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草
至于我有没有爱上琳娜,我自己也不甚清楚。那是五月,在三甲港的迷笛营里,夜晚的海风吹来依然有些凉飕飕的,我穿了件红色的运动外套,在迷笛营昏暗的灯光和漫天的繁星下显得有些扎眼。我们都喝了酒,在帐篷外面坐着唱歌吹牛逼,我也没什么历史能拿出来显摆的,除了衣服有些出众之外,一直沉默着。 琳娜坐在我旁边,跟他们有一句没一句的搭话,对于我这样一个显得孤冷的局外人,她忽然显示出了伟大的友谊,在人们都将我遗忘的时候,她用有些轻挑的语调跟我搭了话,“沉思者,你思考的哲学问题有什么进展吗?”当她叫我沉思者的时候,我差点就把真相告诉了她,我很无聊,我没有话可以跟你们侃的。可是我并没有,沉思者是一座雕像,尽管你以为他在思考,可他的本质还是一座呆板的雕像。旁边的一个女生跟我搭话,叫我沉思者,显然她有两层用意,除了想把我拉入谈话中,还在责怪我是一个闷瓜。我自然不愿意承认自己是一个闷瓜,如果我说出了“我没什么话可聊的”,尽管这是我的本意也是事实,那么谈话又将终止了,我还是成了一个闷瓜。 所以我故意用更加轻佻的语调回击了她,“当一个哲学家口中没有含着烟的时候,他思考出来的问题都是狗屁。”她突然迸发出一串银铃般的笑声,把她手中的半截烟塞到了我的嘴里。 午夜的月光明晃晃的,漫天的星星被琳娜的笑声扭曲成了一条波动的银河,从一个巨大的黑夜缺口奔涌而下,再一次点燃了人群中间已经渐渐熄灭的篝火,又一颗一颗的跳回了天上。我突然感到一阵眩晕,含着那半截烟就没有松口。直到人群都散去,直到琳娜回了她自己的帐篷。 迷笛音乐节结束了,我认识了琳娜。后来有一次在学校图书馆,我跟她聊起了这事。 “你还记得那次我们在上海迷笛营里吗,那晚海风这么冷,你穿着一件蓝色的泳衣,刚洗过的头发散发出一股扇贝的香味。你把抽过的半截烟塞到我的嘴里,烟蒂被你含得湿漉漉的,就像你粗暴的吻了我。”她立刻反驳我,“你丫抽风呢,那晚我穿着严实的牛仔,头发两天没洗过,没有人能从烟蒂上感受到嘴唇的湿度。” “没有人能从烟蒂上感受到嘴唇的湿度。”这句话对我造成了深刻的影响,就像一个寒冷的冬天,你正舒服的洗着热水澡,突然热水没了,一股刺骨的冷水从头顶倾泻下来,那一瞬间你会感到分外的寒冷,而且你会立刻骂娘。当然我并没有立刻骂娘。 后来我又跟她聊起过图书馆的这次谈话,我问她那天为什么要如此刻薄。她说我那天说的话,就像是在引诱她,她厌恶被人引诱。那刻我立即骂娘了“没有哪个神经病他妈会在学校图书馆引诱你。”她认为我的逻辑无可辩驳,确实不会有神经病的妈会在图书馆引诱另一个女人。进而她又向我致以了深深的歉意,并夸我想象力丰富。我问她指的是什么。她说关于那晚她的着装和头发,我的想象力很丰富。 记忆是个非常不靠谱的东西,其实那天我这么说的时候,我根本已经忘记了她那晚穿的什么衣服或者头发是什么鬼样。真的,我根本忘记了,或者我从来就没有发现过。我这么说的时候,是因为那天我看着她就突然想起了米兰,穿着蓝色的泳衣站在惨白墙上的海报里(王朔《动物凶猛》/姜文《阳光灿烂的日子》)。我唯一真实的感受和永恒的记忆,是她留在烟蒂上嘴唇的湿度,然而这事她没再提起。 对于我引诱她这件事情,我也并不是完全无辜,但那不是发生在图书馆。 那件事情发生在大二上学期,那段时间我在学校的人际关系陷入了低谷。起因很简单,我们学校有个贫困儿童援助活动,强制要求每个同学至少捐赠一本书。