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恋是一场漫长的失恋
文|西楼
我把头发绑起来,扎了马尾。侧身从镜子里面看,原来已经这样长。
从短发垂耳到长发及腰,不过是,三年光景。
那时候我曾经想,会不会有一个人,陪伴我在头发慢慢生长的日子里。
那一阵子,“待我长发及腰,少年娶我可好?”这句话不知为何就红遍了我们活跃着的社交网络,我曾经用各种字体把它抄写在我的笔记本上,用以寄托那个年纪的女孩子们大抵都会有的幻想。
那时候的我没有预料到我期待的陪伴,会以一场漫长的暗恋收场,就像后来的我不会想到,终于有一天,我可以平和着心绪,把它当一个故事,写下来。
那个年纪的女孩子们,课间的谈话,讲来讲去不过是些八卦。被问及喜欢什么样的男孩子,当时正迷《吸血鬼日记》里邪邪的Damon,我觉得我喜欢的男生应该就是那样有魄力又有点坏坏的样子。但是后来我遇到的那个人不是这样的类型,于是Damon就渐渐被我遗忘了。
他是那种从同学到各科任课老师都喜欢的类型,并不是乖小孩,受老师宠幸的乖小孩是不会让同学们喜欢的,但是他可以不写完寒假作业还能编出冠冕堂皇的理由让老师一笑置之。
我坐在讲台下看着他演戏,我知道就算所有人都能识破他的把戏,也就只有他有资本演得了。哦,对,他的相貌和家世,也是足以让人羡慕的。
我一直都冷淡和骄傲的,但是对于他,我常常自惭形秽。
就像是一张数学卷子,摆在我面前,但我却看不懂他,觉得他在另外一个世界里。
高三时常被称为地狱,我努力回想,想不起我做过哪些卷子,背过哪些题目,黑板上密密麻麻写了什么,我的笔记本上又乱糟糟地记了些什么,但我能清晰地记得,他频繁闯入的那些梦境,和深夜里潮湿的半张枕头。
我在我的本子里写:
“拥我入怀
或者
不要再入我梦来”
可他终究没有来我身边,却依旧时时在我梦里出现。
我过分早熟,在别人还小心翼翼地揣着一份暗恋的时候,我已经谈过两场年少无知的恋爱。获得的回报,是别人手牵手,在被认为最应该谈恋爱的年纪,认真开始恋爱的时候,我却深陷在一场漫无头绪的暗恋里,走出不来。
更不巧的是,它最热烈的部分还与高三重叠在一起。那段日子我对抗着成绩和爱情两样我战胜不了的东西,光光一样就已经让我心力交瘁。
所以我对于高三的记忆,还有手腕上一道道浅浅细长的伤口。
我热爱活着,即便活得不快乐。我没有想过要做什么,但是肉体的疼痛可以转移一部分闷在心里的痛楚,确实可以。
我从来不敢说,我喜欢你。
因为我骄傲,因为我自卑,因为我觉得他遥不可及。
他是我不断有所期许的人,但却从未出现在我的现实里。
他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动作都让我忍不住揣摩有没有别的意思,但是没有,至少没有我期待的那层意思。
他是我一直想要告别的那个人,但是不能够,他总是回来,在每一个失眠的夜里和我混沌的梦里。
他还是个让我觉得身边的人不过是些平庸之客的混蛋,我试着去谈一场恋爱用来忘记,但感觉糟糕透顶。
这一场漫长的暗恋像是在喝陈酿的黄酒,温吞吞的,可后劲儿真是大,烧心。
真的有些东西,没有缘由,无法左右。
我不知道你的青葱岁月里是否也经历过一场揪心的暗恋,它不是小说更不是电影,没有一转身发现,哦,原来你也喜欢我,这样皆大欢喜的桥段。它让你尝得少年愁滋味,在深夜里辗转反侧,让你怀揣一个秘密,时不时地欣喜甜蜜,但更多的是漫无边际的失落。
它不够明媚,却真真切切地充盈着我们的青春。
如果你的回答是有,我希望你热切地爱过。
然后忘记。
-end-
