堕落天使:曾经,我们都是那个神经质的何志武
每次看到“金城武”这三个字,总会不由自主地联想到“何志武”。前一刻他还是《重庆森林》里那个失恋的话痨警察,下一刻他又变成了《堕落天使》里面一个神经兮兮坐过牢的哑巴。
据他所说,他是一个很开朗的人,从小就很喜欢讲话,但是自从五岁那一年,他吃了一罐过期的凤梨罐头之后,他就再也没有讲过话。
他总是一副玩世不恭、吊儿郎当的样子。入狱前拍备案资料,面对镜头,他忽然模特上身,双手抱着一块黑牌子,摆起了各种造型。那神气,让人不禁以为他是在给杂志拍封面。直到被警察大喝一声后,他这才正经起来,乖乖地拍照,正面一张,侧面两张。
他说,由于他是个哑巴,所以没什么朋友,想找份工作呢,也越发变得艰难。他最后决定,他要自己做老板。可是呢,他又没有本钱,所以他每天晚上,都会去打开人家已经打烊的店,来做一场不用本钱的生意。
他站在堆满猪肉的铺子前,嘴里叼着根烟,手里握着一把菜刀,很有架势的样子,一刀紧接着一刀,向案板剁去。他并没有一味地沉浸在剁猪肉的快感中,毕竟他是一个十分注重顾客感受的人。眼前的这位“顾客”好像不需要那么大的猪蹄,希望他可以切得小一些,他连连点头,表示完全没有问题。最后,他一脸坏笑地将一根草绳拎到“顾客”跟前,镜头慢慢下移,草绳的底部挂着一只极小极小的猪脚趾。
他骑在死猪的背上,忘情地给它做马杀鸡。他说他绝对不是一个贪小便宜的人,他只是觉得,半夜不做生意,太浪费了,房租都交了!还有,谁说凌晨三点没有人会来买猪肉?他昨天就来买啦,对不对?还有啊,做老板本来就应该要有爱心,关怀与忍耐,得失心不要太重。像他这样就很好啊,虽然每天很努力地工作,弄到很晚,挣得钱却少之又少,可是那又有什么关系呢?他过得开心呀!
这是他眼中的自己,在别人眼里,他根本就是个不折不扣的神经病!
他先是撬开洗衣店的门,硬生生拖来一名乞丐,强行要给乞丐洗衣服。乞丐不死活愿意,他撕坏了乞丐的上衣不说,还试图去扒乞丐仅有的一条裤子。乞丐受不了,丢给他一点钱后逃之夭夭;
他又跑到了菜市场,逼着一位女士买茄子。女士说她还是单身,买茄子呢是要被人说闲话的,她还是买冬瓜好了。于是,他将一整只冬瓜扔到了她怀里,她当场就被吓跑了;
紧接着他来到了理发店,他挥动着双手,卖力地给顾客洗头。可是呢,顾客并不想洗头。趁他不注意的时候,顾客顶着一头的泡沫溜了出去。结果还是被他拿着剃刀给押了回来,顺便又被他刮了个胡子;
最后他不知道从哪里整来一辆冰激凌车,他说他非常喜欢吃冰激凌。他小的时候,每天都有一辆冰激凌车停在他家门口。每次见到它,他都非常的开心。有一次,他问他爸,为什么你不去开冰激凌车?他爸没有回答他。后来他知道,他妈是被冰激凌车撞死的。
这次,他并没有满大街地去拉人来买冰激凌,有一个家伙自动送上了门来。喏,就是上次那个被他拿刀架在脖子上的理发店顾客。当发现竟然又是他的时候,理发店顾客已经逃不掉了。他给理发店顾客做了一大堆冰激凌,顾客推脱不了,只好一手拿着三支冰激凌,一边吃一边给老婆打电话。不一会儿,全家人一起下楼来了,包括年迈的爷爷奶奶。一起围坐在冰激凌车里,认真地吃着。顾客望着眼前那堆成一座小山似的冰激凌,心里怕怕的,虽说香港并没有听说过有人吃冰激凌给吃死了,但是谁也不想做第一个,不是吗?
哦,对了,他爸自从他妈死后就再也不吃冰激凌了。不过那天晚上,他爸却吃了他做的冰激凌,然后拉肚子了,不停地跑厕所。他一声不吭地用铁丝将厕所门紧紧拴住。任凭他爸怎么敲门,他全当没听见,悠然地躺在床上翻杂志。
他虽然是个哑巴,旁白倒是大段大段的,全是大白话,每个人都能听得懂,很多时候还挺啰嗦的。可不知道为什么,听着听着总会想到自己身上来,想起过去的种种,都是一些开心的事情,然而笑着笑着,眼泪便出来了。
或许就像那句话说的那样吧?