同学们都捐了,就我一直焉着。然后辅导员火了,跑过来问我你他妈到底捐不捐,要是没书吱一声,我帮你捐了。我也火了,指着书柜上的一摞书说,我他妈就是不捐。我不捐的原因也很简单,对于援助贫困儿童我并不介意,可是一旦活动变成了强制要求,我永远都内分泌失调。后来还有一件事情加深了这种矛盾,忘了是什么节日,学院组织去给烈士扫墓。辅导员说这个活动意义重大,要求每个同学必须参加,又只有我一个人焉了。辅导员又怒了,说这么有意义的活动你也不参加,你要干嘛。我说没什么事可干的,你们去扫墓吧,我呆在宿舍睡觉,顺便帮同学们防盗。同学们都谴责说我没有羞耻心,这让我非常生气,人一生气就口无遮拦。我说你们他妈都有羞耻心,上历史课的时候一个个睡得跟猪一样,现在想起人家打仗死了你他妈忽然跟他比跟谁都熟,一群人跑去拍个大合照摆在他妈学校网站上,拟个傻逼的标题“XXX举行大型慰问活动,对烈士表达沉重的哀悼和纪念”,然后去他妈饭店胡吃海喝一番,庆祝活动举得了重大的胜利。 那天我一连用了四个“他妈”来表达愤怒,然后辅导员开始带头骂我傻逼,于是所有的同学在往后的日子里都叫我傻逼。后来我一直很遗憾那天辅导员没有带头来揍我,这样我就可以名正言顺的揍他们。 对于他们骂我傻逼这件事情,一开始我是介意的。因为我有充足的理由可以来证明我不是傻逼。比如大一时我一节课没去上过,期末时却一科未挂,我认为这可以充分的证明我不是傻逼,因为傻逼干不出这种壮举。但当我用这个来反驳的时候,他们竟也不找其他事实来反驳我。后来我逐渐明白,当别人叫你傻逼的时候,你就是一个傻逼。于是我心甘情愿的做了这个傻逼,每次别人骂我傻逼,我就不反驳了,而是对他微笑。也是奇怪,当我心甘情愿的做了这个傻逼后,他们渐渐的又不骂我傻逼了。以前我激烈的反驳,他们也骂的十分有分量,一句傻逼可以用不同的语调不同的停顿骂出不同的乐趣。当我不反驳的时候,他们反而感觉被剥夺了乐趣一般,渐渐将我遗忘了。 于是班集体就成了这样,我和他们。 所以那段时间我就经常约琳娜出来玩。不要认为我隔三差五的约个女生是有什么不良企图,我可以用我的人格保证,尽管我的人格也不尽可靠,至少一开始是没有的。我约她出来的唯一原因是,她是我在学校认识的朋友中唯一一个不知道我是个傻逼的人。所以跟她在一起玩我感到比较轻松,至少可以省去了辩证我是不是傻逼这个环节。 但我决定引诱她那晚,恰好是她刚知道我是傻逼这件事的时候。那时我对别人叫我傻逼这件事还没有像后来那么淡然。 那晚我们走在五棵松那边的林荫道下,我决定向她倾诉关于傻逼这件事情。基于我跟她的伟大友谊,我的心理预期是她会尽力找出各种事实来证明我不是个傻逼。如果她犯不着这么费劲的论证,至少她也会表达出全心全意的相信我不是个傻逼。 然而她只是轻描淡写的说,“对啊,你就是个傻逼。你费力跟人辩证你不是个傻逼的时候,你就是个傻逼”。那时我对这句话理解还不是很深刻,听到她说我是个傻逼,又想到想起那晚在迷笛营她湿漉漉的烟蒂和那天在图书馆她说我不可能感受到她嘴唇的湿度,我感到了一阵羞愧和愤怒。于是我决定引诱她。 我的预谋是这样的,我把正抽着的半截烟塞到她嘴里,如果她接受了,那就代表她接受了我的暗示。于是我就可以顺理成章的进行下一步,在这个昏暗的林荫道里就地把她给办了。请大家不要曲解我的意思,我没说要脱衣服,我只是想感受一下她的嘴唇。 我把那半截烟塞到她嘴里,她就一直含着没有松口。 