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人死掉了
室友回来时,我跟她们说的第一句话是:我喜欢的人死掉了,我好压抑啊。
我喜欢的人,他叫马丁·伊登,美国人,我喜欢他的时候,他21岁,是一名水手。他年轻朝气,深受女人的迷恋;他有许多历险经历,身上有很多有故事的伤疤。但是这些都不是我喜欢他的原因。我喜欢他的原因,有好多。
我喜欢他的努力。他爱上一个女人了,这个女人是资产阶级的小姐,他自己只是劳动阶级的一个水手,他知道他配不上这个女人,他在她的世界是粗俗、鲁莽、笨拙。但是他愿意为了她,努力去学习,去改变自己。于是他去图书馆借书,他问她,“不知道你能不能给我提些建议?”他跟她说,他喜欢她家里的一切,觉得书上的描写在她家变成真事,他想得到这一切,想呼吸她家里这种充满书籍、绘画和美好东西的气息。他还说:“我想换个活法,换成你这种活法。活着可不能尽跟迷魂汤打交道,不能老是卖苦力,也不能到处瞎混。好吧,这个目标我怎么才能实现?从哪下手,从哪开头?”于是,他听从了她的建议,开始学语法书,而且经常让这个女人纠正他的语法错误。他可是有工作的,要靠工作养活自己,但是他在出海时把空闲的时间用于学习,等到他再次出海回来,他的语法应该好了很多。连那个女人都惊讶他的改变。我喜欢他的坦诚,如他自己所说,不能不懂装懂;我喜欢他对美的追求和所付出的努力。
我喜欢他独特的思想。他心爱的女人跟他讲了一个现在年收入至少三万的人的奋斗史,讲述这个人白天工作,晚上上夜校,每个星期只挣了四块钱,但是他总是从这四块钱拿出一块钱存起来。马丁对这个人的评价是,这小伙子也真够苦,他一定过得像条狗。而且马丁断言,这个人现在一定得了消化不良症。马丁说:“我为巴特勒先生感动难过。他当时年纪太小,自然不知好歹,可是他为了年收入三万的缘故,剥夺了自己起码的生活需要,而如今这笔钱对他来说,可是一点儿用都没有了。是呀,三万块钱,好大的数目,可是连他小时候积攒下的一毛钱所能带给他的东西也比不上,比如说糖果、花生或是一张顶层楼座当然戏票。”
而在女人发出感慨:“你为什么没有生在有钱人家?”时,他是这样回答的:“我情愿有个好身体和丰富的想象力,钱我可以挣得来,可是另外那两样东西是老天白给人的。”他是一个准备要去读中学,却被中学老师建议应该去读至少两年初中的人,但是他的思想却比那些读了大学甚至成为了文学学士的人还独特先进,我开始喜欢他的语言,他说的每一句话我都得慢慢读,慢慢品味。
我喜欢他的自信。他觉得他不需要老师,他可以自学,他可以给自己确定一个进度,比老师给全班规定的进度肯定要快。事实上,他自学两年学到的东西比读大学的人还要多。他还说:“你爱我。可你为什么会爱上我呢?我内心中有一股力量,迫使我非写不可,而使你爱上我的不正是这股力量吗?你爱我是因为我与你熟悉的那些人,或者说你本可能爱上的人有些不同。我生来不是做文书工作的料,不会当会计,不善于为生意上的琐事争个高低,不配在法庭上喋喋不休地辩论。假如要我去做那种事,要我干那批人的工作,呼吸他们所呼吸着的空气,形成他们已经形成的观点,你就毁了我这一点不同于别人的特性,毁了我,毁了你心爱的东西了。”他对自己是那么了解,相信自己,而且懂得抓住自己的优点。即使全世界的人,包括他爱的那个女人在内,认为他不能靠写作为生,他的稿件在一家家杂志社旅行却无人愿意收留它们时,他仍然相信自己可以成为一名作家。
我喜欢他对书籍的疯狂。每天睡五个小时,每天被闹钟叫醒,可是他还是不喜欢睡觉,他觉得睡觉浪费时间,他想把他的所有时间交给书籍以及写作。他说,我要自己学会说话,他觉得自己要说的话太多,都在心里憋着。有时候他觉得整个世界、整个人生、每件事物都集中在他心里,叫嚷着要他做它们的代言人。终于,书籍让他学会说话,他大声地讲出自己的思想,即使家人、爱人、全世界的人都因此远离他,他仍然不后悔。
可是,当他实现自己的梦想,成为一名远近闻名的作家时,他发现这个世界不是他想的那样,他所爱的人只是自己将她美化了而已,那个上层社会中,谁也不欢迎马丁·伊登他本人,可他又回不到自己的阶级中去了,他们过去的确欢迎他的,可是他不喜欢他们,看不惯他们。于是他最终选择到海里去,他死了,我喜欢的人,最终选择了死。
我不知道我喜欢的人生活在一个怎样的社会,最开始我以为当我看到他选择自杀时,我会不喜欢他,讨厌他的逃避与软弱,可是最终我觉得或许那是他最好的结局。既然他容不下这个世界,那就到另一个世界,或许他在另一个世界会更好。只是,我仍然会想念那个为书籍疯狂、为写作疯狂的他,我总是觉得我在为他疯狂,最终最终跟他一样,为书籍疯狂。只是,我喜欢的人,在我还没有跟他一起为书籍疯狂前,他死掉了。