我在“快乐”这两个字不知道怎么写的年纪里最快乐。
据他所说,他是一个很开朗的人,从小就很喜欢讲话,但是自从五岁那一年,他吃了一罐过期的凤梨罐头之后,他就再也没有讲过话。
他总是一副玩世不恭、吊儿郎当的样子。入狱前拍备案资料,面对镜头,他忽然模特上身,双手抱着一块黑牌子,摆起了各种造型。那神气,让人不禁以为他是在给杂志拍封面。直到被警察大喝一声后,他这才正经起来,乖乖地拍照,正面一张,侧面两张。
他说,由于他是个哑巴,所以没什么朋友,想找份工作呢,也越发变得艰难。他最后决定,他要自己做老板。可是呢,他又没有本钱,所以他每天晚上,都会去打开人家已经打烊的店,来做一场不用本钱的生意。
他站在堆满猪肉的铺子前,嘴里叼着根烟,手里握着一把菜刀,很有架势的样子,一刀紧接着一刀,向案板剁去。他并没有一味地沉浸在剁猪肉的快感中,毕竟他是一个十分注重顾客感受的人。眼前的这位“顾客”好像不需要那么大的猪蹄,希望他可以切得小一些,他连连点头,表示完全没有问题。最后,他一脸坏笑地将一根草绳拎到“顾客”跟前,镜头慢慢下移,草绳的底部挂着一只极小极小的猪脚趾。
他骑在死猪的背上,忘情地给它做马杀鸡。他说他绝对不是一个贪小便宜的人,他只是觉得,半夜不做生意,太浪费了,房租都交了!还有,谁说凌晨三点没有人会来买猪肉?他昨天就来买啦,对不对?还有啊,做老板本来就应该要有爱心,关怀与忍耐,得失心不要太重。像他这样就很好啊,虽然每天很努力地工作,弄到很晚,挣得钱却少之又少,可是那又有什么关系呢?他过得开心呀!
这是他眼中的自己,在别人眼里,他根本就是个不折不扣的神经病!
他先是撬开洗衣店的门,硬生生拖来一名乞丐,强行要给乞丐洗衣服。乞丐不死活愿意,他撕坏了乞丐的上衣不说,还试图去扒乞丐仅有的一条裤子。乞丐受不了,丢给他一点钱后逃之夭夭;
他又跑到了菜市场,逼着一位女士买茄子。女士说她还是单身,买茄子呢是要被人说闲话的,她还是买冬瓜好了。于是,他将一整只冬瓜扔到了她怀里,她当场就被吓跑了;
紧接着他来到了理发店,他挥动着双手,卖力地给顾客洗头。可是呢,顾客并不想洗头。趁他不注意的时候,顾客顶着一头的泡沫溜了出去。结果还是被他拿着剃刀给押了回来,顺便又被他刮了个胡子;
最后他不知道从哪里整来一辆冰激凌车,他说他非常喜欢吃冰激凌。他小的时候,每天都有一辆冰激凌车停在他家门口。每次见到它,他都非常的开心。有一次,他问他爸,为什么你不去开冰激凌车?他爸没有回答他。后来他知道,他妈是被冰激凌车撞死的。
这次,他并没有满大街地去拉人来买冰激凌,有一个家伙自动送上了门来。喏,就是上次那个被他拿刀架在脖子上的理发店顾客。当发现竟然又是他的时候,理发店顾客已经逃不掉了。他给理发店顾客做了一大堆冰激凌,顾客推脱不了,只好一手拿着三支冰激凌,一边吃一边给老婆打电话。不一会儿,全家人一起下楼来了,包括年迈的爷爷奶奶。一起围坐在冰激凌车里,认真地吃着。顾客望着眼前那堆成一座小山似的冰激凌,心里怕怕的,虽说香港并没有听说过有人吃冰激凌给吃死了,但是谁也不想做第一个,不是吗?
哦,对了,他爸自从他妈死后就再也不吃冰激凌了。不过那天晚上,他爸却吃了他做的冰激凌,然后拉肚子了,不停地跑厕所。他一声不吭地用铁丝将厕所门紧紧拴住。任凭他爸怎么敲门,他全当没听见,悠然地躺在床上翻杂志。
他虽然是个哑巴,旁白倒是大段大段的,全是大白话,每个人都能听得懂,很多时候还挺啰嗦的。可不知道为什么,听着听着总会想到自己身上来,想起过去的种种,都是一些开心的事情,然而笑着笑着,眼泪便出来了。
或许就像那句话说的那样吧?
我在“快乐”这两个字不知道怎么写的年纪里最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