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第二十届北京艺术博览会
北京艺术博览会(Art Expo Beijing)自1997年创办以来立足本土,面向国际,现当代融合,经过近20年的精心打造,北京艺博会已成为国内综合性最高、体量最大、引领艺术发展潮流的艺术盛会,在画廊、艺术机构与收藏家之间搭建了最广泛、最高效的交流平台和信息平台;成为京城历史最悠久、规格最高、人气最旺、影响力最强的第一品牌艺术展会。
2016年第十九届北京艺术博览会主打现、当代艺术融合,总面积15000平米,吸引中外100余家画廊、艺术机构参展,四天的展期,到场藏家、观众5万余人次,现场成交1.3亿元,成交额比去年提升10%。2017年,北京艺术博览会将再创辉煌!
在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的关心和指导下,今年北京艺博会以展示现当代国画、油画、装置、影像、家居设计为主,特设当代名家展区、国际画廊展区、名家推荐展区、经典艺术展区、当代艺术设计展区等主题展区,将携手中外一百多家画廊、艺术机构参展,将充分展示艺术文化与价值,向海内外推介艺术潮流与趋向,将是京城每年一度的中西方艺术交流的盛会,将为广大藏家与观众提供更加精致、特色化的艺术发现与探索平台;同时通过举办一系列的论坛与讲座,以及链接京城艺术热点的艺术之旅,让您最直观地感受中国蓬勃发展的艺术市场,共庆北京艺术博览会20周年华诞!
在此诚邀中外画廊、艺术机构参加北京艺术博览会的第20届盛会,我们一起见证和开创中国艺术市场的光荣与梦想!。
一、 举办时间及地点
展览地点:北京展览馆
展览地址:中国北京市西直门外大街135号
举办时间:2017年9月7日(周四)—10日(周日)
展厅面积:20000多平方米
指导单位: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主办单位:北京国际艺术博览会基金会
北京文创画院
承办单位:北京萤禾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艺博嫦娥国际会展中心
二、参展对象及范围
1.参展对象:画廊、画院、美术院校、美术机构、文化文物公司、艺术品拍卖机构、艺术协会、艺术工作室。
2.艺术范围:中国画、油画、水彩画、壁画、漆画、版画、雕塑、装置、艺术包装、多媒体等。
三、参展流程
2017年3月25日前,凡在3月25日前缴费,并全额支付,展位面积为18㎡和36㎡的展位将享受10%的展位费优惠。展位面积为72㎡并全额支付,将享受20%的展位费优惠。
2017年4月15日前获奖者优惠:凡系北京国际艺术博览会获奖者展位费优惠10%。(获奖者须于2017年4月15日前申请报名并支付全额展位费)
2017年5月30日前:报名截止。组委会按照展品类别、参展商选择及缴纳展位费先后安排展位。
2017年6月30日前:提交图录数据、图录登记表、高解析图片或反转片。
2017年7月15日前:确认展位设计、提交展位施工设计图及额外展具申请表。参展人员及作品登记。提交参展人员登记表及展出作品计划表(每18平米展出作品不得超过12幅)。
2017年8月15日前:确定其他需求。如需预定酒店及聘请临时服务人员,请提交相应表格至组委会。
四、展位价格
9平米展位(人民币) 16880元 (1875元/平方米)
18平米展位(人民币) 32400元 (1800元/平方米)
36平米展位(人民币) 64800元 (1800元/平方米)
展线 (人民币):1800元/米
所有边角展位(双开口)均需额外加收10%的展位费
展位设施(每18平方米展位内含):
楣板、地毯、1张咨询桌及2把折叠椅、2张参展工作证、6盏长臂射灯;1本展览会刊,可刊登1页图录(可放1-2张图片);白色木质展板(3.6米高×1米宽×5厘米厚)
五、参展资格确认
1.申请:即日起至2016年5月30日。申请参展须提交附件中的参展申请表,填写完整并由负责人签字后生效。
2.参展作品审核:博览会艺术委员会负责所有参展申请的审核,是所有参展申请的最终审核机构,拥有充分的权利,独立决定接受或拒绝任何申请。参展申请机构应确保所递交资料的准确性与真实性。所有参展作品必须符合中国国情,尊重我国的民族审美习惯,组委会保留最终评审权。
3.参展确认:组委会将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邮寄向申请者发送《参展确认函》以确认参展资格。
4.展位安排:申请者在“参展申请表”中所填的展位仅供参考,组委会将按照展品类别、参展机构缴纳展位费的时间先后顺序,参照展商的选择及展览的整体布局统一安排展位。组委会拥有展位的最终决定权。
5.展位使用:未经组委会同意,展商不得将展位部分或者全部转租他人。参展机构在展览期间若展示与所递交的申请资料不相符的展品,组委会有权取消该展商参展资格,所缴纳的展位费将不予退还。每18平米至多可展示12幅作品。
组委会有权要求申请者提供任意一件展品的详细完整的信息,并有权禁止展出任何不符合博览会要求的物品。
六、展位费缴纳
展商的申请被接受后,组委会将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邮寄的方式将《参展确认函》提供给展商,展商需在收到《参展确认函》之后的10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展位费至指定账户:
银行汇款:(请附加传真汇款证明书)
收款单位:北京萤禾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工商银行北京金台路支行
帐 号:0200020209200137979
邮局汇款
收款单位:北京艺术博览会组织委员会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5号4号楼1301室
邮 编:100026
付款日期以交纳支票或银行确认电汇单为准。如果参展商在收到《参展确认函》后未能按期付清全部展位费,执行委员会有权中止参展协议并将其所定展位重新分配给其他展商。
