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死生认知——从局解课上的对话说起
这是自然辩证法概论的一个课程作业,写于3月5日
周五上局解课的时候,助教姐姐说每天都有好多人到他们那儿登记遗体捐献。那时我们在解剖前臂前群的肌肉,剖开皮肤和筋膜,剪短浅层肌的肌腱,再翻开深层的肌肉,刚刚找到了那条隐秘的血管,还有细细的伴行的神经,一同包裹在一个鞘中。我脱口而出地问:“如果你知道你捐献自己的遗体会被这样解剖,你还会捐吗?”大家有点面面相觑。
然后一个女生恍然大悟地说,“如果让我选,我还是捐器官吧。”
自从有一天意识到自己想要学医,然后顺其自然地踏入医学的殿堂之后,我自然而然地觉得自己死后一定会同意捐献器官或者捐献遗体。直到这一天。遗体捐献从一个崇高但模糊的概念变得具象起来。
“如果学过医还想捐献遗体的人,才是真的很高尚吧。”我自言自语地说。
大家都有点沉默。
这不是我第一次想到死,却是我第一次想到死后的事情。
渡边淳一的《失乐园》里,男女主人公在快乐的巅峰中选择死去,因为要面对出轨带来的种种问题, 还有逐渐的衰老以及可能有的疾病,都使得这样的快乐渐渐地消逝,使得对方有一天可能不再属于自己。我不理解男女主人公的选择,因为那时还是高中的我,觉得只要活在这个世界上,纵使再大的难题,也都能一一解决,何况疾病、何况衰老。
直到上学期我参加了急救车跟车,常常见到被病痛折磨的老人。病房里凝重炙热的暖气,床上或躺着或坐着赤裸的老人,下垂的皮肤和呆滞的眼睛,那时我第一次认同了渡边淳一的看法。
无论是《失乐园》还是渡边淳一更早的一部作品《魂断阿寒》,都提到以美丽的姿态死去,《魂断阿寒》里女孩把自己埋在雪地里,让人们发现她的时候,还能看到最美丽的容颜。那天我在那个病房里,见到那个要通过我们的急救车转院的脑出血深昏迷的五十岁的女人,在病房里的男病人、男护工、抬担架的男担架工,还有她自己的丈夫面前,被掀开了被子。我很想转过头,但是出于志愿者的责任感,我还是伸手帮忙把她转移到担架床上。她很胖,头发很乱,氧气罩下是一种很痛苦的表情。那天的我也很难过,无数次想着如果是自己躺在这张床上,会不会后悔没有早点自杀。
上初中的时候,我们隔壁学校跟我一个年级的一个女生跳楼自杀了,那是我第一次觉得死亡离自己如此之近。那时的我并不是完全没想过自杀,复习得很痛苦看不到希望的时候,或者跟父母吵架说了很重的话觉得无法挽回的时候,我都凝望着27楼的阳台,阳台外的高楼大厦和楼下的车水马龙,想象自己站在护栏外松开手会怎么样。会在重力加速度中感到害怕吧,到时候后悔也来不及了吧,摔在地上的时候一定很痛吧。而且,最重要的是,死了以后,柯南的结局就再也看不到了吧。然后打消了这个念头。
我之所以不想死,是因为害怕死亡。我之所以想死,是因为害怕活着。
生死的选择忽然变得很轻易,不过是一种逃避罢了。
基督教说死了会上天堂,佛教说死后会有轮回。毕淑敏的《预约死亡》里,临终关怀医院的院长说,你见过一个从死亡国度里回来的人吗?正因为死亡可能是一件挺美妙的事情,所以人们才不愿意回来。而小说最后讲到的那个下辈子想要变成一双眼睛的老人,仿佛对死有一种期待。人们之所以对死变得超脱,也许是因为貌似知道了死后的世界,超过了现实世界的美好,那么对于死亡的那种恐惧也就不复存在。
但我毕竟相信科学,知道死后会是一具冰冷的肉体,如果捐献了遗体,就会像现在那样,躺在解剖台上,皮肤被剖开,肌肉、神经、血管还有各种脏器被展现在年轻的学生面前。灵魂有21g么?也许那只是蒸发的水分的重量。
《哈利波特与凤凰社》里,哈利问学校里的幽灵尼克,小天狼星为什么不变成幽灵回来,尼克说,我害怕死亡,所以选择留下来了,而小天狼星则会走下去。而在哈利一年级的时候,他问邓布利多如果魔法石被摧毁了,活了六百年的尼可・勒梅不就会死了吗,邓布利多说,“对于头脑清醒的人而言,死亡不过是另一场伟大的冒险。”
因为我们终究不知道死后会变成什么样,因为我愿意相信眼睛看到的、科学能够解释的一切。但也许真正的勇敢,是愿意面对死亡的未知。是愿意在生的时候勇敢地活着,当死亡的果实成熟的时候,勇敢地拥抱死亡。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中罗琳借书中的《诗翁彼豆故事集》讲了一个“三兄弟的传说”。三兄弟要过河的时候,用魔法变出了一座桥,死神很生气,因为这条河夺走了不少人的生命,三兄弟却用这种办法逃过一劫。但死神很聪明,他没有惩罚他们,而是答应要帮他们完成一个愿望。老大要了一把世界上最强大的魔杖,却在跟别人炫耀后在睡梦中被杀死,魔杖也被偷走;老二要了一个起死回生的石头,他召回了自己已经去世的恋人,但她却并不开心,最后他在忧郁中自杀了;老三要了一件隐形衣,这样死神就找不到他,直到他老了,将隐形衣交给儿子,他像对待老朋友一样地向死神打招呼,很高兴地跟死神走了。
“所以你决定要捐吗?”又剖了许久后,同学问道。
是的,我已经下定了决心。
