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恩·麦克尤恩:我的紫色芬芳小说
我的紫色芬芳小说(My Purple Scented Novel)
文/伊恩·麦克尤恩(Ian McEwan)
译/椒图
(原载于《纽约客》三月28日刊:
http://www.newyorker.com/magazine/2016/03/28/my-purple-scented-novel-fiction-by-ian-mcewan)
你应该听说过我的朋友,曾经红极一时的小说家,乔塞林·塔拜特。但我想,也许他都快要记不得过往岁月了。名誉总是容易被遗忘。你脑海中他的形象,恐怕是笼罩着即将忘却的丑闻与耻辱吧。你大概从未听说过我,曾经籍籍无名的小说家,帕克·斯派洛。就算你知道我,估计也是我和他的名字被放在一起之后的事。而对于了解内情的少数人而言,我们的名字一直都紧紧相连,像是跷跷板的两端。他上升时,我在下降——尽管这与他无关。他的堕落,也成就了我的辉煌。我不否认,我做了坏事。我偷走了不属于我的生活,未曾想过归还。而你,大可将这几页稿纸看作我的供词。
为了讲清事情的始末,我必须回到四十年前。那时候我们如此快乐,形影不离,准备着一起冲进同一个未来里去。我们在同一所大学读书,学习同一个专业——英语文学——在校园杂志上发表了我们的第一篇故事,名字似乎叫做《眼中刀》。(可这算是个什么名字?)我们雄心勃勃。我们想要成为作家,著名作家,甚至是伟大作家。我们假期也待在一起,阅读对方写的故事,慷慨而真诚地提出建议,与彼此的女友做爱,甚至,有几次,试着互相品尝同性之爱的果实。如今我已经肥胖谢顶,而当时我一头鬈发,身形瘦削。我喜欢把自己想作雪莱。乔塞林很高,金发,体格强壮,下颌线条坚硬,就像是纳粹信奉的超人哲学形象。但他对政治毫无兴趣。我们的情事不过是自我标榜浪荡的伪装。我们觉得这样会使我们更具魅力。实际上,我们连对方阴茎的模样都无法接受。我们彼此间并没做过什么特别的,却很享受别人以为我们做了什么的眼光。
这些都没有阻碍我们的文学友谊。虽然我不觉得当时我们在互相竞争。但回首过去,我得说一开始我才是领先的那个。是我首先在真正的、成熟的文学杂志——《北伦敦评论》——上发表了文章。大学生活进入尾声,我拿到了一等学位,乔塞林拿到了二等。我们认定,学位这种事情完全无关紧要,事实证明的确如此。我们搬到了伦敦,在布里克斯顿租下两间单人公寓,只隔几条街远。我发表了第二篇小说,而当他也发表了他的第一篇时,我松了口气。我们一直经常会面,喝醉,阅读彼此的创作。我们还开始融入同一个地下文学圈子,并甘之如饴。甚至,我们竟几乎同时开始为体面的知名媒体撰写评论。
大学毕业后的这两年,是我们兄弟之情的巅峰时期。我们成长得飞快,都开始创作各自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它们亦有不少共通之处:性、混乱、些许末世之感,一点暴力、一点时髦的绝望气息,还有关年轻男女间一切阴差阳错的有趣笑料。我们很快乐。没有什么是我们的阻碍。
之后,有两件事成为了我们的隔膜。乔塞林写了一部电视剧剧本,却没有告诉我。那种东西,我当时想,是配不上我们的。我们是文学圣殿的信徒。电视只是娱乐,是给庸人的糟粕。这部剧本马上就开拍了,由两位著名演员领衔,主题直切公益事业——关怀无家可归者还是下岗失业人员——而这些我从未听闻乔塞林提起。此剧大获成功;他成为热门议题,备受关注。人们对他的首部长篇小说翘首以待。按说这事也本该是完全无关紧要的,但此时,我遇到了阿贝拉。她是英伦玫瑰,丰满、宽厚、沉着、风趣。时至今日,她一直是我的妻子。在这之前,我曾有过一打爱侣;但阿贝拉之后,再无情人。我需要的一切她都能给予,无论是性,友爱,还是冒险精神,或是新鲜感。但若独独靠这样的情感,还是无法将我与乔塞林,或我与我的野心分离。差得远呢。阿贝拉生性宽宏大量,无所不容,她亦从一开始就对乔塞林怀有好意。
改变是,我们有了孩子,一个叫马特的男孩。在他一岁生日时,我和阿贝拉结婚了。住在布里克斯顿的房间不是长远之计。我们往更南边搬家,越来越往伦敦西南部邮政区迈进,邮编先是 SW12,后来又变成 SW17。要从这里去到查令十字车站,需要坐二十分钟的火车,还得先从郊区走上个二十五分钟才能到车站。我的自由撰稿营生无法支撑家庭,便在附近一所大学找了份兼职教书的工作。阿贝拉则再次怀孕了——她喜欢怀孕的感觉。当大学工作变成全职时,我的第一部长篇小说也出版了。有叫好声;也有些微的批评声。六个星期后,乔塞林的第一部长篇小说也新鲜出炉——立刻大获成功。虽然销量比我高不了多少(那时候,销量也几乎是无关紧要的),但他已经打响了名气。人们渴望着新声,而乔塞林·塔拜特的声音永远比我更加动人。
