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郭沫若比较渣一些
郭沫若一生中正式的婚姻有三次,第一次婚姻是旧式的包办婚姻。妻子张琼华是一个旧式的小脚女人,这与此前的媒妁之言是不相符合的,对于郭沫若来说这是一种欺骗。而当时已具有新思想的郭沫若来说,对这样的结合是相当的不满。新婚之夜,郭沫若以一本《庄子》来度过良宵;而几天后的回门则又以一本《文选》来排解忧闷。此后不久,郭沫若就考进了东京第一高等学校;从此使张琼华在郭家独守68年,艰难度过悲剧的一生。
与郭沫若相同,胡适于1917年,也就是27岁的时候同也是小脚女人的江冬秀结婚,这种结合同样是封建的包办方式促成的。而与郭沫若不同的是,大名鼎鼎的“胡博士”竟然接受了这样的婚姻,在当时人看来简直不可思议。当时胡适作为新文化运动的先锋斗士身份在社会上产生了广泛的影响。这样做或许会被看作是对封建文化势力的妥协,所以胡适受到新文化阵营里同志的批评,而作为新文化运动主将的陈独秀,为了表示对封建礼俗的反叛,竟然公开逛青楼妓院,可谓和胡适一样让人不可思议。尽管我们可以想象满脑子新思想的胡适和小脚女人的江冬秀的结合会是多么的尴尬。但胡适和江冬秀的婚姻毕竟从始至终的维持着,这是毋庸质疑的事实。虽然胡适的情感生活并不是没有波折,如其与曹诚英的暧昧关系,以及余英时在《重寻胡适历程》中据胡适日记考证出来的胡适在美国期间与robby的不寻常关系。
上面所表述的同一形式的婚姻表现出来的不同结局,如果从客观上来找原因的话,张琼华的懦弱和江冬秀的驭夫有术和刚强的脾性大概可以算作一个因素。有一次,由于和曹诚英关系的发展,胡适向江冬秀提出离婚,江冬秀从厨房直接拿出两把菜刀,对胡适说:“离婚可以,先把两个孩子杀掉,我和你生的孩子不要了。”这就抓住了胡适身为公众人物爱面子的弱点。另外据说胡夫人厨艺也不错,又是胡适所喜好的。我想上面的东西也许可以说明一点造成胡适和郭沫若的同一婚姻形式和有不同结局的一点原因吧。
从社会氛围上来讲,郭沫若于1912年第一次结婚,即民国元年,新文化运动尚未开始。而胡适结婚于1917年,新文化运动已由陈独秀,胡适发起并产生影响。1917年的观念,思想显然要比1912年要新,要自由,要开放。那么我们则必须从郭沫若和胡适的主观因素来分析了。胡适之所以接受与江冬秀的婚姻,大概的初衷应该是出于对对母亲的孝顺。胡适很早就没了父亲,婚姻是由母亲做主的,于是胡适就接受了这一尴尬的婚姻。这说明在胡适的脑子里传统的观念还是很浓厚的;诚如蒋介石对胡适的评价,他在胡适死后送挽联称他是“新文化中旧道德的楷模,旧伦理中新思想的师表。”尽管“孝”并不是“旧道德”,“旧伦理”的全部内容;或者只能说应该算做人伦中的一个基本要求。但他却能够说明胡适还是比较注重传统,守人伦的。而这恰恰能反映出郭沫若所具有对旧道德,旧伦理的反叛精神.他在自传中说“听说我生的时候是脚先下地,这大约是我的一生成为了反叛者的第一步。”这时的郭沫若与高唱《匪徒颂》时的郭沫若大概在精神表现上是十分和谐的。
如果从个性的解放,从时代的精神来说,郭沫若的反叛该算着是思想的进步了,那么把郭沫若的婚姻和鲁迅比较起来也许能说明一些问题。如果郭沫若对第一次的婚姻态度有很充分的理由可以原谅的话。那么他在以后的表现就不怎么样了。
