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黑塞
“赫尔曼·黑塞,德国作家,诗人,被雨果·巴尔称为德国浪漫派最后一位骑士。1877年出生在德国,1919年迁居瑞士,1923年入瑞士籍。黑塞一生曾获多种文学荣誉,比较重要的有:冯泰纳奖、诺贝尔奖、歌德奖。1946年获诺贝尔文学奖。1962年于瑞士家中去世,享年85岁。爱好音乐与绘画,是一位漂泊、孤独、隐逸的诗人。”
——以上信息来自度娘
我和黑塞有种微妙的缘分(笑)。第一次遇见他还是学生,作为一个标准的伪文艺小青年,我一眼就从琳琅满目的书册中摘出了《彷徨少年时》这几个溢满了浪漫色彩的字眼。只是当时阅历和思想都太浅,读到后半部只觉晦涩难懂、怪异莫名,遂弃之高阁。这第一次的相遇就以有缘无份告终。
这一次再遇到黑塞先生,于我来说颇有些水到渠成的意味。其时我正经历人生中最严重的一次自我认知危机,向前看,未来的尽是绝望,回头看,走过的全是错误。后悔懊恼与彷徨无措交织着占据了我所有的思想。濒临崩溃边缘时我独自一人到了巴尔的摩旁一个叫哥伦布斯的偏静小镇,决心寻找生命的意义和与自我相处之道。这话现在说来颇有些可嘲笑的虚妄,可于当时的我来说却是种迫切的必需。当生命变成了一种痛苦的存在,“活着的意义”这个遥远的哲学问题就变成了迫在眉睫必须抓住的那根稻草——生命必须要有着令人惊叹折服的意义,才能让我甘于忍受这所有的痛苦,才能让一切挣扎都成为值得。
哥伦布斯的日子很平静。我每日晨跑、读书、写字,隔几天会步行五十分钟去镇上最近的超市买些生活必需品。而晚间我会变身刽子手,一遍遍在日记中把自己生割活剥,甚而用我永远不会加诸在他人身上的恶毒语言来攻击那个赤裸的自己。这感觉是痛极的,但每每又在这痛中暗生出一股淋漓的畅快来。可这种痛和快都是无益处的:我并没有因此获得宁静,而只如一个观刑者,叉着手,看着被切开的自我在自己笔下辗转哀号,却只是咬牙暗骂“活该”——并非我不想救她,只是无法救她。
某日我去镇上采买东西,路遇一对小姐妹,妹妹穿着一件亮蓝色闪片公主裙,层层叠叠的大裙摆遮到脚背,裹着毛披肩在寒风中有些瑟缩,但亮蓝色皇冠下那双大眼睛却闪着兴奋骄傲的光芒。一旁的姐姐看着约莫大上四五岁,短羽绒长牛仔及踝靴,抱着手臂很带了些不屑的意味望着妹妹,见我看着她们,那小脸上又染了些尴尬和羞恼来,看得我不自禁就弯了嘴角。
不能不想到自己小时候啊,非要在不合时宜的时节做些不合时宜的事儿,待稍微大了些,明白了那样作为的可笑,就会在家人回忆的调侃中一次次急着去堵大人的嘴,然后闷坐一旁生自己半天的气。现在再看,不单那不合时宜的自己是逗趣的,就连那懊恼生闷气的自己也是可爱的,而那经历又不仅是可爱,更是必须的——若是没有了那些幼稚可笑,童年还有什么趣味?这念头当时在我脑中一闪而过,总觉得自己好似要抓住了什么,细思却又不能得。
当晚回到住处,邮箱里跳出一封亚马逊根据我近来所搜书籍类型为我推荐的几本书,其中就有一本《德米安:彷徨少年时》。熟悉的书名,年少的回忆。当晚在kindle上一口气读完,少时不能理解的下半部却在那晚突然就明白了。其实,我们谁不是少年辛克莱呢?谁不曾觉得活着太过艰难,不若别活了的好?谁不曾在回首往事时羞愧莫名,懊恼万分?可是,又有谁不是连跌带摔,以自己独特的方式长成了各自的德米安?