他的容貌身高(说纳粹不太恰当——我们还是用布鲁斯·查特文打比方吧,再加上米克·贾格尔的不羁),他超高的女友翻台率,还有他开的那辆古董 MGA 跑车都为他的名声推波助澜。我是在嫉妒吗?我想不是。有三个人是我心头所爱——对我而言,孩子是神圣的存在。他们的一举一动都令我着迷,还有阿贝拉也一直让我神魂颠倒。很快她又怀孕了,我们向北搬家,到了诺丁汉。教书工作与家庭责任加身,第二部长篇小说花费了我五年时间写就。有叫好之声,比上次多了一点点;也有批评之声,比上次少了一点点。而除了我,没人记得上一次。
那时,乔塞林已经在出版他的第三本书。第一本已经被改编为电影,朱莉·克里斯蒂领衔主演。他有了一次离婚史、一座位于诺丁山的马厩房、不少电视采访,外加不少生活杂志上的写真。他谈吐风趣,对首相极尽尖酸。他成为了我们这一代的发言人。但令人慨叹的是:我们的友谊没有变质。当然了,联系变得断断续续。毕竟我们在不同的领域各自奔波。我们要预先在日程表上空出时间,才有机会安排见面。偶尔,他会跑过来看望我和家人。(第四个孩子出生时,我们搬到了更北边的达勒姆。)但一般,是我跑去南边拜访他和他的第二任妻子,朱莉特。他们住在汉普斯特德的一座维多利亚大宅里,就在希思公园边上。
通常,我们会喝点酒,在希思公园谈天漫步。他是明星作家,而我文学前景黯淡。但若你恰好在旁偷听,却不会听到关于我们二人间地位差距的只言片语。他认为我的观点同他的一样重要,也从不摆出一副高人一等的姿态。他甚至还记得我家孩子们的生日。我总会住他家最好的客房。朱莉特也是那么亲切友善。乔塞林邀他的朋友们共同做客,他们全都是生气勃勃,友好愉快。他会做一桌好菜。他与我,用我们常说的那个词来形容,是“亲如一家”。
但,当然了,我们也存在着无可回避的差异。我在达勒姆的住所很是温馨,却也被孩子们搞得乱糟糟,拥拥挤挤,冬天更是寒冷。椅子和地毯都被家里的狗和两只猫弄烂了。厨房总是堆满了脏衣服,因为洗衣机摆在那里。房子里有不少难看的姜色松木家具,我们都没时间给它们重新上漆,毋论干脆换新了。家里也少有酒可喝。孩子们很有趣,却也免不了嘈杂喧扰。全家靠我微薄的薪水过活,阿贝拉还要兼职做护士。我们没有存款,奢侈品只有可怜几件。房子里找不到读书之地,甚至连找本书都是难事。
所以若我们能去乔塞林和朱莉特那儿过个周末,都算是一次小小的度假了。他们有宽敞的图书馆、咖啡桌上堆满的当月精装新书、抛过光的深色栎木地板、油画、地毯、一架大钢琴、谱架上摊着的小提琴谱、我客房里叠好的浴巾、舒服的浴室。整幢房子散发着成熟的气息,那种秩序感和光洁感只有靠每日打扫的清洁女工才能维持。花园里,有一株古柳、一片青苔点点的约克石露台、广阔的草坪,和高高的围墙。而最重要的是,一种混合着开放、好奇和宽宏,再加些许幽默的气质弥漫于这片宅邸。这一切,我又如何能够抗拒?
我想我该承认,我心中确实掠过一缕阴暗的情感,这是一种我从未见之于颜色的隐隐不安。但实话说,这情绪也没有给我造成很大困扰。十五年间,我创作了四部长篇小说——这不可不谓壮举,尤其是我还有教书育子之职加身,缺少个人空间。四部作品全部没有加印,也不再有出版商理会我。每当有新作推出,我总会寄一本完稿给我的老友,附上温暖的赠词。他会感谢我,却从未给过评论。我很确定,我们布里克斯顿的年轻岁月过去后,他便没再读过我写下的一个字。他也给我寄他小说的稿子——比起我的四部,他寄了九部。我曾对前两三部写过长长的回信大加赞扬,后来我决定,为了维持我们友谊的均衡,我该还以同样的沉默。于是我们不再谈论彼此的作品了——这也是妥当的。
如今,你会看到我们人过中年,年近五十。乔塞林已是国宝,而我——好吧,也不能说是失败。我的孩子们都上了大学,或者已经大学毕业;我的网球水平仍然不错;我的婚姻,经历了不少摩擦,几次争吵,和两次濒临绝境的危机之后,依然紧紧维持;有流言说,我会在年内被评为正职教授。而且,我还在创作第五部长篇小说——虽然过程不尽顺利。
现在,我终于讲到了故事的关键部分,跷跷板决定性的一倾。那是个七月上旬,正如以往,我批改完期末论文,就直接从达勒姆前往汉普斯特德,身上带着一种心满意足的疲惫。但这不是一次寻常拜访。第二天,乔塞林和朱莉特将去奥维托度过一周,我将为他们照看房子——喂猫,浇花,外加利用这里的空间和寂静,来完成我正在着手创作的小说中磨人的五十八页。
我到达时,乔塞林出门办事,朱莉特迎接了我。她是帝国学院的X射线晶体学专家,一位美丽而时髦的女子,声音温暖低沉,姿态令人亲切。我们坐在花园中喝茶闲谈。之后,仿佛这一刻被她故意安排好了一般,她暂停下来,预兆似地皱了皱眉,对我说起了乔塞林的事,说起他的创作是如何不顺。他完成了一部长篇小说的终稿,随后便陷入抑郁。他本想写就一部重要作品,而它没能配上他的野心。他非常痛苦。他觉得无法证明自己,却也下不了决心放弃。是她建议两人一起放个小假,在奥维托附近古朴的白色小路上漫步。他需要休息,需要离他的创作远一点。我们坐在巨柳的阴凉里,她告诉我乔塞林最近是多么郁郁不快。她曾想要阅读这部作品,却被他拒绝了——也算合理,毕竟她一直也不是爱好文学的人。
她说完后,我漫不经心地回复了一句,“我觉得他能写好的,只要他能出去散散心。”
