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怕
四年后,依旧是自己在济南这个给三个人住的房子里一个人住,依旧是在黑天把灯全关上戴上耳机把音量调大,依旧是跟着耳机里的说唱专辑一边跟唱一边像疯了一样“表演”。只是四年后的今天,自己戏称这为“黑怕”,而四年前,这叫Hip-Hop,这叫热情,这叫生活态度。
其实就是想说说自己和黑怕的那点儿事儿。自己是真不黑怕,曾在网上被友邻好几次当做女生,这两年更是没事儿就黑一黑他们黑怕圈儿的事儿。但五年前自己还真就强行让自己黑怕了,去哪里都喜欢徒步走着去,戴上耳机,边走边跟着耳机里的说唱跟唱,一句词儿都不带错的。后来到了四年前的大一,自己一个人住一个房子之后,在大学认识了一位同样喜欢说唱的哥们儿之后,报名了所谓的“EK大赛”,其实就是学校的外语学院组织的全校范围的英文歌大赛,而且我们参加的还是这比赛的第一届。从学校到家走路半小时,那位哥们儿当时骑着个小电驴,没课的时候就他骑着小电驴,我坐在电驴的后面,俩人一路突突到我家,在家里找伴奏,背歌词儿,“排练”。现在想想也真是苦了邻居们,忍耐着两位中二少年的狼嚎。
然后就是初试,自己是真没在任何人面前表演过任何东西,所以一开始甚是紧张。初试就在一间小破教室,撑死装得下一百人,几位“评委”坐在第一排,我们就紧挨着他们在讲台上唱歌。忘了为何我们俩上场的次序十分靠后,所以先听了好多其他选手的表演。现在回想一下,一个是《You Raise Me Up》,一个是西域男孩的那首《My Love》,这两首真是被唱了无数次,其实包括最后的决赛,虽说自己不能百分百确定,但基本可以肯定这两首也没落下。记得当时最让我俩惊艳的就是有一位女生唱了Rihanna的《Take A Bow》,但不知为何决赛也没看见她。当时我俩挑的歌是Eminem的《When I'm Gone》,分角色的时候就我唱Eminem部分,那哥们儿唱女儿Hailie的部分,哈哈哈哈哈谁让我唱的比他好呢,降一辈也是个人能力问题啊。结果我俩上台自我介绍的时候,我还紧张的一比,一开场竟然直接找到了停不下来的感觉。初试是没有伴奏的,所以我俩就干唱,唱到了第一个副歌,是真不知道这样的效果如何,结果被“评委”怒夸一同,说什么“准备充分,所有选手要是都像你们这样就好了”。于是进入复试。
看来参赛的人还真不少,复试地点接着就变成了我们学校最大也是最远的校区,而且还真是在一个有舞台模样的地方。所以那天下午五点多吃完晚饭,我们打车跑到了远在山区的校区。当时的淘汰制度是所谓的“PK制”,所有的选手里一对儿一对儿的表演,然后评委决定谁“晋级”到决赛。一共两轮,第一轮表演的是Eminem和Dr. Dre的《I Need A Doctor》,第二轮是Eminem的《Love The Way You Lie》。怎么样,从挑歌的部分就知道我们是真的“伪黑怕”了吧。复试就是有伴奏的了,但是歌依然不是唱到结束的,而是评委叫停。所以我至今都记得十分清楚,唱第二首的时候,不知为什么我那哥们儿的中二病忽然就到了晚期,唱到一半忽然跪下了,但是就在跪下还没张口唱出一句词的这时候,评委喊了停,伴奏立马终止,只留下我站在台上和他跪在评委前,场面十分尴尬。其实复试我们是彻底演砸了的,Eminem的说唱本来就快,而那天现场的话筒效果又差的不行,以至于我俩在台上表演的时候就觉得要完,而且第二轮我们的对手唱的《Rolling In The Deep》是那天唯一一个高音没破音的【那帮唱不上去还选这首歌的也是勇气可嘉】,但结果我们进了决赛,现在想想,也说不定是我哥们儿的那一跪,一是让评委心里产生了打断我们的愧疚,二是想让我们进决赛看看我们在决赛里还能出什么更大的糗吧。
