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文摘抄——第四波
《大卫·科波菲儿》
狄更斯每当国会的辩论繁重——我指的是量,不是质,因为在质的方面,那些辩论通常是没有什么差别的——我回家已晚时,朵拉从来不会先睡,总是一听见我的脚步声,便下楼来迎接我。当我晚上不必为那艰苦而学成的活操劳时,我就在家从事写作,不管时间有多晚,她总是静静地坐在我的身旁,而且一直默不作声,让我以为她已经睡着了。可是,当我抬起头来时,总能看到她那对蓝幽幽的眼睛,聚精会神地静静看着我,像我已经说过的那样。
“哦,这小孩子可真累坏了!”一天晚上,我关上写字台,目光和她相遇时,朵拉说。
“这小姑娘可真累坏了!”我说,“这样说才更适当。下次你得先去睡,我的宝贝。对你来说,这太晚了。”
“不,别打发我先去睡!”朵拉走到我身边恳求道,“求你了,别这样!”
“朵拉!”
她突然伏在我的脖子上哭了起来,使我大吃一惊。
“有什么不舒服吗,宝贝?不高兴啦?”
“不,很舒服,也很高兴!”朵拉说,“可是你得让我待在你身边,看你写东西。”
“哦,半夜里能看到这么一对亮晶晶的眼睛,多美啊!”我回答说。
“真的亮晶晶吗?”朵拉笑着说,“听到你说我的眼睛亮晶晶,我真是太高兴了!”
“一点小小的虚荣心!”
不过这并不是虚荣心,这只是由于我的赞美引起的喜悦,毫无害处。在她这样对我说之前,我心里早就一清二楚了。
“要是你认为我的眼睛漂亮,那你就说,我可以一直待在这儿,看你写东西!”朵拉说,“你真的认为我的眼睛漂亮吗?”
“非常漂亮!”
“那就让我一直待在这,看你写东西吧!”
“我怕这样一来,你的眼睛就不会更亮更美了,朵拉。”
“会的,一定会的!因为,这样一来,你这个聪明的孩子,当你的脑子里满是默默的想象时,你就不会把我给忘了。要是我说一句非常、非常傻的话——比平常说得还要傻,你会介意吗?”朵拉从我的肩膀上探头偷看着我的脸,问道。
“那是一句什么妙语呀?”我说。
“请你让我拿着这些笔,”朵拉说,“你一直这么忙着,在这么多钟点里,我也得有点事做呀。我替你拿着这些笔可以吗?”
我对她说可以的时候,她那副兴高采烈的可爱模样,我现在回想起来,还禁不住热泪盈眶。打那以后,凡是我坐下来写作时,她总是坐在老地方,手边放着一只常备的笔。她这种因跟我的工作有关而露出的得意,以及在我索要新笔时——我常常假装索要新笔——所感到的欢快,使我想到了一个讨好我这位孩子气太太的办法。有时,我故意说有一两页稿子要她帮我誊清。这时就别提朵拉有多高兴了。为了完成这项伟大的事业,她做了种种准备,换上了工作裙,还从厨房里借来胸围,以防身上溅上墨水;她为这花了很多时间,还要停笔不知多少次,以便对吉普笑上一阵,仿佛它也懂得这一切似的;她认定,没在末尾签上自己的名字,工作就不能算完成;还有抄好后像小学生交卷似的把稿子交给我的神情,以及我夸奖她后,双手搂住我脖子的样子;所有这一切,在别人看起来,也许十分平常,但是我回忆起来时却十分感动。
在婚姻生活中,再没有比思想不合和志向不投更大的悬殊了。
我沿着阳台离开他们时,禁不住朝他们再看了看,只见他们两人坐在那,都目不转睛地凝视着前方的景物;暮色越来越浓,渐渐把她们笼罩。一些亮点很早的灯火,星星点点地在远方的城市中闪烁。东面天空中惨淡的霞光还在徘徊。但是,横隔在这儿跟城市之间大片的宽阔低谷里,一片雾霭正像大海似的升起,和暮色融为一体,仿佛汇聚成一片汪洋,要把他们围困。我永远记得这番景象是有道理的,而且想到这就毛骨悚然,因为,我还没来得及朝他们多看一眼,那汹涌的海涛,已经翻滚到他们的脚下了。
我在观察人类本性时,总觉得,一个对自己有十足信心的人,绝不会在别人面前炫耀自己,为了要别人相信他。因此,我在自尊自重中,始终保持谦逊;我得到的赞扬越多,我就愈要使自己当之无愧。
那天晚上,这么多夜来,第一次从窗台上拿走蜡烛。佩格蒂先生在老船屋的老吊床摇摆,风仍像往日一样,在他的四周呜咽着。
我们常说文字的艰难近于残暴,但是我们也喜欢对文字横行霸道。我们喜欢存储起大量冗词,供我们在重大场合使用。这样,看起来才威风,听起来才悦耳。正如隆重的典礼上,对于我们的仆从所穿服装的意义,我们是不会注意的,只要穿着华丽,人数众多就行。同样,对于词语的意义及是否有使用的必要,我们也往往看成是次要的,只要有大量的词语用来炫耀就行了。正像有些大人先生一样,因为仆从的服装过于炫耀而惹出麻烦,或是因为奴隶为数太多而起来反抗主人,因此我想,我可以举出一个国家,由于词语的仆从太多,已经陷入许多重大的困难之中,而且,将来还会陷入许多更大的困难之中。
我坐在壁炉旁,怀着一种模糊的悔恨,想起我自从结婚以来,内心深处所滋长的那些隐秘情感。想起我和朵拉之间的每一件小事,觉得小事构成人生的全部这句话确是真理。在我那记忆的海洋中,不断涌起的是那个宝贝女孩我初次见到时的形象,这个形象,经过我和她青春爱情的美化,具有这种爱情所富有的一切魅力。要是我两只是像少男少女那样,两下相爱又两下相忘,真的会更好吗?未经磨练的心啊,回答我吧!
