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歇性的青春回忆(1)
间歇性的青春回忆 (1 )
文/张芸欣
1
豆瓣开的很早,近几年几乎不来了。
早就没有了写日记的习惯,在微博盛行的年代,好像只需要短短140个字就能讲完所有的生活。
以下,是深夜敲下的,难得会写的废话。
2
十几年前,我上初中,看五花八门的青春文,那时候最红的青春作者是饶雪漫,她们有个组合叫花衣裳。
当大家都在为左耳疯狂的时候,我一直记得她在男生女生上连载的一本书《我不是坏女生》。
我初中开始写青春,孜孜不倦给各大杂志投稿,没中过。
高一的时候,收到第一个过稿电话,稿费六十块。那本杂志叫《中学生博览》,那个编辑叫李鹏修。
那时候流行的青春杂志很多,比如《少男少女》比如《可爱女生》比如《许愿树》《许愿草》《男生女生》等等。
那时候没什么杂志会做八千一万字的稿子,最多三五千就结束了,没什么人出过书,能出书都是大神。
后来流行一本叫《南风》《花溪》的杂志,文艺文学性极强,全是大手子在上面写文字大比拼,看着很过瘾,我常常买来学习。
我从高一开始给各大杂志写大大小小的短篇,以自己杜撰的景安为题材,写了大约百万字。
没什么比别人强的天赋,我的文笔一般,故事简单,在我们同期的作者里面,我的水平算是差的。
没有人气,每期稿子都是倒数排名,没什么人记得我的名字。
一直坚持写的动力无非是自己一心一意的对待。
所有学习空余的时间都在写小说,写有帅哥打球的的篮球场,写学校大榕树下的相遇,写广播站流淌的声音,写关系要好的学习画画的同学……我的青春全都在这一个一个的故事里。
现在我去翻看那时候的故事,并没有什么讨巧的设定,虐心虐肺的设计,纯粹写到哪里算哪里,以故事的形式记录生活。
所以也并不在乎有人看或者没人看,大众喜欢或者不喜欢。
3
我大学快要毕业的时候,我写了人生中的第一本书《未见萤火虫》。
第一次在花火上连载的时候,我受宠若惊,因为它在我看来,写的太不够水准,就这么急忙忙的送到了大家的眼前。
这本书历时一年半上市。
现在我还记得编辑写的广告词:呼啸而过的苍凉之风。
想想那真是最初的青春节奏。苍凉,疼痛,矫情。
我写第二本书的时候,青春小说已经开始泛滥,所有的作者都开始写书,我的书从一个编辑手里转到了另一个编辑的手里。
这本书制作了一年,上市了。
那时候我想到要转型,我很深刻的认识到,我自己的内心其实已经长大了,它应该尝试不同的类型。
所以我写了第三本书《月光漫过珍珠夏》。
这本书是我真正的转型作品,故事从大学开始写起,半都市半校园,哥特式的写作风格,十分十分阴暗,一个大叔配小萝莉,一度担心读者不接受。
它上市的时候,我连一个宣传都没有给它发过。只是在博客上懒洋洋的写了一篇公告。
后来这本书得到了很多人的反馈,我很开心。
由于前面三本书都是悲伤的结局,所以第四本书我写了一个大团圆结局的轻松故事。这本依然是半都市文。
最折磨我的书是第五本《若是凉夜已成梦》最初想写一个盛大的青春,架构了一个极其庞大的故事体系,结果差点把自己写死过去,写到八万字重写,写到二十万字还觉得没写完,拖拖拉拉写了一年多,换了两个责编,终于出版。
这本书历时两年。
之后我有近乎两年的时间没写过小说,长篇短篇都没有写,因为写不出自己满意的故事,可以这么说,挚爱写青春言情的我,至今都没有写出一本让我自己真正意义上非常满意的青春。
带我的编辑很着急,各种劝说和发脾气,都没有换来我的振作,那两年身体毛病很多,眼睛出问题,耳朵出问题,好像所有的器官都和我作对,严厉的批评我不要再写作了。
4
忘了是怎么又回来的。
好像是被我责编骂回来的,她说我再不写,就没人记得我了。
原来还有人记得你,多么值得感恩。哪怕是骂你的人。
我试着写了几个青春故事,虽然都顺利上稿了,但是却毫无喜悦感。
就像是把自己曾经的故事拿出来组合拼装,重新上架,故事结构完整,几乎毫无破绽,可是因为操作熟练,它已经失去了本身的诚意。