翌日上午他们便启程了。我喂了猫,为自己做了第二杯咖啡,在客房的书桌上展开我的稿纸。这座巨大而纤尘不染的房子中寂静一片。但我的思绪又不住地回到朱莉特对我讲述的事情。真是奇怪,我这位顺风顺水的朋友竟也有缺乏自信的时候。这事引起我的兴趣,甚至让我有些兴奋了。一个小时后,我漫无目的地向乔塞林的书房走去。锁住了。我心绪飘渺地飘向主卧。我还记得我们的布里克斯顿岁月中,他会把大麻藏在哪里。我没花什么功夫就找到了钥匙,就在他放袜子的抽屉深处。
尽管你不会相信,但我确实没想什么阴谋诡计。我只想去看看而已。
他的书桌上,一台巨大的老式电动打字机嗡嗡作响——他忘了关掉。文学界有不少坚持使用打字机处理文字的家伙,他正是其中之一。打字稿就放在那儿,方形一堆整整齐齐,有六百页——挺长,但并不过分。题目取为《骚动》,下面我看到铅笔字迹写着“第五稿”,后面跟着上周的日期。
我坐在这位老友工作时坐的椅子上,开始阅读。两小时后,我如梦方醒,暂停片刻,来到花园呆了十分钟,心想着我应该继续我悲惨的写作。但我发现自己仿佛被吸回了乔塞林的书桌前。我稍稍犹豫,便坐了下来。我读了一整天,晚饭时停了一会儿,又读到深夜,第二天早早醒来,午餐时分终于读完。
太出色了。这是他迄今为止最棒的作品,比我记得自己读过的任何一部当代小说都更加优秀。我要说它有着托尔斯泰式的野心,同时又是现代派,遣词造句颇具普鲁斯特与乔伊斯风骨。其中有喜悦的时刻,亦有极度的哀恸。他的文段优美无比。如此丰富而世故,让我们看到了伦敦,让我们看到了二十世纪。对五个中心人物的描绘,他们的真实与生动令我叹服。我感觉自己一直就认识这些人。有时他们看起来甚至太接近、太真切了。而那占据了五十页篇幅的结局,如一曲沉缓而壮丽的交响乐般慢慢展开,哀伤、节制而诚实,令我眼含泪水。不仅为这些人物的困苦,更为这宏伟的主旨,为它对爱情、悔过与命运的诠释,为它对脆弱人性的温柔与怜悯。
我自书桌边站起。心神不宁地看着一只精疲力尽的鸫鸟,前后跳跃着穿过草地,寻找蠕虫的踪迹。我说这些不是为自己开脱,但,再说一次,我心中没有任何阴谋诡计。我沉浸在一次非凡阅读体验的余韵之中,心中涌起深切的感激,正像每个热爱文学的人一般。
我说自己没有诡计,但我知道自己接下来会做什么。我做了其他人大概只会想想的事情。我像是一只僵尸,将自我与行动剥离开来。我告诉自己,这只是未雨绸缪,这件事很可能不会有任何结果。这念头是一种缓冲,一种必要的保护。如今回首,我好奇自己是受了谁的启发,是李·伊沙列伪造信件的流言,博尔赫斯笔下的彼埃尔·梅纳德,还是卡尔维诺的《如果在冬夜,一个旅人》?或者是我去年读的一部小说,马丁·艾米斯的《信息》中的一章。据可靠的消息来源,艾米斯从与另一位小说家的夜饮中得到了创作这一章的灵感,那位小说家(我记不清了)有一个苏格兰人的名字和一副英格兰人的作派。我听说这对好友为了自娱,会想象一位作家能毁掉另一位作家的一切手段。但这和我做的事不同。考虑到后来发生的一切,这听起来不太令人信服。但那个早晨,我从未想过要伤害乔塞林。我脑子里只想着自己。我的熊熊野心。
我带着这些纸页来到厨房,将它们放进一只塑料袋。我搭了辆出租车穿越伦敦来到一条偏僻的街道,我知道这里有一家影印店。我回到宅子,把原稿送还乔塞林的书桌,锁上书房,擦掉指纹,将钥匙放回袜子柜里。
回到客房,我从行李中抽出一本空白笔记本——我圣诞节总是收到这样的礼物——然后开始工作,真正的工作。我开始为这部刚刚读完的小说展开记录。我从故事的两年前开始追溯,有意几次偏离主题,追逐貌似无关的细节,却总是绕回主要情节线上。我快速地记了三天,写满了两本笔记本,描绘出各种场景。我为角色们取了新名字,改变了他们的过去、环境,与他们面孔的模样。我将自己几部前作的主题融合进来。我甚至引用了自己的语句。我以为可以用纽约代替伦敦作为故事的舞台,却又意识到我无法像乔塞林一样赋予这座城市生命,便改回了伦敦。我工作得如此努力,甚至都以为自己真的在创作。毕竟,这部小说是他的,也将会是我的。
我利用待在这座宅子里的剩余时间,打出了我的前三个章节。距我离开还有几小时,我给乔塞林和朱莉特留了张字条,说我得回到北边,参加一场考官会议。你也许以为我是个懦夫,无法面对自己剽窃的对象。但事实不是如此。我是想远离一切,继续工作。我已经写出两万字,只想要继续敲打键盘。
回到家,我告诉阿贝拉,这一周过得非常顺利,这是实话。我有重要的事情要忙。我要为此花费整个暑假。七月剩下的时间,我都在工作。八月中旬,我印出了第一稿,在花园燃起篝火,烧掉了那堆影印。我在稿件上修修改改,又打出一稿,九月上旬,新一稿准备完毕。实话说了,这小说仍然属于乔塞林。其中有些他文采飞扬的段落,我几乎一字未改。但里面也有我的创作,足够我从心底生出一种自豪的占有感。我在这些文稿上留下了自己的印记。甚至,我还安排书中一个角色在沙滩上阅读我的处女作。
我的出版商,在一次针对所谓“二流作家”的残酷清理中,怀着“莫大的惋惜”,将我踢出门户。我没有合约在身,也不想在网络上发布新作,选择了一家名叫“戈吉斯”的自费出版社。出版过程简直快得令人丧气。一周后,我便拿到了《她拒绝共舞》的初版。紫色封面上,印着烫金字母和花纹图案,书页间撒上淡淡的芬芳香气。我拿出一本写下赠言,寄了个挂号包裹给我亲爱的朋友。我知道,他永远不会去读。