“你不觉得,”在伦敦郊外的第一站上,我问马车夫说,“今天的天色非常特别吗?我不记得我曾见过像这样的天色了。”
“我也没有——没有见过这样的天色,”他回答说,“起风了,先生。我看海上很快就要出事了。”
天空一片混乱——这儿、那儿到处都被抹上湿柴冒出似的烟色——疾驰的飞云翻腾成奇形怪状的云团,那云层的厚度,令人想到,超过了从云层下面直到地上最深的洞坑底部的深度。发了疯似的月亮,在云团里横冲直撞,仿佛由于自然规律受到了可怕的干扰,已慌得迷了路,吓得破了胆。那天一整天都有风,这会儿风力增加了,呼啸异乎寻常。一小时后,风越刮越大,天愈来愈暗,风刮得更猛了。
夜色渐深,乌云密合,黑压压地布满整个天空,这时四周漆黑一团,风刮得愈来愈猛。风势仍在不断加强,到后来我们的马几乎都不能迎风前进了。在夜色最黑暗时,拉套的领头马好几次都转过身来,或站立不动。一路上我们都一直担心,唯恐马车让风给推翻了。在这场暴风雨之前,一阵阵的疾雨,就像飞刀利剑般横扫过来;当时,每逢遇到有大树或墙垣遮挡,我们真想停下来,因为实在没法继续向前了。
破晓时分,风势更猛了。以前在亚茅斯时,曾听航海的人说过,说暴风如大炮,可我从来不曾见过像今天这样,或者近乎今天这样的风暴。我们到达伊普斯维奇时——已经晚了很多时间了,因为我们出伦敦十英里后,每前进一步,都得奋斗一番。我们发现市场上聚着一群人,原来他们是害怕烟筒刮倒,所以半夜就从床上爬起来了。我们换马的时候,有几个聚在旅店院子里的人告诉我们说,大张大张的铅皮都是从教堂塔楼的顶上给揭下来了,掉落在一条巷子里,把巷子都堵住了。另外还有几个人告诉我们说,附近村子里来的几个乡下人,亲眼看到许多大树被连根拔起,倒在地上,整座整座的草垛被刮散,散落在路上和田里。暴风雨不但依然未见减弱,而且刮得更猛。
我们奋力向前,由于愈来愈接近大海,从海上往岸上刮来的暴风,风势越来越可怕。早在我们看到大海以前,海水的飞沫就已经刮到我们的唇边,咸雨也已经淋到我们的身上。海水漫出,淹没了和亚茅斯毗邻的许多英里的低平地带,坑坑洼洼中的水都在往自己的堤岸冲击,那小小的浪头,也都用尽自己的全力朝我们猛打过来。当我们来到看得见大海的地方时,只见地平线上时时有阵阵巨浪从滚滚翻腾的低谷跃起,就像另一处有着塔楼和房屋的海岸在闪现。我们终于来到镇上,人们斜着身上,头发飘动着,跑到门口看我们,他们感到非常惊讶,经过这样的夜晚,居然还有邮车到来。
我在以前住过的那家客栈安顿下来后,就到外面察看海上的情况。我沿着大街蹒跚地走着,街上全是沙子,海草和飞溅的海蓝泡沫,一路上生怕房上的石板和瓦砖会掉下来,在风势凶猛的拐角处,遇见人时就一把抓住他。待我走近海滩时,发现在这的不仅是渔夫船夫,而且还有镇上的半数居民;他们都躲在房舍墙垣的后面,有些人不时冒着狂风暴雨,往远处的海上张望,而当他们走着z字形回来时,老让风刮得离开了要走的路线。
我也混进了这些人群,发现有些女人在伤心地痛哭,因为她们的丈夫乘坐捕鲱鱼或采牲蛎的船出海了。这些船逃到某个安全的地点以前,就已沉没的可能实在太大了。人堆中有几个白发苍苍的老水手,望望大海又望望天直摇头,互相咕哝着;船主们个个都紧张不安;孩子们都挤作一团,看着大人们的脸色;就连那些勇敢沉着的水手,也都担心焦虑,忧心忡忡,在掩护镜后面,用望远镜对准海上看,就像是在观察敌人似的。
当我在暴风迷眼,飞沙走石、喧声吓人的骚乱中,定下神来朝大海望去时,大海那本身惊心动魄的可怕景象,把我吓得惊慌失措了。高耸耸的水碧,滚滚而来,在升腾到最高点时,跌落下来成为飞溅的浪花,看上去那水碧最小的,也能把全镇吞没。向后倒退的波涛,声如闷雷地向外扫去,好像要在沙滩上挖出一个深坑,仿佛他们的目的就是要掏空这个地球。一些白顶的巨浪轰然而来,还没到达岸边便已碎裂,每一碎片似乎都带着未碎前的全部威力,冲过去聚合成一个怪物。起伏的高山变成了低谷,滚滚的低谷(不时有一个孤零零的海燕从中掠过)掀成了高山;狂涛怒浪发出隆隆声震撼着海滩;每一个狂暴地汹涌而来的浪头,都自成形状,可是刚一成形,立即又改变了自己的形状和位置,同时冲破另一浪头的形状,并把它的位置占据;地平线上那想象中的海岸,连同它的塔楼和房舍,时起时落;乌云迅速地、愈来愈浓地垂压下来。我仿佛看到,整个自然界都在分崩离析,胡乱翻腾。
就在这时,我发现海滩的人群中有了新的骚动,看见人们往两旁分开,汉姆拨开众人,来到前面。
我朝他奔去——正如我所知道的——本想再次求人救人。可是,尽管我被眼前这新的景象弄得惊慌失措,可他脸上的决心和望着大海的神情——跟我记得的艾米莉出走后那天早上的神情完全一样——依然唤醒了我,使我意识到他面临的危险。于是我用双臂搂住他,把他往回拖,央求刚才跟我说话的那些人,不要听他,不要存心让人去送命,不要让他离开沙滩!
岸上又发出一片喊叫。我们朝破船望去,只见那片残忍的破帆布,一阵阵猛烈地拍打着,把两人中下面的那个,打进海里去了,接着又在唯一留在桅杆上的那个活跃人物周围,得意扬扬地飞舞拍打着。
面对这样的情景,面对这个从容地视死如归的人的这种决心——在场的人一半都听惯他指挥——求他别去,倒不如求风留情更有希望。“大卫少爷,”他意气风发的手握着我的手说,“要是我的时辰到了,那就来吧;要是很没到那就再等等。上帝保佑你,保佑所有人!伙计们,帮我做好准备,我这就去!”
我被不无好意地拉到稍远的地方,几个人围住我,不让我走开;我昏头昏脑的听他们劝我说,不管有没有人帮助,汉姆都已决定非去不可;如果我去打扰那些为他的安全做准备的人,只会危及他的安全。我不记得我回答了什么,也不记得他们还说了什么;我只看见海滩上一片忙乱,人们拉住绞盘上的绳索往前跑,钻进一个挡得我看不见他的人圈。后来,我才看见他穿着水手衣裤,独自站在那儿;一条绳索握在他的手中,要不就是系在他的手腕上;另一条绳索就拴在他的身上;几个最身强力壮的大汉,就在稍远的地方,握着栓在他身上的那条绳索的另一头,他自己则把自己这条绳索松松地盘放在海滩上他的脚旁。
即使在我这个毫无经验的人眼里,也能看出,失事的船正在破裂之中,我看到它正在拦腰裂成两段,桅杆上那个唯一剩存的人的生命,已经处于一发千钧。但他仍紧抱着桅杆不放。他头戴一顶式样特别的红色便帽——不像水手那样,而且有较鲜艳的颜色;为他暂时把死亡挡住的那几块木板,在翻动,在滑出;于是他即将死亡的钟声在叮当作响,我们大家都看到他挥动着那顶帽子。当时,我看到了他这个动作,觉得自己简直快要疯了,因为这一动作,使我想起一个一度是我的亲密朋友。
汉姆独自站在那儿,注视着大海,身后是屏息敛气的寂静,眼前是暴风巨浪的怒吼;待到一个巨大的回头浪退去时,他朝身后拉住栓在他身上的绳索的那几个人瞥了一眼,便跟在那个回头浪后面,一头扎进大海,立即便跟那凶浪搏斗起来,一会儿抛上浪尖,一会儿沉入浪谷,一会儿埋入起伏的浪沫,一会儿被冲回海岸,一会儿被冲向破船,一直勇敢的拼命搏斗着。这段距离,本来不算什么,可是暴风和海浪的威力,使得这场搏斗成了生死之争。后来,他终于靠近破船了,近到他只要再使劲划一下,就能抓住破船了——可就在这时,一个像高大山坡似的绿色巨浪,从船的外侧,朝海岸的方向卷了过来,汉姆仿佛猛地一跃,跳进了巨浪之中,而那条船也不见了!
