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稿年代
Chapter:01
最近出现灵感危机,对着电脑半天敲不出一个字,觉得无聊,可敲不出来字还要对着电脑,就更无聊了,只好半夜爬起来更新博客。这种感觉只有在上厕所的时候出现过。这是从小养成的习惯,上厕所的时候老爱在胳肢窝里夹着本书,因为我觉得上厕所的时候就那么干蹲着是件很无聊的事情,得给自己找点儿事做。但问题是,当我蹲在茅坑看书的时候,总会忘记自己上厕所的真正目的究竟是干吗的了。所以,半个小时过去之后,当我提着发麻的双脚走出来的时候,总会在厕所门口想半天,然后,恍然悔悟,哦,原来自己是来上大号的,于是再次钻进厕所,于是,刚才的场面重现。
Chapter:02
我至今仍记得是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喜欢上看课外书的。说是课外书,其实,都是在课堂上看的。记得当时看的第一本课外书是《故事会》,具体什么内容都忘了,只记得当时看得正起劲呢,忽然就被不知道从哪个方向伸出来的数学老师的手给扇了个满天星,然后,那数学老师就拿着那本故事会自个儿坐在门口过干瘾,而留下我们一干人等在那里上自习课。也就是从那一刻起,我才决定要报复我们那数学老师的,结果是,在之后两年的小学生涯中,我的数学就没有及格过。等到上了初中才赫然明白,以前自己谁也没有报复着,却赌上了自己的所有青春,高考数学拿了个两位数正是当时赌气的结果(高考数学满分150)。而那次事故也让我做了平生第一件错事,那就是,偷窃。深更半夜,月黑风高,一个猥琐地身影畏畏缩缩地钻那数学老师的办公室里将《故事会》偷了回来,然后,在抽屉里拉了一泡屎。
Chapter:03
从来没想过自己会成为愤青中的一员。想当年我多老实呀,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闹绯闻,乖得跟大海豹似的。之后的某一天忽然就觉醒了,觉得作为一名学生居然没有迟到过,没有早退过,没有旷过课,实在是失败,而没有闹过绯闻,更是失败中的失败。于是,做了人生中最大的一次决定,给一个暗恋多年的女生写了一封情书,然后,趁着放学的时候偷偷地塞进她的书桌,结果,忘记了署名。等到那女生看着一封莫名其妙的情书躺在自己的课桌里而一脸诧异的时候,我为了表示自己的清白居然在一旁起哄。真他妈无耻。
Chapter:04
哦,还是说书吧。
课外书看得多了,就有了动笔写的冲动。先是写一些像模像样地纯文学,然后,跟风写起了武侠,以为写得很不错,以为某天能成大神,结果,投出的稿子全都石沉大海,一篇没有发表,全塞桌子里了,并且发誓以后再他妈的不玩文学了,用王朔的话说就是,自己没有玩好文学,还差点儿让文学给玩了。之后学会了上网,开始在网上跟人装模装样地探讨文学,结果发现跟我遭遇差不多的大有人在,于是就释然了,又开始玩文学了。 所以说失败者也不是一无是处的,起码可以让其他的失败者重试信心。
Chapter:05
我们都是穷人中的大多数。穷人的观点大都是,我们可以没有钱,但是,不能没有情趣,于是,大部分穷人开始玩音乐,玩文学,玩艺术,玩女人,但之后又赫然明白,如果没有钱的话,什么也玩不了。于是,大家又开始放下尊严,放下理想,到处装孙子寻找赚钱的方法。记得以前有首歌叫什么来着,我被青春撞了一下腰,可大部分穷人都是被现实撞了不少大跟头,因为所有的理想,都是跟现实挂钩的,只有意淫是免费的。为什么现在网络上那么多的意淫小说,这不是说我们的文化开放了,而是穷人越来越多了,这就跟现在为什么美容院越来越多了是一个道理,美容院的日渐增多,不是爱美的人越来越多了,而是丑女越来越多了。