香烟在她的嘴唇上燃烧着,微弱的火焰像一只发着红色光芒的萤火虫忽明忽暗,灰色的烟雾在她的唇间缭缭绕绕,穿过迷茫的双眼又在头发上升腾,在空气中散开,然后飘进我的心里灼烧。我发誓这时我想把她给办了的念头已经由最初的星星之火燃烧成了熊熊火焰。但直到最终我们从那阴暗的林荫道走到光明大道上时,我也没敢冒着嘴唇被香烟烫伤的风险把脸凑过去。 这件事情后来我仔细斟酌过。如果那天她像我预期的那样来费力证明我不是一个傻逼,那我肯定不会产生把她给办了的念头,可她偏偏说我就是一个傻逼。如果那天我的思维跟往常一样活跃,理解了她话里的深刻含义,我也肯定不会产生把她给办了的念头,可偏偏那时我蠢得跟猪一样。后来经过我的反复验证,发现了当孤男寡女在一起的时候,人类的智商会受到极大的影响。关于这个定律我本来还想到动物身上去验证一下,可实在是无能为力。 不管怎样,那晚的事情让我的生活产生了两个微妙的变化。一是我逐渐意识到千万不要费力去跟人去辩论一件非常明显的事情。二是我对琳娜逐渐产生了一种渴望,就像迷笛营那晚的意识突然被唤醒了一样。 鉴于我跟班集体的这种关系,班里的所有活动我都不用去参加,班里的所有同学我也没有交际,于是我就空出了很多时间。一个人闲着也没什么鸟事可干,除了跟琳娜在一起的时候,我就泡在图书馆里看书。 我看书也不爱挑,图书馆的检索机器我也不爱用,就整天围着书架瞎转悠,看到一本感兴趣的书就取下来翻翻,看了一半不喜欢就放回去寻找下一本。我也曾幻想过如电影般书架转角的艳遇,当然这样的事情压根没有发生过。后来书看得多了,也开始自己写文章,有的文章写完我就把它烧掉了,还有一些文章我会给琳娜看过之后再烧。 琳娜说她不喜欢我写的文章,她说我的文章完全是荷尔蒙分泌过盛没处释放的产物。她说一个人写文章的唯一原因应该是他热爱创作。我对她的言论深表赞同,但同时我也提出了反驳意见。我写的文章最后都付之一炬了,所以我分泌的荷尔蒙也没有对社会环境造成不良影响,除了撩拨得你春心荡漾外。她听得哈哈直笑,开始骂我混蛋。 她对我的文章进行了强烈的抨击同时,又对我写的一些诗进行了大肆的赞美。她说她最喜欢我写的一首诗是《三月》。 “三月的阳光/ 何时已如六月般的毒辣/ 广场上有一条发情的公狗/ 把那些伤残的母狗干得嗷嗷叫唤/ 人们围观着,议论着,欢笑着/ 狗王也不来管一管/ 把它交给人民政府吧” 我问她凭什么喜欢这一首诗,你不是不喜欢荷尔蒙分泌吗。她说因为我在讽刺人民政府,她不喜欢人民政府。我说你丫别给我瞎扣帽子,狗的事儿本来就不归人来管,我是在讽刺那条公狗。她又说我是在讽刺围观公狗的那群人。最后我们也没达成统一意见,于是她又骂我混蛋。 还有一首改编的泰戈尔的《鱼鸟之恋》她也喜欢。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是鱼与飞鸟的距离/ 一个掉到海底淹死了/ 尸体被一群鱼吃掉/ 另一个跳到了岸上/ 尸体被一群鸟吃掉” 我就像一个垃圾制造者,无聊的生产着这些文字垃圾,而琳娜,恰巧是个完美的垃圾回收者。 有一次我开始质疑她,不应该怀着友谊的来给这些垃圾找到一个出口,应该让他们沉没到海底,被腐蚀生物消化掉。她却一本正经的跟我说,在泰戈尔的诗里面,两个相爱的人注定不能在一起,因为他们永远无法跨出那不可逾越的一步。而在我改编的诗里面,他们为了爱情可以一起去死,多么悲壮。她热爱这种殉情的悲壮,不殉情活着,也没什么意义。 我说我同意你说的,活着没什么意义,但请你别胡乱曲解我意思。我在表达:竟然想要爱情?去死吧你们。