做完这一切后,九月底,我继续教书。整个秋天,我得空就将新书寄予朋友、书店、报社,不忘夹上一张希冀满满的便条。为使此书能够在底层流传,我亦向慈善机构捐赠许多。我还把新书混入二手书店的书架上。乔塞林在电邮中告知我,他暂停了《骚动》的写作,开始做些其他事情。我明白,我没有别的事情好做,只能等待——满怀希望地等待。
两年过去了。我仍旧像以往般拜访汉普斯特德,我们也正如往昔,不谈创作。在这段日子里,除了妻子,我从未听有其他任何人谈起《她拒绝共舞》。阿贝拉完全沉醉于这本书,对它被忽视的事实,她先是愤愤不平,后来简直恨不得要大发雷霆。她说我的那位名人朋友应该为此施以援助。而我平静地告诉她,出于自尊,我无法开口去问。在伦敦出差时,我又往二手书店的架子上放了许多本《共舞》。到圣诞节的时候,已经有将近四百本拷贝分散在世界各处。
《她拒绝共舞》与《骚动》的问世间隔了整整三年。正如我所预料,乔塞林的朋友们告诉他,他写出了最好的作品,非得出版不可。而当此书出版时,也正如我所预料,媒体好评如潮,大唱颂歌。我先是打算静待事态自己发酵。但确实没有人读过我的芬芳版本,一片风平浪静。我得为此事加上一把烈火。我将自己的创造装入空白信封,直接寄给《伦敦晚旗报》一名刻薄而多事的评论家。里面附着一张未署名的留言,用十六号打字机字体写着,“这是否让你想到一部上月出版的当红小说?”
剩下的故事你应该知道了。一篇完美的报道。舆论的风暴席卷了我和乔塞林的住所。一切精彩故事的要素齐备。恶劣的反派,沉默的英雄。国宝作家威信扫地,不忠之手剽窃文句;不幸旧友惨遭背叛,主旨、人物尽被抄袭。罪人百口难辩,朋友们终于了解他不愿出版的隐情所在,成千上万本《骚动》从书店下架,被打成纸浆。而那位旧友?高贵的他未曾谴责一句,从不接受采访——当然,被埋没的天才重见天日,多年来的最佳图书,一部现代经典,深受学生与同事喜爱的温和男人,被出版商放弃,作品未得加印。他的所有旧作又重新红火,同《共舞》一道登上再版书名单,出版商疯抢拍卖版权,影视界竞逐电影改编。然后是各大奖项——布克、惠特布莱德、美第奇、书评人协会,喧嚣晚宴接踵而至。一部“戈吉斯”版在二手图书网上能卖出五千磅天价。当一切尘埃落定,我的书仍然高居销量榜榜首,而关于文学剽窃之癖的评论,被抓现行预感的深思,以及人到中年艺术自毁的反省,又纷纷登场。
在与乔塞林的电邮与通话往来中,我很冷静。我听起来备受冒犯却不明说,故作恳切地想要放下此事,至少现在如此。当他向我吐露他的迷惑,我清了清喉咙,暂停片刻,然后提起我曾经寄给他的那本拷贝。还有什么其他可能呢?最终,我接受了一家加利福尼亚杂志的采访。这次采访成了权威解释,后来不断被其他媒体引用。我允许记者阅读我的笔记本、书信和拒绝函,还有我夹在紫色封面拷贝里那些满怀希冀的小纸条。他看到了我拥挤的住所,见到了我快活而美丽的妻子与善良的孩子们。他写了我对至高艺术追求的奉献,我不愿指责老友而选择的沉默,我默默忍受转投自费出版的羞辱,一位天才作家的重新发现,堪比约翰·威廉姆斯的现象级人物。在这家美国周刊的描述中,我成了圣人。
至于我的私生活,也完全可以想象。终于,我们在距达勒姆三英里远的村庄边缘买了一幢古老的大宅。旁边一条溪流缓缓流过。我六十岁生日当天,两个孙子来为我祝贺。这之前一年,我被授予爵士头衔。我仍是一位圣人,一位相当富有的圣人,而我也快要成为国宝了。我的第六部小说在评论界反响一般,销量却直逼罗琳。我想也许我会封笔。我想不会有人介意。
乔塞林呢?也是可以想象了。出版界不会有人再来碰他,读者也不会再来读他。他卖了房子,搬回布里克斯顿,我们的旧居陋屋,他说,在那里,他反而感觉更舒服。他在刘易舍姆的夜校教创意写作。令我快乐的是朱莉特仍然和他在一起。我们之间没有过节。我们仍是密友。我已完全原谅了他。他常来小住,住在最好的客房,面对着那条溪流,他喜欢钓溪里的鲑鱼,再划上几英里赛艇。有时朱莉特会和他同往。他们喜欢我们在大学的老友,朋友们也是那么善良而宽容。他常为我们做一桌好菜。我从未指责他看了那部芬芳的紫色小说,我想,他该很是感激。
有时,深夜时分,我和他坐在炉火边(那是个很大的壁炉),喝了些酒,又提起这桩稀奇的旧事,一出灾难,他会再次向我讲述他历经多年打磨的这套假想。我们的生命,他说,一直交织在一起。我们上千次的讨论,读过的相同的书,共同的经历,共同分享生命,而由于某种奇妙的反应,我们的思想,我们的想象也融合在一起,最终,我们多多少少,写出了同一个故事。
我手持一瓶上佳的波美侯红酒,再次斟满他的酒杯。这只是个假想,我对他说,这是个不错的假想,一个纯善的想法,见证了我们友谊的本质,它是那么坚不可摧,历久弥新。我们亲如一家。
我们举起酒杯。
干杯!♦
文/伊恩·麦克尤恩(Ian McEwan)
译/椒图
(原载于《纽约客》三月28日刊:
http://www.newyorker.com/magazine/2016/03/28/my-purple-scented-novel-fiction-by-ian-mce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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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该听说过我的朋友,曾经红极一时的小说家,乔塞林·塔拜特。但我想,也许他都快要记不得过往岁月了。名誉总是容易被遗忘。你脑海中他的形象,恐怕是笼罩着即将忘却的丑闻与耻辱吧。你大概从未听说过我,曾经籍籍无名的小说家,帕克·斯派洛。就算你知道我,估计也是我和他的名字被放在一起之后的事。而对于了解内情的少数人而言,我们的名字一直都紧紧相连,像是跷跷板的两端。他上升时,我在下降——尽管这与他无关。他的堕落,也成就了我的辉煌。我不否认,我做了坏事。我偷走了不属于我的生活,未曾想过归还。而你,大可将这几页稿纸看作我的供词。
为了讲清事情的始末,我必须回到四十年前。那时候我们如此快乐,形影不离,准备着一起冲进同一个未来里去。我们在同一所大学读书,学习同一个专业——英语文学——在校园杂志上发表了我们的第一篇故事,名字似乎叫做《眼中刀》。(可这算是个什么名字?)我们雄心勃勃。我们想要成为作家,著名作家,甚至是伟大作家。我们假期也待在一起,阅读对方写的故事,慷慨而真诚地提出建议,与彼此的女友做爱,甚至,有几次,试着互相品尝同性之爱的果实。如今我已经肥胖谢顶,而当时我一头鬈发,身形瘦削。我喜欢把自己想作雪莱。乔塞林很高,金发,体格强壮,下颌线条坚硬,就像是纳粹信奉的超人哲学形象。但他对政治毫无兴趣。我们的情事不过是自我标榜浪荡的伪装。我们觉得这样会使我们更具魅力。实际上,我们连对方阴茎的模样都无法接受。我们彼此间并没做过什么特别的,却很享受别人以为我们做了什么的眼光。
这些都没有阻碍我们的文学友谊。虽然我不觉得当时我们在互相竞争。但回首过去,我得说一开始我才是领先的那个。是我首先在真正的、成熟的文学杂志——《北伦敦评论》——上发表了文章。大学生活进入尾声,我拿到了一等学位,乔塞林拿到了二等。我们认定,学位这种事情完全无关紧要,事实证明的确如此。我们搬到了伦敦,在布里克斯顿租下两间单人公寓,只隔几条街远。我发表了第二篇小说,而当他也发表了他的第一篇时,我松了口气。我们一直经常会面,喝醉,阅读彼此的创作。我们还开始融入同一个地下文学圈子,并甘之如饴。甚至,我们竟几乎同时开始为体面的知名媒体撰写评论。
大学毕业后的这两年,是我们兄弟之情的巅峰时期。我们成长得飞快,都开始创作各自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它们亦有不少共通之处:性、混乱、些许末世之感,一点暴力、一点时髦的绝望气息,还有关年轻男女间一切阴差阳错的有趣笑料。我们很快乐。没有什么是我们的阻碍。
之后,有两件事成为了我们的隔膜。乔塞林写了一部电视剧剧本,却没有告诉我。那种东西,我当时想,是配不上我们的。我们是文学圣殿的信徒。电视只是娱乐,是给庸人的糟粕。这部剧本马上就开拍了,由两位著名演员领衔,主题直切公益事业——关怀无家可归者还是下岗失业人员——而这些我从未听闻乔塞林提起。此剧大获成功;他成为热门议题,备受关注。人们对他的首部长篇小说翘首以待。按说这事也本该是完全无关紧要的,但此时,我遇到了阿贝拉。她是英伦玫瑰,丰满、宽厚、沉着、风趣。时至今日,她一直是我的妻子。在这之前,我曾有过一打爱侣;但阿贝拉之后,再无情人。我需要的一切她都能给予,无论是性,友爱,还是冒险精神,或是新鲜感。但若独独靠这样的情感,还是无法将我与乔塞林,或我与我的野心分离。差得远呢。阿贝拉生性宽宏大量,无所不容,她亦从一开始就对乔塞林怀有好意。
改变是,我们有了孩子,一个叫马特的男孩。在他一岁生日时,我和阿贝拉结婚了。住在布里克斯顿的房间不是长远之计。我们往更南边搬家,越来越往伦敦西南部邮政区迈进,邮编先是 SW12,后来又变成 SW17。要从这里去到查令十字车站,需要坐二十分钟的火车,还得先从郊区走上个二十五分钟才能到车站。我的自由撰稿营生无法支撑家庭,便在附近一所大学找了份兼职教书的工作。阿贝拉则再次怀孕了——她喜欢怀孕的感觉。当大学工作变成全职时,我的第一部长篇小说也出版了。有叫好声;也有些微的批评声。六个星期后,乔塞林的第一部长篇小说也新鲜出炉——立刻大获成功。虽然销量比我高不了多少(那时候,销量也几乎是无关紧要的),但他已经打响了名气。人们渴望着新声,而乔塞林·塔拜特的声音永远比我更加动人。