Chapter:06
发现郑州的红绿灯很变态的。在路口等了半天终于等到红灯的数字减少到最低了,刚打算起步呢,结果,红灯的数字又重头倒数了一遍。以为只是某个路口的红绿灯发神经了,结果发现全郑州的红绿灯都这么变态。中国有句古话叫做字如其人,就是说从一个人所写的字可以看出一个人的为人如何,同理可证,从郑州的红绿灯状况可以看出郑州的交通状况如何,那是过马路吗,那简直就是鬼子进村,往哪里跑的都有,人在人行道上走着,说不定就会被突然蹿出来的违法摩的给撞翻天。以前在西安的时候对郑州这个城市充满了向往,不管怎么说,毕竟是自己老家的都会,可真正回到郑州之后才发现,如此混乱的城市真给我们老家人丢脸。
Chapter:07
加菲猫说,一个成功男人的背后都有一个成功的女人,而一个失败男人的背后,则有两个失败的女人。我要说的是,一个方向感很强的男人手中都有一个精确度极好的指南针,而一个路痴的手中则没有指南针。东西南北晕头转向地转了几天之后我赫然发现,自己是不是要去买个指南针了。作为一个特大号的路痴而言,在一个陌生的城市,最讨厌的事情恐怕就是跟人问路了,而跟人问路的时候得到的最讨厌的答案恐怕就是,你一直往前走,然后往南或者北拐弯,然后再往西或者往东。每次别人让我往南或者往北拐弯的时候,我有种要切腹自杀的冲动。靠,老子要是能够分清东西南北还跟你问路呀。
Chapter:08
高一的暑假,在学校门口的旧书摊上花两块钱买了《三个火枪手》,很老的那个版本,而且还是盗版的,但从那些模糊不清的版面中却偏偏喜欢上了达达尼亚,阿尔多斯,阿拉密斯和波尔多斯四个好伙伴,可直到08年才将火枪手三部曲的后面两部《二十年后》和《布拉热洛纳子爵》看完,然后,很后悔为什么要看后面两部。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翻译的缘故,总感觉后面两部非常山寨,那是大仲马写的?但最后还是为四个好伙伴各自悲惨的下场唏嘘了好长一段时间。其实,我也是从高一暑假买下《三个火枪手》的那个时候开始喜欢上了买旧书的,翻着那些微微泛黄的扉页,很是满足,就像是从地底淘回的宝贝。之后,经常光顾古城的那家二手书店,顺便买点儿新上市的盗版书。从读者的角度考虑,其实,买盗版书很划算的,我曾经用一笔本来打算用来正版书的钱买下了整整一套盗版的福尔摩斯全集,而且,盗版的质量丝毫不亚于正版。于是,从那以后我到处跟人宣扬说:打击正版,人人有责。
Chapter:09
冬天最享受的事情莫过于晒被子了。深夜,躺在里面,满被窝都是阳光的味道,那种感觉给个皇帝的宝座也不换呀。以前在老家的时候,经常靠在墙根下跟那些上了年纪的人聊天,或者窝在草垛里晒太阳,捉虱子,啃玉米面馍馍,而后来很多有趣的荤段子就是在那个时候收集的,至今觉得那是世间最好听的故事,要不怎么说故事来自生活呢。瞧,我们多幸福,晒着太阳就顺便把故事给搞定了。我甚至相信,那些经典的荤段子正是我青春期性启蒙的始作俑者。在那个电视电影网络书籍匮乏的年代,如果连荤段子都没有,我们的青春期生活将是多么得无聊。所以我至今觉得,泥墙根草垛才是最充满暧昧的地方。
Chapter:10
冯巩说,姐姐要响应毛主席的号召积极上山下乡,于是,就把姐姐的床板拆了给她做了个小木箱。我虽然没有姐姐,但是,我却经常拆我们家的床板和门板,目的就是按照古装剧中看到的武器给自己刻木刀木剑。整个青春期的十几岁,我家的床底下就堆满了这类木质兵器,琳琅满目的,既能欣赏,又能辟邪,但不幸的是,半夜睡觉的时候总是因为床板被拆得太多而从床上漏下来。
Chapter:11
