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最北端(2)
二 主唱海爷
我第一次记得海爷,是差不多十年前。那时,本科入学的第二晚,除了认识自己宿舍弟兄,不知其他人。不知怎么一个瘦高个卷毛的家伙,自称是我们班同学,就走近了我们106宿舍,和一个他老乡,用家乡话聊了起来,聊就聊吧,叽叽呱呱地,反正我们也听不懂。结果,很快,这卷毛小子,就唱起歌儿来了:
穿上大头皮鞋/想起了我的爷爷/走过雪山草地/踩过敌人的肚皮/这双大头皮鞋/传给了我的爹爹/跨过鸭绿江边/冲破了三八防线
嘿哟嘿/我们英雄的祖先/天不怕地不怕勇往直前/嘿哟嘿
这歌太他妈逗了,我还是第一次听,很多人也是第一次听。我忍不住去看这弟兄的鞋,是不是那双“踩人肚皮”的牛鞋,结果是双深蓝色的烂拖鞋。这卷毛小子唱得很嗨,“嘿哟嘿,嘿哟嘿”地好几次,唱完了,我们大家都起哄给他鼓掌,这小子神气得像个歌唱家给我们鞠躬。
后来,还唱了好几首歌,才散。等他走了,我才问阿乙,这弟兄是什么人?哪路神仙。
阿乙嘬着烟,“隔壁103的,海爷啊,神得很,有才。”
再后来,看见海爷唱歌是在外语系的迎新晚会上。那是第一周的周末晚上,在外语系楼下的草坪上。学生会的师兄师姐们把这个草坪弄得很洋气,像是欧美家庭的户外酒会,弄了好些吃的,喝的,还布置了鲜花和气球之类的妆点气氛,几个丰胸细腰的师姐看得我们口水直流,而外语系的师兄们却都是些娘娘腔。那时,强悍的我们106宿舍,觉得我们几条汉子一定能受丰满风骚师姐和清纯可爱的女同学们的欢迎,结果我们错了...
那晚,风头最劲的是个一个瘦高个的分头帅哥老师,他和一个白衣飘飘似仙子的师姐一起表演了个舞蹈节目。他抱着那个白衣裙的师姐在翩翩起舞,弄得我们几个心痒痒的,又是嫉妒又是恨。神仙学姐一脸幸福地憨笑,简直是想给他生孩子的表情,不由得让人怀疑他们有一腿。结束了,我们还装模作样地劈劈啪啪给他鼓掌。
除了他之外,就是海爷了。他的节目当然是唱歌。这次不是他一人演出了,他带了两个不认识的吉他手,一上来,就把大家矇着了,男生女生就是鼓掌。三人帅气地坐在草地的椅子上,先是吉他扫弦,海爷一开口就是:
How many roads must a man walk down
Before they call him a man?
How many seas must a white dove sail
Before she sleeps in the sand?
How many times must the cannon-balls fly
Before they ‘re forever banned?
The answer, my friend, is blowin’ in the wind
The answer is blowin’ in the wind.
那时,我英文不好,也没听清楚他唱什么,反正很屌就是。唱着唱着,间奏的时候,海爷竟然很帅地从裤兜里,掏出了一把口琴,呜呜呜呜地吹了起来…他吹得时候,小眼睛更加眯缝了,眼神迷离,像刚洗干净身子出澡堂的潮红的小脸,也像刚吸了口大麻一样迷幻。我身旁的一个小女生都要晕死过去。后来,我才知道这首歌叫《答案在风中》是鲍勃迪伦的代表作。
唱完这首,老师和学生都起哄要再来一首,三人都有些犹豫,我有些恶作剧地冲他们喊:“大头皮鞋,大头皮鞋…”
海爷看到我,愣了下。在洋气的外语系迎新晚会,唱起地摊歌曲…海爷和两位吉他手耳语了一阵,然后,微笑着示意大家,可以再来一首。
前奏之后,海爷深情地唱道:
我只能一再地/让你相信我/那曾经爱过你的人/那就是 我
在远远地离开你/离开喧嚣的人群/我 请你做一个/流浪歌手的情人