他们才不会怜惜你的爱情,他们会把你吃掉。 “混蛋!” 我们的谈话永远是在她那句混蛋中终止的。现在想起来,那些日子或许是我大学中最轻松的时光,我的生活单纯得只剩读书和写作,而且我从来不把我写的文章公布出来,这样就又省去了其他一些无谓的干扰和争辩。噢对了,那些日子还有琳娜,只有琳娜看过我的文章。 那晚在林荫道下我想亲吻琳娜,我却写成想把她给办了。为什么我敢随便用“办”这个字眼,不是因为我是个混蛋,也不是因为这样显得牛逼,而是因为有一次我是真的想把她给办了。 那是一三年六月,天气热得我晚上在宿舍都不敢穿裤子。那时我念大二下学期,跟班上同学的气氛已经缓和了许多。对于我不穿裤子这件事情,舍友们一开始还谴责。但他们每次一开口我就撒泼,“得了吧你们!其他人谁还会跟你们如我这般坦诚,这份情谊你们给得起么!”这样多说了几次,他们也就不再理会了,于是我白天也开始不穿裤子。 一天晚上我光着身子站在阳台抽烟,大半夜的琳娜突然给我打电话,说她再等几天就要毕业去北方工作了,最后想再跟我聚一聚。那晚她的语调有些哀伤,听得我心里直发慌。我安慰她说你丫放心,肯定聚,就你们毕业典礼那天,学校那狗屁典礼你别去参加了,老子给你一个别具一格的。 到了她毕业那天,我终于在宿舍穿上了裤子,并且盛装打扮了一番,甚至那天的太阳都燃烧得格外卖力,我跟她去了南山近郊的一个荒山露营。 她说“你丫有病吧,这么热的天带我来这个荒山露营,这就是你说的别具一格?”我说“你丫才有病吧,这么热的天全世界只有我们两个来这个荒山露营,这还不够别具一格?你要是嫌热我就帮你降降温。”说着我就把手中的啤酒向她泼去,然后她也把手中的啤酒向我泼来。我把手中的啤酒往她嘴里灌,她把手中的啤酒往我嘴里灌。我们这样嬉闹着。 六月的荒山,知了在太阳底下扯破了喉咙呼唤着它的情人,地上的杂草却阳痿了一般搭耸着脑袋,土里的岩石滚烫得冒着热晕,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催人发情的热浪。那六月的荒山。 我们都喝得有些醉了。 琳娜单薄的T恤被啤酒淋湿,她突兀的胸前的蓝色奶罩隐藏在半透明的湿T恤中若隐若现。是的,蓝色的奶罩,我第一次在迷笛见到她的时候,就臆想着她穿着蓝色的泳衣。我想这意味着什么,我看到了这一切,就再也无法动弹。我也尝试过把思绪转移到其他的地方,滚烫的岩石,还是翻滚的热浪,不能,都不能,这一切都只是加深了我脑海中的热潮。 我久久的凝视着她,她也凝视着我。终于我说出了一句话,“我要干你”。 是的,这就是当时的情景。本来我可以说得更加委婉点,比如“把湿上衣脱了吧,当心着凉。”如果这是一件有预谋的事情,我可能也会说“我们去帐篷午休吧”。但当这种欲望突然从山那边飘过来,撞在我心上砰的一下的时候,我就变成了这种干瘪的直白。“我要干你。”她同意了。 在她同意的那一刻,那种干瘪的直白又突然烟消云散,往常的浪漫又回到了我的身体,于是我又立即完成了从一个可爱直白的混蛋到恶心的流氓之间的转变。 我问她要站在太阳底下做爱吗。她说要。我还问她想在太阳底下的火堆面前做爱吗。她说想。 我拾了些干枯的树丫,在帐篷旁边点了一堆篝火。我知道你们不能理解一个在毒辣的太阳下面还要点篝火做爱的人,我不会苛求你们理解,因为我自己的理智也尚不能理解。我这样干的时候,或许只是酒精的作用,或许是达到了情感的癫狂。又或许人一开始本来就是如此,当他在野外感到饥饿,需要熟食的时候,无论多烈的太阳他也需要火焰。