小学的时候混小子一个,经常跟着一帮坏孩子出去打架,但大多数的情况都是,我们一帮人扛着家伙气势汹汹地跑出去,然后,哭哭啼啼地被人抬着回来。有次,不知道为什么竟然跟班里的女同学干了起来,结果,不敌,整张脸就像是被猫舔过,都是一道一道的,从此以后整个人就变得内向了。大家都不再叫我流氓,而改叫我大姑娘了,现在不爱出门的毛病就是那个时候留下来的。
Chapter:12
有次在网上跟高中一女同学聊天,两个人对以前的生活感慨万千,唏嘘无限,然后问我现在怎么样。我说好像比以前黑了。结果,那同学立刻发过来一个鄙视的表情,说,你高中的时候也不白呀。其实,我觉得我高中的时候还挺白的,虽然不是标准的小白脸,但还属于正常的黄种人。后来,每年暑假的时候,我总会光着背,赤着脚,穿条大裤衩去农田里给玉米拔草,然后,就变成古天乐的模样了。刘杨总会嘲笑我说,林歌,瞧你这黑样儿,估计你根本就不用化妆,脑门上糊上月牙儿直接就能演少年包青天了。我反驳说,我黑我黑我满脸放光辉。刘杨说你真不要脸。
Chapter:13
大学的时候,有次心血来潮,我们一帮怂人熄灯之后躲在宿舍看毛片。结果,宿管过来查房敲门的时候,我们懒蛋谁也没去开门,全都在里面打呼噜装睡,结果惹恼了宿管,在外面叫嚣说别装了,我们知道你们在里面看黄片,开门从宽,不开从严。听口气不像是在唬人,只好灰溜溜地去开门。进来之后才发现,原来,那宿管未卜先知,早就看穿了我们的花花肠子,所以,在查房的时候居然带着小板凳,看见哪个宿舍里的电视还亮着,他就站在凳子上从上面的玻璃窗往里看,而电视正好对着阳台上的玻璃门,结果,画面上的一切都尽入他的法眼。
Chapter:14
我的房间里经常乱七八糟的不成样子,桌子上摆满了手写的稿子,过期的文学杂志,床上则乱七八糟地扔着衣服,书籍,卡带,有时候还有零食,虽然乱,但是,在用到某样东西的时候仍然丝毫不差地从某个未知的角落鼓捣出来。有次,一哥们儿要借我的房子和女朋友做坏事。第二天回去的时候,发现整个房间整洁得简直有些晃眼,散乱的书籍被收拾得有条不紊,衣服叠得整整齐齐,有种走错了房间的感觉,很不习惯,所以,一分钟之后,房间再次变回原形,哎呀,那叫一个舒坦。
Chapter:15
每年夏天,我都会跟着堂兄爬树去掏鸟窝弄雏鸟,然后,放到废弃的油漆桶里养着,但过不了一天,就会被猫叼走。这就是我至今不喜欢猫的原因。前几天,合租的一朋友不知道从哪里弄来条小狗,弄来了也不好好喂养,经常扔在客厅里冻得吱哇乱叫,有次,我实在看不下去了,就抱回我房间放进鞋盒子里保暖。可是,天亮我醒过来的时候却发现,满地都是狗屎。然后,赫然明白那家伙为什么经常把它冷落在客厅里了。我虽然是属狗的,可是,从此以后对狗再也没有好感。
Chapter:16
学校举行辩论赛。我代表我们系出赛。题目是,安乐死究竟是不是人性化。在自由辩论阶段,对方果然列举了预料中的那个很俗套的例子,说安乐死就跟刀子一样,就看它是掌握在谁的手里的,可以救人也可以杀人。我有点儿烦,特不爽地反驳说,我就知道对方辩友会列举这么一个很俗套的例子的,你能不能有点儿新意呀,你们每场都说什么什么像刀子一样看究竟掌握在谁的手里能够救人也能杀人,难道就不觉得腻歪吗?我方二辩立刻站起来补充说,就是就是,我看对方辩友就很SB。对方赶紧解释说,我方之所以举这个例子,是因为它很有道理。说到这里,他像是突然响起了什么似的,说,哦,对了,请问什么叫SB。我方二辩一脸讥诮,说对方辩友居然连什么叫SB都不知道,真够SB的。对方三辩提醒那人说对方骂你傻逼呢。然后,接下来的时间我们两帮人开始进行人身攻击。
Chapter:17
自习的时候,我通常会用手捂着偷偷的写:暮色中的寒冬,迷离的朦胧,穿过梦的一重又一重。本来挺明朗的一孩子,却偏偏喜欢装忧伤,未免有点儿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意味儿了。这是文雅的说法,俗一点儿恐怕就是,丫挺的装逼吧。