他的容貌身高(说纳粹不太恰当——我们还是用布鲁斯·查特文打比方吧,再加上米克·贾格尔的不羁),他超高的女友翻台率,还有他开的那辆古董 MGA 跑车都为他的名声推波助澜。我是在嫉妒吗?我想不是。有三个人是我心头所爱——对我而言,孩子是神圣的存在。他们的一举一动都令我着迷,还有阿贝拉也一直让我神魂颠倒。很快她又怀孕了,我们向北搬家,到了诺丁汉。教书工作与家庭责任加身,第二部长篇小说花费了我五年时间写就。有叫好之声,比上次多了一点点;也有批评之声,比上次少了一点点。而除了我,没人记得上一次。
那时,乔塞林已经在出版他的第三本书。第一本已经被改编为电影,朱莉·克里斯蒂领衔主演。他有了一次离婚史、一座位于诺丁山的马厩房、不少电视采访,外加不少生活杂志上的写真。他谈吐风趣,对首相极尽尖酸。他成为了我们这一代的发言人。但令人慨叹的是:我们的友谊没有变质。当然了,联系变得断断续续。毕竟我们在不同的领域各自奔波。我们要预先在日程表上空出时间,才有机会安排见面。偶尔,他会跑过来看望我和家人。(第四个孩子出生时,我们搬到了更北边的达勒姆。)但一般,是我跑去南边拜访他和他的第二任妻子,朱莉特。他们住在汉普斯特德的一座维多利亚大宅里,就在希思公园边上。
通常,我们会喝点酒,在希思公园谈天漫步。他是明星作家,而我文学前景黯淡。但若你恰好在旁偷听,却不会听到关于我们二人间地位差距的只言片语。他认为我的观点同他的一样重要,也从不摆出一副高人一等的姿态。他甚至还记得我家孩子们的生日。我总会住他家最好的客房。朱莉特也是那么亲切友善。乔塞林邀他的朋友们共同做客,他们全都是生气勃勃,友好愉快。他会做一桌好菜。他与我,用我们常说的那个词来形容,是“亲如一家”。
但,当然了,我们也存在着无可回避的差异。我在达勒姆的住所很是温馨,却也被孩子们搞得乱糟糟,拥拥挤挤,冬天更是寒冷。椅子和地毯都被家里的狗和两只猫弄烂了。厨房总是堆满了脏衣服,因为洗衣机摆在那里。房子里有不少难看的姜色松木家具,我们都没时间给它们重新上漆,毋论干脆换新了。家里也少有酒可喝。孩子们很有趣,却也免不了嘈杂喧扰。全家靠我微薄的薪水过活,阿贝拉还要兼职做护士。我们没有存款,奢侈品只有可怜几件。房子里找不到读书之地,甚至连找本书都是难事。
所以若我们能去乔塞林和朱莉特那儿过个周末,都算是一次小小的度假了。他们有宽敞的图书馆、咖啡桌上堆满的当月精装新书、抛过光的深色栎木地板、油画、地毯、一架大钢琴、谱架上摊着的小提琴谱、我客房里叠好的浴巾、舒服的浴室。整幢房子散发着成熟的气息,那种秩序感和光洁感只有靠每日打扫的清洁女工才能维持。花园里,有一株古柳、一片青苔点点的约克石露台、广阔的草坪,和高高的围墙。而最重要的是,一种混合着开放、好奇和宽宏,再加些许幽默的气质弥漫于这片宅邸。这一切,我又如何能够抗拒?
我想我该承认,我心中确实掠过一缕阴暗的情感,这是一种我从未见之于颜色的隐隐不安。但实话说,这情绪也没有给我造成很大困扰。十五年间,我创作了四部长篇小说——这不可不谓壮举,尤其是我还有教书育子之职加身,缺少个人空间。四部作品全部没有加印,也不再有出版商理会我。每当有新作推出,我总会寄一本完稿给我的老友,附上温暖的赠词。他会感谢我,却从未给过评论。我很确定,我们布里克斯顿的年轻岁月过去后,他便没再读过我写下的一个字。他也给我寄他小说的稿子——比起我的四部,他寄了九部。我曾对前两三部写过长长的回信大加赞扬,后来我决定,为了维持我们友谊的均衡,我该还以同样的沉默。于是我们不再谈论彼此的作品了——这也是妥当的。
如今,你会看到我们人过中年,年近五十。乔塞林已是国宝,而我——好吧,也不能说是失败。我的孩子们都上了大学,或者已经大学毕业;我的网球水平仍然不错;我的婚姻,经历了不少摩擦,几次争吵,和两次濒临绝境的危机之后,依然紧紧维持;有流言说,我会在年内被评为正职教授。而且,我还在创作第五部长篇小说——虽然过程不尽顺利。
现在,我终于讲到了故事的关键部分,跷跷板决定性的一倾。那是个七月上旬,正如以往,我批改完期末论文,就直接从达勒姆前往汉普斯特德,身上带着一种心满意足的疲惫。但这不是一次寻常拜访。第二天,乔塞林和朱莉特将去奥维托度过一周,我将为他们照看房子——喂猫,浇花,外加利用这里的空间和寂静,来完成我正在着手创作的小说中磨人的五十八页。
我到达时,乔塞林出门办事,朱莉特迎接了我。她是帝国学院的X射线晶体学专家,一位美丽而时髦的女子,声音温暖低沉,姿态令人亲切。我们坐在花园中喝茶闲谈。之后,仿佛这一刻被她故意安排好了一般,她暂停下来,预兆似地皱了皱眉,对我说起了乔塞林的事,说起他的创作是如何不顺。他完成了一部长篇小说的终稿,随后便陷入抑郁。他本想写就一部重要作品,而它没能配上他的野心。他非常痛苦。他觉得无法证明自己,却也下不了决心放弃。是她建议两人一起放个小假,在奥维托附近古朴的白色小路上漫步。他需要休息,需要离他的创作远一点。我们坐在巨柳的阴凉里,她告诉我乔塞林最近是多么郁郁不快。她曾想要阅读这部作品,却被他拒绝了——也算合理,毕竟她一直也不是爱好文学的人。
她说完后,我漫不经心地回复了一句,“我觉得他能写好的,只要他能出去散散心。”