虽然很多人和我说,没有人会在乎你的诚意,何况你的诚意,也不过是别人写烂了的架构。
他们说,还是赚钱要紧。
赚钱真的很要紧,可是我想,如果文字不能带给我愉悦感,不如去好好经营你的工作,与上下级打好关系,考个公务员,或者在家里的公司帮帮忙,都比写字赚的多。
别以为写字能赚什么钱,在没成为大神之前,它还不如出去打工有前途。
5
回来之后我开始写古言。
第一次写完感觉自己牛逼极了,因为没写过,所以很新鲜,很开心。然后编辑看完,一盆凉水兜头而来——”写的太差了,重写“。
重写了三遍,才被送审,后来连续半年的稿子,几乎都在写重写一遍两边三遍的过程中匍匐进行。退稿改稿是家常便饭。
那一年,我已经出版了六本书,写文十年。
我像个新人一样学习,像刚入圈的时候那样纯粹的热爱着写字。
周围有很多写了古文多年的朋友劝我,说古言坑没前途,未来很渺茫。
我说可是我写很开心,对作者来说,写开心的故事比什么都重要。
没人能阻止一个真正爱它的人去做这件事,没有爱,怎么能克服这么多困难。
到现在我写了两年多的古言,再也不需要像第一年一样一遍一遍的修改,退稿。
同时也收获了一群喜欢它们的读者群。
这两年我出了几本书,真正意义上的长篇是去年的《全世界最爱我的人消失了》和今年的《天亮之后,就会很美》。
全世界是《月光》的少年版,一个女刑警的故事,编辑和我说,很多人喜欢它。
我写文十几年的创作中,我写过很多题材故事,青春的,都市的,文艺的,商战的,虽然他们的核心都是言情,可是如果你仔细看里面,它们有很多细节的不同。
我写文的宗旨就是,写自己喜欢的题材,不管它是不是讨巧热门的梗,只要我喜欢它,我想这就够了。
只有自己热爱的故事,才能与你们分享。
6
我写书几乎从来不用第一人称,一是我觉得第一人称十分玛丽苏,二是觉得第一人称对心理描写十分不好驾驭。
到现在我出书九本,只写过两本第一人称的书,没有什么太大的原因,就是想尝试一下。
尝试一下这个视角写青春文好不好玩。尝试一下能不能把这个视角的长篇写好。
而我写天亮,只是想尝试一下这么多年过去了,写了这么多故事的我,还能不能把纯青春写成自己喜欢的样子。
创作的人是孤独的,她不需要伴侣,不需要炮竹,不需要锣鼓,她只需要自己高兴就行了,如果正巧也合了你的心意,她会非常高兴,如果不合你心意,只说明没有缘分。
创作与阅读,如果不上升到商业化,无非就是个你情我愿的事情,再烂的书也有卖得好的,再好的书也有卖不动的,好书的界定很模糊,主要看对不对你的眼缘。
所以建议买书的群众,先看看试读,喜欢了购买,不喜欢就绕道而行,它不像电影,放几个人气很高的小鲜肉,哪怕电影拍得烂得要死依然票房过亿有人买单,它也不像剪辑预告片,整部电影的精华都在预告片里剪完了,看完才知道被坑一场。
读书最好的地方,就是你可以先阅读它,现在所有的书上市前都会给你个试读,就像你去相亲,不管结婚后会不会原形毕露闹离婚,但是至少先看看样子谈吐聊聊兴趣初步了解一下是不是你的喜好再决定要不要谈恋爱,别看了个脸就直接拉回家,回家后又说,根本和我想的不一样。
这是对别人的不尊重,也是对自己的不尊重。
7
天亮是一个有原型的故事。
我初中的一个同学,她们家住在铁路上,爸爸腿不好,开了一间裁缝店,她长得小小的很乖巧,妈妈从小跟别人跑了,但是不影响她后来跟我们学校的一个学霸谈恋爱,毕业后两个人还异地恋,可是最后却一起去了厦门,结了婚。
生活给了她很多亏待,却用下半生补还给她。
我觉得非常励志。
写天亮之前我遭遇了人生非常阴暗的一段时光,生活和工作上的双重打击,险些以为自己爬不起来了。
写这个故事,只是为了鼓励自己勇敢的去面对明天。
依然没有虐心虐肺的桥段,没有讨巧的设定,还是个通俗的烂梗。
但是写着挺开心。写着写着,我所有的黑暗都过去了,写着写着,觉得天亮之后,又很美了。
8
这么多年,我写的故事陪伴着很多人长大,我看过很多留言,遭受过赞美,也遇到过谩骂。
