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主题词系列(三):罪
一、原罪
依基督教,自亚当、夏娃始,人皆有原罪。因为人类祖先在伊甸园被蛇诱惑偷吃了知善恶树的果子,所以人被上帝逐出伊甸园。从此,人就有了死亡,男人劳碌一生果腹养家,女人屈从男人且痛苦分娩。
原罪到底是什么?
一说始祖偷吃了什么并不重要(我们都知道伊甸园有两棵树,一为生命树一为善恶树,吃了前者的果子可以不死,吃了后者可以知善恶知识),关键是偷吃行为本身违抗了上帝诫令,这等于是藐视上帝的权威,故而人有罪。人之原罪在于骄傲,既然连大天使路西华都因傲慢而堕落地狱,何况乎人?
一说偷吃了什么很重要。
贪婪之人慨叹:如果只能一个选择,始祖若是吃了生命树的果子该多好,即便被逐,人也保有了不死之身。此论不值一驳,因为一切的价值和意义都相对于有限性而存在(人即是有限性、有死性),无知无识浑噩地爬行于大地既不知死的可怖也不知生的秘义。
有思想家认为,上帝的警告其实恰是知善恶树(死亡树),死亡树是早于生命树的现实可能性。因为人偷吃了死亡果,有死了,所以永生的生命树才对他们成为可能,在死中方可知生、方可生生,所以恐惧的上帝一定要将他们逐出伊甸园。(张志扬,《渎神的节日》)故而,人的原罪在于超越,一种骄傲的尊严由是而生。
另说,人吃了智慧果,知道善恶,有了知识和羞耻,亚当和夏娃的眼睛于是变得明亮。上帝怕他们再吃了生命果,从而近于神(智慧+永生),所以驱逐他们。这一言说的要义在于,人因为自己的选择而承受;准确地说,偷吃禁果给了人认知世界的能力也即智慧,代价是人从此有死且速朽。甚至后世红尘的人也复如此,“智慧的刀口是向着聪明人;智慧对于自然是一桩罪恶”,从这一神话的真谛,尼采高声言说:“不管哪一个人,凡是自负于其才智者,而将自然投入毁坏的深渊中的,则他自己也必定要被自然所毁坏”(《悲剧的诞生》)。循着这一思路,有坚持用信仰对抗理性的基督教哲学家,如德尔图良、帕斯卡尔、舍斯托夫;也有对沿袭智慧果而下的西方知性思维和形而上学持否定态度的现代哲学家,如尼采、海德格尔。说到底,坚持理性知识和信仰的对立的思想暗流从未中断。
二、人之罪
我不是基督徒,所以不从原罪的角度而是从在世的角度理解人之罪。
1、前提
引入两个前提:马克思认为人是一种对象性的存在,“非对象性的存在等于非存在,即无”;故而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两个角度,其一为:如果对象是物,人通过灌注体力和智力在实践和劳动产品中获取自己的存在感,这个角度谈不上罪,有的只是“错”与“过”,用海德格尔的概念,这属于“操劳”;其二为:如果对象是人,那么在社会关系中,人与人是一种相互性的存在;这里,你和另一个人的交往如果彼此没有相互性,甚至沦为了工具,那显然就是不幸的“异化”。所以才有A“我与你”、B“我与他”、C“你与他”的展开——这不是文字游戏,只从B出发看A,“你”便被我视为了工具;只从A出发看C,我们就成为一个孤绝无望的窒息世界,C则成了异己的陌生;只从C出发看A和B,于我只是彻底的“物化”,或者无关的孤独。(你可以按照这种思路继续排列)
