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为何活得如此悲伤?
HP突然给了我一个惊讶,他风尘仆仆的从德国回来,手捧鲜花,竟然在这几日和他女朋友分道扬镳了…CY的老婆也惊惊诧诧的告诉我,她过几日来京,就是要看和他是否有继续下去的必要…
爱情本是苦楚,分手更是困难,这一片鸡飞蛋打,那边却依然飞沙走石。古希腊传说里有一Tithonus王子,张的那个叫英俊非凡,绝非凡品,不小心被曙光女神Eos一见钟情。为了叫这王子长生不老,她送上一件礼物:长生不老药。可惜啊可惜,这Eos却忘记了长生不老和青春永驻是两回事情。这个Tithonus王子虽然一直不死,可是容貌日渐衰老,年复一年,十年,百年,千年,终于心力憔悴,无以依归。丁尼生(Alfred Tennyson)的长诗里,这位王子突然出现,容颜槁枯,不堪入目,他向女神不断哀求:“let me go;take back thy gift。”(让我走吧,收回你的恩赐,老子受不了了)
再说说王尔德戏剧中的莎乐美(Salomé)公主,虽然仅是个年仅十六岁的妙龄美女,由于向约翰求爱被拒,愤而请希律王(Herod)将约翰斩首,把约翰(Iokanaan)的首级拿在手中亲吻,以这种血腥的方式拥有了约翰。希律王本不想杀了先知约翰,莎乐美不断强调自己的愿望,她在戏剧中强调了七遍:“Give me the head of Iokanaan!”(给我卡尔南的头!)终于,她在吻着死去的约翰的唇的时候大叫:“Ah! thou wouldst not suffer me to kiss thy mouth, Iokanaan. Well! I will kiss it now. I will bite it with my teeth as one bites a ripe fruit.”( 啊!你总算要承受我吻你的嘴了,约翰。好!我现在在要吻你。我要用我的牙齿,如同咬著水果一般地吻你。)
这还没有完,莎乐美被希律王命令士兵杀死,因为他认为这个女人疯了…她死前叫的话,被许多文学评论家叫做瞬间主义,也叫瞬间主义(the flowers of evil--Instantism),她叫道:“Ah! I have kissed thy mouth, Iokanaan, I have kissed thy mouth. There was a bitter taste on thy lips. Was it the taste of blood... Nay; but perchance it was the taste of love... They say that love hath a bitter taste... But what matter? what matter? I have kissed thy mouth, lokanaan, I have kissed thy mouth.”( 啊!我吻了你的嘴,约翰,我终于吻了你的嘴。你唇上的味道相当苦。难道是血的滋味吗?……或许那是爱情的滋味……他们说爱情的滋味相当苦……但那又怎么样?那又怎么样?我终于吻了你的嘴,约翰。)
莎乐美公主让我费尽笔墨,实在因为王尔德的文笔实在精彩绝伦。Tithonus王子也真是让我警醒不少,笑逐颜开。恋爱中的人总是忘记一些区分,分不清长生不老和青春永驻,分不清自己爱的是活着的他还是死了的他。两个人明明已经寿终正寝,一方横眉冷对,正如Tithonus王子,大声疾呼“let me go”;一方死缠烂打,正如莎乐美公主,“what matter? what matter?”,真是搞得不亦乐乎。我曾经在一场绚丽的爱情中死缠烂打了许久,却换回来跟Tithonus王子一样的哀求:“let me go;take back thy gift。”(让我走吧,我不要你的礼物了。)搞了半天,人家还以为是因为我舍不得我在她身上下的血本…真是让我哭笑不得。
爱情真是人类最纷繁复杂的本能,古希腊神话里还有个叫美狄亚(Medea)的公主,为了某位名为伊阿宋(Jason)的爱情,背叛祖国不说,不但把自己的兄长分成一块一块的,而且最后还因为争风吃醋杀了自己的两个儿子。可见爱情自古以来,本就是血腥残忍的,如果不鸡飞蛋打,如果不飞沙走石,你总是不甘心,不高兴,觉得对不起自己。
可是今天的两个人,说分手,就分手…别说给对方时间反应反省,连给身边的朋友反省的时间都没…不但不给爱的机会,也不给恨的时间,据说还创造了个新鲜有趣的词,叫什么“最熟悉的陌生人”。所以今日的男男女女,看似决断,痛在心里,内伤积累,悲哀非常。据说每个人都喜欢写上两笔,絮叨絮叨内心的苦闷悲哀,一来宣泄,二来留念。
再说说王尔德,这丫一向语出惊人,他曾经向人表示,即使自己一个人流落荒岛,晚餐时他也会穿上晚礼服,点上蜡烛、一板一眼不折不扣的刀叉并用,吃salad。他说,自己这么盛装危坐,小心用膳,不是为了给谁看,求的就是个the days of wine and roses的自我感觉良好。看来幸福也好,不幸也罢,真是有个自我感觉的Passion问题,两个人求得迅速分手,本就是懒得死缠烂打,省事便捷,生命苦短,迅速快餐。言归正传,我们为什么活得如此悲伤可怜?看来我们把passion都用来自怨自艾了,哪天,哪对佳人才子,与其悲哀自怜,不如善用你的passion,横眉冷对,死缠烂打一番~体验一回真正爱情的血腥残酷,动魄惊魂。之后,不后悔,不悲哀。