郭沫若把张琼华抛弃和鲁迅将朱安抛弃在性质上大概没什么本质的区别。而作为现代的两个文化巨人在婚姻上有着相同的表现,也说明郭沫若在第一次婚姻表现上肯定有着可以原谅的地方。然而郭沫若在第一次的婚姻之后的生活和鲁迅并不一样,从这种不同中我们大概可以看出郭沫若在人格上的缺陷。郭沫若在抛弃张琼华之后就到了日本留学。郭沫若在日本留学期间,结识并与佐藤富子,即安娜结婚。之后郭带着安娜从日本留学归来,参加北伐。大革命失败后,郭沫若受到蒋介石的通缉,逃亡日本。后来郭于1937年从日本流亡归国,撇下了安娜子女,在日本国内做为叛徒承受莫大的屈辱;并且从未给予任何物质上和精神上的支持。如果说是由于当时的条件限制的话,那么郭沫若的表现也不能受到责怪。然而当安娜从日本千里寻夫来到中国。却发现郭沫若已与于立群组成了一个新的家庭。难以想象,安娜历经艰险,满怀希望看到的却是这样的结果会是怎样的失望。然而安娜以一种非常伟大的隐忍态度成全了郭沫若,自己带着孩子们定居东北。郭沫若和安娜生的第二个儿子郭博说:“对于家庭,郭沫若是个罪人。”
除了郭沫若的三次婚姻而外,据说郭沫若还有诸多情人,如北伐中的安琳,后被郭所抛弃,还有于立群的姐姐于立忱,据说由于郭沫若的抛弃而自杀。那么我们再捡起前面的话头。于立忱的能够自杀对于胡夫人江冬秀来说,其刚强自然有过之而无不及了,然而郭沫若却能够忍心抛弃,其残忍是可想而知的了。不止如此,郭沫若据说和妓女也有染,和陈独秀一样可谓不可思议。而与鲁迅比较,自从鲁迅和许广平结合后。大致还算是家庭和睦,有始有终。与胡适、鲁迅相比之下,郭沫若确实要略渣一些。
以尼采的观点, “大艺术家必然是性欲旺盛的人。”然而尼采又说了,“一个人在艺术创作中和在性行为中消耗的力是同一种力。所以艺术家应当保持相对的贞洁,以节省精力。”
与郭沫若相同,胡适于1917年,也就是27岁的时候同也是小脚女人的江冬秀结婚,这种结合同样是封建的包办方式促成的。而与郭沫若不同的是,大名鼎鼎的“胡博士”竟然接受了这样的婚姻,在当时人看来简直不可思议。当时胡适作为新文化运动的先锋斗士身份在社会上产生了广泛的影响。这样做或许会被看作是对封建文化势力的妥协,所以胡适受到新文化阵营里同志的批评,而作为新文化运动主将的陈独秀,为了表示对封建礼俗的反叛,竟然公开逛青楼妓院,可谓和胡适一样让人不可思议。尽管我们可以想象满脑子新思想的胡适和小脚女人的江冬秀的结合会是多么的尴尬。但胡适和江冬秀的婚姻毕竟从始至终的维持着,这是毋庸质疑的事实。虽然胡适的情感生活并不是没有波折,如其与曹诚英的暧昧关系,以及余英时在《重寻胡适历程》中据胡适日记考证出来的胡适在美国期间与robby的不寻常关系。
上面所表述的同一形式的婚姻表现出来的不同结局,如果从客观上来找原因的话,张琼华的懦弱和江冬秀的驭夫有术和刚强的脾性大概可以算作一个因素。有一次,由于和曹诚英关系的发展,胡适向江冬秀提出离婚,江冬秀从厨房直接拿出两把菜刀,对胡适说:“离婚可以,先把两个孩子杀掉,我和你生的孩子不要了。”这就抓住了胡适身为公众人物爱面子的弱点。另外据说胡夫人厨艺也不错,又是胡适所喜好的。我想上面的东西也许可以说明一点造成胡适和郭沫若的同一婚姻形式和有不同结局的一点原因吧。