当我奔向他们把他拖回来的地点时,只看到海里有一些碎片在打着漩涡,好像打碎的只不过是木桶。人人脸上都露出一片惊慌之色。他们正好把他拖到我的脚边——他已毫无知觉——死了。人们把他抬到最近的一个房子里;现在没有人阻拦我了,我一直在他身旁忙碌着;大家用尽一切办法使他恢复知觉,可是他已让巨浪给打死了,他那颗高洁豪爽的心,永远停止跳动了。
我坐在床边,一切办法都已用尽,已经毫无希望了,有个我跟艾米莉小时就认识的渔夫,来到门口,低声叫着我的名字。
“先生”,他说,他那饱经风霜的脸上挂着泪水,脸色煞白,嘴唇在颤抖,“你可以去那边一下吗?”
我刚才回想起有关密友的往事,现在也浮现在他的脸上,我一时间弄得惊慌失措,便靠在他伸出扶我的胳膊上,问他到:
“有个尸体冲上岸来了吗?”他说:“是的。”
“是我认识的吗?”我接着问道。
他什么也没有回答。
但是,他把我领到海边。就在艾米莉和我,两个小孩,找贝壳的地方——就在昨晚刮倒的那条旧船的一些碎片被风吹得四散的地方——就在他伤害了的那家人的废墟上——我看见他头枕胳膊躺在那儿,就像我在学校里经常看到的他躺着时的那种样子。
我们跨过船舷,来到小船上,然后停在不远的地方,以便看见大船顺航线起航。这时正逢夕阳辉映,一片宁静。大船就在我们和红霞之间,在明亮的背景下,每一条缆绳和桅杆都清晰可辨。这条壮丽的大船,静静地停泊在被夕阳照得耀眼的水面上,船上所有人都拥到舷墙边,一时间大家都摘下帽子,鸦雀无声;此情此景,既如此美丽,又如此悲凉,但又如此充满希望,这是我平生从未见过的。
鸦雀无声,只是一会儿功夫。当大船的船帆迎风扬起,开始渐渐移动,所有小船上都突然迸发出惊天动地的欢呼,大船上的人也连呼三声答应。于是欢呼声此起彼伏交相应答。听到这欢呼声,我心情万分激动;我还看到人们都在挥动着帽子和手帕——就在这时,我看到了她!
她站在舅舅的身旁,伏在他的肩膀上颤抖。他急切地伸手朝我们指着,于是她也看到了我们,并向我们挥手作最后的告别。哦,艾米莉,美丽的、憔悴的艾米莉啊!让你那受了伤的心,以最大的信赖依靠着他吧!因为他一直以他那伟大的爱,尽他的全力卫护着你啊!
他们俩一起站在高高的甲板上,沐浴在玫瑰色的霞光之中,她依偎着他,他搂抱着她,他们俩庄严地悠悠逝去了。当小船把我们摇到岸边时,夜色已经降临在肯特郡的群山上——也阴沉沉地降临在我身上。
在一个日落前的黄昏,我下到一个山谷里,准备在那儿安歇。当我沿着山边弯弯曲曲的羊肠小道,朝山谷往下走时,我看到山谷在下面的远处闪闪发光,这时我觉得,一种久已生疏的美丽和宁静的感觉,一种由山谷的静谧所唤起的安抚力,在我的胸臆中隐隐而动。我记得,当时我怀有一种并非令人难耐、并非令人十分绝望的忧伤停下来。我记得,我几乎希望,我的心情还有转好的机会。
我来到山谷中,当时夕阳正照耀在远处的雪山上,那些雪山犹如永远不变的白云,把山谷团团围住。在形成峡谷的高尚山麓,一片青葱;而在这片翠绿的草木上方,则长着苍苍的冷杉林,像契子似的劈开了积雪,截住了雪崩。冷杉林上方是层层叠叠的危崖峭壁,灰色的岩石,晶莹的冰凌,点点平坦的牧场,这一切都渐渐和山顶的积雪融成一片。这里那里,斑斑点点,点缀着一座座孤零零的小木屋,每一个小点就是一户人家;面对那些高耸的山峰,相形之下,这些小屋显得比玩具还小了,就连山谷那个聚集着多户人家的村落,也是如此。村子旁有座木桥,横跨山洞,山涧翻滚过乱石,在树丛间喧腾而去。在静谧的大气中,传来远处的歌声——牧羊人的歌声,不过这时恰好有一片灿烂的晚霞从山腰飘过,我几乎相信,这歌声就是从那片晚霞中来的,并非人间的乐声。突然间,在这样的恬静中,大自然对我说话了;它抚慰着我,让我把疲惫的头枕在草地上,哭了起来;自从朵拉去世后,我还一直没有这样哭过啊!
“我还有话得说。我不能让你就这么离开了!看在老天爷的份上,爱格妮斯,经过了这么些年以后,经历了这么多年的风风雨雨之后,让我们彼此之间不要有误会了!我一定得说清楚。要是你心里还有什么残留未去的想法,怀疑我会妒忌你给予他人的幸福,以为我不愿把你托付给你亲自选定、更加亲爱的保护者,以为我不能站在远处,看着你的幸福而感到满足,那你就把这种疑虑打消吧,因为我根本不配这样想!我受过的苦难并没有完全白费。我对你的感情中,没有掺入丝毫自私的成分。”
现在她镇静下来了,过了一会,她把惨白的脸转向我,断断续续但清清楚楚地对我说:
“凭了你对我这份纯洁的友谊,特落伍德——对你纯洁的友谊,我确实毫不怀疑——我得对你说,你误会了。除此之外,我不能再说别的了。如果说在过去的这些年里,有时候我需要帮助和劝告,这种帮助和劝告我已经得到了。如果说,我有时候感到不快乐,这种感觉已经过去了。如果说,我心头有什么沉重的负担,这种负担减轻了。如果说我心里有什么秘密,这个秘密——并不是新的;而且也不是——你所猜想的那种。这个秘密我不能泄露,也不能让别人知道。这个秘密很久以来就属于我个人的,因为它必须永远留在我个人的心里。”
“爱格妮斯!别走!等一下!”
她正要离开,可是我拦住了她。我伸出一只胳膊,搂住她的腰,“在过去的这些年里!”
“这个秘密并不是新的!”新的想法和新的希望在我的脑子里翻滚盘旋,我生命中所有色彩都在发生变化。
“最亲爱的爱格妮斯!我最敬重、最崇拜——最衷心深爱着的人啊!今天我来到这时,我本来想,不论什么都不能从我心里把这番表白掏出来。本以为我可以一辈子把它藏在心中,直到我们老了的时候。不过,爱格妮斯,假如我真的有一线新生的希望,让我有一天可以用比妹妹跟亲密,跟妹妹截然不同的称呼叫你!——”
她的眼泪朴扑簌簌地落了下来,但跟她方才落得不一样,因为我看到我的希望在她的泪水中闪闪发光。
“爱格妮斯!你一向是我的向导,我的最得力的支持者!当我们幼年一块在这儿长大时,要是你多替自己操点心,少关心一点我,我相信,我那轻率的空想也就绝不会离你乱闯了。可是你在各方面都大大胜过我,因此在我那幼稚的希望和失望中,对我来说你都那么必不可少,在一切事情上,都得请教你,依赖你,这成了我的第二天性,在哪个时期,它取代了更重要的、像我现在这样爱你的第一天性!”