翌日上午他们便启程了。我喂了猫,为自己做了第二杯咖啡,在客房的书桌上展开我的稿纸。这座巨大而纤尘不染的房子中寂静一片。但我的思绪又不住地回到朱莉特对我讲述的事情。真是奇怪,我这位顺风顺水的朋友竟也有缺乏自信的时候。这事引起我的兴趣,甚至让我有些兴奋了。一个小时后,我漫无目的地向乔塞林的书房走去。锁住了。我心绪飘渺地飘向主卧。我还记得我们的布里克斯顿岁月中,他会把大麻藏在哪里。我没花什么功夫就找到了钥匙,就在他放袜子的抽屉深处。
尽管你不会相信,但我确实没想什么阴谋诡计。我只想去看看而已。
他的书桌上,一台巨大的老式电动打字机嗡嗡作响——他忘了关掉。文学界有不少坚持使用打字机处理文字的家伙,他正是其中之一。打字稿就放在那儿,方形一堆整整齐齐,有六百页——挺长,但并不过分。题目取为《骚动》,下面我看到铅笔字迹写着“第五稿”,后面跟着上周的日期。
我坐在这位老友工作时坐的椅子上,开始阅读。两小时后,我如梦方醒,暂停片刻,来到花园呆了十分钟,心想着我应该继续我悲惨的写作。但我发现自己仿佛被吸回了乔塞林的书桌前。我稍稍犹豫,便坐了下来。我读了一整天,晚饭时停了一会儿,又读到深夜,第二天早早醒来,午餐时分终于读完。
太出色了。这是他迄今为止最棒的作品,比我记得自己读过的任何一部当代小说都更加优秀。我要说它有着托尔斯泰式的野心,同时又是现代派,遣词造句颇具普鲁斯特与乔伊斯风骨。其中有喜悦的时刻,亦有极度的哀恸。他的文段优美无比。如此丰富而世故,让我们看到了伦敦,让我们看到了二十世纪。对五个中心人物的描绘,他们的真实与生动令我叹服。我感觉自己一直就认识这些人。有时他们看起来甚至太接近、太真切了。而那占据了五十页篇幅的结局,如一曲沉缓而壮丽的交响乐般慢慢展开,哀伤、节制而诚实,令我眼含泪水。不仅为这些人物的困苦,更为这宏伟的主旨,为它对爱情、悔过与命运的诠释,为它对脆弱人性的温柔与怜悯。
我自书桌边站起。心神不宁地看着一只精疲力尽的鸫鸟,前后跳跃着穿过草地,寻找蠕虫的踪迹。我说这些不是为自己开脱,但,再说一次,我心中没有任何阴谋诡计。我沉浸在一次非凡阅读体验的余韵之中,心中涌起深切的感激,正像每个热爱文学的人一般。
我说自己没有诡计,但我知道自己接下来会做什么。我做了其他人大概只会想想的事情。我像是一只僵尸,将自我与行动剥离开来。我告诉自己,这只是未雨绸缪,这件事很可能不会有任何结果。这念头是一种缓冲,一种必要的保护。如今回首,我好奇自己是受了谁的启发,是李·伊沙列伪造信件的流言,博尔赫斯笔下的彼埃尔·梅纳德,还是卡尔维诺的《如果在冬夜,一个旅人》?或者是我去年读的一部小说,马丁·艾米斯的《信息》中的一章。据可靠的消息来源,艾米斯从与另一位小说家的夜饮中得到了创作这一章的灵感,那位小说家(我记不清了)有一个苏格兰人的名字和一副英格兰人的作派。我听说这对好友为了自娱,会想象一位作家能毁掉另一位作家的一切手段。但这和我做的事不同。考虑到后来发生的一切,这听起来不太令人信服。但那个早晨,我从未想过要伤害乔塞林。我脑子里只想着自己。我的熊熊野心。
我带着这些纸页来到厨房,将它们放进一只塑料袋。我搭了辆出租车穿越伦敦来到一条偏僻的街道,我知道这里有一家影印店。我回到宅子,把原稿送还乔塞林的书桌,锁上书房,擦掉指纹,将钥匙放回袜子柜里。
回到客房,我从行李中抽出一本空白笔记本——我圣诞节总是收到这样的礼物——然后开始工作,真正的工作。我开始为这部刚刚读完的小说展开记录。我从故事的两年前开始追溯,有意几次偏离主题,追逐貌似无关的细节,却总是绕回主要情节线上。我快速地记了三天,写满了两本笔记本,描绘出各种场景。我为角色们取了新名字,改变了他们的过去、环境,与他们面孔的模样。我将自己几部前作的主题融合进来。我甚至引用了自己的语句。我以为可以用纽约代替伦敦作为故事的舞台,却又意识到我无法像乔塞林一样赋予这座城市生命,便改回了伦敦。我工作得如此努力,甚至都以为自己真的在创作。毕竟,这部小说是他的,也将会是我的。
我利用待在这座宅子里的剩余时间,打出了我的前三个章节。距我离开还有几小时,我给乔塞林和朱莉特留了张字条,说我得回到北边,参加一场考官会议。你也许以为我是个懦夫,无法面对自己剽窃的对象。但事实不是如此。我是想远离一切,继续工作。我已经写出两万字,只想要继续敲打键盘。
回到家,我告诉阿贝拉,这一周过得非常顺利,这是实话。我有重要的事情要忙。我要为此花费整个暑假。七月剩下的时间,我都在工作。八月中旬,我印出了第一稿,在花园燃起篝火,烧掉了那堆影印。我在稿件上修修改改,又打出一稿,九月上旬,新一稿准备完毕。实话说了,这小说仍然属于乔塞林。其中有些他文采飞扬的段落,我几乎一字未改。但里面也有我的创作,足够我从心底生出一种自豪的占有感。我在这些文稿上留下了自己的印记。甚至,我还安排书中一个角色在沙滩上阅读我的处女作。
我的出版商,在一次针对所谓“二流作家”的残酷清理中,怀着“莫大的惋惜”,将我踢出门户。我没有合约在身,也不想在网络上发布新作,选择了一家名叫“戈吉斯”的自费出版社。出版过程简直快得令人丧气。一周后,我便拿到了《她拒绝共舞》的初版。紫色封面上,印着烫金字母和花纹图案,书页间撒上淡淡的芬芳香气。我拿出一本写下赠言,寄了个挂号包裹给我亲爱的朋友。我知道,他永远不会去读。
