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肉夹馍)
陕西(肉夹馍)之运用对外汉语分析模型解释
民间小吃的命名最难考证,也很难留下什么文献资料,最初也许是没有名字的,老百姓根据自己对这种食物的认识进行描述,最有生命力的描述便逐渐成为人们的共识,变成了这种食物的名字。
所以,除非我们能够穿越回去看看真相,否则我们现在提供的答案也都只是推理、猜测。
我目前听说过的说法有4种。
先有夹馍这个词,然后才有肉夹馍的说法。馍的前身应该是饼,老百姓觉得吃饼单调,然后发明了可以切开两半的饼,也就是陕西人的馍、四川人的锅盔,北方人的烧饼、火烧。与传统的饼不同,这种创新的饼具有了夹入馅料的功能,于是人们叫它”夹馍“,然后肉夹馍的说法也就顺理成章了。类似于“发夹”、“文件夹”的用法。
倒装句,取自”肉夹于馍中“,这是最广泛的说法,我并不了解当时当地老百姓的语言习惯,但从其他小吃的命名方式来看,除非“肉夹馍”是哪个官员或文人给赐的名字,不然这种用法在民间应该很难有多少生命力。(但如果是官员或文人赐名,多半会有当地州县志记载)
如果是”馍夹肉“,用陕西话说出来的意思就是”没有夹肉”,显然也不招人喜欢,所以倒过来讲“肉夹馍"
馍夹肉是一个名词,但怎么看都像一个拥有主谓宾的句子,为了让这个食物的名字更像一个名词,取名“肉夹馍”,即“夹进了肉的馍”。
“馍夹肉”当句子用没问题:主谓宾。但是当名词用的话,其实没那么自然,如果是名词词组,中心词应该是“馍”,那么“馍夹肉”的词序就变成类似英文的定语从句了:中心词(馍)+定语从句(夹肉),比如:the steam buns which hold pork in between. 但是中文的定语从句一般在中心词前面的,比如:“代课(的)老师”,就是[定语从句]“代课”+[中心词]“老师”。
那么把中心词放在后面,把定语从句(在这里就是动词词组)放在前面,这里应该是“夹肉(的)馍”。(这里“夹肉的馍”似乎不太好,因为可能指的不是“肉夹馍”的整体,而只是肉外面的馍,先不管这个问题。) “夹肉馍”可以很自然的指“肉夹馍”,结构跟“代课老师”一样:定语从句+中心词。这里可以显示“夹肉馍”是一种“肉夹馍”比较直观而且也是符合句法的说法。
再来看“肉夹馍,它跟“夹肉馍”的区别只有一个:定语从句(也就是动词词组“夹肉”)里面宾语前置到动词之前了。这种宾语前置其实是很普遍的,这种前置(至少我认为)可以起强调作用:“作业那个学生写完了”;“那个学生作业写完了”,如果这时候再加上上面的“定语从句”,那就变成“作业写完了的那个学生”。
也就是说:从主谓宾的句子“馍夹肉”到意义相同的名词词组“肉夹馍”,需要两个东西:1)定语从句把动词词组放在中心词前面,2)宾语前置把宾语放在动词前面。这两个东西的组合有两种次序:1+2或者2+1。
1+2的话:馍夹肉-->定语从句-->夹肉馍-->宾语前置-->肉夹馍
2+1的话:馍夹肉(主谓宾“那个学生写完作业了”)-->宾语前置-->馍肉夹(主宾谓“那个学生作业写完了)-->定语从句-->夹肉馍(宾谓主“作业写完了的那个学生”)。
西安交大国际汉教考试中心02982657005
民间小吃的命名最难考证,也很难留下什么文献资料,最初也许是没有名字的,老百姓根据自己对这种食物的认识进行描述,最有生命力的描述便逐渐成为人们的共识,变成了这种食物的名字。
所以,除非我们能够穿越回去看看真相,否则我们现在提供的答案也都只是推理、猜测。
我目前听说过的说法有4种。
先有夹馍这个词,然后才有肉夹馍的说法。馍的前身应该是饼,老百姓觉得吃饼单调,然后发明了可以切开两半的饼,也就是陕西人的馍、四川人的锅盔,北方人的烧饼、火烧。与传统的饼不同,这种创新的饼具有了夹入馅料的功能,于是人们叫它”夹馍“,然后肉夹馍的说法也就顺理成章了。类似于“发夹”、“文件夹”的用法。
倒装句,取自”肉夹于馍中“,这是最广泛的说法,我并不了解当时当地老百姓的语言习惯,但从其他小吃的命名方式来看,除非“肉夹馍”是哪个官员或文人给赐的名字,不然这种用法在民间应该很难有多少生命力。(但如果是官员或文人赐名,多半会有当地州县志记载)
如果是”馍夹肉“,用陕西话说出来的意思就是”没有夹肉”,显然也不招人喜欢,所以倒过来讲“肉夹馍"
馍夹肉是一个名词,但怎么看都像一个拥有主谓宾的句子,为了让这个食物的名字更像一个名词,取名“肉夹馍”,即“夹进了肉的馍”。
“馍夹肉”当句子用没问题:主谓宾。但是当名词用的话,其实没那么自然,如果是名词词组,中心词应该是“馍”,那么“馍夹肉”的词序就变成类似英文的定语从句了:中心词(馍)+定语从句(夹肉),比如:the steam buns which hold pork in between. 但是中文的定语从句一般在中心词前面的,比如:“代课(的)老师”,就是[定语从句]“代课”+[中心词]“老师”。
那么把中心词放在后面,把定语从句(在这里就是动词词组)放在前面,这里应该是“夹肉(的)馍”。(这里“夹肉的馍”似乎不太好,因为可能指的不是“肉夹馍”的整体,而只是肉外面的馍,先不管这个问题。) “夹肉馍”可以很自然的指“肉夹馍”,结构跟“代课老师”一样:定语从句+中心词。这里可以显示“夹肉馍”是一种“肉夹馍”比较直观而且也是符合句法的说法。
再来看“肉夹馍,它跟“夹肉馍”的区别只有一个:定语从句(也就是动词词组“夹肉”)里面宾语前置到动词之前了。这种宾语前置其实是很普遍的,这种前置(至少我认为)可以起强调作用:“作业那个学生写完了”;“那个学生作业写完了”,如果这时候再加上上面的“定语从句”,那就变成“作业写完了的那个学生”。
也就是说:从主谓宾的句子“馍夹肉”到意义相同的名词词组“肉夹馍”,需要两个东西:1)定语从句把动词词组放在中心词前面,2)宾语前置把宾语放在动词前面。这两个东西的组合有两种次序:1+2或者2+1。
1+2的话:馍夹肉-->定语从句-->夹肉馍-->宾语前置-->肉夹馍
2+1的话:馍夹肉(主谓宾“那个学生写完作业了”)-->宾语前置-->馍肉夹(主宾谓“那个学生作业写完了)-->定语从句-->夹肉馍(宾谓主“作业写完了的那个学生”)。
西安交大国际汉教考试中心02982657005
还没人赞这篇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