第二个前提,设若自我意识本身没有独立自存性,而是来源于“他者”(当代西方哲学的要义之一),那么同样有两个小的角度。如果他者为物,那么我势必要用物来填补自我这一空位从而获取存在感,房子、金钱、书籍、文字,其理相同;如果他者为人,我必须准确定位我在他者眼睛中的形象,虽然我明了自我意识的空无,但在自我意识和他者意识不断转换调整的关系中依然可以在某种程度获取存在感。
2、于己之罪
于是人之罪就在两个向度展开。
对自己而言,所谓罪,即是迷失,从迷失到悔。
人之出生,都带着一颗赤子之心而来,初心的违背也即最初自我意识的遗忘;迷而不知其返,是谓罪。高二时偶然读康拉德《黑暗的心》,至今犹记那段于所有人都可能是谶语的话,“我记得我憔悴的脸和垂头丧气的模样,也记得我的青春和那一去不返的不可一世的感觉——觉得自己能够永存,能够战胜海洋、大地和所有人,那种骗人的感觉诱使我去寻欢作乐、去冒险犯难、去爱、去徒费工夫、去死亡;那个对自己力量的得意信念,那在驱壳里的生命热力,那在心中的光,逐年转暗、变冷、缩小,然后熄灭;熄灭得太早太早,在生命结束之前。”我们未曾通过对物的“操劳”而给自己筑建了一个栖居的家园;也没能通过与人和睦相爱而营造出温情的人生;甚至,我们在费力讨好他者的劳碌中所得也只是一个虚幻的印象。
不那么悲观地讲,自我的迷失更多的展开为“失陷”。失陷于一个未经审视的梦,或者失陷于一种不可自拔的环境,更有甚者,失陷于一段注定伤情的爱。陷于世也好,陷于人也罢;终归是进退失据,是沉溺。《盥盘铭》所谓:“与其溺于人也,宁溺于渊。溺于渊犹可游也,溺于人不可救也”。
3、于人之罪
人之罪的第二个向度,是对他人,是辜负,以及连带的错位的“恨”。
没有人可以做到遗世独立,“独在”只是“共在”的变型。红尘一世,总归会穿越很多人的生命,也会在自己的生命中交汇许多别人的轨迹。
自私的主体在行为中,对他人的罪表现为“遗忘”。远藤周作在《沉默》中说的很好,“所谓罪,是指一个人穿越另一个人的人生,却忘了留在那里的雪泥鸿爪。”也就那样无情地穿越了,全然不顾你任何一个行为在那些在意你的人的世界里都关乎他/她生命的意义;他/她为此而蔓延的思念、憔悴枯萎,你未曾看见。莫谈辜负,自私是肯定的。既如此,将你自己换位为被无情穿越的柔弱存在,你又有何资格谈“恨”。恨好事终、恨无常到、恨不能未嫁相逢、恨不能白头偕老。说白了,你恨的是这世界不遂你心愿——既要保有独立自由,又要自己成为对方眼里唯一的世界;或者说,你的恨中带着狂妄的骄傲,以为满世界都要眷顾你自私的意志。你忘记了,这世上有很多的人,甚至你的世界也有很多的人;彼此交织,可以绘制绝美的风景,也可能畸变为遗忘的命运。“命运其实就是生者与罪过之间的关联”(本雅明),罪过在于作为一个生者,你遗忘了与自己穿行的世界和他人的关联。
三、赎罪
1、罪即遗忘
于己之罪、于人之罪,罪都是一种遗忘。就自己而言,我们走着走着就遗忘自己的初心,遗忘最初心向往之的风景,进而遗忘了自己作为人,应该是一种“记忆性的存在”;就他人而言,我们遗忘了相互性,遗忘了所有的穿越都是刺透,生命中的每一个孔眼都不是浅尝辄止的轻飘。从历史的角度,我们遗忘了对理想的付出,乃至失却了乌托邦的外在和内在向度,沉溺于异己的冰冷世界;从哲学而言,我们遗忘了思及存在的使命,固着于存在者的世界而洋洋自得,进一步我们虽顾及了存在而遗忘了虚无。
2、赎罪
所有的罪愆都是可以补赎的。要言之,赎罪即记忆(注:这里的记忆做正面解,而不是像《命运》篇从命运的角度做消极的解释)。