我只能一再地/让你相信我/总是有人牵着我的手/让我跟你走
在你身后/人们传说中的苍凉的远方/你和你的爱情在四季传唱
我恨我不能交给爱人的生命/我恨我不能带来幸福的旋律
我只能给你一间小小的阁楼/一扇朝北的窗/让你望见星斗
听着海爷的歌声,我默默地走出了人群,满怀心事地点了根烟,离开了草地。我喜欢草地,我喜欢在草地上踢球,我没想到草地上,还可以唱歌跳舞…我预感到我在外语系的四年处境艰难。
很快,海爷就成了外语二班的头,一帮子男生,每天晚上“嘣嘣嘣”弹棉花似的,弄得隔壁我们四个神经很崩溃,率先缴械投降的是阿乙,不知道他也从哪里弄了把破吉他,也加入了103吉他队。每晚的晚自习都不去念书,而是躲在103的阳台上,唱歌,敲碗,敲桶子…
等我们从教室回来后,阿乙也从103回来了,他还会继续坐在阳台上弹唱,不是“你的长发”,“你的日记”“你的橡皮”;就是“车来车往,车来车往,车来车往…”,后来,我才晓得是《同桌的你》和《天堂里有没有车来车往》…
小河城学院,十点半熄灯,熄灯后,阿乙也没有消停,对着茫茫的夜空,还在“车来车往,车来车往,车来车往…”,最先爆发的就是“金刚”(真名金强),他从床底爬了起来,抄起床下的一个铁桶,就扔了过去,“日你屋娘,再唱,送你去天堂。”
“哐当哐当”地声音,骇得大家一惊,然后就躲在被子里闷笑直乐,阿乙才灰溜溜地停下来,点了支烟,抽了半天,等金刚鼾声四起,才从阳台上,回来睡觉。
但是海爷的乐队还是成立起来了,只是吉他手多了些,节奏吉他,主音吉他,贝斯,都有,就是缺键盘,鼓手…
很快,海爷找到了我,我说,“莫非你看我有音乐细胞?”海爷递了支烟,给我,给我点上火,“别谦虚,兄弟,我看过你踢球,你手脚都能并用,还会打篮球,是不是,这鼓手里,就是手脚的配合,我在校外找了个教鼓手的老师,有兴趣,带你去学?免费的。”
其实,我有些动心,跟着乐队,主要的是能泡上妞。
我摸摸自己的光头,“我站在台上也吓人不?”
海爷笑了,“不用你站,你坐在台上,最后,鼓手是乐队的台柱子。靠你了,兄弟。试试。”
就这样,我也入了伙,在大一第一学期的11月底,正式成为“答案”乐队的撇脚鼓手。
(争取好好把它写完,不打赏,不催更...)
我第一次记得海爷,是差不多十年前。那时,本科入学的第二晚,除了认识自己宿舍弟兄,不知其他人。不知怎么一个瘦高个卷毛的家伙,自称是我们班同学,就走近了我们106宿舍,和一个他老乡,用家乡话聊了起来,聊就聊吧,叽叽呱呱地,反正我们也听不懂。结果,很快,这卷毛小子,就唱起歌儿来了:
穿上大头皮鞋/想起了我的爷爷/走过雪山草地/踩过敌人的肚皮/这双大头皮鞋/传给了我的爹爹/跨过鸭绿江边/冲破了三八防线
嘿哟嘿/我们英雄的祖先/天不怕地不怕勇往直前/嘿哟嘿
这歌太他妈逗了,我还是第一次听,很多人也是第一次听。我忍不住去看这弟兄的鞋,是不是那双“踩人肚皮”的牛鞋,结果是双深蓝色的烂拖鞋。这卷毛小子唱得很嗨,“嘿哟嘿,嘿哟嘿”地好几次,唱完了,我们大家都起哄给他鼓掌,这小子神气得像个歌唱家给我们鞠躬。
后来,还唱了好几首歌,才散。等他走了,我才问阿乙,这弟兄是什么人?哪路神仙。
阿乙嘬着烟,“隔壁103的,海爷啊,神得很,有才。”
再后来,看见海爷唱歌是在外语系的迎新晚会上。那是第一周的周末晚上,在外语系楼下的草坪上。学生会的师兄师姐们把这个草坪弄得很洋气,像是欧美家庭的户外酒会,弄了好些吃的,喝的,还布置了鲜花和气球之类的妆点气氛,几个丰胸细腰的师姐看得我们口水直流,而外语系的师兄们却都是些娘娘腔。那时,强悍的我们106宿舍,觉得我们几条汉子一定能受丰满风骚师姐和清纯可爱的女同学们的欢迎,结果我们错了...
