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英国人不学语法,英语仍然说得很标准?
作者:Mark Forsyth
译者:李碧霞
原文选自:BBC
最近马克·弗赛斯(Mark Forsyth)成了网络红人,他书中的一篇文章在网上广泛转载,文中解释了很多母语使用者并未察觉的语言规则。
这个周末,我忽然成了网络红人。准确来说,是我《修辞要素》这本书中的一小段广泛流传了开来。这一小段内容是这样的:
英语中的形容词必然是这种排列顺序:观点—大小—年龄—形状—来源—材料—目的—名词,所以可以说‘you can have a lovely little old rectangular green French silver whittling knife’。假如没能按照这个顺序排列,即便是最细微的差别,听起来也会很怪异。奇怪的是,几乎所有英语母语者都遵循这个顺序,却没人能总结出来。
BBC文化专栏的编辑马修·安德森在推特上传了马克·弗赛斯《修辞要素》中的一小段文字,很快便被广泛转载。
英语母语者对此很感兴趣,原因有二层。首先,人们惊讶地发现竟然有自己不知道却一直遵循的语言规则。这可真是稀奇有趣,我们远比自己想象中聪明。人们震惊之余也意识到,平时说“little green men on Mars”而不说“green little men”是有原因的。此外,了解这些规则之后,人们还可以在生活中寻找例外,偶尔摆脱繁琐的日常工作。
事实上,的确存在一些例外。“Little Red Riding Hood”的顺序完全没问题,但“Big Bad Wolf”似乎就不符合语言学规则了。为什么“Bad Big Wolf”听起来这么奇怪呢?难道是这个规则不适用了么?
Ding dong King Kong
其实原因在于“Big Bad Wolf”的说法遵循了另一项英语母语者们没能察觉的语言规则,这就跟你从未听说过“hop-hip music”是一个道理。
人们对元音交替重复并不陌生,一生都在使用这一规则,只是从未听说过这一概念。但假如有人说出了“zag-zig”或“cross-criss”这种表达,那么你马上就会知道他们肯定违反了某种语言规则,只是不知道具体是哪一种罢了。
马的四只蹄子发出的声音是一样的,但我们永远都是说“clip-clop”而不是“clop-clip”。手表(或祖父挂在大厅里的钟表)每秒钟的走动的声音都是一样的,但我们会说“tick-tock”而不是“tock-tick”。人们永远不会去一家名叫“Kat Kit”的酒吧,哈奎斯修道院的钟声从来都是“ding dang dong”。
语言学中的重复有时会改变辅音(比如lovey-dovey、fuddy-duddy、nitty-gritty),有时会改变元音(比如bish-bash-bosh、ding-dang-dong)。若有三个词,则顺序为I、A、O。若是两个词,则第一个必须为I,第二个是A或O,比如Mish-mash(混杂物)、chit-chat(闲谈)、dilly-dally(浪费时间)、shilly-shally(犹豫不决)、tip top(绝佳)、hip-hop(嘻哈音乐)、flip-flop(啪嗒啪嗒的声音)、tic tac(蹬壁跳远)、sing song(唱歌)、ding dong(叮咚)、King Kong(金刚)、ping pong(乒乓)。
Big Bad Wolf (Credit: Alamy)
“那‘Big Bad Wolf’的说法怎么不对啦?”很多反对者在推特上说。很显然,他们并不了解元音交替重复的规则。
语言学家一直对这其中的原因辩论不休,有人认为可能与舌头运动或一种古老的高加索语言有关。这其实不重要,规则就是如此,就像是形容词的排列顺序一样,你甚至不知道自己其实一直在遵循这一规则。元音交替重复这一规则非常重要,能说明“Bad Big Wolf”这种说法为何不对。
时态
母语者们惊讶于自己对英语的精通程度,甚至可以在不知道时态名称的情况下,不假思索地使用不同时态。统计方法不同,结果可能会有所差异,但人们大约能准确无误地使用20种时态。如果采用这种说法:发生在过去动作之前的延续性动作用过去完成进行时,听起来会很费力,但母语者们却可以在瞬间毫不费力地说出“I realised I’d been being watched”这种句子。设想一下,这对英语学习者来说难度有多大。教师得向学生解释,英语通常不用一般现在时表示当前正在发生的事情。“I brush my teeth”并不是指你现在正在刷牙,而是说你时常刷牙。要表示动作正在进行,人们才会用现在进行时“I’m brushing my teeth”(当然,除非你能满口泡沫地讲话)。
明白这一点之后,还需要知道一些例外的情况,像动词“to think”能用作辅助词,比如“I think you’re right”。很多非母语学习者会说“I am thinking that you are right”。这在母语使用者听来非常滑稽,但我们也是在年复一年的浸入式学习之后才了解这些微妙的差异的。英语复杂怪异,还有一种时态称为将来现在时,学习难度可想而知。但对我们来说,这不过就是“The train leaves tomorrow”等类似表达。
还有一些规则我们的确需要了解。令人沮丧的是,很多英语母语者竟然不知道重音规则,因为重音是诗歌成立的重要因素。其实重音规则并不难,我们可能在其他语言中听说过这种规则。大家都知道意大利语有韵律,遵循“MAM-a MI-a BUON-a SER-a”的规则,而英语同样如此,并且这也是诗歌规则。我可以用我最喜欢的五行打油诗(至少是我喜欢的打油诗中语言最干净的一首)来加以说明,请大声朗读出来:
There was a young man from Dundee
Got stung on the leg by a wasp
When asked does it hurt
He said ‘Yes it does.