虽则罪是遗忘,但赎罪却也可能需要遗忘,因为记忆和遗忘本就是相互的。遗忘是因为我们先前有了记忆;换个角度,遗忘也是因为我们后来滋生了太多无益的记忆。为什么会迷失?因为非紧要记忆的蔓生遮蔽了最初的来路。所以,于己而言,某种记忆的救赎恰是一种对沉溺世界的忘却;“我愿意拥有一颗优雅的灵魂”,尼采如是说,所以他会果断弃绝学者的世界。在这里,弃绝是自主的遗忘,进而联续上了最初的记忆。自我的救赎所需要的是单纯的记忆,这是在无常世界中对人生的担当和交代。
于他人而言,罪表现为我们遗忘了自己的作为而自私穿行。我们自然无力为他人的人生负责,但也并非是隔绝的单子;尤其是对所爱和所被爱,罪的救赎在这里可以表现为悲怆但不自怜的记忆。我想起福克纳的《野棕榈》,男主的妻子难产而死,朋友劝他忘记她而开始新的生活。男主想到:“记忆要是存在于肉体之外就不再是记忆,因为它不知道自己记住的是什么;因此,当她不在了,一半的记忆也就丧失,而要是我也不在了,整个记忆都得终止。是的,他想,在悲痛的存在与不存在之间,我选择悲痛的存在。”记忆是不该卸掉的,它可能沉重与悲伤,但人不就是如此这般的存在么?诚然,在我们自己的生命中,也总有人自私地穿行而过;然而这里我们所谓的记忆,是自律,而不是希求对等的衡量。
不应忘记,人作为一种卑微的存在,当我们谦顺地面对世界和生活的时候,这本身是与世界的和解。生活的恩赐不仅在于给予了我们绚烂的世界,更在于它让我们成为拥有记忆的有情存在。我不想提供鸡汤,只是念及那么多的无名者,甚至整个世界的无数排列组合,才诞生了这样一个我以及我短暂几十年的人生,又怎能不心存感激?是的,我那小小的世界充满挫败与苦痛,但那些苦痛无一不是源于骄傲的自我对世界的遗忘进而不自量力的穿越。
一念之间,有记忆和遗忘(其实真正想记住的绝不会遗忘);一念之间,也有感恩和赎罪(所有的罪都可以通过爱来补赎)。
依基督教,自亚当、夏娃始,人皆有原罪。因为人类祖先在伊甸园被蛇诱惑偷吃了知善恶树的果子,所以人被上帝逐出伊甸园。从此,人就有了死亡,男人劳碌一生果腹养家,女人屈从男人且痛苦分娩。
原罪到底是什么?
一说始祖偷吃了什么并不重要(我们都知道伊甸园有两棵树,一为生命树一为善恶树,吃了前者的果子可以不死,吃了后者可以知善恶知识),关键是偷吃行为本身违抗了上帝诫令,这等于是藐视上帝的权威,故而人有罪。人之原罪在于骄傲,既然连大天使路西华都因傲慢而堕落地狱,何况乎人?
一说偷吃了什么很重要。
贪婪之人慨叹:如果只能一个选择,始祖若是吃了生命树的果子该多好,即便被逐,人也保有了不死之身。此论不值一驳,因为一切的价值和意义都相对于有限性而存在(人即是有限性、有死性),无知无识浑噩地爬行于大地既不知死的可怖也不知生的秘义。
有思想家认为,上帝的警告其实恰是知善恶树(死亡树),死亡树是早于生命树的现实可能性。因为人偷吃了死亡果,有死了,所以永生的生命树才对他们成为可能,在死中方可知生、方可生生,所以恐惧的上帝一定要将他们逐出伊甸园。(张志扬,《渎神的节日》)故而,人的原罪在于超越,一种骄傲的尊严由是而生。
另说,人吃了智慧果,知道善恶,有了知识和羞耻,亚当和夏娃的眼睛于是变得明亮。上帝怕他们再吃了生命果,从而近于神(智慧+永生),所以驱逐他们。这一言说的要义在于,人因为自己的选择而承受;准确地说,偷吃禁果给了人认知世界的能力也即智慧,代价是人从此有死且速朽。甚至后世红尘的人也复如此,“智慧的刀口是向着聪明人;智慧对于自然是一桩罪恶”,从这一神话的真谛,尼采高声言说:“不管哪一个人,凡是自负于其才智者,而将自然投入毁坏的深渊中的,则他自己也必定要被自然所毁坏”(《悲剧的诞生》)。循着这一思路,有坚持用信仰对抗理性的基督教哲学家,如德尔图良、帕斯卡尔、舍斯托夫;也有对沿袭智慧果而下的西方知性思维和形而上学持否定态度的现代哲学家,如尼采、海德格尔。说到底,坚持理性知识和信仰的对立的思想暗流从未中断。
