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哥
自从当年愤愤然离开了家,我与傻哥,已经整整五年没见了。
这五年里,我早就不再执拗着当初为了驱赶傻哥而放下的狠话,早就离开了当初为了能与之生生世世在一起而自私地放弃傻哥的那个人。我在家乡的邻城辗转于各个咖啡屋,一边打工、一边学习,一边思念着一百多公里之外的家——那个五年前在我心里早已破碎得无法修复的家、那个曾经带给我无尽伤痛的家。
选择咖啡屋工作,不仅仅是因为这里的环境更适合我不愿与人交流的个性,更主要的,是我总想能寻到一种卡布奇诺,像当初傻哥调出的味道一样,慢慢入口,再满足地舔舔挂在唇边的白色的沫,抬头望着我的憨憨的傻哥,烦恼尽失……
“嗨,拿铁。”脆脆的女生声音滑过来。
“稍等。”我放下手里的书,蒸汽管打好奶泡,再用拉花针在外圈的小圆中间划过,形成一串心形图案,最后用快速的s形手势划过……一切就轻驾熟,几分钟后当我把拿铁端到客人面前——我和对方都惊呆了。
“小智?”
“哦?南?!你怎么在这里!”
“小智!”我激动地抱起她——我的中学同学,我最亲爱的闺蜜。感受到彼此体温的时候,我像突然在这个已经生活了五年的陌生城市里终于找到了依靠一样,热泪滚滚而落。
孤孤单单挺过了那么多个日夜,一切曾经想要与过去彻底决绝的执拗和倔强,都在措不及防的拥抱中,全部化开,了无踪迹。
“南!你让我好找!五年了!你不留一点点痕迹给家里,不留一点点痕迹给我们,你这是要逼死谁的节奏吗?!”
看着小智歇斯底里的样子,我突然感觉幸福极了,我抹抹脸上的泪,又替她抹抹,我们哭一会儿,笑一会儿,咖啡屋里的客人早已无一例外地被我们久别重逢的样子“轰炸”得够呛。
生活里的激情本就不多,能看到这样激动人心的重逢,任何不是铁石心肠的人都会为之动容。我们不好意思地朝客人不断鞠躬,以示抱歉。宽容的客人抱以微笑回应着。
“五年了,我想回却不敢回,我惦记着傻哥,妈走了,我也走了,傻哥不知道会不会和那个人平安地生活……小智,我们不诉离殇,好不好。”
“南,两年前,你继父就去世了,饮酒过度,肝硬化,发现没多久就去世了。”小智把手搭在我的手上。
我的手开始冰凉。
“我们确实拖累了他……可傻哥……”
“傻哥在邻里的帮助下安葬了继父,我们寻遍了可以打听到你消息的所有途径,想让你回来跟他一起生活,可是……傻哥却在不久后失踪了。”
许是事情过去已经太久,许是毕竟不是血脉相连,小智说得平静极了。
可我却听得心惊肉跳。
我拿起抹布一遍遍擦拭着咖啡机,大口喘着粗气,一直到小智使劲扳住我的手臂,才不得不停止。
“好吧,你终于为当初的任性付出了代价,这下,你心安了!”久别重逢后的小智原来一直在努力克制着平静,而现在,她控制不住了。
所有的客人都惊呆了。
我无言以对。
我,可以在这一声怒吼中,得到一丝丝宽恕么?!
