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杰伦有点儿老了,我却开始喜欢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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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那是2006年,我在的小城里满大街都是周杰伦的海报,穿着校服的忧郁少年和姑娘们把手插在口袋、听着MP3,耳机里放的多半也是他的音乐。
但我并不喜欢他。
虽然偶尔听过一些他的歌,看过一些他的电影,是个有才华又幽默的boy,却始终对他没有太大兴趣。我不关心迷迭香到底是什么味道,不清楚十一月的萧邦到底和肖邦有什么关系,不了解哼哼哈嘿的双节棍到底是在讲什么东东,他难以辨别的吐字、他总是过长的刘海、他惊倒众人的才华,都不能使我喜欢他。
或许仅仅是因为少女时代里莫名其妙的、不愿流俗的小傲娇,我错过了周杰伦最火的时候。
二
十年之前,我不是他的粉丝。但我没想到,十年之后,我会成为他的迷妹。
起因很简单,他结婚了。
他娶了一个比他小很多的姑娘,故事听起来很老套。有一次,媒体问他,妈妈是否喜欢昆凌,他微微笑,立刻答道:那当然,她很好。
这个回答很简单,却让我觉得够真实够自然,万千柔情似乎都在微微翘起的嘴角中。我忽然对这个曾经让无数姑娘疯狂的男人感兴趣了。
那个晚上,我重新找了很多周杰伦的歌来听。
喷泉旁的白鸽,薄荷味的撒娇,睡着的大提琴,等烟雨的天青色。
藏在这些美丽意象中的,一种纯洁而美好的期待和痛,过了这么多年依然打动人心,让我这个新生代00后眼中的老阿姨,突然觉得自己回到了少女时代。
那时候天地都清明,爱和情都简简单单,阳光总是够温暖,哪怕一场雨水,也能让藏在心底的期望萌芽。
三
十几年的闺蜜前段时间结婚了,和我不同,她一直都是周杰伦的忠实迷妹。帮她装饰婚房时,我们对着她满墙的周杰伦的海报头大。
我主张撕掉,婚房自然要干干净净,满目幸福的红。闺蜜舍不得,这是她多年青春最好的印证。当初读的书本都当废纸卖掉了,当初约好走一生的朋友也走散了,而始终安静呆在墙上的、看起来有点儿非主流的周杰伦,一不小心见证了她青春里的得到和失去。
我们还是把发黄发旧的海报撕下来了,整整齐齐地叠成一摞,扔进垃圾桶。我们没有办法为这些海报找到更好的所在,就好像每一场青春里,都不可避免地要面临失去。
越成长,越孤独。
这是我同学录上的一句话。对很多人来说,青春是回想起来总觉得比当时更美好的一段时光。
那时候,有朋友,有家人,有些似是而非的懵懂爱恋。
那时候,有笑声,有期待,每一次失落总有人可倾诉。
但越成长,越孤独。不是每个人都能一直当小公举,更多时候,我们独自身穿铠甲,抵御着深夜难眠的寒冷,也对抗着白昼行走的焦躁。曾经柔软而敏感的内心,好像不得不一次次地面临考验,不得不变得更坚硬,也更迟钝。
所以感谢周杰伦,让我多年后的一个夜晚,在满是尘埃的生活中,与光芒万丈的青春相遇。
让我相信,做一个少女心不死的老阿姨,也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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