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哈佛听余华和李娟们如何“书写当代中国”
几年前还追星呢,忙里偷闲去听个名人讲座,心里还跟女大学生那样兴奋。如今是老瓷实了,装都装不出来了。
半瓶醋好心,帮我从国内扛来几本书,一直没有时间接头转交。忽而听说余华、李娟等一行要来哈佛讲座,那好,趁听讲座之机顺便接头,一箭双雕也。若是光为了听讲座,我是懒得去的。
很惭愧,余华的文字,我还从来没有认真读过。《活着》只看了电影,而且看的时候就不断地和《霸王别姬》比。《霸王别姬》是荡气回肠的好戏,《活着》也还好,但相形之下,更像是报告文学。《兄弟》有人大力举荐,一看砖头一般厚,掂掂就放下了。图书馆里也有英文的CD,也是掂了几掂就放下了。
活动是哈佛安排的,主题叫《书写当代中国》,几位写作者,有余华这样写小说的,有李娟这样写纪实的,还有欧阳江河这样写诗的。另外有一位人大人类学教授,以纪实方式记录自己家乡的打工人口。还有一位颜歌,以自己的故乡郫县为背景写了很多四川风味的当代中国故事。据说名气很大,我却是从来没有听说过。
对了,哈金是主宾,就是接待方请来陪贵宾的。哈金的文字我是读过几本的,算是对得起他在美国以英文写作而成名的名望。不过他果然如坊间所说,口才一般。不过也就是口才一般而已,没有什么振聋发聩的宣言,也没有令人捧腹大笑或者会心一笑的俏皮笑话,人倒也是大大方方在那里坐着,没有羞涩难堪的猥琐之气。
我真心想见的却是李娟。李娟最初是马慧元推荐的。李娟是住在新疆哈萨克地区的汉人,家里开个小卖部。她的文字很好,好在哪里也说不清,总之就是没有一点儿人民日报味。干干净净、简简单单的文字,用个俗不可耐的比喻,就像雪山上的泉水一样纯净。她的文字也不惊天动地、荡气回肠,从不让你觉得一点要感动得涕泗横流才对得起作者。不过,也正因为如此,虽然我是去看李娟的,对她的文字,我能明确记得的,却也并不是很多。
欧阳江河第一个发言。他说了些写诗的感受,强调汉语写作和中文写作是不同的,中文写作诗歌和汉语写作诗歌也是不同的。他也谈到了一些英语/外来语翻译,以及行话、媒体语言、手机、微信、微博等新的语言形式对中文诗歌写作的影响。他又说了些纯写诗的话题,譬如原诗歌的出发点、长诗写作、以文本呈现复杂性、发生意义上的写作等等,听起来就全是希腊语了。倒是听懂了一样意思,他说写诗就要反对华丽的文字,反对它成为小资“美文”。
欧阳江河强调,能够理解阅读/理解上的原创性,这才是真正的读者。写作需要这样的少数性,否则语言会退化。以前听别人这样讲,觉得有些傲慢,今天倒是觉得心领神会。
下面轮到李娟了。果然,如马慧元所说,李娟是超级紧张人士,她倒是老实,自己承认:我就是紧张嘛,所以准备了稿子,不好意思啊,今天我就要照稿子念。
从她的发言里,我听出了,原来组织者给他们发了命题作文,就是谈谈他们写作某一部作品的过程。李娟说的是她写《冬牧场》的感受。这个我在豆瓣上也看过的,她成名是靠自己随手写下的文字,而《冬牧场》却倒过来了,是她成名之后,有人找上她,给她预付一笔稿费,然后让她去哈萨克牧区里和牧民一起生活半年,然后写和他们相关的纪实文字。
从李娟的话里可以听出,她自己对此不是很自在,她“采访”的对象对她来这里“采访”也有戒心。对一个自我意识很强的人,这确实很不容易,所以李娟的文字里写了,讲座的时候也讲到了。她讲了人们如何对她心存戒备,后来因为她很认真地干活,慢慢地赢得了他们的信任。她说,人家问她究竟来这里干什么,这个地方这么偏远,环境很艰难,人们甚至住在地下,到任何一个地方都需要至少一个星期,她就干脆说:我来这儿是为了钱,人家赞助给我一万块钱让我来这儿写你们呢,这下你们明白了吧?总之,一个写非虚构的作家,需要解释自己的动机,尽管她成功地完成了使命,我心中还是暗生同情。