决赛啊,决赛。首先决赛除了唱歌有排名,还有一个“人气奖”,在那个人人都在用人人网的年代,比赛有一个人人网上的人气投票,我们十个参赛名额十一位选手,要录十段唱歌的小视频,然后视频放网上供投票者们参考投票。那个顶多二十秒的视频,就是自己第一次看到自己说唱时的模样吧,其实那时候看完视频就已经感觉到,也许这次表演反而会让自己远离黑怕吧。决赛定于周三晚上,我们一个年级的学生那天晚上都有政治课,再加上大一刚开学,本来大家互相就不是很熟。以至于自己至今都不确定那天晚上到底有多少自己认识的人,翘课来看了我们的表演。决赛有三轮,第一轮表演之后选出评分最高的一组,直接进入第三轮,并且淘汰五人,第二轮“由评委选定主题,选手根据主题自己选择适合歌曲演唱”,留下两人,最后一共留下三组进行第三轮决赛。现在想想也真是一出好戏。我俩第一轮依旧选择《When I'm Gone》,于是那哥们儿在全场观众面前又一次扮演了我的女儿,结果我俩直接晋级第三轮,在后台有了足够多的空余时间。于是就在第三轮还没开始,我俩在后台无所事事时,两位来自外语学院学生会的女同学过来“采访”我俩,当说到我俩唱的内容的时候,问了一句,“歌里头你是他爸爸是吧”。然后就是最后的第三轮了,这段黑历史的视频依旧存在自己的电脑里,一点儿都不敢打开看。既然是决赛,我俩当时就想唱点儿不同的,所以选了Lil Wayne和Rick Ross的《John》,知道歌词的人就知道什么叫“有点儿不同”了。当时我们俩在家里排练决赛这两首歌的时候,我就一直在说,《John》这首歌我真是太想在他们面前唱出来了,要不咱们放在第一轮吧,否则万一没晋级就唱不了了。结果我们凭这首歌拿到了第二名。毕竟当时自己是“真嘻哈”,所以立马断定第一名是潜规则。其实现在想想,第一名应该就是潜规则,第一名那位和所有主持人都认识,甚至和几位评委也认识,而且我至今都认为我们的表演完爆她的表演。后来表演结束后,也有几位评委跟我俩说,我们的表演更好。一说到评委,当时好像还请到了新东方的一个什么高级人物,赛后对我俩说,表演很好,不过英语千万别从这种歌里学啊。还有一位美女留学生,看她过来要说话我正担心自己口语要跪的时候,她一口流利的普通话说道“你们唱的那首歌叫什么,我好喜欢”,一点儿口音都不带,恨不得比我还标准。对了,至于那个人气奖,我们俩以得票数5票的成绩完爆其他所有选手成为最没人气的一组。
就是这样了。现在,当年的两位“嘻哈少年”现在都在中科院“深造,将来要成为科学家”,现在的我也只是偶尔听一听说唱,那哥们更是一头扎进二次元文化早就与“欧美圈”诀别。所以说,黑怕与自己最大的联系是什么?也许就是每次出门都边走便跟着耳机里的说唱跟唱,也许就是自己一个人在黑着灯的家里跟着说唱疯了似的发飙,也许就是坐在哥们儿的电驴上一块去我家排练,也许就是在学校的音乐厅里,我穿着一身破运动服,哥们儿脖子上挂着一百块钱的游戏耳机,俩人唱着全是脏话的说唱。
其实就是想说说自己和黑怕的那点儿事儿。自己是真不黑怕,曾在网上被友邻好几次当做女生,这两年更是没事儿就黑一黑他们黑怕圈儿的事儿。但五年前自己还真就强行让自己黑怕了,去哪里都喜欢徒步走着去,戴上耳机,边走边跟着耳机里的说唱跟唱,一句词儿都不带错的。后来到了四年前的大一,自己一个人住一个房子之后,在大学认识了一位同样喜欢说唱的哥们儿之后,报名了所谓的“EK大赛”,其实就是学校的外语学院组织的全校范围的英文歌大赛,而且我们参加的还是这比赛的第一届。从学校到家走路半小时,那位哥们儿当时骑着个小电驴,没课的时候就他骑着小电驴,我坐在电驴的后面,俩人一路突突到我家,在家里找伴奏,背歌词儿,“排练”。现在想想也真是苦了邻居们,忍耐着两位中二少年的狼嚎。
然后就是初试,自己是真没在任何人面前表演过任何东西,所以一开始甚是紧张。初试就在一间小破教室,撑死装得下一百人,几位“评委”坐在第一排,我们就紧挨着他们在讲台上唱歌。忘了为何我们俩上场的次序十分靠后,所以先听了好多其他选手的表演。现在回想一下,一个是《You Raise Me Up》,一个是西域男孩的那首《My Love》,这两首真是被唱了无数次,其实包括最后的决赛,虽说自己不能百分百确定,但基本可以肯定这两首也没落下。记得当时最让我俩惊艳的就是有一位女生唱了Rihanna的《Take A Bow》,但不知为何决赛也没看见她。当时我俩挑的歌是Eminem的《When I'm Gone》,分角色的时候就我唱Eminem部分,那哥们儿唱女儿Hailie的部分,哈哈哈哈哈谁让我唱的比他好呢,降一辈也是个人能力问题啊。结果我俩上台自我介绍的时候,我还紧张的一比,一开场竟然直接找到了停不下来的感觉。初试是没有伴奏的,所以我俩就干唱,唱到了第一个副歌,是真不知道这样的效果如何,结果被“评委”怒夸一同,说什么“准备充分,所有选手要是都像你们这样就好了”。于是进入复试。