当她们还是小孩子的时候,她们会说,姐姐,我好喜欢你的故事,后来她们长大了,她们会和别人说,我以前怎么会喜欢她的故事啊,真幼稚。
每次看到这些,都让我觉得有点遗憾。
我遗憾的是,这么多年我的故事一直书写阳光灿烂积极向上宽容美好,可是很多人阅读的过程都没领悟到这个层面。
我遗憾的是,虽然我很想陪伴着你们长大,可是我实在是做不到,每一本书都陪着你们共同成长,每一个故事都去往你内心的深处。
我只遵循着我的内心,我只想找到恰巧与我同步的人分享。
我不是不懂市场,不懂讨巧,只是我不想为了市场去迎合写一些自己不喜欢的故事。
我只想取悦我自己。
因为取悦自己比取悦别人来得容易和快乐得多。
手里正在写的第十一本书也是一个我从未尝试过的题材,玄幻,是一个两年前就很想写的故事,没什么技术含量,但是故事很新鲜,因为没写过,也不知道会不会写好,可能会写得和一坨SHI一样难看,但是不要紧,现阶段我还是很爱它。
我必须得承认,在对待自己这件事情上,我是个挺自私的人。
9
人生是一场又一场相逢组合成的,没有谁会一直眷恋着谁,没有谁会永远年轻。
如果有一天你长大,不再怀念青春,不再欣赏少女般的情怀,请你忘了偶尔还会写写青春故事的我。
如果我有个故事曾经打动过你,那么请让这份感动留在你我之间,变成最美的回忆。
不要用刻薄折损它。
让所有用心写下的故事,都去往喜欢它的人的住处,哪怕只在当下。
10
难得会想写这么多废话。
很想念以前用博客写日记的日子,不管讲多少废话都有人愿意耐心的看完,也十分热衷看别人写废话。
时代变了,我们都变了。
我是个念旧又过时的人。
爱回忆,爱做梦,爱构筑自己的世界。
不求独避风雨外,只笑桃源非梦中。
END
文/张芸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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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瓣开的很早,近几年几乎不来了。
早就没有了写日记的习惯,在微博盛行的年代,好像只需要短短140个字就能讲完所有的生活。
以下,是深夜敲下的,难得会写的废话。
2
十几年前,我上初中,看五花八门的青春文,那时候最红的青春作者是饶雪漫,她们有个组合叫花衣裳。
当大家都在为左耳疯狂的时候,我一直记得她在男生女生上连载的一本书《我不是坏女生》。
我初中开始写青春,孜孜不倦给各大杂志投稿,没中过。
高一的时候,收到第一个过稿电话,稿费六十块。那本杂志叫《中学生博览》,那个编辑叫李鹏修。
那时候流行的青春杂志很多,比如《少男少女》比如《可爱女生》比如《许愿树》《许愿草》《男生女生》等等。
那时候没什么杂志会做八千一万字的稿子,最多三五千就结束了,没什么人出过书,能出书都是大神。
后来流行一本叫《南风》《花溪》的杂志,文艺文学性极强,全是大手子在上面写文字大比拼,看着很过瘾,我常常买来学习。
我从高一开始给各大杂志写大大小小的短篇,以自己杜撰的景安为题材,写了大约百万字。
没什么比别人强的天赋,我的文笔一般,故事简单,在我们同期的作者里面,我的水平算是差的。
没有人气,每期稿子都是倒数排名,没什么人记得我的名字。
一直坚持写的动力无非是自己一心一意的对待。
所有学习空余的时间都在写小说,写有帅哥打球的的篮球场,写学校大榕树下的相遇,写广播站流淌的声音,写关系要好的学习画画的同学……我的青春全都在这一个一个的故事里。
现在我去翻看那时候的故事,并没有什么讨巧的设定,虐心虐肺的设计,纯粹写到哪里算哪里,以故事的形式记录生活。
所以也并不在乎有人看或者没人看,大众喜欢或者不喜欢。
3
我大学快要毕业的时候,我写了人生中的第一本书《未见萤火虫》。
