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烧饭
第一次吃叉烧是在长沙的又一村饭店,细节有些模糊了,好像在是一份盒饭里有那么几片,当时的第一个反映是腊肉没放盐,再嚼几口,不怎么好吃嘛。也难怪,90年代初的长沙,怎么会有好吃的叉烧呢?可是不管怎样,至少知道了叉烧这个词。再往后就是在各种港剧中看主人公或跑龙套在茶餐厅吃叉烧包,可是无论是哪一部剧叉烧包都只是个无关紧要的道具,没有一次能看到他们咬开叉烧包的皮,让我看看里面的叉烧是什么样的,也没有一次能听到评论叉烧包味道的台词,他们说的最多的是:“呐,有的吃还堵不上你的嘴吗?”。再后来,看了一部很有名的《八仙饭店之人肉叉烧包》,这么恶心的片子也没有影响我对叉烧的渴望,以前,我对肉食的欲望非常纯粹:无肉不欢,有肉就行。
第一次不成功千万不要懊恼,第二次也许就能送你上天堂。这是我从叉烧身上学到的,终身受用。那是在广州西华路的锦记,我点了一份7块钱的叉烧饭,一起吃饭的本地同事叮嘱我:一定要点肥叉,好吃。确实,入口就有一种”原来是这样!“的惊喜。我本来应该继续描绘叉烧与唇舌交欢之盛况,然而被惊喜冲昏了头脑,噌噌噌几片叉烧瞬时就吃完了,望着盘子中间的一坨基本没怎么动的白饭,和旁边那些本就不想动的白灼菜心,傻眼了。广东人把下饭的菜叫做“餸”是有道理的,作为送饭下肚才是叉烧的使命。在套餐、盒饭中作为餸的叉烧是无与伦比的盘中尤物,那些在餐厅点的叉烧例牌或者烧腊拼盘就有些过犹不及的意思了,吃多了会腻。这点叉烧和烤鳗鱼一样,和白饭、青菜简简单单待在7块钱的套餐里就刚刚好,不必上什么大场面,就像广州那些街坊们熟悉的吃法。在广州那几年,我吃叉烧饭的技术越来越熟练,吃肉的方式也从一种乡土式的简单粗暴变成了一种城市化的含蓄和做作了。离开广州后在其他地方也吃过几次叉烧,但都是席间正菜,都没有留下什么深刻的记忆。
今年在香港机场转机时倒是吃了一碗惊艳无比的叉烧饭。那是一碗98元的高级叉烧饭,本来不打算吃的,后来觉得人生太短暂,前路太暗淡,就闭着眼睛刷了卡,机场餐好吃到这个地步是非常令人发指的。叉烧的甜度没有盖住肉香,前后两端都有焦脆的一层皮,肉质肥瘦适宜,最瘦的部分有油脂,最肥的那口不腻人,浇汁分量不多不少,白饭的米香味儿都能闻到,油菜清脆爽甜,一块叉烧分三口嚼,两勺米饭和一口油菜夹杂期间,吃完都不舍的擦嘴,打个饭嗝都不愿让别人闻了去。我喜欢这种全神贯注于食物,一言不发吃饭的方式。很迷人。我很想知道如果《棋王》中的王一生会怎么来吃这碗叉烧饭,我很想知道《海边的卡夫卡》里的中田老人在高速公路服务区的快餐店会怎么来吃这碗叉烧饭,我也很想知道麦兜的妈妈会不会带他来吃这么好吃的叉烧饭,应该不会,因为他们就是猪啊。我其实也想知道那些跟我面对面默默吃过叉烧饭的姑娘和朋友们现在过得怎么样了。人在旅途把一碗高级叉烧饭生生吃成了“黯然销魂饭”,感慨很多,滋味很复杂。
回美国以后,几次想试着自己做叉烧,后来终于作罢。在美国吃到地道的叉烧并不难,纽约和费城的唐人街的叉烧虽然跟广州的老店有点距离,但比北京广式餐厅的出品要好太多了。而且,叉烧更像一种卖的食物而不应该是自家做的。同为猪肉制品,腊肉、香肠是半成品,有更多家乡风味儿,常常以家乡味为噱头,而叉烧是熟食,和烧鹅、烧肉、烧排一起挂在快餐店的玻璃橱窗里,色泽诱人,在成为下饭的餸菜之前先是城市风景,精明的店家会在橱窗里安上明晃晃的,黄色的灯,在广州老城区宅宅的街道上,如果你连续走过几家烧腊店就有一种置身于宫崎骏漫画里的错觉,或者仿佛走过阿姆斯特丹那些粉红色的橱窗一样(没过去,猜的),每一条叉烧,无论肥瘦,都在对你招手,微笑:“先生,要不要进来吃一下,我很甜哦“。同为猪肉,在城里卖的叉烧,要有滋味,也要有姿色,这一点挂在湘西农家灶台上被熏得通体发黑的腊肉是永远也不会明白的。