看来参赛的人还真不少,复试地点接着就变成了我们学校最大也是最远的校区,而且还真是在一个有舞台模样的地方。所以那天下午五点多吃完晚饭,我们打车跑到了远在山区的校区。当时的淘汰制度是所谓的“PK制”,所有的选手里一对儿一对儿的表演,然后评委决定谁“晋级”到决赛。一共两轮,第一轮表演的是Eminem和Dr. Dre的《I Need A Doctor》,第二轮是Eminem的《Love The Way You Lie》。怎么样,从挑歌的部分就知道我们是真的“伪黑怕”了吧。复试就是有伴奏的了,但是歌依然不是唱到结束的,而是评委叫停。所以我至今都记得十分清楚,唱第二首的时候,不知为什么我那哥们儿的中二病忽然就到了晚期,唱到一半忽然跪下了,但是就在跪下还没张口唱出一句词的这时候,评委喊了停,伴奏立马终止,只留下我站在台上和他跪在评委前,场面十分尴尬。其实复试我们是彻底演砸了的,Eminem的说唱本来就快,而那天现场的话筒效果又差的不行,以至于我俩在台上表演的时候就觉得要完,而且第二轮我们的对手唱的《Rolling In The Deep》是那天唯一一个高音没破音的【那帮唱不上去还选这首歌的也是勇气可嘉】,但结果我们进了决赛,现在想想,也说不定是我哥们儿的那一跪,一是让评委心里产生了打断我们的愧疚,二是想让我们进决赛看看我们在决赛里还能出什么更大的糗吧。
决赛啊,决赛。首先决赛除了唱歌有排名,还有一个“人气奖”,在那个人人都在用人人网的年代,比赛有一个人人网上的人气投票,我们十个参赛名额十一位选手,要录十段唱歌的小视频,然后视频放网上供投票者们参考投票。那个顶多二十秒的视频,就是自己第一次看到自己说唱时的模样吧,其实那时候看完视频就已经感觉到,也许这次表演反而会让自己远离黑怕吧。决赛定于周三晚上,我们一个年级的学生那天晚上都有政治课,再加上大一刚开学,本来大家互相就不是很熟。以至于自己至今都不确定那天晚上到底有多少自己认识的人,翘课来看了我们的表演。决赛有三轮,第一轮表演之后选出评分最高的一组,直接进入第三轮,并且淘汰五人,第二轮“由评委选定主题,选手根据主题自己选择适合歌曲演唱”,留下两人,最后一共留下三组进行第三轮决赛。现在想想也真是一出好戏。我俩第一轮依旧选择《When I'm Gone》,于是那哥们儿在全场观众面前又一次扮演了我的女儿,结果我俩直接晋级第三轮,在后台有了足够多的空余时间。于是就在第三轮还没开始,我俩在后台无所事事时,两位来自外语学院学生会的女同学过来“采访”我俩,当说到我俩唱的内容的时候,问了一句,“歌里头你是他爸爸是吧”。然后就是最后的第三轮了,这段黑历史的视频依旧存在自己的电脑里,一点儿都不敢打开看。既然是决赛,我俩当时就想唱点儿不同的,所以选了Lil Wayne和Rick Ross的《John》,知道歌词的人就知道什么叫“有点儿不同”了。当时我们俩在家里排练决赛这两首歌的时候,我就一直在说,《John》这首歌我真是太想在他们面前唱出来了,要不咱们放在第一轮吧,否则万一没晋级就唱不了了。结果我们凭这首歌拿到了第二名。毕竟当时自己是“真嘻哈”,所以立马断定第一名是潜规则。其实现在想想,第一名应该就是潜规则,第一名那位和所有主持人都认识,甚至和几位评委也认识,而且我至今都认为我们的表演完爆她的表演。后来表演结束后,也有几位评委跟我俩说,我们的表演更好。一说到评委,当时好像还请到了新东方的一个什么高级人物,赛后对我俩说,表演很好,不过英语千万别从这种歌里学啊。还有一位美女留学生,看她过来要说话我正担心自己口语要跪的时候,她一口流利的普通话说道“你们唱的那首歌叫什么,我好喜欢”,一点儿口音都不带,恨不得比我还标准。对了,至于那个人气奖,我们俩以得票数5票的成绩完爆其他所有选手成为最没人气的一组。
就是这样了。现在,当年的两位“嘻哈少年”现在都在中科院“深造,将来要成为科学家”,现在的我也只是偶尔听一听说唱,那哥们更是一头扎进二次元文化早就与“欧美圈”诀别。所以说,黑怕与自己最大的联系是什么?也许就是每次出门都边走便跟着耳机里的说唱跟唱,也许就是自己一个人在黑着灯的家里跟着说唱疯了似的发飙,也许就是坐在哥们儿的电驴上一块去我家排练,也许就是在学校的音乐厅里,我穿着一身破运动服,哥们儿脖子上挂着一百块钱的游戏耳机,俩人唱着全是脏话的说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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