李娟坦诚地承认自己有“性格缺陷”,访谈困难,感觉自己像骗子,很尴尬,而且访谈的时候是在强调她和这些被采访对象之间的不同,觉得他们很反感,而其中也有她自己的责任,因为她“就是很糟糕的性格”。
而她内心深处,还是希望能和他们平等相处,尽量淡化自己的工作,不撒谎,说自己是来挣钱的,拿着相机采访的时候,甚至诉诸被采访人的同情心,希望他们同情她来这里挣钱不容易。
另外,她有时也尽量克制,不该拍照的时候不拍照,人处在艰难境地时,旁人拍照片是一种不尊重,而且人在镜头面前也会自然地进行表演,增加不真实的成份。她说,有人拍她外婆照片,她外婆看起来很悲哀,而这些人寻找的就是外婆悲哀的形象,但她自己给外婆拍的都是快乐的照片,所以这些人拍的就并不是真实的外婆形象。
她又接着说,采访/被采访,观察/被观察,被接受,还要展示劳动能力。不是为了迎合,而是强调和他们共同的一部分。帮他们赶牛,采雪,负重三十斤,绣花毡子,三个小时不停地绣,累得手指都不能弯曲,最后赢得了家庭的尊重。
她说,有些人的文字透露着自信和坦然,这样的东西很多人都能写,但她的文字是不可替代的,她对她现在的状态很满意。
我却依旧对她的现状略有同情:让她写一本书,她已经经历过一番挣扎,她的一部分粉丝也经历过一番挣扎;总算能从偏远的哈萨克地区到哈佛的讲堂中谈谈自己的创作经历,她却依旧在用这个机会证明自己的决定是对的。
主持人,大约和请她前往冬牧场的东家一样,强调她写作的价值是因为“如实展现了哈萨克穆斯林少数民族的生活”。我想这对李娟的文字是一种偶然;她只是如实记录下她眼前的生活,只不过因为时空的巧合,她眼前的人是哈萨克穆斯林。
而且,主持人,大约也和请他前往冬牧场的东家一样,注目的也是她和她的采访对象的不同,派她去,是一种猎奇心理。而她,也可能是有意为之,也可能是善良天性使然,发现了她和她的采访对象之间的共同之处。对李娟而言,不过是觉得写作有趣,于是越写越多。而对哈萨克人,人们都觉得神秘,但所有写及他们的文字都在强调差异,而李娟却和他们不同,她想写出相同的快乐和痛苦。这样,她就是一个人文主义的作家,为此,我对她多了一份钦佩。
听众提问时,有人问李娟,她的文字是否很刻意,她说是,她的文字很刻意,她是一个不自然的人,自己一直希望能够改变,现在她都快四十了,她觉得自己有希望改变。其实她看着一点都不像快四十的人,只像一个高年级大学生,顶多是个研究生。
颜歌已经有醋的崇拜了,我这儿就免了。老实说,主要是和李娟的收敛、谦逊、羞涩相比,她太张扬、自信,也因为我对她的文字一无所知,她却一上来就将自己和远离故土的詹姆斯·乔伊斯和贝克特相提并论,令人多少有些戒备。
颜歌大约也有足够的理由自信爆棚,原来她是少年作家,17岁就出了第一本书。大学上了川大,后又出国,在杜克大学呆过两年后,现在在爱尔兰定居。写作的主题就是郫县,就是出郫县豆瓣的那个郫县。具体写作内容,据她自己讲述和回答听众问题时提及,大约就是虚构了郫县的平乐镇,然后以虚构的方式记录着当代中国人的生活;她相信,她笔下的中国,四川,郫县,也会像乔伊斯笔下的都柏林一样,比真实的中国,四川,郫县,更加不朽。
啧啧。
原来听众里有她的铁杆粉丝,她所有的文字都读过。铁粉问:你将来会像哈金那样用英文写作吗?这儿颜歌倒是说了点有意思的事,就是她自己很怕生病,总觉得自己有这样那样的病,于是她总是在医院里做这样那样的检查,而她小说中的地名人名等等,往往是很随意出现的,就是她在医院等检查结果时从电脑屏幕上看到的某个词。至于是否会用英文写作,她也会听从自身的荷尔蒙指导,以前不想结婚生孩子,现在荷尔蒙在改变,她又想结婚生孩子了,写作的荷尔蒙也可能改变,荷尔蒙想写英文的时候,她也就写英文了。
