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良记
爱肉是个不招同性喜欢的女孩子。别说正经女孩子对她避之不及,就算是一起做皮肉生意的姐妹,也总是对她不冷不热。按道理来说不应该的,同是风尘沦落人,小姐们之间总是有一份共鸣和怜惜,这个世界对我们都不太友善,所以我们更要拥抱彼此。然而爱肉是个例外,她像个病毒一样被排斥在圈子之外。小茉莉的月事来了,她宁愿把熟客介绍给两条街外的飘飘也不给邻屋的爱肉;樱子的项链不见了,非说是爱肉偷偷拿走了,抽得她大耳刮子呼呼作响,也没见有人来劝;上个月爱肉发烧躺在床上,愣是水米不进地睡了三天,大家不约而同地装作视而不见。
不过,爱肉也不在乎。爱肉的眼里只有男人。在所有人看来,爱肉是不用做鸡的。这个城市里的妓女大多来自周边郊区或者乡镇,家里有着三四个参差不齐的孩子,每一张嘴都发出嗷嗷待哺的声音。爱肉不同,爱肉家里不算有钱,父母都是当地国企的工人,最底层的那种,现在还住着公用厕所的筒子楼,但是毕竟算本地独生女,读完职校出来找个文员做做,老老实实地嫁一个本分男人还是没问题的。
可是爱肉就不,爱肉离不开男人。说起爱肉这名字,还是她的初夜给取的。那个男孩子是爱肉所在高中的风云人物,高大帅气,篮球场上总是引起一串一串的尖叫。爱肉那个时候勉强只算活泼可爱,可是他说他喜欢,爱肉稚气的脸和汹涌的胸的奇怪组合。他总是爱揉着她,在灰扑扑的体育器材室,在晚自习后的教室,在人声鼎沸又自成一体的洗手间里,叫她心肝小爱肉。他的手法还很青涩,带着青春期特有的急不可耐的探究和欲望,那是爱肉对于感官世界的最初体验。
爱肉的熟客很多,大概是她生得一身好皮肉,又爱没心没肺地笑吧。比起矫揉造作装腔作势的呻吟叫床,男人们更爱她尖利得有点刺耳的猫叫。爱肉在所有的客人里面最喜欢那个青皮小伙,虽然他粗暴野蛮,总是直挺挺地撞进爱肉的身体,粗粝的器具毫不怜惜地摩擦碰撞,一点点磨出汁液和血迹。爱肉却不怕痛,反而喜欢这样原始不加遮掩的欣赏。
爱肉是一个今朝有酒今朝醉的人。别的小姐,都有一种“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的忧患意识,毕竟吃的是青春饭,要不就死死握住钱,要不就隐姓埋名准备老大嫁作商人妇。爱肉不一样,她活得很张扬,收到的小费一定要换作华服珠宝,人生得意须尽欢,不然谁会知道我为人所爱。她纵欲、酗酒、嗑药......非此不能证明自己的存在。年轻的时候还好,敷张面膜做个SPA又是一条好汉,二十五岁的生日一过,再多的前男友面膜都救不回眼底的沧桑与故事。
愈是如此,爱肉愈是浪荡无边。女人的花期太短,她还想要。她穿着短得轻佻的短裙,粉色的雪纺和参差不齐的撕边流苏让她看起来更加拙劣得可笑。她或许是想抓住青春的尾巴,但那斑驳的粉底下垂的嘴角和松弛的颈部,简直让人同情。这样的妆容、这样的穿着,如果是二十出头青春洋溢的女孩子,应该会让人觉得挑逗得漫不经心,如果是现在的爱肉,简直就是徐娘半老自卖自夸了。
爱肉的父母大概已经放弃她了,小城是熟人社会,这样的女儿,哪怕是添上厚厚的嫁妆,也是没人要的。还好爱肉自己争气,最后大着肚子嫁给了酒吧看场子的龙哥。龙哥有很多女人,耍起酒疯来连爱肉的父母都打。毕竟女儿做过鸡,爱肉的父母也挺不直腰杆,只能眼不见为净。
后来的后来,爱肉和小茉莉、樱子那些小姐妹还聚过一次。小茉莉洗白上岸嫁给了一个外地男人,然而大概是以前堕胎伤了底子,婚后一直没留住孩子,男人没几年就在外面光明正大地养起了女学生。樱子倒是没嫁人,倾尽积蓄盘了个美容院,生意倒是蒸蒸日上,只是遇到的男人都是图钱,也不过是面子情罢了。大家都说爱肉有福气,如今是有夫有子万事足。
爱肉的儿子生得好,继承了龙哥的浓眉大眼和爱肉的活泼性格,小茉莉笑着问他叫什么名字。