第一次在花火上连载的时候,我受宠若惊,因为它在我看来,写的太不够水准,就这么急忙忙的送到了大家的眼前。
这本书历时一年半上市。
现在我还记得编辑写的广告词:呼啸而过的苍凉之风。
想想那真是最初的青春节奏。苍凉,疼痛,矫情。
我写第二本书的时候,青春小说已经开始泛滥,所有的作者都开始写书,我的书从一个编辑手里转到了另一个编辑的手里。
这本书制作了一年,上市了。
那时候我想到要转型,我很深刻的认识到,我自己的内心其实已经长大了,它应该尝试不同的类型。
所以我写了第三本书《月光漫过珍珠夏》。
这本书是我真正的转型作品,故事从大学开始写起,半都市半校园,哥特式的写作风格,十分十分阴暗,一个大叔配小萝莉,一度担心读者不接受。
它上市的时候,我连一个宣传都没有给它发过。只是在博客上懒洋洋的写了一篇公告。
后来这本书得到了很多人的反馈,我很开心。
由于前面三本书都是悲伤的结局,所以第四本书我写了一个大团圆结局的轻松故事。这本依然是半都市文。
最折磨我的书是第五本《若是凉夜已成梦》最初想写一个盛大的青春,架构了一个极其庞大的故事体系,结果差点把自己写死过去,写到八万字重写,写到二十万字还觉得没写完,拖拖拉拉写了一年多,换了两个责编,终于出版。
这本书历时两年。
之后我有近乎两年的时间没写过小说,长篇短篇都没有写,因为写不出自己满意的故事,可以这么说,挚爱写青春言情的我,至今都没有写出一本让我自己真正意义上非常满意的青春。
带我的编辑很着急,各种劝说和发脾气,都没有换来我的振作,那两年身体毛病很多,眼睛出问题,耳朵出问题,好像所有的器官都和我作对,严厉的批评我不要再写作了。
4
忘了是怎么又回来的。
好像是被我责编骂回来的,她说我再不写,就没人记得我了。
原来还有人记得你,多么值得感恩。哪怕是骂你的人。
我试着写了几个青春故事,虽然都顺利上稿了,但是却毫无喜悦感。
就像是把自己曾经的故事拿出来组合拼装,重新上架,故事结构完整,几乎毫无破绽,可是因为操作熟练,它已经失去了本身的诚意。
虽然很多人和我说,没有人会在乎你的诚意,何况你的诚意,也不过是别人写烂了的架构。
他们说,还是赚钱要紧。
赚钱真的很要紧,可是我想,如果文字不能带给我愉悦感,不如去好好经营你的工作,与上下级打好关系,考个公务员,或者在家里的公司帮帮忙,都比写字赚的多。
别以为写字能赚什么钱,在没成为大神之前,它还不如出去打工有前途。
5
回来之后我开始写古言。
第一次写完感觉自己牛逼极了,因为没写过,所以很新鲜,很开心。然后编辑看完,一盆凉水兜头而来——”写的太差了,重写“。
重写了三遍,才被送审,后来连续半年的稿子,几乎都在写重写一遍两边三遍的过程中匍匐进行。退稿改稿是家常便饭。
那一年,我已经出版了六本书,写文十年。
我像个新人一样学习,像刚入圈的时候那样纯粹的热爱着写字。
周围有很多写了古文多年的朋友劝我,说古言坑没前途,未来很渺茫。
我说可是我写很开心,对作者来说,写开心的故事比什么都重要。
没人能阻止一个真正爱它的人去做这件事,没有爱,怎么能克服这么多困难。
到现在我写了两年多的古言,再也不需要像第一年一样一遍一遍的修改,退稿。
同时也收获了一群喜欢它们的读者群。
这两年我出了几本书,真正意义上的长篇是去年的《全世界最爱我的人消失了》和今年的《天亮之后,就会很美》。
全世界是《月光》的少年版,一个女刑警的故事,编辑和我说,很多人喜欢它。
我写文十几年的创作中,我写过很多题材故事,青春的,都市的,文艺的,商战的,虽然他们的核心都是言情,可是如果你仔细看里面,它们有很多细节的不同。
我写文的宗旨就是,写自己喜欢的题材,不管它是不是讨巧热门的梗,只要我喜欢它,我想这就够了。
只有自己热爱的故事,才能与你们分享。
6
我写书几乎从来不用第一人称,一是我觉得第一人称十分玛丽苏,二是觉得第一人称对心理描写十分不好驾驭。
到现在我出书九本,只写过两本第一人称的书,没有什么太大的原因,就是想尝试一下。
