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酒
查看话题 >跨越剑桥和爱丁堡的美好时光
1
L是那种本可以靠脸吃饭,却偏要靠才华的那种。
我和L十年前,都在英国念了一年研究生,那时她在爱丁堡,我在剑桥。那一年对我来说既紧张又刺激。每天从清晨张开眼睛,到夜晚爬到床上,周遭发生的事物都是陌生的。陌生的人,陌生的街道,陌生的语言,陌生的制度,仿佛除了自己,一切都被贴上了陌生的标签。尽管揣着高分雅思和GMAT而来,踏上这边土地的时候才发现,即使这样也帮助不了多少我对这座海岛的了解。不懂的照旧不懂。
但L不同,她那时已留学英国十年,可以说整个青春期都在那里度过。待过所谓闾阎扑地的伦敦,穿过穆斯林集中的北英格兰区,也到过北大西洋洲的安圭拉和乔治敦,熟悉英国甚至多过自己的故乡成都。
陌生的事物会激发人的好奇心,让人神经兴奋,而若这种陌生本身就带有某种倾慕和向往,那欣喜就会加倍。
更关键的是,这座岛屿催生了我们的爱情。
2
我们相识于一场舞会。
万圣节当天,我在爱丁堡读书的大学同学W邀我去玩,他们爱丁堡大学华人学联要在法学院搞一场万圣节舞会。我刚和一个ex英国女生分手,情感正处在调整阶段,被W劝说可以借此好好规整一下生活节奏,就过去了。
我扮演成乔治•马丁手稿《权利的游戏》里的异鬼(那时《权利的游戏》还只出版到卷一,我疯狂的迷恋它,前后读了30多遍),同学装成美国陆军通讯员。
想不到这个国家不大,万圣节却玩得尽兴,仿佛整个国家的人都嗨起来了。
在舞会上,我见到了L(当然名字是后来才知道的)。她扮演成山姆威尔•塔利,就是那个八千年来第一个杀死异鬼的人。
L看到我扮的异鬼,就像猎犬看到了猎物,整个晚上和我搭讪,像跟屁虫一样一刻不停地在我旁边转悠,主动当我的导游。
W小声在我耳边嘀咕,她不会是看上你了吧。我回敬他:去你的,让你好了。
她将脸和身子用发泡乳胶粘得肥嘟嘟的,《灌篮高手》里安西教练的那种肥,用喷枪在脸上涂上深浅不一的褐色,又黏上像猪鬃毛一样的络腮胡子,头发也处理成了锅盖头。化妆特效和书的原型相比已足够逼真,作为女生能有如此高超的化妆技巧实属难得。但从样子来看,这种装扮绝算不上可爱,甚至有些丑陋。
来参加舞会的男女生大多抱着猎艳和狂欢的目的,从这方面讲,化妆成L这样很难引起男生的兴趣,更别说被人主动搭讪。受欢迎的女生要么扮成女巫,要么扮成神奇女侠,也有美人鱼、女警察和女裁判等身份;反串也有,但也大多限于超人和水手等制服诱惑类的性感角色;像L这种不顾形象、自黑式的求真装扮,几乎没有。
她没有在乎周围人的目光,一个人像个冒失鬼一样闯进法学院的Old College,看到我装扮的异鬼后,就两眼放光,像獴遇到蝎子,饿狼撵上牦牛。整个晚上,她哪也没去,一直和我找话题聊着,自然害我没有机会勾搭其他女生。
W幸灾乐祸,因为他借着法学博士的身份,成功约上本专业的漂亮学妹,中途开溜。
对L的死缠烂打,我有些生气,但强忍着没有发作。男人还是该有些风度。
坦白说,我不抗拒长相不佳的女生,因为性情开朗的原因,很多其貌不扬的女生都和我成了好朋友,但丑的同时还招人烦就很难让人接受。到最后连朋友也没得做。
3
苏格兰人民献给自己的礼物是风笛和苏格兰裙,但献给世界人民的礼物则是威士忌。
在这个寒冷的不列颠岛北部,别的不多,就威士忌多。谷物威士忌、兑和威士忌、纯麦芽威士忌,应有尽有。喝法根据个人喜好也不尽相同。
我喜欢加少许Kir Royal,橘黄色的威士忌会变成更好看的深琥珀色,口感也更佳。还有吃烤牡蛎时,偶尔浇上一点威士忌,味道也会更鲜美。
当然,我也时不时期待如村上君那样喝威士忌:
不少人在此恶劣季节跑来这偏僻的海岛。他们独自赶来,租一间别墅,不受任何人打扰的静静看书,把气味好闻的泥炭(peat)放进火炉,用低音量听维瓦尔第的磁带,在茶几上放一瓶高档威士忌和一个玻璃杯,拔掉电话线。眼睛追逐文字追的累了,便合起书放在膝头,仰起脸,侧耳倾听涛声雨声风声。
今晚承蒙L的“关照”,我只喝了一杯威士忌。寡淡、干涩。
但她的酒量惊人,一杯接一杯地喝着爱丁堡大学华人学联买来的廉价单麦芽威士忌,期间从未停杯,也丝毫没有醉意,像个专门吸纳酒精的超大型烧杯。
这不禁让我啧啧称奇。
这种场合,女生毫无顾忌的敞开喝,是很容易被人“扛尸”的……但好在她长得还算安全。
4
舞会结束,已是午夜凌晨1点。