‘I’m so glad it wasn’t a hornet.’
这首诗并不押韵,但它依然算得上是五行打油诗,因为押韵完全没有韵律来得重要。这首诗的韵律是:
de-DUM-de, de-DUM-de, de-DUM
de-DUM-de, de-DUM-de, de-DUM
de-DUM-de, de-DUM
de-DUM-de, de-DUM
de-DUM-de, de-DUM-de, de-DUM-de
这个韵律之所以说得通,是因为我们知道应该把“Dundee”发为“dun-DEE”,而不是类似于“Grundy”或“the Isle of Lundy”。这种细微差异也体现在“we record a record”、“we present a present ”或“we tell a rebel to rebel”等句子中。学习这种差异非常困难,这也就是为什么法语腔很浓的人区分不开“happiness”和“a penis”。
想说对英语真的非常困难,母语者通常并不了解其中的奇特之处。我们能理解“I can’t put up with the guy”(我受不了这个家伙了),“I’m putting up at my house”(我在修建房子),“his put-downs really put me out”(他的降职令我不安),“I’m feeling put-upon”(我感觉被骗了)或者“I’m doing up my house and it’s doing me in.”(我在整理房间,累了个半死)这些说法。如果只看字面意思,最后一句就会被误解为“I’m performing my house skywards and it’s performing me towards the interior”(我在向上做房子,房子在把我往里弄)。这些短语动词对英语学习者来说就是噩梦般的存在。在我们看来,“Ian Fleming got off with(与异性亲热) women because he couldn’t get on with(与……相处) them”不过是个很简单的笑话,但英语学习者却得思考get through、get by、get down、get with、get up等一系列短语动词,直到把自己绕进去。
英语很大程度上是由一些我们并未察觉到的规则组成的。事实上,母语者们明确知晓的语法规则很少,但还是有一些的,大家至少都知道形容词有比较级和最高级,像Big、bigger、biggest;Hot、hotter、hottest;Easy、easier、easiest。这就很令人欣慰了,而这就属于我们明确知道自己掌握的语言规则。
不过,你能说出有三个音节的形容词的比较级和最高级吗?
我越来越好奇(curiouser and curiouser)了!
译者:李碧霞
原文选自:BBC
最近马克·弗赛斯(Mark Forsyth)成了网络红人,他书中的一篇文章在网上广泛转载,文中解释了很多母语使用者并未察觉的语言规则。
![]() |
这个周末,我忽然成了网络红人。准确来说,是我《修辞要素》这本书中的一小段广泛流传了开来。这一小段内容是这样的:
英语中的形容词必然是这种排列顺序:观点—大小—年龄—形状—来源—材料—目的—名词,所以可以说‘you can have a lovely little old rectangular green French silver whittling knife’。假如没能按照这个顺序排列,即便是最细微的差别,听起来也会很怪异。奇怪的是,几乎所有英语母语者都遵循这个顺序,却没人能总结出来。
![]() |
BBC文化专栏的编辑马修·安德森在推特上传了马克·弗赛斯《修辞要素》中的一小段文字,很快便被广泛转载。
英语母语者对此很感兴趣,原因有二层。首先,人们惊讶地发现竟然有自己不知道却一直遵循的语言规则。这可真是稀奇有趣,我们远比自己想象中聪明。人们震惊之余也意识到,平时说“little green men on Mars”而不说“green little men”是有原因的。此外,了解这些规则之后,人们还可以在生活中寻找例外,偶尔摆脱繁琐的日常工作。
事实上,的确存在一些例外。“Little Red Riding Hood”的顺序完全没问题,但“Big Bad Wolf”似乎就不符合语言学规则了。为什么“Bad Big Wolf”听起来这么奇怪呢?难道是这个规则不适用了么?