而琳娜,就是我的熟食。 我让她来一段舞助兴,一段脱衣舞。我坐在帐篷旁边凝视着她,凌乱的头发覆盖了散着红晕的脸颊,甩来甩去,四肢像螺丝钉已经生锈的机器人,断断续续的摆动着。 我说你丫扭秧歌吧?她也不加理会,依旧忘情又生涩,生涩又妩媚的舞动着。 这时突然意识到她的舞不再是为我而跳的,而是为她自己而跳,她正活在自己的癫狂中,就像我活在自己的癫狂中一样。她不再是我的食物,她这样的女人永远只会做她自己的食物。同样,我这样的男人也永远只会是我自己的食物。当我意识到这一点的瞬间,我差点就爱上了她。 当她把蓝色的奶罩扔到我的脸上时,又把我从浪漫的幻想中拉了回来。我再也不能自持,冲上去把她搂在怀里,深深的拥吻。 在故事中,我们往往喜欢剧情在关键时刻发生戏剧性的变化。而生活中我们则希望事情顺利得如预期一般。但戏剧往往就在这个时候发生了。 脚底一阵滚烫的火焰打断了我们的拥吻,篝火不仅燃烧着我们的心脏,伴随着噼里啪啦的响声,也同时燃烧着整个大地,火势已经蔓延开来。 我知道我们已经无法将它扑灭,她也知道。我说这个大地在燃烧,我们一起跳支舞吧。 我唱起了PK14的歌“烂掉吧,烂掉吧,烂掉吧”,她也跟我一起唱着“烂掉吧,烂掉吧,烂掉吧”。我们像疯子一样站在火里唱着跳着癫狂着,我把帐篷扔进火里,她把睡袋扔进火里。“烂掉吧,烂掉吧,烂掉吧”。我把她的蓝色奶罩扔进火里,她把我的白色上衣扔进火里。 最后我们把能烧的东西都烧得差不多的时候,撒丫子就逃离了现场。现在你们去南山北面的那个荒山上,如果看到有石头被大火烧过的痕迹,那就是我们干的。 而今琳娜已经毕业两年多,我也马上大学毕业了。这两年里我在学校的朋友变得多了起来,也会去参加一些团体活动,然而我却时时的感到孤独。有时想起琳娜在的那两年,我除了她之外一个朋友都没有,然而那时却是如此快乐。 我一开始就说过我不清楚自己是否爱上了琳娜,这并不是因为我爱着别的女人,而是因为我不确定爱是什么,我想我永远也不会知道,至少不会清楚的像知道一个鸡蛋是鸡蛋那样知道。我也说过琳娜只会是她自己的食物,我也只会是我自己的食物,当我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我差点就爱上了她。 或许在别人看来,我跟琳娜之间最亲密的关系就是在火堆旁边的那次拥吻,那是我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尝到她嘴唇的湿度。但其实我跟琳娜之间最亲密的关系是在她走后的这两年里,这两年里我们一直没有联系,但每当我孤独的时候我就会想起她来,想起她来的时候我会变得更加孤独,她在我心中的分量从来没有如此之重。 如今我已经学会了做一个人见人爱正人君子,但我却深深的怀念着我做混蛋的那两年,也深深的怀念着琳娜,那是我的黄金时代。 仅以此文献给琳娜。 北卡 一五年五月十七日 凌晨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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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尼可斯 赞了这篇日记 2019-12-21 05:5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