她在盥洗室的镜子前卸妆,我则坐在外面的宽背靠椅上边喝威士忌边等她,说是喝威士忌,但其实从进门以来还从未碰过酒杯。整个屋子的空气都很怪异,我到这儿来的理由已经变得非常模糊,只隐约记得她说她有一瓶64年的顶级Macallan,而我对好酒从来没有抵抗力。
当然,现在酒就在我旁边,但我却失去了喝它的兴致。心里一直盘算着一会等她卸完妆就随便找个理由离开。之所以这么想,是怕酒后意志薄弱管不住自己的荷尔蒙冲动而出事,在这方面我是个“讲究人”,还没到饥不择食的地步。
可是,坐着的这张椅子是真舒服。虽然是学院人手一把的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椅子,剑桥宿舍的也差不多,但女生的椅子总比男生的舒服。究其原因,就是女生通常会在椅子后背放上一个松软的靠垫。只这一个道具,就让整把椅子成了整个房间最舒服的地方。
和L一墙之隔,这会儿我能清楚地听到她在盥洗室里时不时传来的或深或浅的低哼。说实话,她今晚的装扮多少有点用生命在演绎的味道。卸特效妆很疼,我以前有过体验,就不愿再尝试,今晚的装束也都不需要额外的卸妆辅助。
她在洗手间捣鼓了半小时,才收拾完备,我则困意连连。
卸完妆的她出来,已是一身休闲装打扮,熨烫整齐的白色衬衣配灰呢色三叶草加绒束口运动长裤,头发盘起,但看得出是烫过的栗色长头发,原来她之前戴的是男士假发。样貌却是出人意料的出类拔萃,尽管素面,但仍给我一种清爽而惊艳的感觉。就是那种让人一见到就忍不住想吹口哨的漂亮女生。这种前后极其鲜明的反差,结实吓了我一跳,我浑身打个机灵,脑袋也顺势清醒了大半。
她粲然一笑,也不责怪,像是见惯了我这种见脸使舵的屌丝。
原本沉闷的屋子顿时变得诡异起来,较之刚才略微有些活跃,又有些尴尬,我沉寂整晚的心开始掀起碧波荡漾的涟漪,一圈一圈,暗合我心跳的规律。此时,她舞会上敢拼敢喝的豪爽性格和现在清丽动人的真实面貌缓缓融合,在我脑海里描绘出一个聪慧动人的轮廓,尽管还不十分真切,还需一些细枝末节的什么东西来填充,但已足够怦然心动。
她尽管美,但最迷人的还是她那股子坦率而鲜活的生命力。
我不知道是否是酒精的作用,在我看来,她比同龄女孩看起来要有深度,这种深度像是一本搁在阁楼书架上时间刚好的书,既没有过分的沧桑感而导致书没法看,也不像那种崭新得散发出浓烈呛鼻的油墨味的书,而是只被人完整翻看过一两次,书扉已被主人折得柔软,然后被放在阁楼的书架上伸手就能够得着的地方。哪一天你想起,就可以顺手拿来,然后找张木藤椅,开始翻看起来。时光像一只只蠕动的虫子,在你或快或慢的书卷翻动中悄悄爬走,但你却觉得异常安然。
5
后来,我们做爱。
先碰杯,然后做爱。
毫无挑逗,谁也没撩拨谁,就这么自然而然地发生了。在床上缠绵,仿佛异地多年的夫妻,再聚首时的样子。
那天的夜晚,爱丁堡下起了那个冬天的第一场雪……
6
事后,我像干错坏事的孩子一般,落荒而逃。
她也再没来找我。我们就此断了音信。
我从没试过这么随便和一个女生上床。倒不是这种感觉不好,事实是当时的那种感觉实在太过美妙,以致这件事过去很多年,我都反复回忆,疑惑它的真实性。
直到现在,整整十年已经过去了,脑海里仍旧会在某个夜阑人静的时候回想起当时的情景。虽然这之中有很多画面已残破不堪,作为记忆本身而切实发生过的剧情的连贯性也已经彻底丧失,但风筝的线还在,追风筝的人还死死地拽在手里,期盼某一天能寻回那只断了线的风筝。
这些年,从英国回来,陆续待过国企、外企和咨询公司,也常驻过墨西哥和塞浦路斯,最后经不住朋友劝辞掉年薪千万的工作,开始创业。创业时,因为多了一份责任和一帮要养的员工,精神上一直不敢懈怠,工作也矜矜业业、如履薄冰,好在运气不错,顺利拿了几轮融资,事业也由最初的艰辛不易,发展到后来的顺风顺水。内心的那种不安全感仍在,但也较之创业伊始减轻了许多,如今团队配置足够优秀,很多事可以放心地交给他们去做,平时更多的时候是作为公司的吉祥物出现在各个场合,打点关系,梳理战略。但尽管如此,每夜加班的习惯还是保持了下来。
每当下班,和同事彼此告别,办公室一天的吵闹就此终止,四下开始变得悄然。关掉大部分灯,让暗夜侵袭周身,但头顶还有一盏日光灯像暗夜里的灯塔一样,将下方办公桌的这一小片天照亮。也就在这时,原本白天只剩躯壳、机械工作的我,才有了灵魂,开始享受办公室有限的自由空间,有了挑选动听音乐的细胞,还有富于表现的创意灵感和品尝美酒的欲望。身体的指挥棒重新交回到自己手上,原本不受控制的大脑渐渐归拢属于自己的独有的意识,明确我作为意识主人的指令中心,整个系统就十分笃定地开始平滑地运转起来。