二、人之罪
我不是基督徒,所以不从原罪的角度而是从在世的角度理解人之罪。
1、前提
引入两个前提:马克思认为人是一种对象性的存在,“非对象性的存在等于非存在,即无”;故而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两个角度,其一为:如果对象是物,人通过灌注体力和智力在实践和劳动产品中获取自己的存在感,这个角度谈不上罪,有的只是“错”与“过”,用海德格尔的概念,这属于“操劳”;其二为:如果对象是人,那么在社会关系中,人与人是一种相互性的存在;这里,你和另一个人的交往如果彼此没有相互性,甚至沦为了工具,那显然就是不幸的“异化”。所以才有A“我与你”、B“我与他”、C“你与他”的展开——这不是文字游戏,只从B出发看A,“你”便被我视为了工具;只从A出发看C,我们就成为一个孤绝无望的窒息世界,C则成了异己的陌生;只从C出发看A和B,于我只是彻底的“物化”,或者无关的孤独。(你可以按照这种思路继续排列)
第二个前提,设若自我意识本身没有独立自存性,而是来源于“他者”(当代西方哲学的要义之一),那么同样有两个小的角度。如果他者为物,那么我势必要用物来填补自我这一空位从而获取存在感,房子、金钱、书籍、文字,其理相同;如果他者为人,我必须准确定位我在他者眼睛中的形象,虽然我明了自我意识的空无,但在自我意识和他者意识不断转换调整的关系中依然可以在某种程度获取存在感。
2、于己之罪
于是人之罪就在两个向度展开。
对自己而言,所谓罪,即是迷失,从迷失到悔。
人之出生,都带着一颗赤子之心而来,初心的违背也即最初自我意识的遗忘;迷而不知其返,是谓罪。高二时偶然读康拉德《黑暗的心》,至今犹记那段于所有人都可能是谶语的话,“我记得我憔悴的脸和垂头丧气的模样,也记得我的青春和那一去不返的不可一世的感觉——觉得自己能够永存,能够战胜海洋、大地和所有人,那种骗人的感觉诱使我去寻欢作乐、去冒险犯难、去爱、去徒费工夫、去死亡;那个对自己力量的得意信念,那在驱壳里的生命热力,那在心中的光,逐年转暗、变冷、缩小,然后熄灭;熄灭得太早太早,在生命结束之前。”我们未曾通过对物的“操劳”而给自己筑建了一个栖居的家园;也没能通过与人和睦相爱而营造出温情的人生;甚至,我们在费力讨好他者的劳碌中所得也只是一个虚幻的印象。
不那么悲观地讲,自我的迷失更多的展开为“失陷”。失陷于一个未经审视的梦,或者失陷于一种不可自拔的环境,更有甚者,失陷于一段注定伤情的爱。陷于世也好,陷于人也罢;终归是进退失据,是沉溺。《盥盘铭》所谓:“与其溺于人也,宁溺于渊。溺于渊犹可游也,溺于人不可救也”。
3、于人之罪
人之罪的第二个向度,是对他人,是辜负,以及连带的错位的“恨”。
没有人可以做到遗世独立,“独在”只是“共在”的变型。红尘一世,总归会穿越很多人的生命,也会在自己的生命中交汇许多别人的轨迹。