她仍在哭泣,但不是由于悲伤——而是由于欢乐!而且由着我搂在怀里,这是以前从来没有过的,也是我原先认为永远不会有的。
“当我爱上朵拉的时候——那样如痴如醉地爱着她的时候,爱格妮斯,这你是知道的——”
“是的!”她诚恳地大声说,“我知道了这情况很高兴!”
“当我爱着她的时候——即便是那个时候,要是没有你的同情,我的爱也是不圆满的。我得到了你的同情,因此我的爱也就十分完美了。而当我失去她的时候,爱格妮斯,要是没有你,我会成为什么样子啊!”
她更紧地依偎在我的怀中,更近是贴在我的心上,她那颤抖的手放在我的肩头,她那可爱的眼睛含着晶莹的泪花看着我的眼睛。
“亲爱的爱格妮斯,我远离祖国,是因为爱你,我滞留国外,是因为爱你,我毅然归来,也是因为爱你啊!”
我转过头,看到了这张美丽而安详的脸,它就在我的身旁。我的灯光渐渐地暗了,我已经写到深夜;而我的这位亲爱的人——没有她便没有我——仍在我身旁陪伴着我。
哦,爱格妮斯,我的灵魂啊!在我的生命真的告终时,但愿你的脸也能这样守在我的身旁;当现实像我此时打开的影子般从我眼前消逝时,但愿我仍能看到你在我的身旁,手向上指着!
《写作这回事——创作生涯回忆录》斯蒂芬·金
有件事我们现在就说清楚吧,好不好?世上没有电子仓库,没有故事中心,也没有畅销书埋藏岛;好故事的点子真的是来自乌有乡,凭空朝你飞过来:两个之前毫不相关的主意碰到一起,青天白日就产出新的东西来。你的工作并不是要找到这些主意,而是当他们出现的时候,你能够认出来。
“你写故事的时候,是在给自己讲故事,”他说,“当你修改的时候,主要工作就是拿掉不属于故事本身的内容。”
我交上头两篇稿子的那天,古德也说了些别的话也很有趣。他说:关上门来写作,敞开门来修改。换句话说,你写得东西开始是为自己,往后就要出门见人了。一旦你有了这个故事,把它写好——总之尽力把它写好——他就属于所有想看故事的人。或者想批评它的人。如果你运气好(这是我的想法,不是约翰古德的,不过我相信他肯定会赞同这说法,)更多人喜欢看故事,而不是做批评。
如果冷若磐石的人能够像发狂一般做爱——如果现场捉住他们在做,他们确实会发狂——为什么作家 不可以既发神经又保持理智呢?
但这几部小说,都不曾教会我在《魔女嘉丽》中学到的东西。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作家对角色的最初认识可能和读者一样是错误的。紧接着我认识到,仅仅因为创作困难,不论情感上的原因也罢,想象力缺乏也罢,就中途放弃一部作品,这样的做法不可取。有时候人就得硬着头皮上,哪怕有时候做事力不从心,仿佛坐着铲屎,使不上劲,但其实干出来的活还不错。
书籍是一种可以随身携带的魔法器。我开车的时候通常会听有声书,走到哪里随身还会带上一本。你永远不知道什么时候会需要暂时逃离;也许当你排在收费站的队伍里的时候,也许你得在某幢大学楼的大堂里等导师出来给你签名准许你退课,又或许是你在机场等候登机,下雨天的下午在自助洗衣店等衣服洗好,还有最糟糕的一种可能,你等在医生诊所里,而那家伙看得太慢,你得登上半个钟头,才能轮到他将你的敏感不适之处捣弄一番。在这样一些时候,我总觉得书就像一根救命稻草。如果我必须得在炼狱上煎熬一阵,然后才能进天堂或者下地狱,我想只要炼狱有间能借书的图书馆我就没问题。
隔扇装好以后,奥伦姨夫把螺丝刀给我,吩咐我放回箱子:“把盖子盖好。”我照做了,但我有点不明白,我问他为什么那么费劲把老爹的工具箱拖过整幢房子,反正他需要的只是里面的一把螺丝刀而已。只要把一把螺丝刀放在裤子后面的口袋就成了。
“没错,斯蒂夫,”他边说,便弯腰去抓箱子的提手,“但是我不知道,万一到了这边我发现还需要别的东西呢,对不对?最好把工具带在手边。不然你很可能碰到意料之外的问题,没准备的话就很容易气馁。”
我的建议就是,为了尽自己最大能力去写作,你有必要建造自己的工具箱,然后增强肌肉力量,才能有力气把箱子带在身边。这样你就不必面对艰难任务感到气馁,而可以一把抓过适用的工具,立刻投入工作。
老爹的工具箱有三层。我认为你的至少应该有四层。我猜四层五层都可以,但到了一定程度工具箱会过大,无法随身携带,那样就失去了它最主要的优势。同样你也需要许多小抽屉,来放你的螺丝帽螺钉,但你到底把抽屉装在哪里头放什么……说到底这是你的小红车,对不对?你会发现自己已经有了大部分工具,但我还是建议你把每样工具往工具箱里收的时候再检查一遍。让每一件都新鲜适用,提醒自己它的功能何在,如果有的生了锈,那就把它们打理干净。
常用的家伙放在上面。其中最常用的,写作的基本素材是词汇。就词汇而言,你大可以满足自己所有,丝毫不需妄自菲薄。就想妓女对害羞的水手所说的:“你有多少不重要,甜心,怎么使才最重要。”
把词汇放在你工具箱的最上层,不用特地去改进它。(当然,阅读的时候你自然会改进词汇……这个我们以后再谈。)
写作真正最糟糕的做法之一就是粉饰词汇,也许因为你对自己用的小短词感到有些羞愧,所以找些大词来替代。这就好比给家养的宠物穿上晚礼服打扮起来。宠物很难受,特地设计这种可爱造型的那位,更应该感到难堪。现在对自己郑重承诺吧,绝不用“酬劳”代替“小费”,绝不说“约翰停留太久,时间足以完成一次排泄任务”,其实意思是“约翰停了拉泡屎的功夫”。如果你认为读者会认为“拉泡屎”有所冒犯或是不大合适,大可以说“约翰停了大个便的功夫”(又或者“约翰停了上大号的功夫”)。我不是教你说脏话,只是叫你有话直说。记住用词的第一条规矩是用你想到的第一个词,只要这个词适宜并且生动即可。如果你犹豫不决再三思索,你定会想出另外一个词——当然你能,总会有另外的词可以选用——但很可能这个词不如你想到的第一个,或者这个词不如第一个意思准确。
准确描述很重要。如果你有所怀疑,只要想想,你总会听到这样的说法,“这个我实在无法形容”,或者“我不是这个意思”。想想多少吃你也曾这么说,说的时候常常或多或少带些挫败感。词汇只是某个意思的代表;即使写作水平再高,也经常无法传达出全部的意思。既然如此,看在上帝的份上,你为何还要退而求其次,不说你真正想表达的意思,却用个近义词代替呢?