周五上局解课的时候,助教姐姐说每天都有好多人到他们那儿登记遗体捐献。那时我们在解剖前臂前群的肌肉,剖开皮肤和筋膜,剪短浅层肌的肌腱,再翻开深层的肌肉,刚刚找到了那条隐秘的血管,还有细细的伴行的神经,一同包裹在一个鞘中。我脱口而出地问:“如果你知道你捐献自己的遗体会被这样解剖,你还会捐吗?”大家有点面面相觑。
然后一个女生恍然大悟地说,“如果让我选,我还是捐器官吧。”
自从有一天意识到自己想要学医,然后顺其自然地踏入医学的殿堂之后,我自然而然地觉得自己死后一定会同意捐献器官或者捐献遗体。直到这一天。遗体捐献从一个崇高但模糊的概念变得具象起来。
“如果学过医还想捐献遗体的人,才是真的很高尚吧。”我自言自语地说。
大家都有点沉默。
这不是我第一次想到死,却是我第一次想到死后的事情。
渡边淳一的《失乐园》里,男女主人公在快乐的巅峰中选择死去,因为要面对出轨带来的种种问题, 还有逐渐的衰老以及可能有的疾病,都使得这样的快乐渐渐地消逝,使得对方有一天可能不再属于自己。我不理解男女主人公的选择,因为那时还是高中的我,觉得只要活在这个世界上,纵使再大的难题,也都能一一解决,何况疾病、何况衰老。
直到上学期我参加了急救车跟车,常常见到被病痛折磨的老人。病房里凝重炙热的暖气,床上或躺着或坐着赤裸的老人,下垂的皮肤和呆滞的眼睛,那时我第一次认同了渡边淳一的看法。
无论是《失乐园》还是渡边淳一更早的一部作品《魂断阿寒》,都提到以美丽的姿态死去,《魂断阿寒》里女孩把自己埋在雪地里,让人们发现她的时候,还能看到最美丽的容颜。那天我在那个病房里,见到那个要通过我们的急救车转院的脑出血深昏迷的五十岁的女人,在病房里的男病人、男护工、抬担架的男担架工,还有她自己的丈夫面前,被掀开了被子。我很想转过头,但是出于志愿者的责任感,我还是伸手帮忙把她转移到担架床上。她很胖,头发很乱,氧气罩下是一种很痛苦的表情。那天的我也很难过,无数次想着如果是自己躺在这张床上,会不会后悔没有早点自杀。
上初中的时候,我们隔壁学校跟我一个年级的一个女生跳楼自杀了,那是我第一次觉得死亡离自己如此之近。那时的我并不是完全没想过自杀,复习得很痛苦看不到希望的时候,或者跟父母吵架说了很重的话觉得无法挽回的时候,我都凝望着27楼的阳台,阳台外的高楼大厦和楼下的车水马龙,想象自己站在护栏外松开手会怎么样。会在重力加速度中感到害怕吧,到时候后悔也来不及了吧,摔在地上的时候一定很痛吧。而且,最重要的是,死了以后,柯南的结局就再也看不到了吧。然后打消了这个念头。
我之所以不想死,是因为害怕死亡。我之所以想死,是因为害怕活着。
生死的选择忽然变得很轻易,不过是一种逃避罢了。
基督教说死了会上天堂,佛教说死后会有轮回。毕淑敏的《预约死亡》里,临终关怀医院的院长说,你见过一个从死亡国度里回来的人吗?正因为死亡可能是一件挺美妙的事情,所以人们才不愿意回来。而小说最后讲到的那个下辈子想要变成一双眼睛的老人,仿佛对死有一种期待。人们之所以对死变得超脱,也许是因为貌似知道了死后的世界,超过了现实世界的美好,那么对于死亡的那种恐惧也就不复存在。
但我毕竟相信科学,知道死后会是一具冰冷的肉体,如果捐献了遗体,就会像现在那样,躺在解剖台上,皮肤被剖开,肌肉、神经、血管还有各种脏器被展现在年轻的学生面前。灵魂有21g么?也许那只是蒸发的水分的重量。
《哈利波特与凤凰社》里,哈利问学校里的幽灵尼克,小天狼星为什么不变成幽灵回来,尼克说,我害怕死亡,所以选择留下来了,而小天狼星则会走下去。而在哈利一年级的时候,他问邓布利多如果魔法石被摧毁了,活了六百年的尼可・勒梅不就会死了吗,邓布利多说,“对于头脑清醒的人而言,死亡不过是另一场伟大的冒险。”
因为我们终究不知道死后会变成什么样,因为我愿意相信眼睛看到的、科学能够解释的一切。但也许真正的勇敢,是愿意面对死亡的未知。是愿意在生的时候勇敢地活着,当死亡的果实成熟的时候,勇敢地拥抱死亡。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中罗琳借书中的《诗翁彼豆故事集》讲了一个“三兄弟的传说”。三兄弟要过河的时候,用魔法变出了一座桥,死神很生气,因为这条河夺走了不少人的生命,三兄弟却用这种办法逃过一劫。但死神很聪明,他没有惩罚他们,而是答应要帮他们完成一个愿望。老大要了一把世界上最强大的魔杖,却在跟别人炫耀后在睡梦中被杀死,魔杖也被偷走;老二要了一个起死回生的石头,他召回了自己已经去世的恋人,但她却并不开心,最后他在忧郁中自杀了;老三要了一件隐形衣,这样死神就找不到他,直到他老了,将隐形衣交给儿子,他像对待老朋友一样地向死神打招呼,很高兴地跟死神走了。
“所以你决定要捐吗?”又剖了许久后,同学问道。
是的,我已经下定了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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