当晚,我和小智就坐上了返乡的高铁。我们面对面沉默了很久,才开始尝试着看对方——不,确切地说,是我尝试着去面对当初想要逃离的一切。
“迟早要面对的,不是吗?”小智幽幽地说。
“是。”我的嗓子已经沙哑不堪。“当初爱上那个男孩的时候,以为他就是带我逃离那个家的救世主,我抛弃了傻哥,抛弃了那个在我心里早已不是家的家。”
我的眼里,仿佛重新又看到了当年傻哥憨憨地跟在背后的模样。而那个当初爱得死去活来的男孩,在记忆中竟然渐渐模糊。
妈说,傻哥生下来的时候一点都不傻,胖乎乎的非常可爱,几乎爸妈的所有熟人都爱极了那个憨憨胖胖的他。
不幸的是,傻哥两岁那年发高烧,农村的奶奶慌得手足无措而延误了治疗,傻哥烧坏了脑子,当时的学名叫做——大脑炎。
大脑炎不是痊愈了就结束了。这一场病直接摧毁了傻哥的智商,使得傻哥不得不以一个十几岁孩子的智商生活下来——不,以现在小孩子的聪明程度而言,那不过是五六岁孩子的智商而已。
傻哥被送去上托儿所、上学,爸妈认为,只有让他不断接触这个残酷的而真实的社会,不断跌倒,才能顽强地生存下去。傻哥上托儿所那年,我出生了。
童年的记忆里,傻哥总是不断地挨欺负,不带有一丝同情心的人们会恶作剧捉弄他,会指指点点着笑他的窘态。那笑声总是刺痛我,只要看到傻哥被人欺负,我就会不顾一切地冲上去,把他们用来捉弄傻哥的所有“道具”砸个稀巴烂,把那群人骂个稀巴烂。
哄笑的人群散去,我一声不吭地拉着傻哥回家。傻哥总是憨笑着摸摸我的头表示感激,全然不顾自己被欺负得伤痕累累。
我愤愤地大步拉着他回家,我恨那些人,也恨傻哥总是惹事。我们一前一后疾步地走,那个场景从我懂事起就反复上演着,甚至在初二那年父亲去世、母亲带着我们两个“拖油瓶”嫁给了嗜酒如命的继父、而一年后母亲又撒手人寰,都未曾改变过—一一直到我上了高三,认识了一个男孩,一切戛然而止。
“好吧,工作我不急着找,陪你先回家,我怕你看到那个空荡荡的家,会难受。”小智不再朝我吼,心疼地看着我。
“现在你可以跟我说了吧,当初,怎么痛下决心就扔下他了?你不是一直发誓要照顾傻哥一辈子的吗?不是说哪个男人胆敢嫌弃傻哥,你就不可能爱上他吗?”她终于还是不肯罢休,非要我揭开了疮疤给她看。
“说吧,疮疤不揭开,要怎么继续?我以为你会幸福地生活在哪个角落,谁知这么意外让我碰上,还是孤身一人!他呢?!” 小智的话像机关枪扫射一样,一字一句锥痛着我。
我如鲠在喉,长叹一口气。
往事揭开,竟然不是原本想象得那样费力和痛楚,也许,再大的痛楚,也比不过我可能永远失去了傻哥的事实吧。
原来我们一时自私、一时气盛对亲人犯下的错误,真的可能永远不再有弥补的机会!就像当年上初中,叛逆的我莫名地一次次朝母亲怒吼,一次次灼伤她失去爱人、为了孩子重新再嫁却得不到幸福的本已破碎不堪的心一样,等到母亲突然放手离开的时候,望着她枯瘦的容颜和无法合上的双眼,我竟痛得不能呼吸,忘记了哭泣。
高三那年,面临高考大家都在倒计时,我却突然对这个世界失去耐心。
母亲已经离去将近两年,继父每日酩酊大醉地回来,动不动就看我们兄妹不顺眼,抄起家伙怒吼着就朝我和傻哥扔过来,以发泄他中年再娶而再次不如意的人生苦闷。
傻哥总是会替我挡着,有时候都被砸得额头出血了,还是憨憨地笑,这越发激怒了继父,他破口大骂地冲过来的时候,我就会像要杀了他一样地挡在傻哥前面,我像一头狂怒的母狮子一样看着他,一直看到他悻悻地转身,烂醉如泥地回屋去睡。
那时的我我愤怒,不能与任何人交流,但是又孤单,渴望与任何人交流。
苦难的日子里,小智经常会在傍晚端来她妈妈刚磨好的豆浆,她嘱咐我们早上喝,她柔软的声音让我觉得温暖极了。除了她,我再无朋友。