边加班边听约翰•丹佛的音乐,不时来上一杯加冰的威士忌,是我的习惯。
要是累了,就起身再泡一杯速溶咖啡,就着威士忌冰酒一起喝;然后抬头瞟一眼窗外的霓虹和车流,看一张张或紧张或亢奋的陌生的脸,行色匆匆的走着,然后嗖的一下划入地铁口,消失不见;也偶尔在这个四下悄然的时候,不经意间想起那个叫L的女孩以及那个如苏格兰威士忌般的夜晚。
其实,第二天强烈地想约她,期盼和她漫步在warrender park road街头,坐在the meadow的草地上看日出,但最终还是忍住了。那时的心情矛盾而复杂,一方面期盼和她见面,强烈地想和她约会,另一方面又抗拒这种不按套路出牌的相处方式。但最重要的是,她的美已超出我认为可以作为正常交往的对象了。
这期间我也相继交过几个女朋友,或朋友介绍,或自由交往,也和她们中的几个做过爱,但再没有达到那夜彻底释放自我至歇斯底里而难于自拔的状态。每次都差那么一点,就最后那一点点,感觉就快要到顶点的刹那,下面就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情势急转直下,拉也拉不回来地倾泻而出,仿佛被人恶意用针搓了一个口子。害得身下高亢渴求、即将迎来G点的女人到了临界状态又被迫缩了回去。
我自然知道这种欲求不满的状态有多难受,心里满心愧疚,但又无可奈何,每次心理暗示性地告诉自己再坚持一会儿,但生理上的事情(可能还有心理上的)根本不受自己控制。女伴也大多懊恼,有的教养好又或真的爱我,自愿忍住气,不但不发作,反而反过头来安慰我,说“没事,我已经很舒服了”;也有不通情达理的,直接说出来“我说你就不能再多动两下再射吗?真是自私,只顾自己爽!”。
不论哪种,最终的归宿都是分手,分手后或老死不相往来,或仍可做普通朋友,偶尔约出来喝咖啡,聊聊近况。但也仅此而已。
7
如果说我的人生就这么走着,也不会再有什么波折。我知道我最终还是会找一个人——无论是听从爸妈的叮嘱,还是遵从自己的内心——然后一起过完余生。但我也知道,我的人生很有可能从此不会再起波澜,作为我的这趟列车在十年前,就已跃过风景秀丽、色彩斑澜的丘陵沼泽和红树林,来到一成不变的都市。
我和L在旅途的某个中间点相遇,又倏然分开,各奔东西。
但命运有时候就像那只无形操纵世人的手,瞌睡了就任你生长,或野蛮,或惨烈,什么时候醒来,看你丫在某个地儿走腻了,又或迷路了,又或正是坦途,通通不管,只管拨弄,改变作为“人”生在世时的轨迹。所谓上帝的性子变得捉摸不透,人们预定的人生就充满着偶然和不确定性。
十年后的某一天,我或许就被上帝不小心拨弄了一下。原本既定方向的列车,宣布改变方向。
不管怎么说,我和L在十年后的某一天,相遇了……
是那种很普通的相遇,在上海的一场酒会。
作为主办方的重点客户,我被邀请出席。
绝大部分的线下活动最终目的都是为了销售产品,在这方面虽然不想把商业行为说得这么险恶,但品牌方和媒体大多数情况下的确是串通一气,给消费者和观众演一场show,区别是演技有好有坏。
酒会设计考究,有很多小心思,细节处很耐人寻味,处处透着“低调但不低端”,将品牌商的故事烘托得恰到好处。从设计来看,它比一般性的事务性的发布会要好很多。看得出来,组织酒会的承办商是个厉害角色。线下已有很好的素材,若再加上媒体多角度的扒皮式报道,一定能产生不错的传播效果。
整场酒会的最大亮点,就是酒的确不错,从规格来讲肯定也花了不少心思。葡萄酒、龙舌兰、白兰地、朗姆和拉克,应有尽有。调酒师的水平也好得没话说。
我要了一杯加冰的威士忌。
接过作为男性、长相看起来有些过于精致甜美的调酒师递过来的酒,开始细呷起来。
刚第一口,就让我惊嘑仰喜,仿佛身体里的某种沉寂许久的机能瞬间被电击了一下而有了复苏的迹象,我感到那种喷薄欲出的来自心灵的震颤。尽管浅,但真实存在,就像一张缜密厚实的渔网被豁开了一道口子。
这味道尽管过去了十年,但一直没忘。
这些年,我一直学做Whisky Mist(威士忌密斯特,一款用一种介于开水与冰块之间调配出来的简单鸡尾酒,味道略辛辣),用最好的酒,最好的钻石冰,但比之十年前在宿舍的那个夜晚L随手调的那杯Mist总感觉少了些什么,尽管不知究竟少了什么,但味道上就是差了那么一点点。后来,我陆续去过很多酒吧,拜访了很多所谓的调酒大师,都告诉我,他调的就是最正宗的Mist,在别处绝对再喝不到比这更好喝的了,态度肯定而自信。但我知道,并不是。
我立马问道:这Mist是谁教你的。
调酒师仰起头,看向我,随即绽出一个舒心的笑容,自豪地说:我们老板。
“你们老板在哪?”