还有,选词的时候考虑礼貌适宜没什么不妥;就像乔治·卡林曾经说过,在某些场合竖起中指做鸡鸡状没什么不合适,但当众用手指玩鸡鸡却绝对行不通。
狄更斯每当国会的辩论繁重——我指的是量,不是质,因为在质的方面,那些辩论通常是没有什么差别的——我回家已晚时,朵拉从来不会先睡,总是一听见我的脚步声,便下楼来迎接我。当我晚上不必为那艰苦而学成的活操劳时,我就在家从事写作,不管时间有多晚,她总是静静地坐在我的身旁,而且一直默不作声,让我以为她已经睡着了。可是,当我抬起头来时,总能看到她那对蓝幽幽的眼睛,聚精会神地静静看着我,像我已经说过的那样。
“哦,这小孩子可真累坏了!”一天晚上,我关上写字台,目光和她相遇时,朵拉说。
“这小姑娘可真累坏了!”我说,“这样说才更适当。下次你得先去睡,我的宝贝。对你来说,这太晚了。”
“不,别打发我先去睡!”朵拉走到我身边恳求道,“求你了,别这样!”
“朵拉!”
她突然伏在我的脖子上哭了起来,使我大吃一惊。
“有什么不舒服吗,宝贝?不高兴啦?”
“不,很舒服,也很高兴!”朵拉说,“可是你得让我待在你身边,看你写东西。”
“哦,半夜里能看到这么一对亮晶晶的眼睛,多美啊!”我回答说。
“真的亮晶晶吗?”朵拉笑着说,“听到你说我的眼睛亮晶晶,我真是太高兴了!”
“一点小小的虚荣心!”
不过这并不是虚荣心,这只是由于我的赞美引起的喜悦,毫无害处。在她这样对我说之前,我心里早就一清二楚了。
“要是你认为我的眼睛漂亮,那你就说,我可以一直待在这儿,看你写东西!”朵拉说,“你真的认为我的眼睛漂亮吗?”
“非常漂亮!”
“那就让我一直待在这,看你写东西吧!”
“我怕这样一来,你的眼睛就不会更亮更美了,朵拉。”
“会的,一定会的!因为,这样一来,你这个聪明的孩子,当你的脑子里满是默默的想象时,你就不会把我给忘了。要是我说一句非常、非常傻的话——比平常说得还要傻,你会介意吗?”朵拉从我的肩膀上探头偷看着我的脸,问道。
“那是一句什么妙语呀?”我说。
“请你让我拿着这些笔,”朵拉说,“你一直这么忙着,在这么多钟点里,我也得有点事做呀。我替你拿着这些笔可以吗?”
我对她说可以的时候,她那副兴高采烈的可爱模样,我现在回想起来,还禁不住热泪盈眶。打那以后,凡是我坐下来写作时,她总是坐在老地方,手边放着一只常备的笔。她这种因跟我的工作有关而露出的得意,以及在我索要新笔时——我常常假装索要新笔——所感到的欢快,使我想到了一个讨好我这位孩子气太太的办法。有时,我故意说有一两页稿子要她帮我誊清。这时就别提朵拉有多高兴了。为了完成这项伟大的事业,她做了种种准备,换上了工作裙,还从厨房里借来胸围,以防身上溅上墨水;她为这花了很多时间,还要停笔不知多少次,以便对吉普笑上一阵,仿佛它也懂得这一切似的;她认定,没在末尾签上自己的名字,工作就不能算完成;还有抄好后像小学生交卷似的把稿子交给我的神情,以及我夸奖她后,双手搂住我脖子的样子;所有这一切,在别人看起来,也许十分平常,但是我回忆起来时却十分感动。
在婚姻生活中,再没有比思想不合和志向不投更大的悬殊了。
我沿着阳台离开他们时,禁不住朝他们再看了看,只见他们两人坐在那,都目不转睛地凝视着前方的景物;暮色越来越浓,渐渐把她们笼罩。一些亮点很早的灯火,星星点点地在远方的城市中闪烁。东面天空中惨淡的霞光还在徘徊。但是,横隔在这儿跟城市之间大片的宽阔低谷里,一片雾霭正像大海似的升起,和暮色融为一体,仿佛汇聚成一片汪洋,要把他们围困。我永远记得这番景象是有道理的,而且想到这就毛骨悚然,因为,我还没来得及朝他们多看一眼,那汹涌的海涛,已经翻滚到他们的脚下了。
我在观察人类本性时,总觉得,一个对自己有十足信心的人,绝不会在别人面前炫耀自己,为了要别人相信他。因此,我在自尊自重中,始终保持谦逊;我得到的赞扬越多,我就愈要使自己当之无愧。
那天晚上,这么多夜来,第一次从窗台上拿走蜡烛。佩格蒂先生在老船屋的老吊床摇摆,风仍像往日一样,在他的四周呜咽着。
我们常说文字的艰难近于残暴,但是我们也喜欢对文字横行霸道。我们喜欢存储起大量冗词,供我们在重大场合使用。这样,看起来才威风,听起来才悦耳。正如隆重的典礼上,对于我们的仆从所穿服装的意义,我们是不会注意的,只要穿着华丽,人数众多就行。同样,对于词语的意义及是否有使用的必要,我们也往往看成是次要的,只要有大量的词语用来炫耀就行了。正像有些大人先生一样,因为仆从的服装过于炫耀而惹出麻烦,或是因为奴隶为数太多而起来反抗主人,因此我想,我可以举出一个国家,由于词语的仆从太多,已经陷入许多重大的困难之中,而且,将来还会陷入许多更大的困难之中。
我坐在壁炉旁,怀着一种模糊的悔恨,想起我自从结婚以来,内心深处所滋长的那些隐秘情感。想起我和朵拉之间的每一件小事,觉得小事构成人生的全部这句话确是真理。在我那记忆的海洋中,不断涌起的是那个宝贝女孩我初次见到时的形象,这个形象,经过我和她青春爱情的美化,具有这种爱情所富有的一切魅力。要是我两只是像少男少女那样,两下相爱又两下相忘,真的会更好吗?未经磨练的心啊,回答我吧!