做完这一切后,九月底,我继续教书。整个秋天,我得空就将新书寄予朋友、书店、报社,不忘夹上一张希冀满满的便条。为使此书能够在底层流传,我亦向慈善机构捐赠许多。我还把新书混入二手书店的书架上。乔塞林在电邮中告知我,他暂停了《骚动》的写作,开始做些其他事情。我明白,我没有别的事情好做,只能等待——满怀希望地等待。
两年过去了。我仍旧像以往般拜访汉普斯特德,我们也正如往昔,不谈创作。在这段日子里,除了妻子,我从未听有其他任何人谈起《她拒绝共舞》。阿贝拉完全沉醉于这本书,对它被忽视的事实,她先是愤愤不平,后来简直恨不得要大发雷霆。她说我的那位名人朋友应该为此施以援助。而我平静地告诉她,出于自尊,我无法开口去问。在伦敦出差时,我又往二手书店的架子上放了许多本《共舞》。到圣诞节的时候,已经有将近四百本拷贝分散在世界各处。
《她拒绝共舞》与《骚动》的问世间隔了整整三年。正如我所预料,乔塞林的朋友们告诉他,他写出了最好的作品,非得出版不可。而当此书出版时,也正如我所预料,媒体好评如潮,大唱颂歌。我先是打算静待事态自己发酵。但确实没有人读过我的芬芳版本,一片风平浪静。我得为此事加上一把烈火。我将自己的创造装入空白信封,直接寄给《伦敦晚旗报》一名刻薄而多事的评论家。里面附着一张未署名的留言,用十六号打字机字体写着,“这是否让你想到一部上月出版的当红小说?”
剩下的故事你应该知道了。一篇完美的报道。舆论的风暴席卷了我和乔塞林的住所。一切精彩故事的要素齐备。恶劣的反派,沉默的英雄。国宝作家威信扫地,不忠之手剽窃文句;不幸旧友惨遭背叛,主旨、人物尽被抄袭。罪人百口难辩,朋友们终于了解他不愿出版的隐情所在,成千上万本《骚动》从书店下架,被打成纸浆。而那位旧友?高贵的他未曾谴责一句,从不接受采访——当然,被埋没的天才重见天日,多年来的最佳图书,一部现代经典,深受学生与同事喜爱的温和男人,被出版商放弃,作品未得加印。他的所有旧作又重新红火,同《共舞》一道登上再版书名单,出版商疯抢拍卖版权,影视界竞逐电影改编。然后是各大奖项——布克、惠特布莱德、美第奇、书评人协会,喧嚣晚宴接踵而至。一部“戈吉斯”版在二手图书网上能卖出五千磅天价。当一切尘埃落定,我的书仍然高居销量榜榜首,而关于文学剽窃之癖的评论,被抓现行预感的深思,以及人到中年艺术自毁的反省,又纷纷登场。
在与乔塞林的电邮与通话往来中,我很冷静。我听起来备受冒犯却不明说,故作恳切地想要放下此事,至少现在如此。当他向我吐露他的迷惑,我清了清喉咙,暂停片刻,然后提起我曾经寄给他的那本拷贝。还有什么其他可能呢?最终,我接受了一家加利福尼亚杂志的采访。这次采访成了权威解释,后来不断被其他媒体引用。我允许记者阅读我的笔记本、书信和拒绝函,还有我夹在紫色封面拷贝里那些满怀希冀的小纸条。他看到了我拥挤的住所,见到了我快活而美丽的妻子与善良的孩子们。他写了我对至高艺术追求的奉献,我不愿指责老友而选择的沉默,我默默忍受转投自费出版的羞辱,一位天才作家的重新发现,堪比约翰·威廉姆斯的现象级人物。在这家美国周刊的描述中,我成了圣人。
至于我的私生活,也完全可以想象。终于,我们在距达勒姆三英里远的村庄边缘买了一幢古老的大宅。旁边一条溪流缓缓流过。我六十岁生日当天,两个孙子来为我祝贺。这之前一年,我被授予爵士头衔。我仍是一位圣人,一位相当富有的圣人,而我也快要成为国宝了。我的第六部小说在评论界反响一般,销量却直逼罗琳。我想也许我会封笔。我想不会有人介意。
乔塞林呢?也是可以想象了。出版界不会有人再来碰他,读者也不会再来读他。他卖了房子,搬回布里克斯顿,我们的旧居陋屋,他说,在那里,他反而感觉更舒服。他在刘易舍姆的夜校教创意写作。令我快乐的是朱莉特仍然和他在一起。我们之间没有过节。我们仍是密友。我已完全原谅了他。他常来小住,住在最好的客房,面对着那条溪流,他喜欢钓溪里的鲑鱼,再划上几英里赛艇。有时朱莉特会和他同往。他们喜欢我们在大学的老友,朋友们也是那么善良而宽容。他常为我们做一桌好菜。我从未指责他看了那部芬芳的紫色小说,我想,他该很是感激。
有时,深夜时分,我和他坐在炉火边(那是个很大的壁炉),喝了些酒,又提起这桩稀奇的旧事,一出灾难,他会再次向我讲述他历经多年打磨的这套假想。我们的生命,他说,一直交织在一起。我们上千次的讨论,读过的相同的书,共同的经历,共同分享生命,而由于某种奇妙的反应,我们的思想,我们的想象也融合在一起,最终,我们多多少少,写出了同一个故事。
我手持一瓶上佳的波美侯红酒,再次斟满他的酒杯。这只是个假想,我对他说,这是个不错的假想,一个纯善的想法,见证了我们友谊的本质,它是那么坚不可摧,历久弥新。我们亲如一家。
我们举起酒杯。
干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