我把头发绑起来,扎了马尾。侧身从镜子里面看,原来已经这样长。
从短发垂耳到长发及腰,不过是,三年光景。
那时候我曾经想,会不会有一个人,陪伴我在头发慢慢生长的日子里。
那一阵子,“待我长发及腰,少年娶我可好?”这句话不知为何就红遍了我们活跃着的社交网络,我曾经用各种字体把它抄写在我的笔记本上,用以寄托那个年纪的女孩子们大抵都会有的幻想。
那时候的我没有预料到我期待的陪伴,会以一场漫长的暗恋收场,就像后来的我不会想到,终于有一天,我可以平和着心绪,把它当一个故事,写下来。
那个年纪的女孩子们,课间的谈话,讲来讲去不过是些八卦。被问及喜欢什么样的男孩子,当时正迷《吸血鬼日记》里邪邪的Damon,我觉得我喜欢的男生应该就是那样有魄力又有点坏坏的样子。但是后来我遇到的那个人不是这样的类型,于是Damon就渐渐被我遗忘了。
他是那种从同学到各科任课老师都喜欢的类型,并不是乖小孩,受老师宠幸的乖小孩是不会让同学们喜欢的,但是他可以不写完寒假作业还能编出冠冕堂皇的理由让老师一笑置之。
我坐在讲台下看着他演戏,我知道就算所有人都能识破他的把戏,也就只有他有资本演得了。哦,对,他的相貌和家世,也是足以让人羡慕的。
我一直都冷淡和骄傲的,但是对于他,我常常自惭形秽。
就像是一张数学卷子,摆在我面前,但我却看不懂他,觉得他在另外一个世界里。
高三时常被称为地狱,我努力回想,想不起我做过哪些卷子,背过哪些题目,黑板上密密麻麻写了什么,我的笔记本上又乱糟糟地记了些什么,但我能清晰地记得,他频繁闯入的那些梦境,和深夜里潮湿的半张枕头。
我在我的本子里写:
“拥我入怀
或者
不要再入我梦来”
可他终究没有来我身边,却依旧时时在我梦里出现。
我过分早熟,在别人还小心翼翼地揣着一份暗恋的时候,我已经谈过两场年少无知的恋爱。获得的回报,是别人手牵手,在被认为最应该谈恋爱的年纪,认真开始恋爱的时候,我却深陷在一场漫无头绪的暗恋里,走出不来。
更不巧的是,它最热烈的部分还与高三重叠在一起。那段日子我对抗着成绩和爱情两样我战胜不了的东西,光光一样就已经让我心力交瘁。
所以我对于高三的记忆,还有手腕上一道道浅浅细长的伤口。
我热爱活着,即便活得不快乐。我没有想过要做什么,但是肉体的疼痛可以转移一部分闷在心里的痛楚,确实可以。
我从来不敢说,我喜欢你。
因为我骄傲,因为我自卑,因为我觉得他遥不可及。
他是我不断有所期许的人,但却从未出现在我的现实里。
他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动作都让我忍不住揣摩有没有别的意思,但是没有,至少没有我期待的那层意思。
他是我一直想要告别的那个人,但是不能够,他总是回来,在每一个失眠的夜里和我混沌的梦里。
他还是个让我觉得身边的人不过是些平庸之客的混蛋,我试着去谈一场恋爱用来忘记,但感觉糟糕透顶。
这一场漫长的暗恋像是在喝陈酿的黄酒,温吞吞的,可后劲儿真是大,烧心。
真的有些东西,没有缘由,无法左右。
我不知道你的青葱岁月里是否也经历过一场揪心的暗恋,它不是小说更不是电影,没有一转身发现,哦,原来你也喜欢我,这样皆大欢喜的桥段。它让你尝得少年愁滋味,在深夜里辗转反侧,让你怀揣一个秘密,时不时地欣喜甜蜜,但更多的是漫无边际的失落。
它不够明媚,却真真切切地充盈着我们的青春。
如果你的回答是有,我希望你热切地爱过。
然后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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