合书而思,我忽然想到了当天的那两个小姐妹,我和她们,我们三个人的表现,不正是成长的一幅画吗?我们都曾是那穿着公主裙的小姑娘,干着逗趣而不合时宜的事儿,却独自傻傻乐在其中;待长大些,我们都变为那自觉成熟的小姐姐,看着过去的自己只觉羞愧懊悔,恨不得自己没做过那般的傻事,恨不得自己不认得那个她才好;而最后,我们都会成为当天的那个我,会怜爱于那小妹妹的逗趣,更会为那小姐姐的尴尬懊恼而笑弯了嘴角。
成长原来就是这样啊,我们总有一天会为自己做过的事情后悔,因为我们长大了,成熟了,眼界思想都不一样了,可我们又不够成熟,不能接受自己过去的样子,只希望那些丑事傻事没发生才好。然后,终会有一天,我们再回头,已然能够用一颗平静的心接受自己所有的过往,并且知道,就连自己现在的作为,在四五年后看来,同样会后悔,而在十年二十年后看来,却是能会心一笑的。如此,便能以宁和的心境,经历一切,体验一切,而这所有的经历和体验,便是自己人生那条独一无二的路,那条通往独一无二的自己的路。
——某歪
——以上信息来自度娘
我和黑塞有种微妙的缘分(笑)。第一次遇见他还是学生,作为一个标准的伪文艺小青年,我一眼就从琳琅满目的书册中摘出了《彷徨少年时》这几个溢满了浪漫色彩的字眼。只是当时阅历和思想都太浅,读到后半部只觉晦涩难懂、怪异莫名,遂弃之高阁。这第一次的相遇就以有缘无份告终。
这一次再遇到黑塞先生,于我来说颇有些水到渠成的意味。其时我正经历人生中最严重的一次自我认知危机,向前看,未来的尽是绝望,回头看,走过的全是错误。后悔懊恼与彷徨无措交织着占据了我所有的思想。濒临崩溃边缘时我独自一人到了巴尔的摩旁一个叫哥伦布斯的偏静小镇,决心寻找生命的意义和与自我相处之道。这话现在说来颇有些可嘲笑的虚妄,可于当时的我来说却是种迫切的必需。当生命变成了一种痛苦的存在,“活着的意义”这个遥远的哲学问题就变成了迫在眉睫必须抓住的那根稻草——生命必须要有着令人惊叹折服的意义,才能让我甘于忍受这所有的痛苦,才能让一切挣扎都成为值得。
哥伦布斯的日子很平静。我每日晨跑、读书、写字,隔几天会步行五十分钟去镇上最近的超市买些生活必需品。而晚间我会变身刽子手,一遍遍在日记中把自己生割活剥,甚而用我永远不会加诸在他人身上的恶毒语言来攻击那个赤裸的自己。这感觉是痛极的,但每每又在这痛中暗生出一股淋漓的畅快来。可这种痛和快都是无益处的:我并没有因此获得宁静,而只如一个观刑者,叉着手,看着被切开的自我在自己笔下辗转哀号,却只是咬牙暗骂“活该”——并非我不想救她,只是无法救她。
某日我去镇上采买东西,路遇一对小姐妹,妹妹穿着一件亮蓝色闪片公主裙,层层叠叠的大裙摆遮到脚背,裹着毛披肩在寒风中有些瑟缩,但亮蓝色皇冠下那双大眼睛却闪着兴奋骄傲的光芒。一旁的姐姐看着约莫大上四五岁,短羽绒长牛仔及踝靴,抱着手臂很带了些不屑的意味望着妹妹,见我看着她们,那小脸上又染了些尴尬和羞恼来,看得我不自禁就弯了嘴角。
不能不想到自己小时候啊,非要在不合时宜的时节做些不合时宜的事儿,待稍微大了些,明白了那样作为的可笑,就会在家人回忆的调侃中一次次急着去堵大人的嘴,然后闷坐一旁生自己半天的气。现在再看,不单那不合时宜的自己是逗趣的,就连那懊恼生闷气的自己也是可爱的,而那经历又不仅是可爱,更是必须的——若是没有了那些幼稚可笑,童年还有什么趣味?这念头当时在我脑中一闪而过,总觉得自己好似要抓住了什么,细思却又不能得。
当晚回到住处,邮箱里跳出一封亚马逊根据我近来所搜书籍类型为我推荐的几本书,其中就有一本《德米安:彷徨少年时》。熟悉的书名,年少的回忆。当晚在kindle上一口气读完,少时不能理解的下半部却在那晚突然就明白了。其实,我们谁不是少年辛克莱呢?谁不曾觉得活着太过艰难,不若别活了的好?谁不曾在回首往事时羞愧莫名,懊恼万分?可是,又有谁不是连跌带摔,以自己独特的方式长成了各自的德米安?
合书而思,我忽然想到了当天的那两个小姐妹,我和她们,我们三个人的表现,不正是成长的一幅画吗?我们都曾是那穿着公主裙的小姑娘,干着逗趣而不合时宜的事儿,却独自傻傻乐在其中;待长大些,我们都变为那自觉成熟的小姐姐,看着过去的自己只觉羞愧懊悔,恨不得自己没做过那般的傻事,恨不得自己不认得那个她才好;而最后,我们都会成为当天的那个我,会怜爱于那小妹妹的逗趣,更会为那小姐姐的尴尬懊恼而笑弯了嘴角。
成长原来就是这样啊,我们总有一天会为自己做过的事情后悔,因为我们长大了,成熟了,眼界思想都不一样了,可我们又不够成熟,不能接受自己过去的样子,只希望那些丑事傻事没发生才好。然后,终会有一天,我们再回头,已然能够用一颗平静的心接受自己所有的过往,并且知道,就连自己现在的作为,在四五年后看来,同样会后悔,而在十年二十年后看来,却是能会心一笑的。如此,便能以宁和的心境,经历一切,体验一切,而这所有的经历和体验,便是自己人生那条独一无二的路,那条通往独一无二的自己的路。
——某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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