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傍晚我去了超市
那天是星期三,天刚刚黑下来,她在厨房切番茄,我拿了本书坐在洗衣机旁边,等着晾衣服。当我翻到第247页的时候,我听到厨房门拉开的声音。 她走了出来,用围裙擦了擦手,说:“小明,你去超市买包盐。” 我穿上外套,拿起了钱包。 我只需要穿过一条街,就能抵达离家最近的超市。天已经黑了,但这时候街上的人仍然不少,有刚下班的中年妇女骑着自行车晃晃悠悠的从我面前经过,车筐里放着一捆芹菜,然后停在下一个菜摊前,开始讨价还价。 我过了马路,超市的门自动打开了,我走到调味品的货架前,准备拿离我最近的一袋盐,这时我感觉到一束目光落在我的后脑勺上。 我回头,看见一个棕色头发,穿海军服和卡其色条绒裤子的小男孩,站在摆满袋装和瓶装酱油的货架前看我。我又转过头,拿了盐准备走。 我总觉得这个小男孩很眼熟,说不出来为什么。他可能是住在跟我一样的小区的某一户人家的儿子吧,散步或者交水费的时候遇见过;也可能是哪一个亲戚家的孩子也有这样一头棕色的头发。我想不起来了。 到我结账的时候,我鬼使神差的从收银台旁边的货架上抽了一根有花生酱夹心的硬糖,匆匆付了钱,转身又回了调味品货架旁。 正如我所预料的那样,他还站在那里,背后摆满了一排袋装和瓶装酱油。 我把硬糖递给他。他的手指灵巧的拆开了包装。 “你在等人?”我先开了口。 “对。” “等谁呢?” “德瑞姆。” “他是谁?” “我不知道。” “哦,那他什么时候会来?” “我也不知道。” 我抬头看了看超市墙上的挂钟,想起厨房案板上她切好的番茄。 “我得回家了。” “好吧,谢谢你的糖。”他眨眨眼睛,“再见了。” 我推开超市的门,门外依旧是傍晚熙熙攘攘的人群。可是好像有什么不一样了。 “嘿!小明,要迟到了,你还愣在这里干嘛!”身后传来了很熟悉的声音,可我想不起来是谁。我回过头,发现是小华。他是我大学时最好的朋友。 小华走到我身边拍了拍我的肩膀。“你还买了包盐?哈哈!好吧,知道你口味重。今天晚上乐队有表演,你忘了?” 乐队?我想起来了,我大学的时候曾经在一个乐队待过一阵子,里面好像就有小华。 他往我手里塞了把吉他,叫我跟他一起走。我有些糊涂,我不知道为什么小华还是大学时候的样子,还有乐队,什么乱七八糟的,我早就从乐队里面退出了。 但是我又鬼使神差的——这是我今天第二次了,跟着小华朝着街的另一边走。我想起她还在厨房等着我的盐——算了,又有什么关系呢。 小华带我来的地方是我们这个城市的人民广场。周围有很多散步遛弯的居民,孩子们在互相追逐,不时有穿着轮滑鞋的人从身边飞快略过,一阵风一样。表演用的舞台已经搭好了,像一只怪兽在黑暗中隆起,高高低低的钢条错落有致。旁边是一块很大的手绘宣传板,上面画着一个黑色的外套形状的物体,一把吉他,还有飘扬的彩色音符,中间是三个要仔细辨认才能认出来的大字:“黑夹克”。 这好像是我们乐队的名字,我有点想起来了。不远处有一个头发有一撮蓝的小伙子在向我招手:“嗨,你总算来了,就等你啦。”他递过来一只麦克风。 哦对,我还是乐队的主唱呢。可我已经好久没有唱过歌了,自从退出乐队不久以后,我去一家公司应聘做了小职员,然后和她结了婚。我再也没有唱过歌,连走在路上哼哼小调子都没有过。 人们逐渐聚集过来,很多都是附近的大学生,他们手挽着手,穿着T恤和牛仔裤,站在傍晚的暮色里,眼睛闪闪发亮。 