“就在工作间。”他朝工作间的方向指了指。
“好的,谢谢!”我像找到了什么此刻急需的东西似的,转身就走。
“对了!”调酒师叫住我,说:“它不叫Mist,它叫one night memory。”
8
我看到了L,她不在工作间,而在天台,是她同事告诉我的。
原来,她就是这次酒会的承办商。后来,我又陆续知道有关她的更多故事。十年来,一个人撑起了这个活动执行公司的大摊子,业务主要偏高档酒会方向。
见到她时,她正在看天,穿蓝色的Gucci天鹅绒裙子,身段姣好,静静地站在天台的一角,背对着身后的世界。今天的天气不算好,厚重灰黑的云层压得很低,像一只大锅盖扣在上海滩的上空,让人倍感压抑。不时有鸽子低空飞掠而过,东一簇、西一簇的,无聊地打发着属于鸽子的时间。
看这样子,是要下雨。
“看什么呢?”我问。
“看人生。”
“看明白了吗?”
“似懂非懂吧。有些事明明天天发生,却总不长记性;有些事明明过去很久,却还一直记得。”她回答。
她转过头,看向我,原本平静的脸上荡漾出迷人的微笑,只见这个大大的微笑像电影的某个脸部特写镜头一般,从脸的中间逐渐平缓地过渡向脸的四方,温暖而自然,连被笑容压迫出来的鱼尾纹和法令纹也变得异常好看。
我当时在想,如果人的脸也有年轮,那么这个年轮可以拿到博物馆展览。
她比十年前的样子更夺目了,这种美,如同一杯上乘的美酒佳酿,被岁月之手启瓶后,醒酒到刚刚好的时候。如今,它散发着恰如其分的芬芳,不喜张扬,亦不内敛,是真正极少数人才配得上的名品。
我问她这些年的境况。她说一直在上海做酒会,尽管创业初期,行业竞争压力大,但凭借从始而终出色的操作水准和超高性价比的报价,在业内积累了不错的口碑。如今已是上海本土顶尖的活动执行公司,每年都有一些固定合作的大牌厂商,也包括我今天参加的这个。
感情呢?结婚了吗?我继续问。
她也坦白。这些年陆续交过几个男朋友,追求者中条件特别优异的也有很多,但都无疾而终,一部分原因是自己太忙,另一个原因就是身体出了些毛病,导致那里始终打不开。试过很多方法,但就是不行。对这方面,男人嘴上说着没事,但其实心里介意得很,没多久就会来说分手,仿佛预设好的闹钟。她说这毛病就是那次万圣节和我做过之后出现的。仿佛有一道门被永久关闭了,想打开,却一直找不到钥匙。于是久而久之,也就放弃了,再加上工作忙,也懒得管。后来倒是想,不靠男人,自己一个人也活得挺好,就更不上心了。
9
清晨醒来,北京正在下雪。
这是北京这个冬的第一场雪。屋里倒是暖和,暖气早在半个月前就来了,透过泛着雾气的窗户往外看,屋外已是白茫茫的一片。L躺在我的身边,还在酣睡,鼻息均匀,像只小猫。
如今我和L在一起已经三年。领证后她就将公司整个搬来北京,和我团聚。真是个雷厉风行的女人。
她的毛病还没好,房事仅限于搂抱亲吻,做除最后一步的任何事,因为不能做爱,所以事前爱抚我们都做得特别认真。我总觉得是我的原因,所以并不介意这样。而且,我隐隐有种预感,尽管还不知确切时间,又是何种机缘,但在不久的将来的某一天,我会找到那把钥匙……
10
大部分人的人生没有任何意义,但极少数人活出了自己的色彩。
L是那种本可以靠脸吃饭,却偏要靠才华的那种。
我和L十年前,都在英国念了一年研究生,那时她在爱丁堡,我在剑桥。那一年对我来说既紧张又刺激。每天从清晨张开眼睛,到夜晚爬到床上,周遭发生的事物都是陌生的。陌生的人,陌生的街道,陌生的语言,陌生的制度,仿佛除了自己,一切都被贴上了陌生的标签。尽管揣着高分雅思和GMAT而来,踏上这边土地的时候才发现,即使这样也帮助不了多少我对这座海岛的了解。不懂的照旧不懂。
但L不同,她那时已留学英国十年,可以说整个青春期都在那里度过。待过所谓闾阎扑地的伦敦,穿过穆斯林集中的北英格兰区,也到过北大西洋洲的安圭拉和乔治敦,熟悉英国甚至多过自己的故乡成都。
陌生的事物会激发人的好奇心,让人神经兴奋,而若这种陌生本身就带有某种倾慕和向往,那欣喜就会加倍。
更关键的是,这座岛屿催生了我们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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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相识于一场舞会。
万圣节当天,我在爱丁堡读书的大学同学W邀我去玩,他们爱丁堡大学华人学联要在法学院搞一场万圣节舞会。我刚和一个ex英国女生分手,情感正处在调整阶段,被W劝说可以借此好好规整一下生活节奏,就过去了。
