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台梭利眼中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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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儿童心灵中探寻真理。
一
教育在本质上是“心灵的接触”,
首要任务是解放儿童。
基于自由的教育方法,帮助儿童获得自由,
将儿童从限制其自发表现的种种束缚中解放出来。
沿着这条路慢慢走的孩子,其自发表现将更带真理的清晰性,并揭示其本性。
我们必须善于唤醒,怀着一颗童心正在沉睡的人。
二
发展的起源是内在的。
人类的一切进步,人类的一切胜利,都依靠其内在力量。
生命的内在力量,往往是无意识的潜在力量,它推动世界前进。
儿童的身体在成长,心灵在发展;
生理和心理两种形式具有一个永恒源泉——生命。
我们不应当损害和窒息其神秘潜力,我们必须等待进一步表现。
我们不是内在精神形态的创造者,
应尽可能让自然起作用
儿童越自由地发展,他们发展得就越快,身体更完美,机能更完善。
应尊重儿童自发的内在生命力,给他们极大的自由活动权。
尊重儿童的人格和自发性,让他们自由选择和从事自己的活动。
三
儿童在一种令人惊奇的积极生活中成长。
他们具有未意识到的、发展自身的目的。
在幼儿教育中,外在活动是实现内在发展的手段。
内在发展需要外在手段:工作使幼童实现内在完善。
所谓工作,就是儿童根据个体发展的内在需要,按自己的兴趣自由选择的一些活动:或是感官练习,或是算术练习,或摆弄字母卡片,或练习穿衣脱衣等。
通过工作的方式达成自觉秩序和自发服从,从而实现儿童自我教育的目的。
通过工作,儿童自然学会谨慎,学会自觉,学会指挥身体的行动;通过工作这种自由选择的个体活动,学会依靠自己、学会尊重他人,使儿童之间没有妒忌,没有争吵,培养平静的气氛,良好的秩序由此而来;通过工作,儿童学会自我约束,为意志力形成做准备。
自我完善的幼童能够更好地工作,更好的工作吸引他们,使他们继续完善。
这种方法自然表现出每个孩子个性差异的神奇:每个孩子都在发现自己、实现自己。
四
儿童是积极的主体,蕴藏着创造力和志趣爱好。
教育者(教师和家长)的基本目标是创造必要条件,让其充分展现。
幼儿的自由,不限于学校和社会提供利于他们从生理到机体活动发展的最佳条件,还包括心灵成长,从而利于整个生命体的环境和氛围。
纪律不是一个事实,而是一种途径,沿着这一途轻,儿童能准确地,甚至可以说科学地确立美德的概念。
教育者应当铭记:我们要的是促进积极工作和向善的纪律,而不是趋向惰性、被动、消极、奴性的纪律。
真正的守纪律者,是自己的主人。
五
谁若不能独立,就不可能有自由。
对幼儿的任何有效的教育活动,应帮助他们在独立的道路上前进,让他们凭借自己的力量完成最初形式的活动。
帮助他们学习无需搀扶自己走和跑,上下楼梯,拾起落地物品,穿衣脱衣,洗脸洗澡,说话流畅并清楚表达自己的需要,努力尝试自己的意愿。
此种活动靠自身力量足够,无须依赖他人。
幼儿教育应当引导孩子走上独立之路作为首要形式。
为实现独立,应当从幼年开始引导个人自由的积极表现。
六
儿童酷爱有待实现的东西,他们真正的享乐是成长。
实际上,成人常常不理解幼童。
幼童缓慢地、持之以恒的完成自己喜爱的活动,如吃饭穿衣、打扫卫生、洗脸洗澡等。
他们做这些事很有耐心,努力克服机体发育而产生的种种困难。
当我们看到他们那么艰难、那么费时,而我们轻而易举地瞬间就可完成,就代替他们做了。
教孩子吃饭、洗脸、穿衣,比给他喂饭、洗脸、穿衣更加困难,更需要耐心,更费时间。前一种是教育者的工作,后一种是仆人的工作。
后一种工作十分危险有害,除为孩子的生命发展设置了障碍,还产生更严重的长远后果——他将变得懒惰消极,心智萎缩,长大碌碌无为。
成人的类似错误还有,将自己的爱好强加给儿童,孩子天生爱画画,非让他学弹钢琴;孩子爱跳舞,非让他学唱歌,诸如此类,不一而足。
成人习惯按自己的情况判断儿童,为儿童预先确定外在目的,竭力促成主观认定的儿童的目标。结果妨碍他们成长,冒犯他们的心灵,剥夺他们的欢乐。
每一个个体都要逐一观察,找到引导他们成长的手段,帮助其生命积极扩展,茁壮成长。
七
由于精神欢乐,人的骨骼也欢笑。
有机体微妙的结构需要营养和氧气,但让其充分发挥,则需要欢乐。
和孩子之间营造一种和平、幸福、纯洁、亲密的氛围,
直至它们空气般不为所察。
这种蓬勃向上的精神帮助孩子进入世界,不断去探索和发现。
八
在儿童心灵中探寻真理。
教育者要激发生命,让生命自由发展,给予孩子们阳光,指引他们不断前进。
我们不是发号施令的指挥官,而是孩子们和蔼可亲、睿智、开放的向导。
教育者要做耐心的观察家,从儿童心理表现中获取的远不止对现象的兴趣,
她获取的是对自己的揭示,她的情感在和类似自己心灵的其他心灵接触时无比激动。
向导的洞察力集科学家的精准和贤哲的精神于一身。
兼具实证性、科学性和精神性。
与孩子一起,
共同为塑造新心灵和新生命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