打球是我唯一能发泄的方式。傻哥总是会在球场上陪着我,我们一直打到日落,然后我把胳膊使劲搭上他高高的臂膀,我们唱着国歌回家。我们高亢的声音回响在弄堂里,几乎成了傍晚十分家家做饭的作料一样。
“回家”——似乎是需要攒足了勇气才可以去做的一件大事。
秋就是那样一个傍晚,在球场认识的。
那时候的他好高好帅气哦。
我们一起打球,一起聊着类似的身世。所不同的是,他的父母是在他十岁那年出车祸双双离开的。他的养父母待他极好,他们无儿无女,恨不得把所有都给了他,只是——他说,由于被抱养的时候已经十岁了,对父母的所有的记忆、一夜之间突然失去双亲的痛,无论怎样试图抹去,都不可能了。
他说那是一种挣扎。他想要回到故乡,那里有着过去的痕迹,这里让他总是感觉寄人篱下。而养父母对他的所有的好,都被他看成是一种“虚伪”——“他们想要老有所依,不是吗?否则,为什么对我那么好?为什么平白无故对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小孩那么好?!”他执拗极了,而我除了未置可否竟无言以对。
那时候我的三观很混乱。秋的话,对我无异于是混乱生活中的一个出口——我们,还有傻哥,都不会有人真正来爱的。我们,是被生活唾弃了的一族。
我们越聊越熟稔,越聊越想要挣脱牢笼。
直到有一天,秋在球场上突然吻了我。那一刻我的曾经冰封的心温软得像要化开一样。
斜阳暖暖地照在我们身上,好多年没有这样幸福的感觉了,我们相拥,我们哭泣,我们大笑着在球场上手拉手跳舞,傻哥也欢快着加入进来。
六年了,那个幸福的时刻,仍记忆犹新。
几个月后我和秋放弃了高考,在附近同居。我们甜蜜而隐秘地过起了小日子,而每天仍然跟在身后的傻哥,却越来越变成累赘。
我们三个一起生活了几个月。傻哥也似乎感觉到了自己带来的麻烦,却不知用什么样的方式才可以讨好我。
他在家门口我和秋打工的咖啡馆跟侍应生学会了制作卡布奇诺,因为——那是我最爱的咖啡。
每天午后人少的时候,他会帮我调制一杯卡布,渐渐地,我爱上了傻哥的卡布,奶味儿和咖啡味儿的比例恰到好处,喝完,他会替我擦干嘴唇上的白沫,然后递给我一个自己叠的千纸鹤,又故意在我接过来的刹那,迅速把千纸鹤的尖尖嘴巴折弯,逗我开心。
而我就会故意地大笑,让他更加开心,然后扭身,偷偷把一杯卡布的钱放进老板的抽屉。
傻哥的卡布调制得越来越好,后来老板知道了,善心大发,竟然同意傻哥留在店里专门调制卡布,卡布成了咖啡馆的招牌,而报酬,就是每天给他的妹妹免费调制一杯。
咖啡馆的午后,是属于我和傻哥的幸福时光。
一直到秋提出去邻城打拼、开始真正属于我们自己的新生活,一切,终于爆发。
恋爱都是自私的,秋不喜欢傻哥一直跟在身后,而被恋爱冲昏了头脑的我,急于想要跳出当时窘境的我,已经全然忘记了对傻哥做出的承诺——我,要带着你一辈子。
那天的天气很糟糕,电闪和雷鸣让人惶惶不安。秋已经拿着大包小包提前去了火车站,他说,开车前你若不能自己来,就永远不要来了。
秋很决绝,一如他对待养育了自己十年的养父母一样。
我在租住的小屋里一遍遍对傻哥重复着这句话:傻哥,你等着我,等我混好了,我来接你。
傻哥一直摇着头,紧张地用手搓捏着衣角。他根本听不懂我在说什么,但他知道,我要离开了。
只有半个小时了,再不走,我就要永远地失去平生的第一个男人了。
雷鸣声让我暴躁起来。
我推搡着傻哥冲进雨里,一路跌跌撞撞把他推回继父的房子,到了门口他还是不肯进,使劲抓住我的手,使劲看着我,眼泪和雨水混杂在傻哥脏兮兮的脸上,那个样子,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我狠狠心挣脱了他,边跑边喊着:不要跟着我!我要离开你!离开这个家!永、远、不、要、跟、着、我!