我扮演成乔治•马丁手稿《权利的游戏》里的异鬼(那时《权利的游戏》还只出版到卷一,我疯狂的迷恋它,前后读了30多遍),同学装成美国陆军通讯员。
想不到这个国家不大,万圣节却玩得尽兴,仿佛整个国家的人都嗨起来了。
在舞会上,我见到了L(当然名字是后来才知道的)。她扮演成山姆威尔•塔利,就是那个八千年来第一个杀死异鬼的人。
L看到我扮的异鬼,就像猎犬看到了猎物,整个晚上和我搭讪,像跟屁虫一样一刻不停地在我旁边转悠,主动当我的导游。
W小声在我耳边嘀咕,她不会是看上你了吧。我回敬他:去你的,让你好了。
她将脸和身子用发泡乳胶粘得肥嘟嘟的,《灌篮高手》里安西教练的那种肥,用喷枪在脸上涂上深浅不一的褐色,又黏上像猪鬃毛一样的络腮胡子,头发也处理成了锅盖头。化妆特效和书的原型相比已足够逼真,作为女生能有如此高超的化妆技巧实属难得。但从样子来看,这种装扮绝算不上可爱,甚至有些丑陋。
来参加舞会的男女生大多抱着猎艳和狂欢的目的,从这方面讲,化妆成L这样很难引起男生的兴趣,更别说被人主动搭讪。受欢迎的女生要么扮成女巫,要么扮成神奇女侠,也有美人鱼、女警察和女裁判等身份;反串也有,但也大多限于超人和水手等制服诱惑类的性感角色;像L这种不顾形象、自黑式的求真装扮,几乎没有。
她没有在乎周围人的目光,一个人像个冒失鬼一样闯进法学院的Old College,看到我装扮的异鬼后,就两眼放光,像獴遇到蝎子,饿狼撵上牦牛。整个晚上,她哪也没去,一直和我找话题聊着,自然害我没有机会勾搭其他女生。
W幸灾乐祸,因为他借着法学博士的身份,成功约上本专业的漂亮学妹,中途开溜。
对L的死缠烂打,我有些生气,但强忍着没有发作。男人还是该有些风度。
坦白说,我不抗拒长相不佳的女生,因为性情开朗的原因,很多其貌不扬的女生都和我成了好朋友,但丑的同时还招人烦就很难让人接受。到最后连朋友也没得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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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格兰人民献给自己的礼物是风笛和苏格兰裙,但献给世界人民的礼物则是威士忌。
在这个寒冷的不列颠岛北部,别的不多,就威士忌多。谷物威士忌、兑和威士忌、纯麦芽威士忌,应有尽有。喝法根据个人喜好也不尽相同。
我喜欢加少许Kir Royal,橘黄色的威士忌会变成更好看的深琥珀色,口感也更佳。还有吃烤牡蛎时,偶尔浇上一点威士忌,味道也会更鲜美。
当然,我也时不时期待如村上君那样喝威士忌:
不少人在此恶劣季节跑来这偏僻的海岛。他们独自赶来,租一间别墅,不受任何人打扰的静静看书,把气味好闻的泥炭(peat)放进火炉,用低音量听维瓦尔第的磁带,在茶几上放一瓶高档威士忌和一个玻璃杯,拔掉电话线。眼睛追逐文字追的累了,便合起书放在膝头,仰起脸,侧耳倾听涛声雨声风声。
今晚承蒙L的“关照”,我只喝了一杯威士忌。寡淡、干涩。
但她的酒量惊人,一杯接一杯地喝着爱丁堡大学华人学联买来的廉价单麦芽威士忌,期间从未停杯,也丝毫没有醉意,像个专门吸纳酒精的超大型烧杯。
这不禁让我啧啧称奇。
这种场合,女生毫无顾忌的敞开喝,是很容易被人“扛尸”的……但好在她长得还算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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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会结束,已是午夜凌晨1点。
她在盥洗室的镜子前卸妆,我则坐在外面的宽背靠椅上边喝威士忌边等她,说是喝威士忌,但其实从进门以来还从未碰过酒杯。整个屋子的空气都很怪异,我到这儿来的理由已经变得非常模糊,只隐约记得她说她有一瓶64年的顶级Macallan,而我对好酒从来没有抵抗力。
当然,现在酒就在我旁边,但我却失去了喝它的兴致。心里一直盘算着一会等她卸完妆就随便找个理由离开。之所以这么想,是怕酒后意志薄弱管不住自己的荷尔蒙冲动而出事,在这方面我是个“讲究人”,还没到饥不择食的地步。
可是,坐着的这张椅子是真舒服。虽然是学院人手一把的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椅子,剑桥宿舍的也差不多,但女生的椅子总比男生的舒服。究其原因,就是女生通常会在椅子后背放上一个松软的靠垫。只这一个道具,就让整把椅子成了整个房间最舒服的地方。