我喜欢的人,他叫马丁·伊登,美国人,我喜欢他的时候,他21岁,是一名水手。他年轻朝气,深受女人的迷恋;他有许多历险经历,身上有很多有故事的伤疤。但是这些都不是我喜欢他的原因。我喜欢他的原因,有好多。
我喜欢他的努力。他爱上一个女人了,这个女人是资产阶级的小姐,他自己只是劳动阶级的一个水手,他知道他配不上这个女人,他在她的世界是粗俗、鲁莽、笨拙。但是他愿意为了她,努力去学习,去改变自己。于是他去图书馆借书,他问她,“不知道你能不能给我提些建议?”他跟她说,他喜欢她家里的一切,觉得书上的描写在她家变成真事,他想得到这一切,想呼吸她家里这种充满书籍、绘画和美好东西的气息。他还说:“我想换个活法,换成你这种活法。活着可不能尽跟迷魂汤打交道,不能老是卖苦力,也不能到处瞎混。好吧,这个目标我怎么才能实现?从哪下手,从哪开头?”于是,他听从了她的建议,开始学语法书,而且经常让这个女人纠正他的语法错误。他可是有工作的,要靠工作养活自己,但是他在出海时把空闲的时间用于学习,等到他再次出海回来,他的语法应该好了很多。连那个女人都惊讶他的改变。我喜欢他的坦诚,如他自己所说,不能不懂装懂;我喜欢他对美的追求和所付出的努力。
我喜欢他独特的思想。他心爱的女人跟他讲了一个现在年收入至少三万的人的奋斗史,讲述这个人白天工作,晚上上夜校,每个星期只挣了四块钱,但是他总是从这四块钱拿出一块钱存起来。马丁对这个人的评价是,这小伙子也真够苦,他一定过得像条狗。而且马丁断言,这个人现在一定得了消化不良症。马丁说:“我为巴特勒先生感动难过。他当时年纪太小,自然不知好歹,可是他为了年收入三万的缘故,剥夺了自己起码的生活需要,而如今这笔钱对他来说,可是一点儿用都没有了。是呀,三万块钱,好大的数目,可是连他小时候积攒下的一毛钱所能带给他的东西也比不上,比如说糖果、花生或是一张顶层楼座当然戏票。”
而在女人发出感慨:“你为什么没有生在有钱人家?”时,他是这样回答的:“我情愿有个好身体和丰富的想象力,钱我可以挣得来,可是另外那两样东西是老天白给人的。”他是一个准备要去读中学,却被中学老师建议应该去读至少两年初中的人,但是他的思想却比那些读了大学甚至成为了文学学士的人还独特先进,我开始喜欢他的语言,他说的每一句话我都得慢慢读,慢慢品味。
我喜欢他的自信。他觉得他不需要老师,他可以自学,他可以给自己确定一个进度,比老师给全班规定的进度肯定要快。事实上,他自学两年学到的东西比读大学的人还要多。他还说:“你爱我。可你为什么会爱上我呢?我内心中有一股力量,迫使我非写不可,而使你爱上我的不正是这股力量吗?你爱我是因为我与你熟悉的那些人,或者说你本可能爱上的人有些不同。我生来不是做文书工作的料,不会当会计,不善于为生意上的琐事争个高低,不配在法庭上喋喋不休地辩论。假如要我去做那种事,要我干那批人的工作,呼吸他们所呼吸着的空气,形成他们已经形成的观点,你就毁了我这一点不同于别人的特性,毁了我,毁了你心爱的东西了。”他对自己是那么了解,相信自己,而且懂得抓住自己的优点。即使全世界的人,包括他爱的那个女人在内,认为他不能靠写作为生,他的稿件在一家家杂志社旅行却无人愿意收留它们时,他仍然相信自己可以成为一名作家。
我喜欢他对书籍的疯狂。每天睡五个小时,每天被闹钟叫醒,可是他还是不喜欢睡觉,他觉得睡觉浪费时间,他想把他的所有时间交给书籍以及写作。他说,我要自己学会说话,他觉得自己要说的话太多,都在心里憋着。有时候他觉得整个世界、整个人生、每件事物都集中在他心里,叫嚷着要他做它们的代言人。终于,书籍让他学会说话,他大声地讲出自己的思想,即使家人、爱人、全世界的人都因此远离他,他仍然不后悔。
可是,当他实现自己的梦想,成为一名远近闻名的作家时,他发现这个世界不是他想的那样,他所爱的人只是自己将她美化了而已,那个上层社会中,谁也不欢迎马丁·伊登他本人,可他又回不到自己的阶级中去了,他们过去的确欢迎他的,可是他不喜欢他们,看不惯他们。于是他最终选择到海里去,他死了,我喜欢的人,最终选择了死。
我不知道我喜欢的人生活在一个怎样的社会,最开始我以为当我看到他选择自杀时,我会不喜欢他,讨厌他的逃避与软弱,可是最终我觉得或许那是他最好的结局。既然他容不下这个世界,那就到另一个世界,或许他在另一个世界会更好。只是,我仍然会想念那个为书籍疯狂、为写作疯狂的他,我总是觉得我在为他疯狂,最终最终跟他一样,为书籍疯狂。只是,我喜欢的人,在我还没有跟他一起为书籍疯狂前,他死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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