……
“生活有的时候就是爱开玩笑。”回忆中断,我对着小智苦笑了一下,“我放弃了从小相依为命的傻哥,背叛了故乡和傻哥,最后换来的,还是被抛弃。或许,我就注定是一个被抛弃的人吧!”那个电闪雷鸣的夜在这五年中曾经一遍遍重现脑海,而我大声对傻哥喊出的狠话,也一遍遍鞭笞着我孤独而脆弱的内心。
到邻城不足半年,秋就和别的女孩子好上了,临走,他站在阳光下对我没心没肺地笑着说,“你坚强得像沙漠里的草,没有谁,你都可以活得很好。”
为了证明给他看,我在这个无亲无故的城市硬是自己扎下根来。我咬着牙不回头,咬着牙不去见傻哥,我不知道我是出于歉疚,还是出于无力。
列车颤动了几下,终于安静地停住了。
接下来的整整一个多月里,我跑遍了这个城市的各个角落,跑遍了所有傻哥认识的和不认识的地方,报案后,公安局也一直没有消息。
疯狂地寻找傻哥的事情,终于把我折腾到心灰意冷。
傻哥就这样消失了。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
小智劝我不要往最坏的地方想,可是一个月来,我始终噩梦连连。我梦到傻哥被车撞了,奄奄一息地攥着一只千纸鹤,枯竭的目光无望地看着我离去的那条路……
再也不能留下来了,这个带给我太多伤痛的城市!
拜祭了我苦命的父亲、母亲后,在小智和同学的告别声中,我还是返回了那个待了五年的异乡。
我不知道哪里才是终点。日复一日,傻哥的样子总是不断清晰地浮现。
母亲说过——再难的生活,总要想办法继续。
在准备参加高考的日子里,我用打工赚来的钱坐吃山空,开始闭门读书。自从秋离开,几年间我所有的闲暇几乎都交给了书本,似乎除了这一种方式,我再无从派遣寂寞和孤单,派遣对傻哥的歉疚和想念。有时候真的不解,上学时为什么那么恨读书?
除了偶尔去附近的咖啡馆坐坐,剩下的时间我继续玩儿命读书——我痛下决心,我要上大学,我要活出一个人样儿,等我的傻哥回来。
这一年的八月初,我接到了录取通知书。
所有的苦痛在这一刻终于结束了,除了——我的傻哥。
母亲说得对,原来一切苦难都终将过去。
告别这座邻城的时候,我竟然有些恋恋不舍,这是一座任由我卸下所有对生活的不满,又装上所有对生活的希翼的城市。
我挑了街边的一个小咖啡馆,打算以一杯卡布,结束这里的生活。
几分钟后,卡布端了上来,很好看的心形。
我端起来浅浅地喝了一口。
这一口,恍如隔世。
一只手臂递过来一只折着嘴的千纸鹤。手臂上有一颗胎记——那是傻哥的手。
窗外,小智在阳光下朝我微笑。
这五年里,我早就不再执拗着当初为了驱赶傻哥而放下的狠话,早就离开了当初为了能与之生生世世在一起而自私地放弃傻哥的那个人。我在家乡的邻城辗转于各个咖啡屋,一边打工、一边学习,一边思念着一百多公里之外的家——那个五年前在我心里早已破碎得无法修复的家、那个曾经带给我无尽伤痛的家。
选择咖啡屋工作,不仅仅是因为这里的环境更适合我不愿与人交流的个性,更主要的,是我总想能寻到一种卡布奇诺,像当初傻哥调出的味道一样,慢慢入口,再满足地舔舔挂在唇边的白色的沫,抬头望着我的憨憨的傻哥,烦恼尽失……
“嗨,拿铁。”脆脆的女生声音滑过来。
“稍等。”我放下手里的书,蒸汽管打好奶泡,再用拉花针在外圈的小圆中间划过,形成一串心形图案,最后用快速的s形手势划过……一切就轻驾熟,几分钟后当我把拿铁端到客人面前——我和对方都惊呆了。
“小智?”
“哦?南?!你怎么在这里!”
“小智!”我激动地抱起她——我的中学同学,我最亲爱的闺蜜。感受到彼此体温的时候,我像突然在这个已经生活了五年的陌生城市里终于找到了依靠一样,热泪滚滚而落。
孤孤单单挺过了那么多个日夜,一切曾经想要与过去彻底决绝的执拗和倔强,都在措不及防的拥抱中,全部化开,了无踪迹。
“南!你让我好找!五年了!你不留一点点痕迹给家里,不留一点点痕迹给我们,你这是要逼死谁的节奏吗?!”
