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不能承受之轻
(2011年在新浪首页上雄踞日月排行的的旧文) 生命不能承受之轻 ——与《生命不能承受之轻》无关 当然并不是与这本书所表达的思想无关,这是一本好书,好书之好,说不出来,它就是好。虽然字数不多,只洋洋洒洒二十多万字。我什么都没看到,只看到了两个字“做爱”或者再两个字“媚俗”。其他的都在不停地交换频率出现。米兰·昆德拉先生表达了对任何抒情形式的讽刺、质疑,对天真的彻底批判。这句话怎么说呢?中午和好朋友说到毁灭存在主义,这其实是个人把存在主义前面加上毁灭来阐述的。 存在主义又称为生存主义,它由法国神论的存在主义者马塞尔提出,同时是西方哲学一个具有广泛影响的哲学流派。而存在主义包括有神论的存在主义、无神论的存在主义和存在主义的马克思主义,它以人为中心,尊重人的个性和自由,认为人是在无意义的宇宙中生活,人的存在本身也没有意义,但是人可以再存在的基础上找寻自己生活的道路,活得精彩,简言之就是在不停地寻求自我价值。 而我在存在主义面前加上个毁灭又是什么意思呢?当然不是对一切宇宙生命的否定,也不是对事物以及各种现象的消极看法。而是以人为中心的生命事物的一切中介、介质的基础上,在一定空间和时间的运作之下,所有的终极生存就是毁灭和消亡。尼采的“上帝死了”,我想正是如此,一切可相信的朋友最终都是尘埃,整个世界只是一个悲观的结合体。它所表现的愤怒,不安,哀怨以及快乐,愉悦都只是表象。毁灭存在主义因此可以解释为在我们走向终极毁灭的同时,毁灭在接近也在远去,它在伴随环境里存在着,最后在不停的循环里又一直循环。也就是说,存在即消亡。当然在这里我并没有否定以人为本,尊重生命价值。 我所敬重的大师卡尔·雅斯贝尔斯是一战后存在主义的主要代表,这种哲学思维虽然在其著作《大哲学家》中没有得到以自己思想为体系的体现,但是在一战后的知识分子的消极,恐惧心理以及整个社会的表态了展露。在海德格尔《1927》中第一次提到“存在主义”,并促使其理论化,系统化。其著名的论断“对存在的理解本身就确定了此在的存在”明确了他的立场。他认为人之所以痛苦,是因为人同他的自下而上条件相脱节,面对着的是一个无法理解的世界,即是一个荒诞的世界,人永远只能忧虑和恐惧。正是忧虑和恐惧,才揭示人的真实存在。他提出,人有自我选择和自我控制的自由,忧虑、恐惧使人通向存在,只有存在,才谈得上自我选择的自由,它与光明和快乐相联系。 存在主义哲学它主张存在先于本质,存在是偶然的、荒诞的,人的自由是绝对的,具有可选择性,但是却认为人生是一场悲剧。在世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建立,“他人就是地狱”之说他不是物,而是人。而人是高等智慧生物,人的个性不同,我们会在适应他人,或许要求他人适应我们,物,只是纯粹客观的有,而不是存在。在存在主义者看来,人生活在一个与自己对立的、失望的世界之中,人在世界上的地位是不确定的。绝对自由的人也是烦恼和无所依靠的孤独者。人虽然有选择的自由,但他面对的未来的生活却是混沌而没有目标的。他只是盲目地走向未来,他只知道人生的真实的终结就是死亡。死亡作为人生的最后归宿,对于个人的存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而我之所以提出毁灭存在主义,它具有一种自然的进化论观点,我们以时间、空间和环境为介质,当依托。无限去接近人类认识的极限,无限创造价值,以此来作为一种警觉的作用,人类在这一种危机的潜意识里,充分发挥潜能。但是其中所表示的另一层意思却截然相反,它和存在主义一样,认为人生和世界是悲剧,出生即意味着死亡。