第一次不成功千万不要懊恼,第二次也许就能送你上天堂。这是我从叉烧身上学到的,终身受用。那是在广州西华路的锦记,我点了一份7块钱的叉烧饭,一起吃饭的本地同事叮嘱我:一定要点肥叉,好吃。确实,入口就有一种”原来是这样!“的惊喜。我本来应该继续描绘叉烧与唇舌交欢之盛况,然而被惊喜冲昏了头脑,噌噌噌几片叉烧瞬时就吃完了,望着盘子中间的一坨基本没怎么动的白饭,和旁边那些本就不想动的白灼菜心,傻眼了。广东人把下饭的菜叫做“餸”是有道理的,作为送饭下肚才是叉烧的使命。在套餐、盒饭中作为餸的叉烧是无与伦比的盘中尤物,那些在餐厅点的叉烧例牌或者烧腊拼盘就有些过犹不及的意思了,吃多了会腻。这点叉烧和烤鳗鱼一样,和白饭、青菜简简单单待在7块钱的套餐里就刚刚好,不必上什么大场面,就像广州那些街坊们熟悉的吃法。在广州那几年,我吃叉烧饭的技术越来越熟练,吃肉的方式也从一种乡土式的简单粗暴变成了一种城市化的含蓄和做作了。离开广州后在其他地方也吃过几次叉烧,但都是席间正菜,都没有留下什么深刻的记忆。
今年在香港机场转机时倒是吃了一碗惊艳无比的叉烧饭。那是一碗98元的高级叉烧饭,本来不打算吃的,后来觉得人生太短暂,前路太暗淡,就闭着眼睛刷了卡,机场餐好吃到这个地步是非常令人发指的。叉烧的甜度没有盖住肉香,前后两端都有焦脆的一层皮,肉质肥瘦适宜,最瘦的部分有油脂,最肥的那口不腻人,浇汁分量不多不少,白饭的米香味儿都能闻到,油菜清脆爽甜,一块叉烧分三口嚼,两勺米饭和一口油菜夹杂期间,吃完都不舍的擦嘴,打个饭嗝都不愿让别人闻了去。我喜欢这种全神贯注于食物,一言不发吃饭的方式。很迷人。我很想知道如果《棋王》中的王一生会怎么来吃这碗叉烧饭,我很想知道《海边的卡夫卡》里的中田老人在高速公路服务区的快餐店会怎么来吃这碗叉烧饭,我也很想知道麦兜的妈妈会不会带他来吃这么好吃的叉烧饭,应该不会,因为他们就是猪啊。我其实也想知道那些跟我面对面默默吃过叉烧饭的姑娘和朋友们现在过得怎么样了。人在旅途把一碗高级叉烧饭生生吃成了“黯然销魂饭”,感慨很多,滋味很复杂。
回美国以后,几次想试着自己做叉烧,后来终于作罢。在美国吃到地道的叉烧并不难,纽约和费城的唐人街的叉烧虽然跟广州的老店有点距离,但比北京广式餐厅的出品要好太多了。而且,叉烧更像一种卖的食物而不应该是自家做的。同为猪肉制品,腊肉、香肠是半成品,有更多家乡风味儿,常常以家乡味为噱头,而叉烧是熟食,和烧鹅、烧肉、烧排一起挂在快餐店的玻璃橱窗里,色泽诱人,在成为下饭的餸菜之前先是城市风景,精明的店家会在橱窗里安上明晃晃的,黄色的灯,在广州老城区宅宅的街道上,如果你连续走过几家烧腊店就有一种置身于宫崎骏漫画里的错觉,或者仿佛走过阿姆斯特丹那些粉红色的橱窗一样(没过去,猜的),每一条叉烧,无论肥瘦,都在对你招手,微笑:“先生,要不要进来吃一下,我很甜哦“。同为猪肉,在城里卖的叉烧,要有滋味,也要有姿色,这一点挂在湘西农家灶台上被熏得通体发黑的腊肉是永远也不会明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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