和L一墙之隔,这会儿我能清楚地听到她在盥洗室里时不时传来的或深或浅的低哼。说实话,她今晚的装扮多少有点用生命在演绎的味道。卸特效妆很疼,我以前有过体验,就不愿再尝试,今晚的装束也都不需要额外的卸妆辅助。
她在洗手间捣鼓了半小时,才收拾完备,我则困意连连。
卸完妆的她出来,已是一身休闲装打扮,熨烫整齐的白色衬衣配灰呢色三叶草加绒束口运动长裤,头发盘起,但看得出是烫过的栗色长头发,原来她之前戴的是男士假发。样貌却是出人意料的出类拔萃,尽管素面,但仍给我一种清爽而惊艳的感觉。就是那种让人一见到就忍不住想吹口哨的漂亮女生。这种前后极其鲜明的反差,结实吓了我一跳,我浑身打个机灵,脑袋也顺势清醒了大半。
她粲然一笑,也不责怪,像是见惯了我这种见脸使舵的屌丝。
原本沉闷的屋子顿时变得诡异起来,较之刚才略微有些活跃,又有些尴尬,我沉寂整晚的心开始掀起碧波荡漾的涟漪,一圈一圈,暗合我心跳的规律。此时,她舞会上敢拼敢喝的豪爽性格和现在清丽动人的真实面貌缓缓融合,在我脑海里描绘出一个聪慧动人的轮廓,尽管还不十分真切,还需一些细枝末节的什么东西来填充,但已足够怦然心动。
她尽管美,但最迷人的还是她那股子坦率而鲜活的生命力。
我不知道是否是酒精的作用,在我看来,她比同龄女孩看起来要有深度,这种深度像是一本搁在阁楼书架上时间刚好的书,既没有过分的沧桑感而导致书没法看,也不像那种崭新得散发出浓烈呛鼻的油墨味的书,而是只被人完整翻看过一两次,书扉已被主人折得柔软,然后被放在阁楼的书架上伸手就能够得着的地方。哪一天你想起,就可以顺手拿来,然后找张木藤椅,开始翻看起来。时光像一只只蠕动的虫子,在你或快或慢的书卷翻动中悄悄爬走,但你却觉得异常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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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们做爱。
先碰杯,然后做爱。
毫无挑逗,谁也没撩拨谁,就这么自然而然地发生了。在床上缠绵,仿佛异地多年的夫妻,再聚首时的样子。
那天的夜晚,爱丁堡下起了那个冬天的第一场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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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我像干错坏事的孩子一般,落荒而逃。
她也再没来找我。我们就此断了音信。
我从没试过这么随便和一个女生上床。倒不是这种感觉不好,事实是当时的那种感觉实在太过美妙,以致这件事过去很多年,我都反复回忆,疑惑它的真实性。
直到现在,整整十年已经过去了,脑海里仍旧会在某个夜阑人静的时候回想起当时的情景。虽然这之中有很多画面已残破不堪,作为记忆本身而切实发生过的剧情的连贯性也已经彻底丧失,但风筝的线还在,追风筝的人还死死地拽在手里,期盼某一天能寻回那只断了线的风筝。
这些年,从英国回来,陆续待过国企、外企和咨询公司,也常驻过墨西哥和塞浦路斯,最后经不住朋友劝辞掉年薪千万的工作,开始创业。创业时,因为多了一份责任和一帮要养的员工,精神上一直不敢懈怠,工作也矜矜业业、如履薄冰,好在运气不错,顺利拿了几轮融资,事业也由最初的艰辛不易,发展到后来的顺风顺水。内心的那种不安全感仍在,但也较之创业伊始减轻了许多,如今团队配置足够优秀,很多事可以放心地交给他们去做,平时更多的时候是作为公司的吉祥物出现在各个场合,打点关系,梳理战略。但尽管如此,每夜加班的习惯还是保持了下来。
每当下班,和同事彼此告别,办公室一天的吵闹就此终止,四下开始变得悄然。关掉大部分灯,让暗夜侵袭周身,但头顶还有一盏日光灯像暗夜里的灯塔一样,将下方办公桌的这一小片天照亮。也就在这时,原本白天只剩躯壳、机械工作的我,才有了灵魂,开始享受办公室有限的自由空间,有了挑选动听音乐的细胞,还有富于表现的创意灵感和品尝美酒的欲望。身体的指挥棒重新交回到自己手上,原本不受控制的大脑渐渐归拢属于自己的独有的意识,明确我作为意识主人的指令中心,整个系统就十分笃定地开始平滑地运转起来。
