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阳读解石头记六十七—秦可卿葬礼与张居正之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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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回书我们最终得出结论,作者通过秦可卿的死,表达了对张居正极其家族的破败,对明朝改革事业的流产,以及明朝灭亡的深深的哀伤和痛心。而作者在哀痛之余,又对《风月宝鉴》中原本设计的,旨在还原或者批判张居正的秦可卿的葬礼进行了一些文字的调整。
而无论调整前还是调整后的文字里,都鲜明的体现了明朝中晚期的时代特征,以及与张居正之死有关的内容。
一、在前面的分析里我们曾经提到过贾蓉捐官的情节,并且提出了里面的怪异之处。
《红楼梦》第十三回:“ 戴权 道:‘事倒凑巧,正有个美缺:如今三百名龙禁尉缺了两员……既是咱们的孩子要捐,快写个履历来。’”
中国历史上是没有龙禁尉这个职务的,不过可以理解为皇帝身边的禁卫。
但是后面又明确的说,这个龙禁尉是五品官。
明朝的地方官中,“知府”为正四品官,“知府同知”(约为副知府)为正五品官,“知州”为从五品官,“知县”为正七品官,“县丞”为正八品官,“主簿”为正九品官。
这样看来,贾蓉捐的职位是相当大的。从一个黉门生直接买到了知州级的高官,无疑是怪现象。
我们来看一下明清时期的捐监制度。
指明、清两代出资报捐而取得监生资格的人,始于明景帝时。初只限于生员,后无出身者也可捐纳而成为监生,称为例监。
那么,比捐监更进一步的就是像贾珍这样捐官,但是一般而来,从布衣捐监然后捐官能够买到的官职是非常小的。
比如说乾隆时期的甘肃冒赈大案,清朝初期,朝廷沿用前朝旧制,下令准许甘肃士民捐纳豆麦者,可取得国子监生资格,由此参加乡试或取得官衔,此办法称“监粮”,后停止实行。但是甘肃冒赈大案中,捐官也至多捐到了县令级别而已,还没有出现过能捐到知州级的现象。
因此,从贾珍给贾蓉捐官的情节看,秦可卿的故事一定是发生在王朝的末期或者晚期,财政彻底崩溃,法律制度的约束也几近崩溃的时期。
而这些完全符合张居正所在的明朝中后期的政治情境,实际上在张居正之前,明朝就已经出现这种通过裙带关系或者卖官鬻爵得到更大的官职的事情。
比如说成化朝的内阁首辅万安,内阁成员刘吉等等,内阁成员的作用堪比宰相,尚且可以通过不正当手段谋得,何况五品呢?
二、通过戴权的表现,暗示明朝中晚期宦官专权的严重现象。
第十三回里,出现了这样一位大太监戴权,游走在很多皇亲国戚之间,卖官鬻爵,无所不为。
而且贾珍在戴权面前,也是奴颜婢膝,称戴权为“内相”,而戴权也好不避讳,不但明摆的告诉贾珍给我钱托我办事的人不止一家,非常多,而且称这些托他办事的皇亲国戚的子弟为“咱们孩子。”
这些当然是在影射张居正和冯保之间的关系,张居正主外,冯保主内,一个霸着外廷,一个霸着内朝,祸害朝纲。
但同样是在影射太监在明朝中晚期政治生活中的重要性。
以及他们扮演的地位。
而将宦官首领称之为内相,包括让宦官掌握部分朝政的这种做法,都是产生于明朝的。
成书于明朝的小说《初刻拍案惊奇》中有这样一个故事《钱多处白丁横带 运退时刺史当艄》
这个故事讽刺的是一些肆意挥霍钱财的人,有钱的时候随意挥霍,穷困潦倒的时候能把刺当成剑来用。
而里面提到了这样一句话“當今內相當權,廣有私路,可以得官。”实际上,也是暗讽明朝的时局,内廷首脑就是太监,尤其是像刘瑾、汪直、魏忠贤、王振这种级别的权宦,不仅手眼通天,而且可以完全藐视无视皇亲国戚。
而像刘瑾、魏忠贤都已经到了立皇帝、九千九百岁爷爷的地步,像贾府这种小苍蝇级别的王公贵族,自然更不要如何重视了。
当然,张居正掌权时期的冯保,并没有这样大的威力,不过历史上还是记载了冯保出卖官爵的事情。
三、我们提到秦可卿葬礼使用的墙木
秦可卿丧礼中的一大谜团就是,秦可卿为什么可以使用义忠亲王老千岁的樯木。
我们暂时不去探讨所谓义忠亲王老千岁是何许人也。但是,我们可以知道,这个人的爵位是亲王。
无论明朝还是清朝,亲王的待遇都是宗室里除了皇帝和储君之外,最高的。
洪武末年,定俸禄为每年10000石(又分为本色禄米、折色、折钞),但实际上后来因人而异,如永乐以后的历代辽王的俸禄只有2000石。嘉靖之后,俸禄多为9000石。
《明史·舆服志二》中关于亲王冕的规制相同:“冕服俱如东宫,第冕旒用五采”;“冕九旒,旒九玉,金簪导,红组缨,两玉瑱”;“冕冠,玄表朱里,前圆后方,前后各九旒。每旒五采缫九就,贯五采玉九,赤、白、青、黄、黑相次。玉衡金簪,玄紞垂青纩充耳,用青玉”。
根据清乾隆《大清会典则例》卷五十一《户部·俸饷》所示,亲王岁银一万两,岁米五千石。
当然,在非常重视礼仪制度的中国古代,亲王的丧礼,包括丧礼用具,也一定是宗室里最高水准的。
那么,身份仅仅是五品官夫人的秦可卿,怎么可以使用亲王的葬具?