最近出现灵感危机,对着电脑半天敲不出一个字,觉得无聊,可敲不出来字还要对着电脑,就更无聊了,只好半夜爬起来更新博客。这种感觉只有在上厕所的时候出现过。这是从小养成的习惯,上厕所的时候老爱在胳肢窝里夹着本书,因为我觉得上厕所的时候就那么干蹲着是件很无聊的事情,得给自己找点儿事做。但问题是,当我蹲在茅坑看书的时候,总会忘记自己上厕所的真正目的究竟是干吗的了。所以,半个小时过去之后,当我提着发麻的双脚走出来的时候,总会在厕所门口想半天,然后,恍然悔悟,哦,原来自己是来上大号的,于是再次钻进厕所,于是,刚才的场面重现。
Chapter:02
我至今仍记得是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喜欢上看课外书的。说是课外书,其实,都是在课堂上看的。记得当时看的第一本课外书是《故事会》,具体什么内容都忘了,只记得当时看得正起劲呢,忽然就被不知道从哪个方向伸出来的数学老师的手给扇了个满天星,然后,那数学老师就拿着那本故事会自个儿坐在门口过干瘾,而留下我们一干人等在那里上自习课。也就是从那一刻起,我才决定要报复我们那数学老师的,结果是,在之后两年的小学生涯中,我的数学就没有及格过。等到上了初中才赫然明白,以前自己谁也没有报复着,却赌上了自己的所有青春,高考数学拿了个两位数正是当时赌气的结果(高考数学满分150)。而那次事故也让我做了平生第一件错事,那就是,偷窃。深更半夜,月黑风高,一个猥琐地身影畏畏缩缩地钻那数学老师的办公室里将《故事会》偷了回来,然后,在抽屉里拉了一泡屎。
Chapter:03
从来没想过自己会成为愤青中的一员。想当年我多老实呀,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闹绯闻,乖得跟大海豹似的。之后的某一天忽然就觉醒了,觉得作为一名学生居然没有迟到过,没有早退过,没有旷过课,实在是失败,而没有闹过绯闻,更是失败中的失败。于是,做了人生中最大的一次决定,给一个暗恋多年的女生写了一封情书,然后,趁着放学的时候偷偷地塞进她的书桌,结果,忘记了署名。等到那女生看着一封莫名其妙的情书躺在自己的课桌里而一脸诧异的时候,我为了表示自己的清白居然在一旁起哄。真他妈无耻。
Chapter:04
哦,还是说书吧。
课外书看得多了,就有了动笔写的冲动。先是写一些像模像样地纯文学,然后,跟风写起了武侠,以为写得很不错,以为某天能成大神,结果,投出的稿子全都石沉大海,一篇没有发表,全塞桌子里了,并且发誓以后再他妈的不玩文学了,用王朔的话说就是,自己没有玩好文学,还差点儿让文学给玩了。之后学会了上网,开始在网上跟人装模装样地探讨文学,结果发现跟我遭遇差不多的大有人在,于是就释然了,又开始玩文学了。 所以说失败者也不是一无是处的,起码可以让其他的失败者重试信心。
Chapter:05
我们都是穷人中的大多数。穷人的观点大都是,我们可以没有钱,但是,不能没有情趣,于是,大部分穷人开始玩音乐,玩文学,玩艺术,玩女人,但之后又赫然明白,如果没有钱的话,什么也玩不了。于是,大家又开始放下尊严,放下理想,到处装孙子寻找赚钱的方法。记得以前有首歌叫什么来着,我被青春撞了一下腰,可大部分穷人都是被现实撞了不少大跟头,因为所有的理想,都是跟现实挂钩的,只有意淫是免费的。为什么现在网络上那么多的意淫小说,这不是说我们的文化开放了,而是穷人越来越多了,这就跟现在为什么美容院越来越多了是一个道理,美容院的日渐增多,不是爱美的人越来越多了,而是丑女越来越多了。
Chapter:06