余华是这几位作家里的大哥大,大家对他的作品也最熟悉,他反倒不必事先准备书面发言稿,也不必拉名作家来作虎皮。他只是提及,书写当代社会最难,很多语言细节,知情的人就知道你写得不对,比如说哪一年喝可乐,人们却知道那一年可乐还没有引进中国。听众问他最喜欢自己哪一部作品,他说,他最喜欢的作品是《兄弟》,父母最偏心弱小的孩子,作家最喜欢被欺负的作品。听众会心。
听众问及网络文学对纸媒的冲击,哈金倒是说了一句让我记住了的话:文学总是要死不活的,但肯定是死不了的。对了,还有一句话,他说听年轻作家发言,他注意到年轻作家不把国家当作参照物,超越国家之上。
第五位作者是人大的梁鸿,我要查会议记录才想得起她的名字,抱歉抱歉!她算是学术人士转而记录乡村演化的过程,其价值亦在学术和文学之间。
讲座完毕,路过领导才姗姗来迟,于是寻找某著名餐馆。偏偏餐馆周二关门,于是转而去小羊火锅店。醋大款买单。出得店来,浑身羊肉膻味,如哈密蚩一般。到得家来,换下所有衣物,淋浴数遭,依旧膻腥之气不散。忙至今日,膻腥之气被五月寒风吹散,方抽空整理出听讲座笔记,居然也罗里罗嗦有了几千字,供领导参阅。这么认真记录、敲字,恍惚间,还是有了一点追星的意味了。
半瓶醋好心,帮我从国内扛来几本书,一直没有时间接头转交。忽而听说余华、李娟等一行要来哈佛讲座,那好,趁听讲座之机顺便接头,一箭双雕也。若是光为了听讲座,我是懒得去的。
很惭愧,余华的文字,我还从来没有认真读过。《活着》只看了电影,而且看的时候就不断地和《霸王别姬》比。《霸王别姬》是荡气回肠的好戏,《活着》也还好,但相形之下,更像是报告文学。《兄弟》有人大力举荐,一看砖头一般厚,掂掂就放下了。图书馆里也有英文的CD,也是掂了几掂就放下了。
活动是哈佛安排的,主题叫《书写当代中国》,几位写作者,有余华这样写小说的,有李娟这样写纪实的,还有欧阳江河这样写诗的。另外有一位人大人类学教授,以纪实方式记录自己家乡的打工人口。还有一位颜歌,以自己的故乡郫县为背景写了很多四川风味的当代中国故事。据说名气很大,我却是从来没有听说过。
对了,哈金是主宾,就是接待方请来陪贵宾的。哈金的文字我是读过几本的,算是对得起他在美国以英文写作而成名的名望。不过他果然如坊间所说,口才一般。不过也就是口才一般而已,没有什么振聋发聩的宣言,也没有令人捧腹大笑或者会心一笑的俏皮笑话,人倒也是大大方方在那里坐着,没有羞涩难堪的猥琐之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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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心想见的却是李娟。李娟最初是马慧元推荐的。李娟是住在新疆哈萨克地区的汉人,家里开个小卖部。她的文字很好,好在哪里也说不清,总之就是没有一点儿人民日报味。干干净净、简简单单的文字,用个俗不可耐的比喻,就像雪山上的泉水一样纯净。她的文字也不惊天动地、荡气回肠,从不让你觉得一点要感动得涕泗横流才对得起作者。不过,也正因为如此,虽然我是去看李娟的,对她的文字,我能明确记得的,却也并不是很多。