而我们猜测,笔者提到的使用义忠亲王老千岁墙木入葬,无视礼制法统的事情,实际上是在暗示张居正的一项罪名:诬陷亲王,并且侵占亲王的家产田宅据为己有。
这位在张居正敌人,以及误解张居正的人的眼中的受害者,这位且忠且义的王爷,就是末代辽王朱宪?。
辽王朱宪?,辽简王朱植六世孙,辽庄王朱致格子,祖籍安徽凤阳。嘉靖十六年嗣,以奉道为世宗所宠,赐号清微忠教真人,予金印。隆庆元年,御史陈省劾宪?诸不法事,诏夺真人号及印。明年,巡按御史郜光先复劾其大罪十三,命刑部侍郎洪朝选往勘,具得其淫虐僭拟诸罪状。帝以宪?宜诛,念宗亲免死,废为庶人,锢高墙。
而后来张居正被清算的一个罪名,就是违法乱纪的占据了这位辽王的家产田宅。
关于张居正侵占末代辽王家产田宅的事情,除了万历皇帝授意底下官员无聊的弹劾意外,主要记载于成书在清代的一本有意无意歪曲明朝的史料《明史纪事本末》里。
(隆庆二年)十二月,废辽王。大学士张居正故隶辽王尺籍,至宪节,颇骄酗,多所凌轹,居正衔之,而又羡其府第壮丽。会告王谋反,刑部讯治。侍郎洪朝选案验无谋反状,仅坐以淫酗,宪节锢高墙,废其府,居正攘以为第。
而这部黑书的作者谷应泰,还在其他的著作里,对张居正大加鞭挞。
如在其《江陵柄政》一节中,谷应泰就以痛斥的口吻,大骂张居正是“倾危峭刻,忘生背死之徒”,甚至说他“包藏祸心,倾危同列,真狗彘不食其余”等。
但是有意思的是,虽然谷应泰是晚明人士,生于1620年,经历了明清之变,但是他出来做官以至于有所成就完全是在清朝,可以说清朝皇帝才对他有知遇之恩,让这样的人来记载明史,那公正性就可想而知了。
虽然公正性很坑,但是这种观点很符合张居正刚刚被清算以及清朝时期主流舆论对于张居正的看法,他们就是要把张居正更多的塑造成一个奸臣,而非能臣,
这样才能真正的告诉世人,明朝是这样的腐朽没落无能,你们也不必怀念明朝,连明朝数一数二的人物也不过是浪得虚名。
而后来我们分析过,唯一一种可能性就是,秦可卿所影射的那段真实的历史,那个真实的历史人物,他是有权力使用这些东西的。而且他的政治待遇、礼制待遇,是不低于甚至高于亲王的。
而且,我们要明确的是,在清朝,无论是什么级别的官员,即使你是一品大学士,首席军机大臣,也不可能在政治待遇上和礼仪待遇上和亲王相比。清朝是一个等级异常森严的朝代,即使一个大臣牛逼跋扈到和珅的地步,也不可能与亲王媲美。
而在明朝,如果你能在生前获得一品文官的待遇,甚至与皇帝的关系非常亲密的话,是完全可以与亲王媲美甚至可以小看亲王的。
这样的人物,在明朝是屈指可数的。
自朱元璋废丞相后,明朝的最高文官,就只剩下三公,即太师、太傅、太保这三个官职。
在明朝,大多数的文职大臣生前的最高官品是从一品。正一品的三公,对明朝的历代大臣们来说,大都只能在做梦时得到,因为明朝皇帝们把这三个官职基本上都授给了死掉了的大臣,极少有大臣能在活着时得到,像明代有名的奸相严嵩终其一生,也只是个从一品的太子太师而已,还没有实现一品的梦想。
而很有可能,秦可卿丧礼所影射的那个真实的历史事件,有和这样的一个人物有关。
那么,张居正无疑符合这一配置。
因为他是首席活太师。
张居正是明代唯一生前就被授予太傅、太师的文官,此外,他还有一个整个明代276年都没有多少人取得的上古极尊头衔—上柱国。
《明会典》称正一品阶勋云加授赠特进光禄大夫上柱国,疑止为赠设耳。李韩公、徐魏公、常鄂公初俱带“上柱国”,然阶不过银青荣禄大夫。盖因元之旧,官未定也。后常公物故,二公俱改“左柱国”。近夏少师言独得“上柱”,为一时旷典。然在隋初为从一品勋,而唐则四,实不为异也。乙丑年,加严嵩,辞以人臣无“上”,则夏公此官,固骖乘之祸耳。乙丑,少师徐阶以十五年满加,固辞。辛巳,少师张居正亦以十五年满加,亦辞,后卒以为赠。今按:“上柱国”一人,夏言;赠“上柱国”一人,张居正。永乐十六年-姚广孝死后封赠上柱国,常遇春也是死后封赠。
所以,能活着的时候身兼太师、太傅、上柱国于一身的,整个明朝的文官里,只有张居正一人。
而张居正死后,未遭遇清算以前,他的葬礼规格和书中秦可卿的葬礼,就有着非常相似之处。
我们下一回秦可卿葬礼与张居正之死(下)进一步展开分析,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