我们所创作的世界也将会随着时间的流失,随着社会的变迁沦为另一种状态。比如有些人生前辉煌,但是死亡并不能带走他的辉煌,有些人生前困苦,而死后并不能发达,就是“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所传达的哲学理念。 对于死亡的认识上,死亡是可怕的,却也是可爱的。人的潜意识分为牵绊和洒脱,生和死在不同人的生命就表现得不一样,它同人的出生相连,同一个人的生命过程紧紧相连,与个性息息相关。但是死亡就是在毁灭存在主义的终结吗?不是,它依然存在,只要整个宇宙的时间能量和质量变化不大,它便不会改变。这其实在提示人的可塑性以及对世界的可变化性,在一定条件下,一切事物都是可改变的。从而就走向一切可拯救的道路。 我认为,对于生命的轻和重的解答不是以存在或许虚无来表现,并不是以肉体或者灵魂来衡量生命这一个简单而又复杂的砝码。对于命运的探讨以及认知,首先应该确立在生命体上,而不是从生命体独立出来。生命的轻与重是一种选择,人生的命运和价值选择不像赌博可以赎回本金,生命充其量也只是一个过程而已。 《生命不能承受之轻》中,我不得不提到“媚俗”,对于“媚俗”:是过份迁就迎合受众,以作态取悦大众的行为,媚俗是人类境况的一个组成部分,制定人类生存中一个基本不能接受的范围,并排拒来自这个范围内的一切。“媚俗”的广泛化是一个社会的普遍病态特征。而要让“媚俗”成为一股弱小的力量那就得小块划分,建议一种通体世界,也就是说通体世界里的人们将不会受一种审美观,一种简单的低俗的价值所渗透。换之的是小团体式的思想群体,但这只是在社会的极端发展才能有所展现,而且还需要诸如社会体制,社会环境等的支持。而人类的历史终究会只剩下“媚俗”,毕竟大众才是王。 只要有公众存在,只要留心公众存在,而不是按自己的意愿行事,就免不了媚俗。不管我们承认与否,媚俗是人类境况的一个组成部分,很少有人能脱俗。媚俗不仅仅是某些人或某些国家的问题,而是整个人类的问题。由于媚俗,人们往往会用意志代替个人追求,由于媚俗,人们往往会扭曲自我的价值判断以迎合整体的价值取向。当整个价值判断体系完全失重,美与丑、善与恶、好与坏无从判别,甚至形成一体时,生命在外界和内心的沉重抗击之下也就变得无所适从,变成了不能承受之轻。 人类的潜意识里,是满足。而满足就是欲望。人类灵魂的欲望的一个最重要表现就是“性爱”,所谓“食色性也”并不是浮夸。在人类发展至今,“做爱”更需要新鲜的姿势,从未尝试的情趣,需要更多的性伴侣。“性”之狠,奇特,绝对不是男上女下或者传统的荡秋千,而代之以的把所确立的道德观念钝化在欲望之下,成为一种本身所必须的权利。 “性爱”是肉欲,同时也是灵魂深处的渴望。“食色性也”所传达的就是你吃饱以后,就像着解决生理问题了,这是人的纯粹发展,是人的第二大事,不足为奇。而“性”的传达,由心而生,本能是由人的大脑来支配的。它能够控制欲望的感官,但并不是器官。但是器官又传达给大脑的信息促使这一信息的传达。对于“性爱”,我只能说,适可而止吧。 而我们要怎样才能克制这些欲望,每天颂读《圣经》吗?或者佛经?《古兰经》?经行宗教的洗礼清除“性欲”以及其他的欲望。不,这些都只是一定程度上的心里安慰,是不可能完全做到的。那么应该怎么办呢?便是用死亡来回馈欲望,死亡才是解决一切人生难题的终极所在。但这并不是宣扬死亡的好处,这里只是回应人生是一场悲剧这个论题。对于生命的轻和重,既然我们不能清晰明确地去衡量,那么唯一的办法就是做本分的自己,清楚个人所在。知道快乐以及天真的人为什么是儿童或者老年人了吧。因为他们对欲望的认知要么就是无知,要么就是明白。 目标本身就是一种虚无。 能够快乐的人毕竟是超级少数的存在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