欧阳江河第一个发言。他说了些写诗的感受,强调汉语写作和中文写作是不同的,中文写作诗歌和汉语写作诗歌也是不同的。他也谈到了一些英语/外来语翻译,以及行话、媒体语言、手机、微信、微博等新的语言形式对中文诗歌写作的影响。他又说了些纯写诗的话题,譬如原诗歌的出发点、长诗写作、以文本呈现复杂性、发生意义上的写作等等,听起来就全是希腊语了。倒是听懂了一样意思,他说写诗就要反对华丽的文字,反对它成为小资“美文”。
欧阳江河强调,能够理解阅读/理解上的原创性,这才是真正的读者。写作需要这样的少数性,否则语言会退化。以前听别人这样讲,觉得有些傲慢,今天倒是觉得心领神会。
下面轮到李娟了。果然,如马慧元所说,李娟是超级紧张人士,她倒是老实,自己承认:我就是紧张嘛,所以准备了稿子,不好意思啊,今天我就要照稿子念。
从她的发言里,我听出了,原来组织者给他们发了命题作文,就是谈谈他们写作某一部作品的过程。李娟说的是她写《冬牧场》的感受。这个我在豆瓣上也看过的,她成名是靠自己随手写下的文字,而《冬牧场》却倒过来了,是她成名之后,有人找上她,给她预付一笔稿费,然后让她去哈萨克牧区里和牧民一起生活半年,然后写和他们相关的纪实文字。
从李娟的话里可以听出,她自己对此不是很自在,她“采访”的对象对她来这里“采访”也有戒心。对一个自我意识很强的人,这确实很不容易,所以李娟的文字里写了,讲座的时候也讲到了。她讲了人们如何对她心存戒备,后来因为她很认真地干活,慢慢地赢得了他们的信任。她说,人家问她究竟来这里干什么,这个地方这么偏远,环境很艰难,人们甚至住在地下,到任何一个地方都需要至少一个星期,她就干脆说:我来这儿是为了钱,人家赞助给我一万块钱让我来这儿写你们呢,这下你们明白了吧?总之,一个写非虚构的作家,需要解释自己的动机,尽管她成功地完成了使命,我心中还是暗生同情。
李娟坦诚地承认自己有“性格缺陷”,访谈困难,感觉自己像骗子,很尴尬,而且访谈的时候是在强调她和这些被采访对象之间的不同,觉得他们很反感,而其中也有她自己的责任,因为她“就是很糟糕的性格”。
而她内心深处,还是希望能和他们平等相处,尽量淡化自己的工作,不撒谎,说自己是来挣钱的,拿着相机采访的时候,甚至诉诸被采访人的同情心,希望他们同情她来这里挣钱不容易。
另外,她有时也尽量克制,不该拍照的时候不拍照,人处在艰难境地时,旁人拍照片是一种不尊重,而且人在镜头面前也会自然地进行表演,增加不真实的成份。她说,有人拍她外婆照片,她外婆看起来很悲哀,而这些人寻找的就是外婆悲哀的形象,但她自己给外婆拍的都是快乐的照片,所以这些人拍的就并不是真实的外婆形象。
她又接着说,采访/被采访,观察/被观察,被接受,还要展示劳动能力。不是为了迎合,而是强调和他们共同的一部分。帮他们赶牛,采雪,负重三十斤,绣花毡子,三个小时不停地绣,累得手指都不能弯曲,最后赢得了家庭的尊重。
她说,有些人的文字透露着自信和坦然,这样的东西很多人都能写,但她的文字是不可替代的,她对她现在的状态很满意。
我却依旧对她的现状略有同情:让她写一本书,她已经经历过一番挣扎,她的一部分粉丝也经历过一番挣扎;总算能从偏远的哈萨克地区到哈佛的讲堂中谈谈自己的创作经历,她却依旧在用这个机会证明自己的决定是对的。
主持人,大约和请她前往冬牧场的东家一样,强调她写作的价值是因为“如实展现了哈萨克穆斯林少数民族的生活”。我想这对李娟的文字是一种偶然;她只是如实记录下她眼前的生活,只不过因为时空的巧合,她眼前的人是哈萨克穆斯林。
而且,主持人,大约也和请他前往冬牧场的东家一样,注目的也是她和她的采访对象的不同,派她去,是一种猎奇心理。而她,也可能是有意为之,也可能是善良天性使然,发现了她和她的采访对象之间的共同之处。对李娟而言,不过是觉得写作有趣,于是越写越多。而对哈萨克人,人们都觉得神秘,但所有写及他们的文字都在强调差异,而李娟却和他们不同,她想写出相同的快乐和痛苦。这样,她就是一个人文主义的作家,为此,我对她多了一份钦佩。
