畸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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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是人自己创造的,每个真理都是众多模糊思想的混合物。世界上到处都是真理,真理都很美丽。然后,人出现了……一个人一旦将一条真理据为己有,称它为他的真理,并且尽力按照它去生活,他就成了畸人,他拥抱的真理成为谬论。”
孤独的现代文学摆渡人
舍伍德•安德森,生于1876年的俄亥俄小镇,卒于1941年的巴拿马,这是一个不为普通读者所知的“小众”作家。其实,他身后站着一群相当耀目的大师——菲茨杰拉德、斯坦贝克、塞林格、卡佛……他曾是海明威眼中“所有人的老师”,也被福克纳尊为“我们这一时代作家的父亲”。
一百多年过去了,这位导师依然籍籍无名。但是安德森作为现代文学摆渡人的作用难以低估。在那个新旧文学交替的时代,安德森敏锐地指出,新一代作家应超越维多利亚时代重情节构思、文辞修饰的陈腐作品,甚至直截了当地表示:长篇小说,作为一种文学体裁根本不适用于美国。
那么,他心目中理想的文学是怎样的?《俄亥俄,温斯堡》作为其代表作,是最好的答案。
不动声色的文字编织者
这是一部由25个故事连缀而成的短篇小说集,故事的发生地——俄亥俄州温斯堡小城可看成作者故乡的倒影。故事从若干小人物的视点出发,以细致的笔触描绘其心理、行动与遭遇,人物形象的描绘堪称精致。
如果读者希望从书里读到跌宕起伏的情节,恐怕只会失望而归。故事很少有大起大落,取而代之的是平凡的爱恨、平凡的叛逆、平凡的死亡……安德森擅长的是一种惜字如金的简朴风格,小说剔除了一切华丽的辞藻,以一种冷静得近乎苍白的笔法直抵人心。
若以这个时代流行的“可读性”论,这部现代主义作品得被打上大大的差评。对读者来说,花费时间阅读这25个貌似无聊的故事,几乎是不可饶恕的。但是,细细咀嚼的话,你会发现隐藏在涓涓细流般的文字中蕴含的冷冽之美。
安德森说,所有的历史都是瞬间史。从这25面透镜里折射出的是光怪陆离的人性碎片,作者取消了重要历史事件的维度,仿佛用一个透明的玻璃罩将小城与世隔绝。放弃一切惊险刺激的情节,仅用人物关系的彼此相连、生活氛围的烘托渲染就将整本书勾连为一体。
“畸人”之痛
这本书另一个更广为人知的译名是《小镇畸人》,何为畸人?心理不健全,行动不正常;用引言的话来说就是一门心思“按照自己的真理去生活”。独居陋室,为自己幻化出一众影子朋友的画家、挣扎于内心偷窥的欲念,视诱惑为考验的牧师、一心扑在家族事业上,希望求得上帝神迹垂青的老人……每个故事都是精心截取的生活切片。安德森的语言非常节制,于平淡中勾勒出一组生动的小镇人物速写。
作为大城市对立面出现的温斯堡,虽然拥有大片生长着甜美浆果的田野、夏夜里回荡着幽幽虫鸣的树林,却绝非古典文学意义上的世外桃源。大机器时代前夜的美国,工业技术飞速发展,新型农用机械批量投入使用,物质主义的思潮向村镇蔓延。温斯堡的男男女女,在“无数陌生观念尖利的呼啸声”中,在“穿过田野和小镇的城际公路”修建起来后,显得后知后觉,几乎是本能地抱紧曾经的传统不放。面对一场从头到脚的巨大革命,他们显得朴拙而惶惑。
地域上的隔绝状态已被无情打破,那些被视为信条的美德在新时代不再有任何价值。人与人之间越发冷漠,父子、同事、情侣之间的关系不再亲密无间,理解”与爱成了最稀缺的资源。被所有人渴盼,又被所有人失落。“一个站在乡村店铺火炉旁边的农民,头脑中充斥的是满得快溢出来的别人的句子”,言不由衷之程度至此,把酒言欢的交心对谈也只能存于旧日的记忆。
在作者的显微镜下,“畸人”按照自己笃信的方式摸索世界,怀着真诚的愿望试图与他人交流,结局却往往归于黯淡。觉醒——探寻——爆发——沉寂,这是大部分故事的发展轨迹。需要指出的是,这些不善于表达的小人物普遍拥有执着的品质,善于内省,对现实极度敏感。事实上,他们的心并非一潭死水。
某种程度上,这是群卑微的悲剧英雄,无论男女老少——“她把脸转向墙壁,开始努力强迫自己勇敢地面对这样一个事实:许多人必须孤独地活着以及死去,即使在温斯堡也是如此。”最清醒的认识,源于最深刻的孤独。
那种苹果,究竟多甜?