自私的主体在行为中,对他人的罪表现为“遗忘”。远藤周作在《沉默》中说的很好,“所谓罪,是指一个人穿越另一个人的人生,却忘了留在那里的雪泥鸿爪。”也就那样无情地穿越了,全然不顾你任何一个行为在那些在意你的人的世界里都关乎他/她生命的意义;他/她为此而蔓延的思念、憔悴枯萎,你未曾看见。莫谈辜负,自私是肯定的。既如此,将你自己换位为被无情穿越的柔弱存在,你又有何资格谈“恨”。恨好事终、恨无常到、恨不能未嫁相逢、恨不能白头偕老。说白了,你恨的是这世界不遂你心愿——既要保有独立自由,又要自己成为对方眼里唯一的世界;或者说,你的恨中带着狂妄的骄傲,以为满世界都要眷顾你自私的意志。你忘记了,这世上有很多的人,甚至你的世界也有很多的人;彼此交织,可以绘制绝美的风景,也可能畸变为遗忘的命运。“命运其实就是生者与罪过之间的关联”(本雅明),罪过在于作为一个生者,你遗忘了与自己穿行的世界和他人的关联。
三、赎罪
1、罪即遗忘
于己之罪、于人之罪,罪都是一种遗忘。就自己而言,我们走着走着就遗忘自己的初心,遗忘最初心向往之的风景,进而遗忘了自己作为人,应该是一种“记忆性的存在”;就他人而言,我们遗忘了相互性,遗忘了所有的穿越都是刺透,生命中的每一个孔眼都不是浅尝辄止的轻飘。从历史的角度,我们遗忘了对理想的付出,乃至失却了乌托邦的外在和内在向度,沉溺于异己的冰冷世界;从哲学而言,我们遗忘了思及存在的使命,固着于存在者的世界而洋洋自得,进一步我们虽顾及了存在而遗忘了虚无。
2、赎罪
所有的罪愆都是可以补赎的。要言之,赎罪即记忆(注:这里的记忆做正面解,而不是像《命运》篇从命运的角度做消极的解释)。
虽则罪是遗忘,但赎罪却也可能需要遗忘,因为记忆和遗忘本就是相互的。遗忘是因为我们先前有了记忆;换个角度,遗忘也是因为我们后来滋生了太多无益的记忆。为什么会迷失?因为非紧要记忆的蔓生遮蔽了最初的来路。所以,于己而言,某种记忆的救赎恰是一种对沉溺世界的忘却;“我愿意拥有一颗优雅的灵魂”,尼采如是说,所以他会果断弃绝学者的世界。在这里,弃绝是自主的遗忘,进而联续上了最初的记忆。自我的救赎所需要的是单纯的记忆,这是在无常世界中对人生的担当和交代。
于他人而言,罪表现为我们遗忘了自己的作为而自私穿行。我们自然无力为他人的人生负责,但也并非是隔绝的单子;尤其是对所爱和所被爱,罪的救赎在这里可以表现为悲怆但不自怜的记忆。我想起福克纳的《野棕榈》,男主的妻子难产而死,朋友劝他忘记她而开始新的生活。男主想到:“记忆要是存在于肉体之外就不再是记忆,因为它不知道自己记住的是什么;因此,当她不在了,一半的记忆也就丧失,而要是我也不在了,整个记忆都得终止。是的,他想,在悲痛的存在与不存在之间,我选择悲痛的存在。”记忆是不该卸掉的,它可能沉重与悲伤,但人不就是如此这般的存在么?诚然,在我们自己的生命中,也总有人自私地穿行而过;然而这里我们所谓的记忆,是自律,而不是希求对等的衡量。
不应忘记,人作为一种卑微的存在,当我们谦顺地面对世界和生活的时候,这本身是与世界的和解。生活的恩赐不仅在于给予了我们绚烂的世界,更在于它让我们成为拥有记忆的有情存在。我不想提供鸡汤,只是念及那么多的无名者,甚至整个世界的无数排列组合,才诞生了这样一个我以及我短暂几十年的人生,又怎能不心存感激?是的,我那小小的世界充满挫败与苦痛,但那些苦痛无一不是源于骄傲的自我对世界的遗忘进而不自量力的穿越。
一念之间,有记忆和遗忘(其实真正想记住的绝不会遗忘);一念之间,也有感恩和赎罪(所有的罪都可以通过爱来补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