“你不觉得,”在伦敦郊外的第一站上,我问马车夫说,“今天的天色非常特别吗?我不记得我曾见过像这样的天色了。”
“我也没有——没有见过这样的天色,”他回答说,“起风了,先生。我看海上很快就要出事了。”
天空一片混乱——这儿、那儿到处都被抹上湿柴冒出似的烟色——疾驰的飞云翻腾成奇形怪状的云团,那云层的厚度,令人想到,超过了从云层下面直到地上最深的洞坑底部的深度。发了疯似的月亮,在云团里横冲直撞,仿佛由于自然规律受到了可怕的干扰,已慌得迷了路,吓得破了胆。那天一整天都有风,这会儿风力增加了,呼啸异乎寻常。一小时后,风越刮越大,天愈来愈暗,风刮得更猛了。
夜色渐深,乌云密合,黑压压地布满整个天空,这时四周漆黑一团,风刮得愈来愈猛。风势仍在不断加强,到后来我们的马几乎都不能迎风前进了。在夜色最黑暗时,拉套的领头马好几次都转过身来,或站立不动。一路上我们都一直担心,唯恐马车让风给推翻了。在这场暴风雨之前,一阵阵的疾雨,就像飞刀利剑般横扫过来;当时,每逢遇到有大树或墙垣遮挡,我们真想停下来,因为实在没法继续向前了。
破晓时分,风势更猛了。以前在亚茅斯时,曾听航海的人说过,说暴风如大炮,可我从来不曾见过像今天这样,或者近乎今天这样的风暴。我们到达伊普斯维奇时——已经晚了很多时间了,因为我们出伦敦十英里后,每前进一步,都得奋斗一番。我们发现市场上聚着一群人,原来他们是害怕烟筒刮倒,所以半夜就从床上爬起来了。我们换马的时候,有几个聚在旅店院子里的人告诉我们说,大张大张的铅皮都是从教堂塔楼的顶上给揭下来了,掉落在一条巷子里,把巷子都堵住了。另外还有几个人告诉我们说,附近村子里来的几个乡下人,亲眼看到许多大树被连根拔起,倒在地上,整座整座的草垛被刮散,散落在路上和田里。暴风雨不但依然未见减弱,而且刮得更猛。
我们奋力向前,由于愈来愈接近大海,从海上往岸上刮来的暴风,风势越来越可怕。早在我们看到大海以前,海水的飞沫就已经刮到我们的唇边,咸雨也已经淋到我们的身上。海水漫出,淹没了和亚茅斯毗邻的许多英里的低平地带,坑坑洼洼中的水都在往自己的堤岸冲击,那小小的浪头,也都用尽自己的全力朝我们猛打过来。当我们来到看得见大海的地方时,只见地平线上时时有阵阵巨浪从滚滚翻腾的低谷跃起,就像另一处有着塔楼和房屋的海岸在闪现。我们终于来到镇上,人们斜着身上,头发飘动着,跑到门口看我们,他们感到非常惊讶,经过这样的夜晚,居然还有邮车到来。
我在以前住过的那家客栈安顿下来后,就到外面察看海上的情况。我沿着大街蹒跚地走着,街上全是沙子,海草和飞溅的海蓝泡沫,一路上生怕房上的石板和瓦砖会掉下来,在风势凶猛的拐角处,遇见人时就一把抓住他。待我走近海滩时,发现在这的不仅是渔夫船夫,而且还有镇上的半数居民;他们都躲在房舍墙垣的后面,有些人不时冒着狂风暴雨,往远处的海上张望,而当他们走着z字形回来时,老让风刮得离开了要走的路线。
我也混进了这些人群,发现有些女人在伤心地痛哭,因为她们的丈夫乘坐捕鲱鱼或采牲蛎的船出海了。这些船逃到某个安全的地点以前,就已沉没的可能实在太大了。人堆中有几个白发苍苍的老水手,望望大海又望望天直摇头,互相咕哝着;船主们个个都紧张不安;孩子们都挤作一团,看着大人们的脸色;就连那些勇敢沉着的水手,也都担心焦虑,忧心忡忡,在掩护镜后面,用望远镜对准海上看,就像是在观察敌人似的。
当我在暴风迷眼,飞沙走石、喧声吓人的骚乱中,定下神来朝大海望去时,大海那本身惊心动魄的可怕景象,把我吓得惊慌失措了。高耸耸的水碧,滚滚而来,在升腾到最高点时,跌落下来成为飞溅的浪花,看上去那水碧最小的,也能把全镇吞没。向后倒退的波涛,声如闷雷地向外扫去,好像要在沙滩上挖出一个深坑,仿佛他们的目的就是要掏空这个地球。一些白顶的巨浪轰然而来,还没到达岸边便已碎裂,每一碎片似乎都带着未碎前的全部威力,冲过去聚合成一个怪物。起伏的高山变成了低谷,滚滚的低谷(不时有一个孤零零的海燕从中掠过)掀成了高山;狂涛怒浪发出隆隆声震撼着海滩;每一个狂暴地汹涌而来的浪头,都自成形状,可是刚一成形,立即又改变了自己的形状和位置,同时冲破另一浪头的形状,并把它的位置占据;地平线上那想象中的海岸,连同它的塔楼和房舍,时起时落;乌云迅速地、愈来愈浓地垂压下来。我仿佛看到,整个自然界都在分崩离析,胡乱翻腾。
就在这时,我发现海滩的人群中有了新的骚动,看见人们往两旁分开,汉姆拨开众人,来到前面。
我朝他奔去——正如我所知道的——本想再次求人救人。可是,尽管我被眼前这新的景象弄得惊慌失措,可他脸上的决心和望着大海的神情——跟我记得的艾米莉出走后那天早上的神情完全一样——依然唤醒了我,使我意识到他面临的危险。于是我用双臂搂住他,把他往回拖,央求刚才跟我说话的那些人,不要听他,不要存心让人去送命,不要让他离开沙滩!
岸上又发出一片喊叫。我们朝破船望去,只见那片残忍的破帆布,一阵阵猛烈地拍打着,把两人中下面的那个,打进海里去了,接着又在唯一留在桅杆上的那个活跃人物周围,得意扬扬地飞舞拍打着。
面对这样的情景,面对这个从容地视死如归的人的这种决心——在场的人一半都听惯他指挥——求他别去,倒不如求风留情更有希望。“大卫少爷,”他意气风发的手握着我的手说,“要是我的时辰到了,那就来吧;要是很没到那就再等等。上帝保佑你,保佑所有人!伙计们,帮我做好准备,我这就去!”
我被不无好意地拉到稍远的地方,几个人围住我,不让我走开;我昏头昏脑的听他们劝我说,不管有没有人帮助,汉姆都已决定非去不可;如果我去打扰那些为他的安全做准备的人,只会危及他的安全。我不记得我回答了什么,也不记得他们还说了什么;我只看见海滩上一片忙乱,人们拉住绞盘上的绳索往前跑,钻进一个挡得我看不见他的人圈。后来,我才看见他穿着水手衣裤,独自站在那儿;一条绳索握在他的手中,要不就是系在他的手腕上;另一条绳索就拴在他的身上;几个最身强力壮的大汉,就在稍远的地方,握着栓在他身上的那条绳索的另一头,他自己则把自己这条绳索松松地盘放在海滩上他的脚旁。
即使在我这个毫无经验的人眼里,也能看出,失事的船正在破裂之中,我看到它正在拦腰裂成两段,桅杆上那个唯一剩存的人的生命,已经处于一发千钧。但他仍紧抱着桅杆不放。他头戴一顶式样特别的红色便帽——不像水手那样,而且有较鲜艳的颜色;为他暂时把死亡挡住的那几块木板,在翻动,在滑出;于是他即将死亡的钟声在叮当作响,我们大家都看到他挥动着那顶帽子。当时,我看到了他这个动作,觉得自己简直快要疯了,因为这一动作,使我想起一个一度是我的亲密朋友。
汉姆独自站在那儿,注视着大海,身后是屏息敛气的寂静,眼前是暴风巨浪的怒吼;待到一个巨大的回头浪退去时,他朝身后拉住栓在他身上的绳索的那几个人瞥了一眼,便跟在那个回头浪后面,一头扎进大海,立即便跟那凶浪搏斗起来,一会儿抛上浪尖,一会儿沉入浪谷,一会儿埋入起伏的浪沫,一会儿被冲回海岸,一会儿被冲向破船,一直勇敢的拼命搏斗着。这段距离,本来不算什么,可是暴风和海浪的威力,使得这场搏斗成了生死之争。后来,他终于靠近破船了,近到他只要再使劲划一下,就能抓住破船了——可就在这时,一个像高大山坡似的绿色巨浪,从船的外侧,朝海岸的方向卷了过来,汉姆仿佛猛地一跃,跳进了巨浪之中,而那条船也不见了!