发现郑州的红绿灯很变态的。在路口等了半天终于等到红灯的数字减少到最低了,刚打算起步呢,结果,红灯的数字又重头倒数了一遍。以为只是某个路口的红绿灯发神经了,结果发现全郑州的红绿灯都这么变态。中国有句古话叫做字如其人,就是说从一个人所写的字可以看出一个人的为人如何,同理可证,从郑州的红绿灯状况可以看出郑州的交通状况如何,那是过马路吗,那简直就是鬼子进村,往哪里跑的都有,人在人行道上走着,说不定就会被突然蹿出来的违法摩的给撞翻天。以前在西安的时候对郑州这个城市充满了向往,不管怎么说,毕竟是自己老家的都会,可真正回到郑州之后才发现,如此混乱的城市真给我们老家人丢脸。
Chapter:07
加菲猫说,一个成功男人的背后都有一个成功的女人,而一个失败男人的背后,则有两个失败的女人。我要说的是,一个方向感很强的男人手中都有一个精确度极好的指南针,而一个路痴的手中则没有指南针。东西南北晕头转向地转了几天之后我赫然发现,自己是不是要去买个指南针了。作为一个特大号的路痴而言,在一个陌生的城市,最讨厌的事情恐怕就是跟人问路了,而跟人问路的时候得到的最讨厌的答案恐怕就是,你一直往前走,然后往南或者北拐弯,然后再往西或者往东。每次别人让我往南或者往北拐弯的时候,我有种要切腹自杀的冲动。靠,老子要是能够分清东西南北还跟你问路呀。
Chapter:08
高一的暑假,在学校门口的旧书摊上花两块钱买了《三个火枪手》,很老的那个版本,而且还是盗版的,但从那些模糊不清的版面中却偏偏喜欢上了达达尼亚,阿尔多斯,阿拉密斯和波尔多斯四个好伙伴,可直到08年才将火枪手三部曲的后面两部《二十年后》和《布拉热洛纳子爵》看完,然后,很后悔为什么要看后面两部。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翻译的缘故,总感觉后面两部非常山寨,那是大仲马写的?但最后还是为四个好伙伴各自悲惨的下场唏嘘了好长一段时间。其实,我也是从高一暑假买下《三个火枪手》的那个时候开始喜欢上了买旧书的,翻着那些微微泛黄的扉页,很是满足,就像是从地底淘回的宝贝。之后,经常光顾古城的那家二手书店,顺便买点儿新上市的盗版书。从读者的角度考虑,其实,买盗版书很划算的,我曾经用一笔本来打算用来正版书的钱买下了整整一套盗版的福尔摩斯全集,而且,盗版的质量丝毫不亚于正版。于是,从那以后我到处跟人宣扬说:打击正版,人人有责。
Chapter:09
冬天最享受的事情莫过于晒被子了。深夜,躺在里面,满被窝都是阳光的味道,那种感觉给个皇帝的宝座也不换呀。以前在老家的时候,经常靠在墙根下跟那些上了年纪的人聊天,或者窝在草垛里晒太阳,捉虱子,啃玉米面馍馍,而后来很多有趣的荤段子就是在那个时候收集的,至今觉得那是世间最好听的故事,要不怎么说故事来自生活呢。瞧,我们多幸福,晒着太阳就顺便把故事给搞定了。我甚至相信,那些经典的荤段子正是我青春期性启蒙的始作俑者。在那个电视电影网络书籍匮乏的年代,如果连荤段子都没有,我们的青春期生活将是多么得无聊。所以我至今觉得,泥墙根草垛才是最充满暧昧的地方。
Chapter:10
冯巩说,姐姐要响应毛主席的号召积极上山下乡,于是,就把姐姐的床板拆了给她做了个小木箱。我虽然没有姐姐,但是,我却经常拆我们家的床板和门板,目的就是按照古装剧中看到的武器给自己刻木刀木剑。整个青春期的十几岁,我家的床底下就堆满了这类木质兵器,琳琅满目的,既能欣赏,又能辟邪,但不幸的是,半夜睡觉的时候总是因为床板被拆得太多而从床上漏下来。
Chapter:11
小学的时候混小子一个,经常跟着一帮坏孩子出去打架,但大多数的情况都是,我们一帮人扛着家伙气势汹汹地跑出去,然后,哭哭啼啼地被人抬着回来。有次,不知道为什么竟然跟班里的女同学干了起来,结果,不敌,整张脸就像是被猫舔过,都是一道一道的,从此以后整个人就变得内向了。大家都不再叫我流氓,而改叫我大姑娘了,现在不爱出门的毛病就是那个时候留下来的。
