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家
《此去经年,光芒万丈》 --母亲篇 我想看见云端有风浪在翻滚,我想看见北极圈内美得几乎让人窒息的极光,我想看见千年古城河畔船家轻轻摇橹的模样。却不敌,我想看见你坐在盛夏树荫下,看着我和伙伴们嬉戏时,一脸恬淡的笑。 麻麻,当我在你肚子里待了九个月时,你应该早就预想到我是个混世小魔王吧,果然从小到大都没让你省过心,永远在丢东西,遇事又不坚强,总是让你和爸爸操好多好多心 记得我们在昆明的时候,每天早晨,总是你把我和哥哥从睡梦中唤醒,骑着自行车送我们去学校,前面坐一个,后面坐一个,快到学校的时候,我们会停下来吃早餐,有一种饼的味道让我至今难忘,还有被我和哥哥戏称为“鼻涕粉”的绿色的好辣的粉,一吸溜,真的连鼻涕都辣了出来。 老妈,我要讨伐你啊,小时候总是把我打扮得花枝招展的,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各种小辫子。你说喜欢新年喜欢给我买两套衣服,要多闪亮有多闪亮,大年三十穿一套,初一再换一套,就是要把我弄得漂漂亮亮的。可惜没有留下什么相片,说来也有点可惜啊。然而我大了以后怎么都不爱彩色了呢,反到偏爱灰色,爱到不得了了都。大概是因为我喜欢那种休闲自由的感觉吧。 到我的小学时代,在姑姑家寄住的三年。对你或我来说都是不那么美好的记忆吧,一提起这个,你总是满心的后悔与自责。老妈,那都过去了,纵使我现在回想起来仍然不剩多么美好的记忆。但是,老妈,我依旧活得随性洒脱,我依旧心灵澄澈,愿意去追求这个世界所有美好的东西。四姑她也许是为了让我坚强呢,没有当初,没有如果,我成长为如今的我,每一步脚印都是如此的独一无二。说起小学,偶然整理箱子时发现小学写给你的信,稚嫩得不得了啊,害我都不忍回想当初那个傻傻的自己,真的,好多事都会过去,一眨眼已经过去了六年。 老妈,我的初中,大概也是在让你和爸爸操碎了心吧。优秀与些许叛逆共存,又娇气得不想内宿。在外面住又总是害你操好多心。想想那时候的自己,我都没有勇气回忆啊。 而,老妈,今年我十七岁,高三了,一百多天后我会迎来我想要的灿烂朝阳。我特别特别想努力,为了我所有在乎的人,为了有朝一日我可以自由地去选择生活,去感受生命的色彩。 老妈啊,真的特别特别感谢你。这个世界那么大,唯美食与梦想不可辜负,我会用尽所有的勇气与力量,去荒野,去大海,去山川,去所有滚烫的远方。然后归来,陪着你,给你讲我的故事,不让你变老,因为,春风十里不如你,因为,老妈,我很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