边加班边听约翰•丹佛的音乐,不时来上一杯加冰的威士忌,是我的习惯。
要是累了,就起身再泡一杯速溶咖啡,就着威士忌冰酒一起喝;然后抬头瞟一眼窗外的霓虹和车流,看一张张或紧张或亢奋的陌生的脸,行色匆匆的走着,然后嗖的一下划入地铁口,消失不见;也偶尔在这个四下悄然的时候,不经意间想起那个叫L的女孩以及那个如苏格兰威士忌般的夜晚。
其实,第二天强烈地想约她,期盼和她漫步在warrender park road街头,坐在the meadow的草地上看日出,但最终还是忍住了。那时的心情矛盾而复杂,一方面期盼和她见面,强烈地想和她约会,另一方面又抗拒这种不按套路出牌的相处方式。但最重要的是,她的美已超出我认为可以作为正常交往的对象了。
这期间我也相继交过几个女朋友,或朋友介绍,或自由交往,也和她们中的几个做过爱,但再没有达到那夜彻底释放自我至歇斯底里而难于自拔的状态。每次都差那么一点,就最后那一点点,感觉就快要到顶点的刹那,下面就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情势急转直下,拉也拉不回来地倾泻而出,仿佛被人恶意用针搓了一个口子。害得身下高亢渴求、即将迎来G点的女人到了临界状态又被迫缩了回去。
我自然知道这种欲求不满的状态有多难受,心里满心愧疚,但又无可奈何,每次心理暗示性地告诉自己再坚持一会儿,但生理上的事情(可能还有心理上的)根本不受自己控制。女伴也大多懊恼,有的教养好又或真的爱我,自愿忍住气,不但不发作,反而反过头来安慰我,说“没事,我已经很舒服了”;也有不通情达理的,直接说出来“我说你就不能再多动两下再射吗?真是自私,只顾自己爽!”。
不论哪种,最终的归宿都是分手,分手后或老死不相往来,或仍可做普通朋友,偶尔约出来喝咖啡,聊聊近况。但也仅此而已。
7
如果说我的人生就这么走着,也不会再有什么波折。我知道我最终还是会找一个人——无论是听从爸妈的叮嘱,还是遵从自己的内心——然后一起过完余生。但我也知道,我的人生很有可能从此不会再起波澜,作为我的这趟列车在十年前,就已跃过风景秀丽、色彩斑澜的丘陵沼泽和红树林,来到一成不变的都市。
我和L在旅途的某个中间点相遇,又倏然分开,各奔东西。
但命运有时候就像那只无形操纵世人的手,瞌睡了就任你生长,或野蛮,或惨烈,什么时候醒来,看你丫在某个地儿走腻了,又或迷路了,又或正是坦途,通通不管,只管拨弄,改变作为“人”生在世时的轨迹。所谓上帝的性子变得捉摸不透,人们预定的人生就充满着偶然和不确定性。
十年后的某一天,我或许就被上帝不小心拨弄了一下。原本既定方向的列车,宣布改变方向。
不管怎么说,我和L在十年后的某一天,相遇了……
是那种很普通的相遇,在上海的一场酒会。
作为主办方的重点客户,我被邀请出席。
绝大部分的线下活动最终目的都是为了销售产品,在这方面虽然不想把商业行为说得这么险恶,但品牌方和媒体大多数情况下的确是串通一气,给消费者和观众演一场show,区别是演技有好有坏。
酒会设计考究,有很多小心思,细节处很耐人寻味,处处透着“低调但不低端”,将品牌商的故事烘托得恰到好处。从设计来看,它比一般性的事务性的发布会要好很多。看得出来,组织酒会的承办商是个厉害角色。线下已有很好的素材,若再加上媒体多角度的扒皮式报道,一定能产生不错的传播效果。
整场酒会的最大亮点,就是酒的确不错,从规格来讲肯定也花了不少心思。葡萄酒、龙舌兰、白兰地、朗姆和拉克,应有尽有。调酒师的水平也好得没话说。
我要了一杯加冰的威士忌。
接过作为男性、长相看起来有些过于精致甜美的调酒师递过来的酒,开始细呷起来。
刚第一口,就让我惊嘑仰喜,仿佛身体里的某种沉寂许久的机能瞬间被电击了一下而有了复苏的迹象,我感到那种喷薄欲出的来自心灵的震颤。尽管浅,但真实存在,就像一张缜密厚实的渔网被豁开了一道口子。
这味道尽管过去了十年,但一直没忘。
这些年,我一直学做Whisky Mist(威士忌密斯特,一款用一种介于开水与冰块之间调配出来的简单鸡尾酒,味道略辛辣),用最好的酒,最好的钻石冰,但比之十年前在宿舍的那个夜晚L随手调的那杯Mist总感觉少了些什么,尽管不知究竟少了什么,但味道上就是差了那么一点点。后来,我陆续去过很多酒吧,拜访了很多所谓的调酒大师,都告诉我,他调的就是最正宗的Mist,在别处绝对再喝不到比这更好喝的了,态度肯定而自信。但我知道,并不是。
我立马问道:这Mist是谁教你的。
调酒师仰起头,看向我,随即绽出一个舒心的笑容,自豪地说:我们老板。
“你们老板在哪?”