那晚,风头最劲的是个一个瘦高个的分头帅哥老师,他和一个白衣飘飘似仙子的师姐一起表演了个舞蹈节目。他抱着那个白衣裙的师姐在翩翩起舞,弄得我们几个心痒痒的,又是嫉妒又是恨。神仙学姐一脸幸福地憨笑,简直是想给他生孩子的表情,不由得让人怀疑他们有一腿。结束了,我们还装模作样地劈劈啪啪给他鼓掌。
除了他之外,就是海爷了。他的节目当然是唱歌。这次不是他一人演出了,他带了两个不认识的吉他手,一上来,就把大家矇着了,男生女生就是鼓掌。三人帅气地坐在草地的椅子上,先是吉他扫弦,海爷一开口就是:
How many roads must a man walk down
Before they call him a man?
How many seas must a white dove sail
Before she sleeps in the sand?
How many times must the cannon-balls fly
Before they ‘re forever banned?
The answer, my friend, is blowin’ in the wind
The answer is blowin’ in the wind.
那时,我英文不好,也没听清楚他唱什么,反正很屌就是。唱着唱着,间奏的时候,海爷竟然很帅地从裤兜里,掏出了一把口琴,呜呜呜呜地吹了起来…他吹得时候,小眼睛更加眯缝了,眼神迷离,像刚洗干净身子出澡堂的潮红的小脸,也像刚吸了口大麻一样迷幻。我身旁的一个小女生都要晕死过去。后来,我才知道这首歌叫《答案在风中》是鲍勃迪伦的代表作。
唱完这首,老师和学生都起哄要再来一首,三人都有些犹豫,我有些恶作剧地冲他们喊:“大头皮鞋,大头皮鞋…”
海爷看到我,愣了下。在洋气的外语系迎新晚会,唱起地摊歌曲…海爷和两位吉他手耳语了一阵,然后,微笑着示意大家,可以再来一首。
前奏之后,海爷深情地唱道:
我只能一再地/让你相信我/那曾经爱过你的人/那就是 我
在远远地离开你/离开喧嚣的人群/我 请你做一个/流浪歌手的情人
我只能一再地/让你相信我/总是有人牵着我的手/让我跟你走
在你身后/人们传说中的苍凉的远方/你和你的爱情在四季传唱
我恨我不能交给爱人的生命/我恨我不能带来幸福的旋律
我只能给你一间小小的阁楼/一扇朝北的窗/让你望见星斗
听着海爷的歌声,我默默地走出了人群,满怀心事地点了根烟,离开了草地。我喜欢草地,我喜欢在草地上踢球,我没想到草地上,还可以唱歌跳舞…我预感到我在外语系的四年处境艰难。
很快,海爷就成了外语二班的头,一帮子男生,每天晚上“嘣嘣嘣”弹棉花似的,弄得隔壁我们四个神经很崩溃,率先缴械投降的是阿乙,不知道他也从哪里弄了把破吉他,也加入了103吉他队。每晚的晚自习都不去念书,而是躲在103的阳台上,唱歌,敲碗,敲桶子…
等我们从教室回来后,阿乙也从103回来了,他还会继续坐在阳台上弹唱,不是“你的长发”,“你的日记”“你的橡皮”;就是“车来车往,车来车往,车来车往…”,后来,我才晓得是《同桌的你》和《天堂里有没有车来车往》…
小河城学院,十点半熄灯,熄灯后,阿乙也没有消停,对着茫茫的夜空,还在“车来车往,车来车往,车来车往…”,最先爆发的就是“金刚”(真名金强),他从床底爬了起来,抄起床下的一个铁桶,就扔了过去,“日你屋娘,再唱,送你去天堂。”
“哐当哐当”地声音,骇得大家一惊,然后就躲在被子里闷笑直乐,阿乙才灰溜溜地停下来,点了支烟,抽了半天,等金刚鼾声四起,才从阳台上,回来睡觉。
但是海爷的乐队还是成立起来了,只是吉他手多了些,节奏吉他,主音吉他,贝斯,都有,就是缺键盘,鼓手…
很快,海爷找到了我,我说,“莫非你看我有音乐细胞?”海爷递了支烟,给我,给我点上火,“别谦虚,兄弟,我看过你踢球,你手脚都能并用,还会打篮球,是不是,这鼓手里,就是手脚的配合,我在校外找了个教鼓手的老师,有兴趣,带你去学?免费的。”
其实,我有些动心,跟着乐队,主要的是能泡上妞。
我摸摸自己的光头,“我站在台上也吓人不?”
海爷笑了,“不用你站,你坐在台上,最后,鼓手是乐队的台柱子。靠你了,兄弟。试试。”
就这样,我也入了伙,在大一第一学期的11月底,正式成为“答案”乐队的撇脚鼓手。
(争取好好把它写完,不打赏,不催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