里,我希望自己的笑容能感染他哪怕一次。然而没有,他坐在我的对面,却从头到尾没有再和我对视过,所以他不曾看到我眼中的好奇、探究和太过直白的欲望。 筵席将散,长夜未央。一群原本素不相识的人,把酒言欢了几个钟头,竟然就依依不舍起来。我觉得好笑,明日醒来,能记得的名字又有几个呢?但我大概忘不掉他了,成臻。 “方言,有没有人很说过,你笑起来真的很好看。”我回转身,原来是焦点人士。 “谢谢。”我礼貌地道谢。他没有应声,也没有走开,我觉得尴尬,于是问道:“请问你怎么称呼?” 他的眼中闪过一丝诧异,随即伸出手来,说:“何煦,和煦的煦。” “你好,何煦。”我握住他的手,干燥温暖。越过他的肩,我终于再一次捕捉到成臻的目光,清澈得几近脆弱,在夜色里更显神秘。来不及看清他的表情,他就转身离开了。 我想我应该离开这无聊的寒暄,走到他的面前,问问他到底是谁,来自哪里,想不想和我一起去吃烧烤,去骑车,去放风筝,或者只是静静坐着,度过一整个下午。然而我没有,我向来不是那样勇敢的人,我礼貌地与大家一一告别,任由他走向从不曾停歇的都市喧嚣。十一月初的风已经足够冷,可以吹醒两瓶啤酒带来的醉意,却还是太温柔了些,远远吹不醒一场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