尝试一下这个视角写青春文好不好玩。尝试一下能不能把这个视角的长篇写好。
而我写天亮,只是想尝试一下这么多年过去了,写了这么多故事的我,还能不能把纯青春写成自己喜欢的样子。
创作的人是孤独的,她不需要伴侣,不需要炮竹,不需要锣鼓,她只需要自己高兴就行了,如果正巧也合了你的心意,她会非常高兴,如果不合你心意,只说明没有缘分。
创作与阅读,如果不上升到商业化,无非就是个你情我愿的事情,再烂的书也有卖得好的,再好的书也有卖不动的,好书的界定很模糊,主要看对不对你的眼缘。
所以建议买书的群众,先看看试读,喜欢了购买,不喜欢就绕道而行,它不像电影,放几个人气很高的小鲜肉,哪怕电影拍得烂得要死依然票房过亿有人买单,它也不像剪辑预告片,整部电影的精华都在预告片里剪完了,看完才知道被坑一场。
读书最好的地方,就是你可以先阅读它,现在所有的书上市前都会给你个试读,就像你去相亲,不管结婚后会不会原形毕露闹离婚,但是至少先看看样子谈吐聊聊兴趣初步了解一下是不是你的喜好再决定要不要谈恋爱,别看了个脸就直接拉回家,回家后又说,根本和我想的不一样。
这是对别人的不尊重,也是对自己的不尊重。
7
天亮是一个有原型的故事。
我初中的一个同学,她们家住在铁路上,爸爸腿不好,开了一间裁缝店,她长得小小的很乖巧,妈妈从小跟别人跑了,但是不影响她后来跟我们学校的一个学霸谈恋爱,毕业后两个人还异地恋,可是最后却一起去了厦门,结了婚。
生活给了她很多亏待,却用下半生补还给她。
我觉得非常励志。
写天亮之前我遭遇了人生非常阴暗的一段时光,生活和工作上的双重打击,险些以为自己爬不起来了。
写这个故事,只是为了鼓励自己勇敢的去面对明天。
依然没有虐心虐肺的桥段,没有讨巧的设定,还是个通俗的烂梗。
但是写着挺开心。写着写着,我所有的黑暗都过去了,写着写着,觉得天亮之后,又很美了。
8
这么多年,我写的故事陪伴着很多人长大,我看过很多留言,遭受过赞美,也遇到过谩骂。
当她们还是小孩子的时候,她们会说,姐姐,我好喜欢你的故事,后来她们长大了,她们会和别人说,我以前怎么会喜欢她的故事啊,真幼稚。
每次看到这些,都让我觉得有点遗憾。
我遗憾的是,这么多年我的故事一直书写阳光灿烂积极向上宽容美好,可是很多人阅读的过程都没领悟到这个层面。
我遗憾的是,虽然我很想陪伴着你们长大,可是我实在是做不到,每一本书都陪着你们共同成长,每一个故事都去往你内心的深处。
我只遵循着我的内心,我只想找到恰巧与我同步的人分享。
我不是不懂市场,不懂讨巧,只是我不想为了市场去迎合写一些自己不喜欢的故事。
我只想取悦我自己。
因为取悦自己比取悦别人来得容易和快乐得多。
手里正在写的第十一本书也是一个我从未尝试过的题材,玄幻,是一个两年前就很想写的故事,没什么技术含量,但是故事很新鲜,因为没写过,也不知道会不会写好,可能会写得和一坨SHI一样难看,但是不要紧,现阶段我还是很爱它。
我必须得承认,在对待自己这件事情上,我是个挺自私的人。
9
人生是一场又一场相逢组合成的,没有谁会一直眷恋着谁,没有谁会永远年轻。
如果有一天你长大,不再怀念青春,不再欣赏少女般的情怀,请你忘了偶尔还会写写青春故事的我。
如果我有个故事曾经打动过你,那么请让这份感动留在你我之间,变成最美的回忆。
不要用刻薄折损它。
让所有用心写下的故事,都去往喜欢它的人的住处,哪怕只在当下。
10
难得会想写这么多废话。
很想念以前用博客写日记的日子,不管讲多少废话都有人愿意耐心的看完,也十分热衷看别人写废话。
时代变了,我们都变了。
我是个念旧又过时的人。
爱回忆,爱做梦,爱构筑自己的世界。
不求独避风雨外,只笑桃源非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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