看着小智歇斯底里的样子,我突然感觉幸福极了,我抹抹脸上的泪,又替她抹抹,我们哭一会儿,笑一会儿,咖啡屋里的客人早已无一例外地被我们久别重逢的样子“轰炸”得够呛。
生活里的激情本就不多,能看到这样激动人心的重逢,任何不是铁石心肠的人都会为之动容。我们不好意思地朝客人不断鞠躬,以示抱歉。宽容的客人抱以微笑回应着。
“五年了,我想回却不敢回,我惦记着傻哥,妈走了,我也走了,傻哥不知道会不会和那个人平安地生活……小智,我们不诉离殇,好不好。”
“南,两年前,你继父就去世了,饮酒过度,肝硬化,发现没多久就去世了。”小智把手搭在我的手上。
我的手开始冰凉。
“我们确实拖累了他……可傻哥……”
“傻哥在邻里的帮助下安葬了继父,我们寻遍了可以打听到你消息的所有途径,想让你回来跟他一起生活,可是……傻哥却在不久后失踪了。”
许是事情过去已经太久,许是毕竟不是血脉相连,小智说得平静极了。
可我却听得心惊肉跳。
我拿起抹布一遍遍擦拭着咖啡机,大口喘着粗气,一直到小智使劲扳住我的手臂,才不得不停止。
“好吧,你终于为当初的任性付出了代价,这下,你心安了!”久别重逢后的小智原来一直在努力克制着平静,而现在,她控制不住了。
所有的客人都惊呆了。
我无言以对。
我,可以在这一声怒吼中,得到一丝丝宽恕么?!
当晚,我和小智就坐上了返乡的高铁。我们面对面沉默了很久,才开始尝试着看对方——不,确切地说,是我尝试着去面对当初想要逃离的一切。
“迟早要面对的,不是吗?”小智幽幽地说。
“是。”我的嗓子已经沙哑不堪。“当初爱上那个男孩的时候,以为他就是带我逃离那个家的救世主,我抛弃了傻哥,抛弃了那个在我心里早已不是家的家。”
我的眼里,仿佛重新又看到了当年傻哥憨憨地跟在背后的模样。而那个当初爱得死去活来的男孩,在记忆中竟然渐渐模糊。
妈说,傻哥生下来的时候一点都不傻,胖乎乎的非常可爱,几乎爸妈的所有熟人都爱极了那个憨憨胖胖的他。
不幸的是,傻哥两岁那年发高烧,农村的奶奶慌得手足无措而延误了治疗,傻哥烧坏了脑子,当时的学名叫做——大脑炎。
大脑炎不是痊愈了就结束了。这一场病直接摧毁了傻哥的智商,使得傻哥不得不以一个十几岁孩子的智商生活下来——不,以现在小孩子的聪明程度而言,那不过是五六岁孩子的智商而已。
傻哥被送去上托儿所、上学,爸妈认为,只有让他不断接触这个残酷的而真实的社会,不断跌倒,才能顽强地生存下去。傻哥上托儿所那年,我出生了。
童年的记忆里,傻哥总是不断地挨欺负,不带有一丝同情心的人们会恶作剧捉弄他,会指指点点着笑他的窘态。那笑声总是刺痛我,只要看到傻哥被人欺负,我就会不顾一切地冲上去,把他们用来捉弄傻哥的所有“道具”砸个稀巴烂,把那群人骂个稀巴烂。
哄笑的人群散去,我一声不吭地拉着傻哥回家。傻哥总是憨笑着摸摸我的头表示感激,全然不顾自己被欺负得伤痕累累。
我愤愤地大步拉着他回家,我恨那些人,也恨傻哥总是惹事。我们一前一后疾步地走,那个场景从我懂事起就反复上演着,甚至在初二那年父亲去世、母亲带着我们两个“拖油瓶”嫁给了嗜酒如命的继父、而一年后母亲又撒手人寰,都未曾改变过—一一直到我上了高三,认识了一个男孩,一切戛然而止。
“好吧,工作我不急着找,陪你先回家,我怕你看到那个空荡荡的家,会难受。”小智不再朝我吼,心疼地看着我。
“现在你可以跟我说了吧,当初,怎么痛下决心就扔下他了?你不是一直发誓要照顾傻哥一辈子的吗?不是说哪个男人胆敢嫌弃傻哥,你就不可能爱上他吗?”她终于还是不肯罢休,非要我揭开了疮疤给她看。
“说吧,疮疤不揭开,要怎么继续?我以为你会幸福地生活在哪个角落,谁知这么意外让我碰上,还是孤身一人!他呢?!” 小智的话像机关枪扫射一样,一字一句锥痛着我。
我如鲠在喉,长叹一口气。