从社会氛围上来讲,郭沫若于1912年第一次结婚,即民国元年,新文化运动尚未开始。而胡适结婚于1917年,新文化运动已由陈独秀,胡适发起并产生影响。1917年的观念,思想显然要比1912年要新,要自由,要开放。那么我们则必须从郭沫若和胡适的主观因素来分析了。胡适之所以接受与江冬秀的婚姻,大概的初衷应该是出于对对母亲的孝顺。胡适很早就没了父亲,婚姻是由母亲做主的,于是胡适就接受了这一尴尬的婚姻。这说明在胡适的脑子里传统的观念还是很浓厚的;诚如蒋介石对胡适的评价,他在胡适死后送挽联称他是“新文化中旧道德的楷模,旧伦理中新思想的师表。”尽管“孝”并不是“旧道德”,“旧伦理”的全部内容;或者只能说应该算做人伦中的一个基本要求。但他却能够说明胡适还是比较注重传统,守人伦的。而这恰恰能反映出郭沫若所具有对旧道德,旧伦理的反叛精神.他在自传中说“听说我生的时候是脚先下地,这大约是我的一生成为了反叛者的第一步。”这时的郭沫若与高唱《匪徒颂》时的郭沫若大概在精神表现上是十分和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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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江冬秀与两个儿子(来自网络) |
如果从个性的解放,从时代的精神来说,郭沫若的反叛该算着是思想的进步了,那么把郭沫若的婚姻和鲁迅比较起来也许能说明一些问题。如果郭沫若对第一次的婚姻态度有很充分的理由可以原谅的话。那么他在以后的表现就不怎么样了。
郭沫若把张琼华抛弃和鲁迅将朱安抛弃在性质上大概没什么本质的区别。而作为现代的两个文化巨人在婚姻上有着相同的表现,也说明郭沫若在第一次婚姻表现上肯定有着可以原谅的地方。然而郭沫若在第一次的婚姻之后的生活和鲁迅并不一样,从这种不同中我们大概可以看出郭沫若在人格上的缺陷。郭沫若在抛弃张琼华之后就到了日本留学。郭沫若在日本留学期间,结识并与佐藤富子,即安娜结婚。之后郭带着安娜从日本留学归来,参加北伐。大革命失败后,郭沫若受到蒋介石的通缉,逃亡日本。后来郭于1937年从日本流亡归国,撇下了安娜子女,在日本国内做为叛徒承受莫大的屈辱;并且从未给予任何物质上和精神上的支持。如果说是由于当时的条件限制的话,那么郭沫若的表现也不能受到责怪。然而当安娜从日本千里寻夫来到中国。却发现郭沫若已与于立群组成了一个新的家庭。难以想象,安娜历经艰险,满怀希望看到的却是这样的结果会是怎样的失望。然而安娜以一种非常伟大的隐忍态度成全了郭沫若,自己带着孩子们定居东北。郭沫若和安娜生的第二个儿子郭博说:“对于家庭,郭沫若是个罪人。”
除了郭沫若的三次婚姻而外,据说郭沫若还有诸多情人,如北伐中的安琳,后被郭所抛弃,还有于立群的姐姐于立忱,据说由于郭沫若的抛弃而自杀。那么我们再捡起前面的话头。于立忱的能够自杀对于胡夫人江冬秀来说,其刚强自然有过之而无不及了,然而郭沫若却能够忍心抛弃,其残忍是可想而知的了。不止如此,郭沫若据说和妓女也有染,和陈独秀一样可谓不可思议。而与鲁迅比较,自从鲁迅和许广平结合后。大致还算是家庭和睦,有始有终。与胡适、鲁迅相比之下,郭沫若确实要略渣一些。
以尼采的观点, “大艺术家必然是性欲旺盛的人。”然而尼采又说了,“一个人在艺术创作中和在性行为中消耗的力是同一种力。所以艺术家应当保持相对的贞洁,以节省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