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灵异推拿师》
那一年夏天的台风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叫麦莎。麦莎过后,南方周末有个记者写了篇叫《“麦莎”72小时狂袭百城》的报道。在报道里,他幸灾乐祸地提到了这么一件事:在南通,一个40来岁的人,想借着“麦莎”强劲的风力放飞一个大鹞子风筝,结果连人带风筝都被飓风吹走了。K看到这篇报道后,放下手头上的一切工作,来到了南通这座小城,在那里呆了足足三天。他没有访问当事人的家属,只是那座城市里游走,感受着它的氛围。因为在那里,曾有这么一个人消失在飓风中。
这是一个很村上春树的故事。当K讲完这个故事的时候,我有些发晕,脑子里闪过他坐在出租车的后座上,看车窗外的行人、树木和地摊的画面。然后我听到一旁的陈润华说这个故事很好。他的意思是说,在飓风中消失的风筝,这个故事本身并没有什么希奇,但在此之上加上K的故事那就完全不一样了。这是一个写现代小说的人的观点。我想,也是阅读现代小说的读者应该有的观点。
很多人会以为《灵异推拿师》讲的是一个叫甘涅沙的人的传奇。讲他从教师到推拿师,从推拿师到通灵师,从通灵师到上院议员,又从上院议员到英帝国勋章获得者,这么一个神奇的、带有宿命论色彩的故事。讲的是一个人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土壤,成长为注定要成长的那个人的故事,就像甘涅沙在其自传《罪恶的年代》所宣称的,他把自己的成功归功于上帝。他认为他个人地位的不断上升好像确实是天注定的事情。早生十年,他有可能成为一个平庸的学者;晚生十年,他可能会成为一个并不怎么成功的律师。而他生逢其时,就成了他现在这个样子。如果这样看待《灵异推拿师》,至多会从这个人再延伸到当时的社会,延伸到特立尼达这个弹丸之国,一个将巫术和学识相混淆的贫瘠之地。而甘涅沙不过是这片土地上培育出来的一朵病态却妖艳的罂粟花。或许,你也会看到早年的V.S.奈保尔丝丝入扣的编织故事的才能,幽默鲜活的塑造喜剧人物的能力。但不管怎样,如果从这个方向走,你也许能挖掘到很多来自19世纪传统的珍贵资源,但是你仍然无法找到《灵异推拿师》作为20世纪小说的特质。我的意思是说,这也许并不是一个阅读现代小说的方法。
于是,我们又回到了开头我讲的K和风筝的故事,再一次想想陈润华的话,再重新打量《灵异推拿师》。如果是这样,你会看到小说的开头和末尾,以及中间叙事者偶尔打断小说进程的言论。你会意识到这些有可能会很重要。这些部分暗示你,这并不仅仅是甘涅沙的故事,隐藏在这个故事背后的还有“我”的故事。正如《了不起的盖茨比》讲述的并不仅仅是盖茨比的,同时也是叙事者尼克的故事,尽管《灵异推拿师》根本无法与之相提并论。
英国小说在20世纪的欧美文学当中显得非常特别,尤其是当年轻的美国作家们高喊着“文学枯竭”了,认为该玩的创作游戏都已被狄更斯、巴尔扎克、托尔斯泰们玩过了,他们力图颠覆、破坏一切,寻找新的形式。而与此同时,近距离生活在传统的阴影之下的英国作家仍然看似悠然自得,有着绅士风度。他们仍然保持着老祖宗讲故事的技艺,比如毛姆,比如格雷厄姆.格林。但是即使在这两位极具英国特色的讲故事的人身上,你仍然会看到,19世纪的小说已经一去不复返了。现代主义甚至是后现代主义在悄然地渗透进了这个幽灵庞大的肌体,改变其形貌。
不管V.S.奈保尔这个人属于哪个国家,作为作家的V.S.奈保尔,毫无疑问,他只能属于英国文学这个传统。他是个英国作家,尽管有些英国人不大愿意承认这点。
《灵异推拿师》看起来是一部非常传统的小说,他的诙谐、反讽和喜剧性,有着《匹克威克外传》的神髓。但是如果你看小说中“我”的部分,就会看到些许现代主义因素。叙事者在这一部分提到了他的脚肿得很严重。他的母亲担心他,就对他说,现在只有甘涅沙才能救他了。于是他妈妈带着他坐上出租车来到泉水村,来到这个村子里唯一种着芒果树的大房子。同时,这辆出租车还把读者带入了另一个人的故事。叙述者的故事则消隐其后,只是偶尔现身打断故事的进程,对故事进行评论。且不说这带有元小说性质的叙事动作,单说第一章节的最后部分。虽然没有博尔赫斯做得那么明显,但它也在暗示读者,几乎所有关于甘涅沙的故事都来自一本叫《罪恶的年代》的自传。只要对比同样是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帕慕克同样早期的小说《白色城堡》,它的毫无创造性的开头,就知道V.S.奈保尔在这一点上做得有多精妙了。
回过头来看第一章是非常有意思的。等你看完了整个故事,就会知道,第一章看似可有可无的毕哈利后来居然成了小说中一个重要的人物。而叙事者第一次进入甘涅沙的生活的时候,甘涅沙正处于他所谓的“准备期”,除了有点古怪、神秘之外,毫无吸引人之处。
那么你就问了,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使得“我”对甘涅沙发生了兴趣,并且为他写了本小说?仅仅是因为他“成为人民的英雄,之后还当上了成功湖英国政府的代表?”或者说,他的故事具有成为小说的可能性?当然不是这么简单了。
许多年后,叙事者回想第一次去甘涅沙家的情景,他觉得那时的自己满脑子都想着自己。而现在他意识到那些在他的周围出现的人,都有可能有着自己重要的生活。这就是问题的关键所在。一旦你意识到了这一点,意识到每一个人都有其重要的人生,每一个都是故事的主角,开始对周围的人感到好奇,观察他们,并且强大到记录这一切,一个作家就诞生了。帮“我”领悟到这一切的,你不妨说就是甘涅沙后来的发迹,而“我”的领悟则反过来记录了甘涅沙的故事。尽管叙事者的生活几乎一片空白,但我们在小说中还是看到些蛛丝马迹。从他频繁引用《罪恶的年代》,查阅《特立尼达哨兵报》来看,他曾深入地研究过甘涅沙这个人。也许正是这一深入研究让他获得了这样的顿悟:每一个人都有他自己重要的生活。
许多年前的一个夏天,我住在一间农民房的阁楼里。到了晚上九点左右,我回到房间,仍能感到白天的太阳留在四堵墙之间滚滚的热量。于是,我拉了张椅子,安静地坐在门前的走廊里。远处的黑暗中浮现出点点灯光。有一晚,不知道自己坐了多久,只是在某个瞬间,我突然想到,那些灯光并不仅仅是灯光而已。每一处灯光下都有人影在晃动,他们在低语、呼吸,静默或者交谈。他们同样也在思考着该怎样过完自己的人生。黑暗中,我感到自己是如此渺小。但仅此而已。
转载余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