往事揭开,竟然不是原本想象得那样费力和痛楚,也许,再大的痛楚,也比不过我可能永远失去了傻哥的事实吧。
原来我们一时自私、一时气盛对亲人犯下的错误,真的可能永远不再有弥补的机会!就像当年上初中,叛逆的我莫名地一次次朝母亲怒吼,一次次灼伤她失去爱人、为了孩子重新再嫁却得不到幸福的本已破碎不堪的心一样,等到母亲突然放手离开的时候,望着她枯瘦的容颜和无法合上的双眼,我竟痛得不能呼吸,忘记了哭泣。
高三那年,面临高考大家都在倒计时,我却突然对这个世界失去耐心。
母亲已经离去将近两年,继父每日酩酊大醉地回来,动不动就看我们兄妹不顺眼,抄起家伙怒吼着就朝我和傻哥扔过来,以发泄他中年再娶而再次不如意的人生苦闷。
傻哥总是会替我挡着,有时候都被砸得额头出血了,还是憨憨地笑,这越发激怒了继父,他破口大骂地冲过来的时候,我就会像要杀了他一样地挡在傻哥前面,我像一头狂怒的母狮子一样看着他,一直看到他悻悻地转身,烂醉如泥地回屋去睡。
那时的我我愤怒,不能与任何人交流,但是又孤单,渴望与任何人交流。
苦难的日子里,小智经常会在傍晚端来她妈妈刚磨好的豆浆,她嘱咐我们早上喝,她柔软的声音让我觉得温暖极了。除了她,我再无朋友。
打球是我唯一能发泄的方式。傻哥总是会在球场上陪着我,我们一直打到日落,然后我把胳膊使劲搭上他高高的臂膀,我们唱着国歌回家。我们高亢的声音回响在弄堂里,几乎成了傍晚十分家家做饭的作料一样。
“回家”——似乎是需要攒足了勇气才可以去做的一件大事。
秋就是那样一个傍晚,在球场认识的。
那时候的他好高好帅气哦。
我们一起打球,一起聊着类似的身世。所不同的是,他的父母是在他十岁那年出车祸双双离开的。他的养父母待他极好,他们无儿无女,恨不得把所有都给了他,只是——他说,由于被抱养的时候已经十岁了,对父母的所有的记忆、一夜之间突然失去双亲的痛,无论怎样试图抹去,都不可能了。
他说那是一种挣扎。他想要回到故乡,那里有着过去的痕迹,这里让他总是感觉寄人篱下。而养父母对他的所有的好,都被他看成是一种“虚伪”——“他们想要老有所依,不是吗?否则,为什么对我那么好?为什么平白无故对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小孩那么好?!”他执拗极了,而我除了未置可否竟无言以对。
那时候我的三观很混乱。秋的话,对我无异于是混乱生活中的一个出口——我们,还有傻哥,都不会有人真正来爱的。我们,是被生活唾弃了的一族。
我们越聊越熟稔,越聊越想要挣脱牢笼。
直到有一天,秋在球场上突然吻了我。那一刻我的曾经冰封的心温软得像要化开一样。
斜阳暖暖地照在我们身上,好多年没有这样幸福的感觉了,我们相拥,我们哭泣,我们大笑着在球场上手拉手跳舞,傻哥也欢快着加入进来。
六年了,那个幸福的时刻,仍记忆犹新。
几个月后我和秋放弃了高考,在附近同居。我们甜蜜而隐秘地过起了小日子,而每天仍然跟在身后的傻哥,却越来越变成累赘。
我们三个一起生活了几个月。傻哥也似乎感觉到了自己带来的麻烦,却不知用什么样的方式才可以讨好我。
他在家门口我和秋打工的咖啡馆跟侍应生学会了制作卡布奇诺,因为——那是我最爱的咖啡。
每天午后人少的时候,他会帮我调制一杯卡布,渐渐地,我爱上了傻哥的卡布,奶味儿和咖啡味儿的比例恰到好处,喝完,他会替我擦干嘴唇上的白沫,然后递给我一个自己叠的千纸鹤,又故意在我接过来的刹那,迅速把千纸鹤的尖尖嘴巴折弯,逗我开心。
而我就会故意地大笑,让他更加开心,然后扭身,偷偷把一杯卡布的钱放进老板的抽屉。
傻哥的卡布调制得越来越好,后来老板知道了,善心大发,竟然同意傻哥留在店里专门调制卡布,卡布成了咖啡馆的招牌,而报酬,就是每天给他的妹妹免费调制一杯。
咖啡馆的午后,是属于我和傻哥的幸福时光。