我跟着大家一起走上舞台,我没有穿演出用的衣服,只是穿了件灰色的套头衫,一件休闲外套,还有一条很宽松的运动裤。太不合时宜了。我有些担心,我怕会把这筹办很久的乐队表演搞砸。 灯光突然亮了起来。我看到舞台底下,年轻人们挥舞着双手。然后前奏响起了。 一切好像突然回到了当年那个夏天的傍晚。我不用回头,就能想象到小华在架子鼓后面,双手起起落落,“咚咚咚咚”,像是敲在心脏上;蓝毛小子扫着和弦,一下,一下。我拿起麦克风,开口。 我的声音还像当初一样,我一点也不觉得惊讶,仿佛本应如此。我看见有无数音符从我一开一合的嘴巴里飞出去,飞到人群上空,人们伸出手,仿佛想要抓住他们。我在人群中看到了一个棕色的头顶,一闪而过。 我好像记起了这种时刻,很多很多个这样的时刻,我们站在舞台上,灯光从身后打来,冲破黑暗,射向很远很远的地方。“B-jacket!B-jacket!”我听到台下的年轻人的放声呐喊,和向上高高举起的拳头,我忍不住也跟他们一起喊了起来。“B-jacket!B-jacket!”我隐约听到身后小华的尖叫声:“看吧!我们的梦想就要实现了!” 表演像我记忆中一样成功,我们欢呼雀跃,拿酒互相碰杯,泡沫飞溅,散落一地。 夜深了,表演也结束了,人们三三两两的散去。小华走过来搂住我的肩,酒气喷了我一脸:“我就说嘛,我们很厉害的,我们将来会更厉害的……我们乐队……全世界都会知道……” “哎,走啊!”远处有人在向我们招手,“吃夜宵去!” “走吧小明,我们再去排练几首好歌,乐队一定会变得更强的……”小华拉着我说。 我想起在厨房的她,还有番茄的味道,而眼前仿佛有几束光在闪动,走远了的人在我的眼里越来越模糊,我知道,这可能是我这辈子最后一次机会了,如果我再不快点跟上去的话…… 我向前迈了一步,又抬起脚,最后还是落回了原地。 “你……你们先走吧……我有点……事情。”我停下脚步。“好吧。”小华拍拍我的肩膀,看了我一眼,就去追赶已经走远的伙伴。 大家的身影越来越模糊,最后消失在路灯昏黄的灯光下。广场上只剩下几位踱步的老人,一对年轻的小情侣,还有一位遛狗的中年男人。 “你吃乌贼饼吗?”我转过头,看到了棕色的头发,是我在超市里遇见的那个男孩。 我说声谢谢,接过了他手里一只乌贼饼。我已经闻到了烤的正好的乌贼和鸡蛋混合在一起的诱人香气,我有些饿。 我很久没吃乌贼饼了,自从结了婚以后。她说乌贼这种东西胆固醇含量太高,不利于我发福的身体。 “你还是做了一样的选择。”他没有看我,目光直直的落在几步之外的一只甲虫上。 “我年纪不小了,也结了婚,准备要小孩,不能冒险了。” 他没说话。我们都没再说话,我默默的吃着乌贼饼。后来踱步的老人,年轻的小情侣还有遛狗的中年男人都不见了,我们也站起身,往回走。 直到我们遇见的那个超市门口。我看到车辆川流不息的景象,一开始的那个中年妇女依然在菜摊前讨价还价,好像我才刚刚离开了两分钟。 “你还要等他吗?” “谁?” “德瑞姆。” “不等了,等不到了。” 我回去的时候,衣服已经挂在阳台的晾衣杆上了。“这么快就回来了。”她有些惊讶。她接过我手里的盐进了厨房,过了一会儿,房间里充满了哗啦啦的炒菜声和番茄炒蛋的香气。我先打开手机,看见小华刚发的朋友圈:“注意!新的理财项目……” 没什么好说的,我点了个赞,然后关上手机,翻开书的247页,看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