他说,我叫改之,陈改之。
不过,爱肉也不在乎。爱肉的眼里只有男人。在所有人看来,爱肉是不用做鸡的。这个城市里的妓女大多来自周边郊区或者乡镇,家里有着三四个参差不齐的孩子,每一张嘴都发出嗷嗷待哺的声音。爱肉不同,爱肉家里不算有钱,父母都是当地国企的工人,最底层的那种,现在还住着公用厕所的筒子楼,但是毕竟算本地独生女,读完职校出来找个文员做做,老老实实地嫁一个本分男人还是没问题的。
可是爱肉就不,爱肉离不开男人。说起爱肉这名字,还是她的初夜给取的。那个男孩子是爱肉所在高中的风云人物,高大帅气,篮球场上总是引起一串一串的尖叫。爱肉那个时候勉强只算活泼可爱,可是他说他喜欢,爱肉稚气的脸和汹涌的胸的奇怪组合。他总是爱揉着她,在灰扑扑的体育器材室,在晚自习后的教室,在人声鼎沸又自成一体的洗手间里,叫她心肝小爱肉。他的手法还很青涩,带着青春期特有的急不可耐的探究和欲望,那是爱肉对于感官世界的最初体验。
爱肉的熟客很多,大概是她生得一身好皮肉,又爱没心没肺地笑吧。比起矫揉造作装腔作势的呻吟叫床,男人们更爱她尖利得有点刺耳的猫叫。爱肉在所有的客人里面最喜欢那个青皮小伙,虽然他粗暴野蛮,总是直挺挺地撞进爱肉的身体,粗粝的器具毫不怜惜地摩擦碰撞,一点点磨出汁液和血迹。爱肉却不怕痛,反而喜欢这样原始不加遮掩的欣赏。
爱肉是一个今朝有酒今朝醉的人。别的小姐,都有一种“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的忧患意识,毕竟吃的是青春饭,要不就死死握住钱,要不就隐姓埋名准备老大嫁作商人妇。爱肉不一样,她活得很张扬,收到的小费一定要换作华服珠宝,人生得意须尽欢,不然谁会知道我为人所爱。她纵欲、酗酒、嗑药......非此不能证明自己的存在。年轻的时候还好,敷张面膜做个SPA又是一条好汉,二十五岁的生日一过,再多的前男友面膜都救不回眼底的沧桑与故事。
愈是如此,爱肉愈是浪荡无边。女人的花期太短,她还想要。她穿着短得轻佻的短裙,粉色的雪纺和参差不齐的撕边流苏让她看起来更加拙劣得可笑。她或许是想抓住青春的尾巴,但那斑驳的粉底下垂的嘴角和松弛的颈部,简直让人同情。这样的妆容、这样的穿着,如果是二十出头青春洋溢的女孩子,应该会让人觉得挑逗得漫不经心,如果是现在的爱肉,简直就是徐娘半老自卖自夸了。
爱肉的父母大概已经放弃她了,小城是熟人社会,这样的女儿,哪怕是添上厚厚的嫁妆,也是没人要的。还好爱肉自己争气,最后大着肚子嫁给了酒吧看场子的龙哥。龙哥有很多女人,耍起酒疯来连爱肉的父母都打。毕竟女儿做过鸡,爱肉的父母也挺不直腰杆,只能眼不见为净。
后来的后来,爱肉和小茉莉、樱子那些小姐妹还聚过一次。小茉莉洗白上岸嫁给了一个外地男人,然而大概是以前堕胎伤了底子,婚后一直没留住孩子,男人没几年就在外面光明正大地养起了女学生。樱子倒是没嫁人,倾尽积蓄盘了个美容院,生意倒是蒸蒸日上,只是遇到的男人都是图钱,也不过是面子情罢了。大家都说爱肉有福气,如今是有夫有子万事足。
爱肉的儿子生得好,继承了龙哥的浓眉大眼和爱肉的活泼性格,小茉莉笑着问他叫什么名字。
他说,我叫改之,陈改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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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喝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16-08-22 09:4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