Chapter:12
有次在网上跟高中一女同学聊天,两个人对以前的生活感慨万千,唏嘘无限,然后问我现在怎么样。我说好像比以前黑了。结果,那同学立刻发过来一个鄙视的表情,说,你高中的时候也不白呀。其实,我觉得我高中的时候还挺白的,虽然不是标准的小白脸,但还属于正常的黄种人。后来,每年暑假的时候,我总会光着背,赤着脚,穿条大裤衩去农田里给玉米拔草,然后,就变成古天乐的模样了。刘杨总会嘲笑我说,林歌,瞧你这黑样儿,估计你根本就不用化妆,脑门上糊上月牙儿直接就能演少年包青天了。我反驳说,我黑我黑我满脸放光辉。刘杨说你真不要脸。
Chapter:13
大学的时候,有次心血来潮,我们一帮怂人熄灯之后躲在宿舍看毛片。结果,宿管过来查房敲门的时候,我们懒蛋谁也没去开门,全都在里面打呼噜装睡,结果惹恼了宿管,在外面叫嚣说别装了,我们知道你们在里面看黄片,开门从宽,不开从严。听口气不像是在唬人,只好灰溜溜地去开门。进来之后才发现,原来,那宿管未卜先知,早就看穿了我们的花花肠子,所以,在查房的时候居然带着小板凳,看见哪个宿舍里的电视还亮着,他就站在凳子上从上面的玻璃窗往里看,而电视正好对着阳台上的玻璃门,结果,画面上的一切都尽入他的法眼。
Chapter:14
我的房间里经常乱七八糟的不成样子,桌子上摆满了手写的稿子,过期的文学杂志,床上则乱七八糟地扔着衣服,书籍,卡带,有时候还有零食,虽然乱,但是,在用到某样东西的时候仍然丝毫不差地从某个未知的角落鼓捣出来。有次,一哥们儿要借我的房子和女朋友做坏事。第二天回去的时候,发现整个房间整洁得简直有些晃眼,散乱的书籍被收拾得有条不紊,衣服叠得整整齐齐,有种走错了房间的感觉,很不习惯,所以,一分钟之后,房间再次变回原形,哎呀,那叫一个舒坦。
Chapter:15
每年夏天,我都会跟着堂兄爬树去掏鸟窝弄雏鸟,然后,放到废弃的油漆桶里养着,但过不了一天,就会被猫叼走。这就是我至今不喜欢猫的原因。前几天,合租的一朋友不知道从哪里弄来条小狗,弄来了也不好好喂养,经常扔在客厅里冻得吱哇乱叫,有次,我实在看不下去了,就抱回我房间放进鞋盒子里保暖。可是,天亮我醒过来的时候却发现,满地都是狗屎。然后,赫然明白那家伙为什么经常把它冷落在客厅里了。我虽然是属狗的,可是,从此以后对狗再也没有好感。
Chapter:16
学校举行辩论赛。我代表我们系出赛。题目是,安乐死究竟是不是人性化。在自由辩论阶段,对方果然列举了预料中的那个很俗套的例子,说安乐死就跟刀子一样,就看它是掌握在谁的手里的,可以救人也可以杀人。我有点儿烦,特不爽地反驳说,我就知道对方辩友会列举这么一个很俗套的例子的,你能不能有点儿新意呀,你们每场都说什么什么像刀子一样看究竟掌握在谁的手里能够救人也能杀人,难道就不觉得腻歪吗?我方二辩立刻站起来补充说,就是就是,我看对方辩友就很SB。对方赶紧解释说,我方之所以举这个例子,是因为它很有道理。说到这里,他像是突然响起了什么似的,说,哦,对了,请问什么叫SB。我方二辩一脸讥诮,说对方辩友居然连什么叫SB都不知道,真够SB的。对方三辩提醒那人说对方骂你傻逼呢。然后,接下来的时间我们两帮人开始进行人身攻击。
Chapter:17
自习的时候,我通常会用手捂着偷偷的写:暮色中的寒冬,迷离的朦胧,穿过梦的一重又一重。本来挺明朗的一孩子,却偏偏喜欢装忧伤,未免有点儿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意味儿了。这是文雅的说法,俗一点儿恐怕就是,丫挺的装逼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