当我奔向他们把他拖回来的地点时,只看到海里有一些碎片在打着漩涡,好像打碎的只不过是木桶。人人脸上都露出一片惊慌之色。他们正好把他拖到我的脚边——他已毫无知觉——死了。人们把他抬到最近的一个房子里;现在没有人阻拦我了,我一直在他身旁忙碌着;大家用尽一切办法使他恢复知觉,可是他已让巨浪给打死了,他那颗高洁豪爽的心,永远停止跳动了。
我坐在床边,一切办法都已用尽,已经毫无希望了,有个我跟艾米莉小时就认识的渔夫,来到门口,低声叫着我的名字。
“先生”,他说,他那饱经风霜的脸上挂着泪水,脸色煞白,嘴唇在颤抖,“你可以去那边一下吗?”
我刚才回想起有关密友的往事,现在也浮现在他的脸上,我一时间弄得惊慌失措,便靠在他伸出扶我的胳膊上,问他到:
“有个尸体冲上岸来了吗?”他说:“是的。”
“是我认识的吗?”我接着问道。
他什么也没有回答。
但是,他把我领到海边。就在艾米莉和我,两个小孩,找贝壳的地方——就在昨晚刮倒的那条旧船的一些碎片被风吹得四散的地方——就在他伤害了的那家人的废墟上——我看见他头枕胳膊躺在那儿,就像我在学校里经常看到的他躺着时的那种样子。
我们跨过船舷,来到小船上,然后停在不远的地方,以便看见大船顺航线起航。这时正逢夕阳辉映,一片宁静。大船就在我们和红霞之间,在明亮的背景下,每一条缆绳和桅杆都清晰可辨。这条壮丽的大船,静静地停泊在被夕阳照得耀眼的水面上,船上所有人都拥到舷墙边,一时间大家都摘下帽子,鸦雀无声;此情此景,既如此美丽,又如此悲凉,但又如此充满希望,这是我平生从未见过的。
鸦雀无声,只是一会儿功夫。当大船的船帆迎风扬起,开始渐渐移动,所有小船上都突然迸发出惊天动地的欢呼,大船上的人也连呼三声答应。于是欢呼声此起彼伏交相应答。听到这欢呼声,我心情万分激动;我还看到人们都在挥动着帽子和手帕——就在这时,我看到了她!
她站在舅舅的身旁,伏在他的肩膀上颤抖。他急切地伸手朝我们指着,于是她也看到了我们,并向我们挥手作最后的告别。哦,艾米莉,美丽的、憔悴的艾米莉啊!让你那受了伤的心,以最大的信赖依靠着他吧!因为他一直以他那伟大的爱,尽他的全力卫护着你啊!
他们俩一起站在高高的甲板上,沐浴在玫瑰色的霞光之中,她依偎着他,他搂抱着她,他们俩庄严地悠悠逝去了。当小船把我们摇到岸边时,夜色已经降临在肯特郡的群山上——也阴沉沉地降临在我身上。
在一个日落前的黄昏,我下到一个山谷里,准备在那儿安歇。当我沿着山边弯弯曲曲的羊肠小道,朝山谷往下走时,我看到山谷在下面的远处闪闪发光,这时我觉得,一种久已生疏的美丽和宁静的感觉,一种由山谷的静谧所唤起的安抚力,在我的胸臆中隐隐而动。我记得,当时我怀有一种并非令人难耐、并非令人十分绝望的忧伤停下来。我记得,我几乎希望,我的心情还有转好的机会。
我来到山谷中,当时夕阳正照耀在远处的雪山上,那些雪山犹如永远不变的白云,把山谷团团围住。在形成峡谷的高尚山麓,一片青葱;而在这片翠绿的草木上方,则长着苍苍的冷杉林,像契子似的劈开了积雪,截住了雪崩。冷杉林上方是层层叠叠的危崖峭壁,灰色的岩石,晶莹的冰凌,点点平坦的牧场,这一切都渐渐和山顶的积雪融成一片。这里那里,斑斑点点,点缀着一座座孤零零的小木屋,每一个小点就是一户人家;面对那些高耸的山峰,相形之下,这些小屋显得比玩具还小了,就连山谷那个聚集着多户人家的村落,也是如此。村子旁有座木桥,横跨山洞,山涧翻滚过乱石,在树丛间喧腾而去。在静谧的大气中,传来远处的歌声——牧羊人的歌声,不过这时恰好有一片灿烂的晚霞从山腰飘过,我几乎相信,这歌声就是从那片晚霞中来的,并非人间的乐声。突然间,在这样的恬静中,大自然对我说话了;它抚慰着我,让我把疲惫的头枕在草地上,哭了起来;自从朵拉去世后,我还一直没有这样哭过啊!
“我还有话得说。我不能让你就这么离开了!看在老天爷的份上,爱格妮斯,经过了这么些年以后,经历了这么多年的风风雨雨之后,让我们彼此之间不要有误会了!我一定得说清楚。要是你心里还有什么残留未去的想法,怀疑我会妒忌你给予他人的幸福,以为我不愿把你托付给你亲自选定、更加亲爱的保护者,以为我不能站在远处,看着你的幸福而感到满足,那你就把这种疑虑打消吧,因为我根本不配这样想!我受过的苦难并没有完全白费。我对你的感情中,没有掺入丝毫自私的成分。”
现在她镇静下来了,过了一会,她把惨白的脸转向我,断断续续但清清楚楚地对我说:
“凭了你对我这份纯洁的友谊,特落伍德——对你纯洁的友谊,我确实毫不怀疑——我得对你说,你误会了。除此之外,我不能再说别的了。如果说在过去的这些年里,有时候我需要帮助和劝告,这种帮助和劝告我已经得到了。如果说,我有时候感到不快乐,这种感觉已经过去了。如果说,我心头有什么沉重的负担,这种负担减轻了。如果说我心里有什么秘密,这个秘密——并不是新的;而且也不是——你所猜想的那种。这个秘密我不能泄露,也不能让别人知道。这个秘密很久以来就属于我个人的,因为它必须永远留在我个人的心里。”
“爱格妮斯!别走!等一下!”
她正要离开,可是我拦住了她。我伸出一只胳膊,搂住她的腰,“在过去的这些年里!”
“这个秘密并不是新的!”新的想法和新的希望在我的脑子里翻滚盘旋,我生命中所有色彩都在发生变化。
“最亲爱的爱格妮斯!我最敬重、最崇拜——最衷心深爱着的人啊!今天我来到这时,我本来想,不论什么都不能从我心里把这番表白掏出来。本以为我可以一辈子把它藏在心中,直到我们老了的时候。不过,爱格妮斯,假如我真的有一线新生的希望,让我有一天可以用比妹妹跟亲密,跟妹妹截然不同的称呼叫你!——”
她的眼泪朴扑簌簌地落了下来,但跟她方才落得不一样,因为我看到我的希望在她的泪水中闪闪发光。
“爱格妮斯!你一向是我的向导,我的最得力的支持者!当我们幼年一块在这儿长大时,要是你多替自己操点心,少关心一点我,我相信,我那轻率的空想也就绝不会离你乱闯了。可是你在各方面都大大胜过我,因此在我那幼稚的希望和失望中,对我来说你都那么必不可少,在一切事情上,都得请教你,依赖你,这成了我的第二天性,在哪个时期,它取代了更重要的、像我现在这样爱你的第一天性!”