第三个故事《纸球》尤为动人,故事把医生与妻子的爱情故事形容为这样的味道:“树上仅剩下零星几只有伤疤、采果人不想要的苹果。……轻轻咬一口,苹果的味道很鲜美,它全部的甜味都集中在侧面那一小块圆圆的部位。……只有不多的几个人懂得那种苹果有多甜。”
医生有个跟作家相似的习惯:喜欢把零碎的思想写在纸片上塞进口袋,变成纸球,口袋满了后将它们全部倒掉,用新的思想代替。婚后,妻子喜欢听医生读纸片上的字,听他大声地笑,不再留恋那些被采果人选中的“光滑完美的苹果”。
第二年春天,她死了。医生一天天变得衰老,仍然日复一日地记录自己的思想、攒成纸球、从口袋里倒掉……无休无止地在空荡荡的办公室里工作。
这里的苹果可看作所有“畸人”的象征物,安德森对这些所谓“不正常者”的深刻同情,就藏在这些被人遗弃的苹果里。翻遍整本书,他从未戴着全知全能的面具代替被叙述者大发感慨,读来却能感受到一种平静下的悲悯,淡然中的感动,不因其文笔简洁而失掉震撼力。
安德森童年赤贫,前往克利夫兰发展前曾在俄亥俄度过了单调的四十年,做过很多底层工作。对他而言,这些“畸人”无一不是、或者说不曾是其同类。他成名时,工业化时代已然君临,“战争不用擎着爱国主义的旗帜就可以打起来”,而他内心最敏感的部分永远和这些故人连在一起。
如果读英文原版的话,读者对这一点的感悟可能会更深。安德森准确抓住美国中部人的话语风格,于平易中辟出了原汁原味的时代风貌。
出走•尾声
“只有在极少数的片断里,我们才真正地活着”,安德森以25个故事清晰地表达了“瞬间即历史”的含义。这些略显灰暗的瞬间里,小城之人或是走向妥协,或是通往癫狂,而作者本人,则像中心人物——报社记者乔治•威拉德一样,在书的结尾踏上通往大城市的早班列车,带着父亲的叮嘱告别故乡,将其变成描绘成年梦想的背景。
火车开动时,他想的是琐事,是这些年来跟他诉说过内心情感的同乡,而没有思考生活中“严肃而重大的内容”。但是,这个枫絮飘飞的四月清晨,足以让整本书从虚无中超拔而出,指向虽然朦胧却充满希望的别处。
1941年,舍伍德•安德森在前往南美的游轮上拿起一杯马提尼鸡尾酒,喝了一大口。
杯口的几片橄榄间,插着一根牙签。这根牙签刺进了他的内脏,引发感染。几天后,作家死在巴拿马的医院里,以这种离奇的方式告别了世界。对这个风格沉静、珍视生活的作家而言,这绝非理想的死法。
安德森之后,美国文学逐渐摆脱亦步亦趋的现实主义窠臼,现代主义的舞台缓缓启幕。
他笔下的温斯堡,则超越了时代局限,成为一处倒映在历代读者心中的小城。它是你无法从心理上彻底摆脱的故乡,原住民的美好品质,他们的执拗与妥协、冒险与保守,都会在你的性格里留下烙印。
而我们,何尝不也是一个个平凡的“畸人”,按自己选定的真理与原则去生活。渴望爱,渴望交流,在生命的一道道裂谷间徘徊或突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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