“就在工作间。”他朝工作间的方向指了指。
“好的,谢谢!”我像找到了什么此刻急需的东西似的,转身就走。
“对了!”调酒师叫住我,说:“它不叫Mist,它叫one night memory。”
8
我看到了L,她不在工作间,而在天台,是她同事告诉我的。
原来,她就是这次酒会的承办商。后来,我又陆续知道有关她的更多故事。十年来,一个人撑起了这个活动执行公司的大摊子,业务主要偏高档酒会方向。
见到她时,她正在看天,穿蓝色的Gucci天鹅绒裙子,身段姣好,静静地站在天台的一角,背对着身后的世界。今天的天气不算好,厚重灰黑的云层压得很低,像一只大锅盖扣在上海滩的上空,让人倍感压抑。不时有鸽子低空飞掠而过,东一簇、西一簇的,无聊地打发着属于鸽子的时间。
看这样子,是要下雨。
“看什么呢?”我问。
“看人生。”
“看明白了吗?”
“似懂非懂吧。有些事明明天天发生,却总不长记性;有些事明明过去很久,却还一直记得。”她回答。
她转过头,看向我,原本平静的脸上荡漾出迷人的微笑,只见这个大大的微笑像电影的某个脸部特写镜头一般,从脸的中间逐渐平缓地过渡向脸的四方,温暖而自然,连被笑容压迫出来的鱼尾纹和法令纹也变得异常好看。
我当时在想,如果人的脸也有年轮,那么这个年轮可以拿到博物馆展览。
她比十年前的样子更夺目了,这种美,如同一杯上乘的美酒佳酿,被岁月之手启瓶后,醒酒到刚刚好的时候。如今,它散发着恰如其分的芬芳,不喜张扬,亦不内敛,是真正极少数人才配得上的名品。
我问她这些年的境况。她说一直在上海做酒会,尽管创业初期,行业竞争压力大,但凭借从始而终出色的操作水准和超高性价比的报价,在业内积累了不错的口碑。如今已是上海本土顶尖的活动执行公司,每年都有一些固定合作的大牌厂商,也包括我今天参加的这个。
感情呢?结婚了吗?我继续问。
她也坦白。这些年陆续交过几个男朋友,追求者中条件特别优异的也有很多,但都无疾而终,一部分原因是自己太忙,另一个原因就是身体出了些毛病,导致那里始终打不开。试过很多方法,但就是不行。对这方面,男人嘴上说着没事,但其实心里介意得很,没多久就会来说分手,仿佛预设好的闹钟。她说这毛病就是那次万圣节和我做过之后出现的。仿佛有一道门被永久关闭了,想打开,却一直找不到钥匙。于是久而久之,也就放弃了,再加上工作忙,也懒得管。后来倒是想,不靠男人,自己一个人也活得挺好,就更不上心了。
9
清晨醒来,北京正在下雪。
这是北京这个冬的第一场雪。屋里倒是暖和,暖气早在半个月前就来了,透过泛着雾气的窗户往外看,屋外已是白茫茫的一片。L躺在我的身边,还在酣睡,鼻息均匀,像只小猫。
如今我和L在一起已经三年。领证后她就将公司整个搬来北京,和我团聚。真是个雷厉风行的女人。
她的毛病还没好,房事仅限于搂抱亲吻,做除最后一步的任何事,因为不能做爱,所以事前爱抚我们都做得特别认真。我总觉得是我的原因,所以并不介意这样。而且,我隐隐有种预感,尽管还不知确切时间,又是何种机缘,但在不久的将来的某一天,我会找到那把钥匙……
10
大部分人的人生没有任何意义,但极少数人活出了自己的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