Ding dong King Kong
其实原因在于“Big Bad Wolf”的说法遵循了另一项英语母语者们没能察觉的语言规则,这就跟你从未听说过“hop-hip music”是一个道理。
人们对元音交替重复并不陌生,一生都在使用这一规则,只是从未听说过这一概念。但假如有人说出了“zag-zig”或“cross-criss”这种表达,那么你马上就会知道他们肯定违反了某种语言规则,只是不知道具体是哪一种罢了。
马的四只蹄子发出的声音是一样的,但我们永远都是说“clip-clop”而不是“clop-clip”。手表(或祖父挂在大厅里的钟表)每秒钟的走动的声音都是一样的,但我们会说“tick-tock”而不是“tock-tick”。人们永远不会去一家名叫“Kat Kit”的酒吧,哈奎斯修道院的钟声从来都是“ding dang dong”。
语言学中的重复有时会改变辅音(比如lovey-dovey、fuddy-duddy、nitty-gritty),有时会改变元音(比如bish-bash-bosh、ding-dang-dong)。若有三个词,则顺序为I、A、O。若是两个词,则第一个必须为I,第二个是A或O,比如Mish-mash(混杂物)、chit-chat(闲谈)、dilly-dally(浪费时间)、shilly-shally(犹豫不决)、tip top(绝佳)、hip-hop(嘻哈音乐)、flip-flop(啪嗒啪嗒的声音)、tic tac(蹬壁跳远)、sing song(唱歌)、ding dong(叮咚)、King Kong(金刚)、ping pong(乒乓)。
Big Bad Wolf (Credit: Alamy)
“那‘Big Bad Wolf’的说法怎么不对啦?”很多反对者在推特上说。很显然,他们并不了解元音交替重复的规则。
语言学家一直对这其中的原因辩论不休,有人认为可能与舌头运动或一种古老的高加索语言有关。这其实不重要,规则就是如此,就像是形容词的排列顺序一样,你甚至不知道自己其实一直在遵循这一规则。元音交替重复这一规则非常重要,能说明“Bad Big Wolf”这种说法为何不对。
时态
母语者们惊讶于自己对英语的精通程度,甚至可以在不知道时态名称的情况下,不假思索地使用不同时态。统计方法不同,结果可能会有所差异,但人们大约能准确无误地使用20种时态。如果采用这种说法:发生在过去动作之前的延续性动作用过去完成进行时,听起来会很费力,但母语者们却可以在瞬间毫不费力地说出“I realised I’d been being watched”这种句子。设想一下,这对英语学习者来说难度有多大。教师得向学生解释,英语通常不用一般现在时表示当前正在发生的事情。“I brush my teeth”并不是指你现在正在刷牙,而是说你时常刷牙。要表示动作正在进行,人们才会用现在进行时“I’m brushing my teeth”(当然,除非你能满口泡沫地讲话)。
明白这一点之后,还需要知道一些例外的情况,像动词“to think”能用作辅助词,比如“I think you’re right”。很多非母语学习者会说“I am thinking that you are right”。这在母语使用者听来非常滑稽,但我们也是在年复一年的浸入式学习之后才了解这些微妙的差异的。英语复杂怪异,还有一种时态称为将来现在时,学习难度可想而知。但对我们来说,这不过就是“The train leaves tomorrow”等类似表达。
还有一些规则我们的确需要了解。令人沮丧的是,很多英语母语者竟然不知道重音规则,因为重音是诗歌成立的重要因素。其实重音规则并不难,我们可能在其他语言中听说过这种规则。大家都知道意大利语有韵律,遵循“MAM-a MI-a BUON-a SER-a”的规则,而英语同样如此,并且这也是诗歌规则。我可以用我最喜欢的五行打油诗(至少是我喜欢的打油诗中语言最干净的一首)来加以说明,请大声朗读出来:
There was a young man from Dundee
Got stung on the leg by a wasp
When asked does it hurt
He said ‘Yes it does.
‘I’m so glad it wasn’t a hornet.’
这首诗并不押韵,但它依然算得上是五行打油诗,因为押韵完全没有韵律来得重要。这首诗的韵律是:
de-DUM-de, de-DUM-de, de-DUM
de-DUM-de, de-DUM-de, de-DUM
de-DUM-de, de-DUM
de-DUM-de, de-DUM
de-DUM-de, de-DUM-de, de-DUM-de
这个韵律之所以说得通,是因为我们知道应该把“Dundee”发为“dun-DEE”,而不是类似于“Grundy”或“the Isle of Lundy”。这种细微差异也体现在“we record a record”、“we present a present ”或“we tell a rebel to rebel”等句子中。学习这种差异非常困难,这也就是为什么法语腔很浓的人区分不开“happiness”和“a penis”。
想说对英语真的非常困难,母语者通常并不了解其中的奇特之处。我们能理解“I can’t put up with the guy”(我受不了这个家伙了),“I’m putting up at my house”(我在修建房子),“his put-downs really put me out”(他的降职令我不安),“I’m feeling put-upon”(我感觉被骗了)或者“I’m doing up my house and it’s doing me in.”(我在整理房间,累了个半死)这些说法。如果只看字面意思,最后一句就会被误解为“I’m performing my house skywards and it’s performing me towards the interior”(我在向上做房子,房子在把我往里弄)。这些短语动词对英语学习者来说就是噩梦般的存在。在我们看来,“Ian Fleming got off with(与异性亲热) women because he couldn’t get on with(与……相处) them”不过是个很简单的笑话,但英语学习者却得思考get through、get by、get down、get with、get up等一系列短语动词,直到把自己绕进去。
英语很大程度上是由一些我们并未察觉到的规则组成的。事实上,母语者们明确知晓的语法规则很少,但还是有一些的,大家至少都知道形容词有比较级和最高级,像Big、bigger、biggest;Hot、hotter、hottest;Easy、easier、easiest。这就很令人欣慰了,而这就属于我们明确知道自己掌握的语言规则。
不过,你能说出有三个音节的形容词的比较级和最高级吗?
我越来越好奇(curiouser and curiouser)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