她仍在哭泣,但不是由于悲伤——而是由于欢乐!而且由着我搂在怀里,这是以前从来没有过的,也是我原先认为永远不会有的。
“当我爱上朵拉的时候——那样如痴如醉地爱着她的时候,爱格妮斯,这你是知道的——”
“是的!”她诚恳地大声说,“我知道了这情况很高兴!”
“当我爱着她的时候——即便是那个时候,要是没有你的同情,我的爱也是不圆满的。我得到了你的同情,因此我的爱也就十分完美了。而当我失去她的时候,爱格妮斯,要是没有你,我会成为什么样子啊!”
她更紧地依偎在我的怀中,更近是贴在我的心上,她那颤抖的手放在我的肩头,她那可爱的眼睛含着晶莹的泪花看着我的眼睛。
“亲爱的爱格妮斯,我远离祖国,是因为爱你,我滞留国外,是因为爱你,我毅然归来,也是因为爱你啊!”
我转过头,看到了这张美丽而安详的脸,它就在我的身旁。我的灯光渐渐地暗了,我已经写到深夜;而我的这位亲爱的人——没有她便没有我——仍在我身旁陪伴着我。
哦,爱格妮斯,我的灵魂啊!在我的生命真的告终时,但愿你的脸也能这样守在我的身旁;当现实像我此时打开的影子般从我眼前消逝时,但愿我仍能看到你在我的身旁,手向上指着!
《写作这回事——创作生涯回忆录》斯蒂芬·金
有件事我们现在就说清楚吧,好不好?世上没有电子仓库,没有故事中心,也没有畅销书埋藏岛;好故事的点子真的是来自乌有乡,凭空朝你飞过来:两个之前毫不相关的主意碰到一起,青天白日就产出新的东西来。你的工作并不是要找到这些主意,而是当他们出现的时候,你能够认出来。
“你写故事的时候,是在给自己讲故事,”他说,“当你修改的时候,主要工作就是拿掉不属于故事本身的内容。”
我交上头两篇稿子的那天,古德也说了些别的话也很有趣。他说:关上门来写作,敞开门来修改。换句话说,你写得东西开始是为自己,往后就要出门见人了。一旦你有了这个故事,把它写好——总之尽力把它写好——他就属于所有想看故事的人。或者想批评它的人。如果你运气好(这是我的想法,不是约翰古德的,不过我相信他肯定会赞同这说法,)更多人喜欢看故事,而不是做批评。
如果冷若磐石的人能够像发狂一般做爱——如果现场捉住他们在做,他们确实会发狂——为什么作家 不可以既发神经又保持理智呢?
但这几部小说,都不曾教会我在《魔女嘉丽》中学到的东西。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作家对角色的最初认识可能和读者一样是错误的。紧接着我认识到,仅仅因为创作困难,不论情感上的原因也罢,想象力缺乏也罢,就中途放弃一部作品,这样的做法不可取。有时候人就得硬着头皮上,哪怕有时候做事力不从心,仿佛坐着铲屎,使不上劲,但其实干出来的活还不错。
书籍是一种可以随身携带的魔法器。我开车的时候通常会听有声书,走到哪里随身还会带上一本。你永远不知道什么时候会需要暂时逃离;也许当你排在收费站的队伍里的时候,也许你得在某幢大学楼的大堂里等导师出来给你签名准许你退课,又或许是你在机场等候登机,下雨天的下午在自助洗衣店等衣服洗好,还有最糟糕的一种可能,你等在医生诊所里,而那家伙看得太慢,你得登上半个钟头,才能轮到他将你的敏感不适之处捣弄一番。在这样一些时候,我总觉得书就像一根救命稻草。如果我必须得在炼狱上煎熬一阵,然后才能进天堂或者下地狱,我想只要炼狱有间能借书的图书馆我就没问题。
隔扇装好以后,奥伦姨夫把螺丝刀给我,吩咐我放回箱子:“把盖子盖好。”我照做了,但我有点不明白,我问他为什么那么费劲把老爹的工具箱拖过整幢房子,反正他需要的只是里面的一把螺丝刀而已。只要把一把螺丝刀放在裤子后面的口袋就成了。
“没错,斯蒂夫,”他边说,便弯腰去抓箱子的提手,“但是我不知道,万一到了这边我发现还需要别的东西呢,对不对?最好把工具带在手边。不然你很可能碰到意料之外的问题,没准备的话就很容易气馁。”
我的建议就是,为了尽自己最大能力去写作,你有必要建造自己的工具箱,然后增强肌肉力量,才能有力气把箱子带在身边。这样你就不必面对艰难任务感到气馁,而可以一把抓过适用的工具,立刻投入工作。
老爹的工具箱有三层。我认为你的至少应该有四层。我猜四层五层都可以,但到了一定程度工具箱会过大,无法随身携带,那样就失去了它最主要的优势。同样你也需要许多小抽屉,来放你的螺丝帽螺钉,但你到底把抽屉装在哪里头放什么……说到底这是你的小红车,对不对?你会发现自己已经有了大部分工具,但我还是建议你把每样工具往工具箱里收的时候再检查一遍。让每一件都新鲜适用,提醒自己它的功能何在,如果有的生了锈,那就把它们打理干净。
常用的家伙放在上面。其中最常用的,写作的基本素材是词汇。就词汇而言,你大可以满足自己所有,丝毫不需妄自菲薄。就想妓女对害羞的水手所说的:“你有多少不重要,甜心,怎么使才最重要。”
把词汇放在你工具箱的最上层,不用特地去改进它。(当然,阅读的时候你自然会改进词汇……这个我们以后再谈。)
写作真正最糟糕的做法之一就是粉饰词汇,也许因为你对自己用的小短词感到有些羞愧,所以找些大词来替代。这就好比给家养的宠物穿上晚礼服打扮起来。宠物很难受,特地设计这种可爱造型的那位,更应该感到难堪。现在对自己郑重承诺吧,绝不用“酬劳”代替“小费”,绝不说“约翰停留太久,时间足以完成一次排泄任务”,其实意思是“约翰停了拉泡屎的功夫”。如果你认为读者会认为“拉泡屎”有所冒犯或是不大合适,大可以说“约翰停了大个便的功夫”(又或者“约翰停了上大号的功夫”)。我不是教你说脏话,只是叫你有话直说。记住用词的第一条规矩是用你想到的第一个词,只要这个词适宜并且生动即可。如果你犹豫不决再三思索,你定会想出另外一个词——当然你能,总会有另外的词可以选用——但很可能这个词不如你想到的第一个,或者这个词不如第一个意思准确。
准确描述很重要。如果你有所怀疑,只要想想,你总会听到这样的说法,“这个我实在无法形容”,或者“我不是这个意思”。想想多少吃你也曾这么说,说的时候常常或多或少带些挫败感。词汇只是某个意思的代表;即使写作水平再高,也经常无法传达出全部的意思。既然如此,看在上帝的份上,你为何还要退而求其次,不说你真正想表达的意思,却用个近义词代替呢?
还有,选词的时候考虑礼貌适宜没什么不妥;就像乔治·卡林曾经说过,在某些场合竖起中指做鸡鸡状没什么不合适,但当众用手指玩鸡鸡却绝对行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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