一直到秋提出去邻城打拼、开始真正属于我们自己的新生活,一切,终于爆发。
恋爱都是自私的,秋不喜欢傻哥一直跟在身后,而被恋爱冲昏了头脑的我,急于想要跳出当时窘境的我,已经全然忘记了对傻哥做出的承诺——我,要带着你一辈子。
那天的天气很糟糕,电闪和雷鸣让人惶惶不安。秋已经拿着大包小包提前去了火车站,他说,开车前你若不能自己来,就永远不要来了。
秋很决绝,一如他对待养育了自己十年的养父母一样。
我在租住的小屋里一遍遍对傻哥重复着这句话:傻哥,你等着我,等我混好了,我来接你。
傻哥一直摇着头,紧张地用手搓捏着衣角。他根本听不懂我在说什么,但他知道,我要离开了。
只有半个小时了,再不走,我就要永远地失去平生的第一个男人了。
雷鸣声让我暴躁起来。
我推搡着傻哥冲进雨里,一路跌跌撞撞把他推回继父的房子,到了门口他还是不肯进,使劲抓住我的手,使劲看着我,眼泪和雨水混杂在傻哥脏兮兮的脸上,那个样子,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我狠狠心挣脱了他,边跑边喊着:不要跟着我!我要离开你!离开这个家!永、远、不、要、跟、着、我!
……
“生活有的时候就是爱开玩笑。”回忆中断,我对着小智苦笑了一下,“我放弃了从小相依为命的傻哥,背叛了故乡和傻哥,最后换来的,还是被抛弃。或许,我就注定是一个被抛弃的人吧!”那个电闪雷鸣的夜在这五年中曾经一遍遍重现脑海,而我大声对傻哥喊出的狠话,也一遍遍鞭笞着我孤独而脆弱的内心。
到邻城不足半年,秋就和别的女孩子好上了,临走,他站在阳光下对我没心没肺地笑着说,“你坚强得像沙漠里的草,没有谁,你都可以活得很好。”
为了证明给他看,我在这个无亲无故的城市硬是自己扎下根来。我咬着牙不回头,咬着牙不去见傻哥,我不知道我是出于歉疚,还是出于无力。
列车颤动了几下,终于安静地停住了。
接下来的整整一个多月里,我跑遍了这个城市的各个角落,跑遍了所有傻哥认识的和不认识的地方,报案后,公安局也一直没有消息。
疯狂地寻找傻哥的事情,终于把我折腾到心灰意冷。
傻哥就这样消失了。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
小智劝我不要往最坏的地方想,可是一个月来,我始终噩梦连连。我梦到傻哥被车撞了,奄奄一息地攥着一只千纸鹤,枯竭的目光无望地看着我离去的那条路……
再也不能留下来了,这个带给我太多伤痛的城市!
拜祭了我苦命的父亲、母亲后,在小智和同学的告别声中,我还是返回了那个待了五年的异乡。
我不知道哪里才是终点。日复一日,傻哥的样子总是不断清晰地浮现。
母亲说过——再难的生活,总要想办法继续。
在准备参加高考的日子里,我用打工赚来的钱坐吃山空,开始闭门读书。自从秋离开,几年间我所有的闲暇几乎都交给了书本,似乎除了这一种方式,我再无从派遣寂寞和孤单,派遣对傻哥的歉疚和想念。有时候真的不解,上学时为什么那么恨读书?
除了偶尔去附近的咖啡馆坐坐,剩下的时间我继续玩儿命读书——我痛下决心,我要上大学,我要活出一个人样儿,等我的傻哥回来。
这一年的八月初,我接到了录取通知书。
所有的苦痛在这一刻终于结束了,除了——我的傻哥。
母亲说得对,原来一切苦难都终将过去。
告别这座邻城的时候,我竟然有些恋恋不舍,这是一座任由我卸下所有对生活的不满,又装上所有对生活的希翼的城市。
我挑了街边的一个小咖啡馆,打算以一杯卡布,结束这里的生活。
几分钟后,卡布端了上来,很好看的心形。
我端起来浅浅地喝了一口。
这一口,恍如隔世。
一只手臂递过来一只折着嘴的千纸鹤。手臂上有一颗胎记——那是傻哥的手。
窗外,小智在阳光下朝我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