爱情本是苦楚,分手更是困难,这一片鸡飞蛋打,那边却依然飞沙走石。古希腊传说里有一Tithonus王子,张的那个叫英俊非凡,绝非凡品,不小心被曙光女神Eos一见钟情。为了叫这王子长生不老,她送上一件礼物:长生不老药。可惜啊可惜,这Eos却忘记了长生不老和青春永驻是两回事情。这个Tithonus王子虽然一直不死,可是容貌日渐衰老,年复一年,十年,百年,千年,终于心力憔悴,无以依归。丁尼生(Alfred Tennyson)的长诗里,这位王子突然出现,容颜槁枯,不堪入目,他向女神不断哀求:“let me go;take back thy gift。”(让我走吧,收回你的恩赐,老子受不了了)
再说说王尔德戏剧中的莎乐美(Salomé)公主,虽然仅是个年仅十六岁的妙龄美女,由于向约翰求爱被拒,愤而请希律王(Herod)将约翰斩首,把约翰(Iokanaan)的首级拿在手中亲吻,以这种血腥的方式拥有了约翰。希律王本不想杀了先知约翰,莎乐美不断强调自己的愿望,她在戏剧中强调了七遍:“Give me the head of Iokanaan!”(给我卡尔南的头!)终于,她在吻着死去的约翰的唇的时候大叫:“Ah! thou wouldst not suffer me to kiss thy mouth, Iokanaan. Well! I will kiss it now. I will bite it with my teeth as one bites a ripe fruit.”( 啊!你总算要承受我吻你的嘴了,约翰。好!我现在在要吻你。我要用我的牙齿,如同咬著水果一般地吻你。)
这还没有完,莎乐美被希律王命令士兵杀死,因为他认为这个女人疯了…她死前叫的话,被许多文学评论家叫做瞬间主义,也叫瞬间主义(the flowers of evil--Instantism),她叫道:“Ah! I have kissed thy mouth, Iokanaan, I have kissed thy mouth. There was a bitter taste on thy lips. Was it the taste of blood... Nay; but perchance it was the taste of love... They say that love hath a bitter taste... But what matter? what matter? I have kissed thy mouth, lokanaan, I have kissed thy mouth.”( 啊!我吻了你的嘴,约翰,我终于吻了你的嘴。你唇上的味道相当苦。难道是血的滋味吗?……或许那是爱情的滋味……他们说爱情的滋味相当苦……但那又怎么样?那又怎么样?我终于吻了你的嘴,约翰。)
莎乐美公主让我费尽笔墨,实在因为王尔德的文笔实在精彩绝伦。Tithonus王子也真是让我警醒不少,笑逐颜开。恋爱中的人总是忘记一些区分,分不清长生不老和青春永驻,分不清自己爱的是活着的他还是死了的他。两个人明明已经寿终正寝,一方横眉冷对,正如Tithonus王子,大声疾呼“let me go”;一方死缠烂打,正如莎乐美公主,“what matter? what matter?”,真是搞得不亦乐乎。我曾经在一场绚丽的爱情中死缠烂打了许久,却换回来跟Tithonus王子一样的哀求:“let me go;take back thy gift。”(让我走吧,我不要你的礼物了。)搞了半天,人家还以为是因为我舍不得我在她身上下的血本…真是让我哭笑不得。
爱情真是人类最纷繁复杂的本能,古希腊神话里还有个叫美狄亚(Medea)的公主,为了某位名为伊阿宋(Jason)的爱情,背叛祖国不说,不但把自己的兄长分成一块一块的,而且最后还因为争风吃醋杀了自己的两个儿子。可见爱情自古以来,本就是血腥残忍的,如果不鸡飞蛋打,如果不飞沙走石,你总是不甘心,不高兴,觉得对不起自己。
可是今天的两个人,说分手,就分手…别说给对方时间反应反省,连给身边的朋友反省的时间都没…不但不给爱的机会,也不给恨的时间,据说还创造了个新鲜有趣的词,叫什么“最熟悉的陌生人”。所以今日的男男女女,看似决断,痛在心里,内伤积累,悲哀非常。据说每个人都喜欢写上两笔,絮叨絮叨内心的苦闷悲哀,一来宣泄,二来留念。
再说说王尔德,这丫一向语出惊人,他曾经向人表示,即使自己一个人流落荒岛,晚餐时他也会穿上晚礼服,点上蜡烛、一板一眼不折不扣的刀叉并用,吃salad。他说,自己这么盛装危坐,小心用膳,不是为了给谁看,求的就是个the days of wine and roses的自我感觉良好。看来幸福也好,不幸也罢,真是有个自我感觉的Passion问题,两个人求得迅速分手,本就是懒得死缠烂打,省事便捷,生命苦短,迅速快餐。言归正传,我们为什么活得如此悲伤可怜?看来我们把passion都用来自怨自艾了,哪天,哪对佳人才子,与其悲哀自怜,不如善用你的passion,横眉冷对,死缠烂打一番~体验一回真正爱情的血腥残酷,动魄惊魂。之后,不后悔,不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