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兵
在战乱地区,娃娃兵中有女童兵。吸收童兵的多是游击队,类似土匪或黑社会的组织,他们是散兵游勇。拥有武器,没有所谓革命信念,残暴成性,只为利益而活。
逼男童加入是用屠村、屠家法,杀光,烧光,男童无处可回,只能跟他们扛枪。
女童不光是给他们做后勤,还包括泄欲。她们干最累的活,还充当军妓。在10岁——13岁女童兵中,有不少早孕又被迫流产,染上性病的隐患极大,她们无法抵抗男队员的袭击,即使是轮奸也只能自认倒霉。她们身在法外之地,也无法得到政府或警察的保护和帮助。
直到她们所在的队伍被政府收降,她们可得到“放下武器回到平民”的日常,但她们也无家可归,只能在政府的救济院中过活或是流落街头。她们未受过教育,也未过过普通人的生活,找工作难,建立人脉难,生活缺少希望。
逼男童加入是用屠村、屠家法,杀光,烧光,男童无处可回,只能跟他们扛枪。
女童不光是给他们做后勤,还包括泄欲。她们干最累的活,还充当军妓。在10岁——13岁女童兵中,有不少早孕又被迫流产,染上性病的隐患极大,她们无法抵抗男队员的袭击,即使是轮奸也只能自认倒霉。她们身在法外之地,也无法得到政府或警察的保护和帮助。
直到她们所在的队伍被政府收降,她们可得到“放下武器回到平民”的日常,但她们也无家可归,只能在政府的救济院中过活或是流落街头。她们未受过教育,也未过过普通人的生活,找工作难,建立人脉难,生活缺少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