听众提问时,有人问李娟,她的文字是否很刻意,她说是,她的文字很刻意,她是一个不自然的人,自己一直希望能够改变,现在她都快四十了,她觉得自己有希望改变。其实她看着一点都不像快四十的人,只像一个高年级大学生,顶多是个研究生。
颜歌已经有醋的崇拜了,我这儿就免了。老实说,主要是和李娟的收敛、谦逊、羞涩相比,她太张扬、自信,也因为我对她的文字一无所知,她却一上来就将自己和远离故土的詹姆斯·乔伊斯和贝克特相提并论,令人多少有些戒备。
颜歌大约也有足够的理由自信爆棚,原来她是少年作家,17岁就出了第一本书。大学上了川大,后又出国,在杜克大学呆过两年后,现在在爱尔兰定居。写作的主题就是郫县,就是出郫县豆瓣的那个郫县。具体写作内容,据她自己讲述和回答听众问题时提及,大约就是虚构了郫县的平乐镇,然后以虚构的方式记录着当代中国人的生活;她相信,她笔下的中国,四川,郫县,也会像乔伊斯笔下的都柏林一样,比真实的中国,四川,郫县,更加不朽。
啧啧。
原来听众里有她的铁杆粉丝,她所有的文字都读过。铁粉问:你将来会像哈金那样用英文写作吗?这儿颜歌倒是说了点有意思的事,就是她自己很怕生病,总觉得自己有这样那样的病,于是她总是在医院里做这样那样的检查,而她小说中的地名人名等等,往往是很随意出现的,就是她在医院等检查结果时从电脑屏幕上看到的某个词。至于是否会用英文写作,她也会听从自身的荷尔蒙指导,以前不想结婚生孩子,现在荷尔蒙在改变,她又想结婚生孩子了,写作的荷尔蒙也可能改变,荷尔蒙想写英文的时候,她也就写英文了。
余华是这几位作家里的大哥大,大家对他的作品也最熟悉,他反倒不必事先准备书面发言稿,也不必拉名作家来作虎皮。他只是提及,书写当代社会最难,很多语言细节,知情的人就知道你写得不对,比如说哪一年喝可乐,人们却知道那一年可乐还没有引进中国。听众问他最喜欢自己哪一部作品,他说,他最喜欢的作品是《兄弟》,父母最偏心弱小的孩子,作家最喜欢被欺负的作品。听众会心。
听众问及网络文学对纸媒的冲击,哈金倒是说了一句让我记住了的话:文学总是要死不活的,但肯定是死不了的。对了,还有一句话,他说听年轻作家发言,他注意到年轻作家不把国家当作参照物,超越国家之上。
第五位作者是人大的梁鸿,我要查会议记录才想得起她的名字,抱歉抱歉!她算是学术人士转而记录乡村演化的过程,其价值亦在学术和文学之间。
讲座完毕,路过领导才姗姗来迟,于是寻找某著名餐馆。偏偏餐馆周二关门,于是转而去小羊火锅店。醋大款买单。出得店来,浑身羊肉膻味,如哈密蚩一般。到得家来,换下所有衣物,淋浴数遭,依旧膻腥之气不散。忙至今日,膻腥之气被五月寒风吹散,方抽空整理出听讲座笔记,居然也罗里罗嗦有了几千字,供领导参阅。这么认真记录、敲字,恍惚间,还是有了一点追星的意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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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ahiro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23-05-04 15: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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