在指定布展日未能如期布展的参展商将失去展位使用权,执行委员会有权终止与该参展商的合约。在此情况下,参展商仍有义务全额支付展位租金及其它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
七、艺博会图录
1.组委会将出版16K(210mm×285mm)彩色精印图录,收录参展机构数据及参展作品。
2.展位面积每达到18平方米可免费刊登图录1页、刊登作品图片1-2幅、获赠图录1册。如需增加图录版面,另收取制作费800元/页。作品图片请以电子文件(JPG或TIF)形式提交(并附打印小稿),图片文件尺寸必须大于5-7寸,且分辨率在300dpi以上;也可提供120彩色反转片或高清晰度照片(请标明反转片的正、反、上、下)。作品图片请同时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尺寸、材质、创作年代等信息。
3.图录数据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6月30日。
4.若展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将刊登图录所需数据交至组委会,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刊登图录。
八、境外展品的备案和运输
备案:根据国家规定,博览会所有境外参展作品(包括国外及港、澳、台地区)须提前向文化部备案、审核。北京海关也将据此备案资料查点所有境外展品是否相符。因此,相关参展商须在2016年7月1日前将完整的展品信息(包括作品名称、艺术家名称、尺寸、材质、年代)及作品图片提交至执行委员会以便据此申请展览批文。最终参展作品不可更换或新增,但可以少于备案作品数量。
运输:根据规定,艺博会须指定唯一一家运输公司负责所有境外展品的报关、清关及回运工作。参展商可根据艺博会日程自行选择运输公司安排展品运输,但须提前联系指定运输公司接洽报关、清关等事宜。所有展出艺术品的运输费用由参展商自行承担。组委员会不提供任何展品的仓储空间,但允许参展商在所定展位内自费构建储物空间。
参展商如未能按期提交境外展品信息,执行委员会有权取消其展览资格;由于参展商的原因造成提交信息遗漏或错误而导致展品在备案、报关及清关过程中所出现的任何问题,参展商需自行承担损失,执行委员会只负责及时通报和提供一切可能的协助及沟通。
有关展品的运输、海关申报、展品进馆、装卸、包装物保存、展品回运及支付费用等问题,请咨询艺博会展品运输部:
联系人:符巧红
电话:010-85718825 52295766
邮箱:fuqiaohong@sinotrans.com
九、安保
布展日至撤展日展馆内有专业保安24小时为展览和展览区域提供服务。布展、对外展览以及撤展期间,展品安全由参展人员自行负责;闭馆后由执行委员会指定的专业保安人员看管。为了维护安全,在布展、展览期间,任何物品不能移出展出场地,除非持有执行委员会开据的出门凭证。在开展期间参展商可携带额外艺术品进入存储区域,但须经执行委员会同意。所有参展商必须遵守展馆关于火灾、安全和治安方面的规定。
参展商须对由于自身疏忽或违反本细则或未能遵守展馆的关于火灾、安全和治安方面的规定,从而给主办方造成的或给第三方带来的全部或部分的损失或损害给予赔偿。
十、布展和撤展
1. 展商布展时间:2017年9月6日9:00-14:00,
15:00-17:00组委会进行安全检查。
2.展商撤展时间:9月10日15:00-17:00
3.各参展单位不得提前撤展。
展览部
联系人:廖建荣 吴正田 刘益旋 索小军 赵婧廷
电话:010-85718827 85718825
手机:13520782012
传真:010-85718825
邮箱:beijingart01@126.com beijingart02@126.com
QQ :1532917721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5号4号楼1301室
邮编:100026
网址:www.bjiae.net www.北京国际艺术博览会.com
2016年第十九届北京艺术博览会主打现、当代艺术融合,总面积15000平米,吸引中外100余家画廊、艺术机构参展,四天的展期,到场藏家、观众5万余人次,现场成交1.3亿元,成交额比去年提升10%。2017年,北京艺术博览会将再创辉煌!
在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的关心和指导下,今年北京艺博会以展示现当代国画、油画、装置、影像、家居设计为主,特设当代名家展区、国际画廊展区、名家推荐展区、经典艺术展区、当代艺术设计展区等主题展区,将携手中外一百多家画廊、艺术机构参展,将充分展示艺术文化与价值,向海内外推介艺术潮流与趋向,将是京城每年一度的中西方艺术交流的盛会,将为广大藏家与观众提供更加精致、特色化的艺术发现与探索平台;同时通过举办一系列的论坛与讲座,以及链接京城艺术热点的艺术之旅,让您最直观地感受中国蓬勃发展的艺术市场,共庆北京艺术博览会20周年华诞!
在此诚邀中外画廊、艺术机构参加北京艺术博览会的第20届盛会,我们一起见证和开创中国艺术市场的光荣与梦想!。
一、 举办时间及地点
展览地点:北京展览馆
展览地址:中国北京市西直门外大街135号
举办时间:2017年9月7日(周四)—10日(周日)
展厅面积:20000多平方米
指导单位: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主办单位:北京国际艺术博览会基金会
北京文创画院
承办单位:北京萤禾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艺博嫦娥国际会展中心
二、参展对象及范围
1.参展对象:画廊、画院、美术院校、美术机构、文化文物公司、艺术品拍卖机构、艺术协会、艺术工作室。
2.艺术范围:中国画、油画、水彩画、壁画、漆画、版画、雕塑、装置、艺术包装、多媒体等。
三、参展流程
2017年3月25日前,凡在3月25日前缴费,并全额支付,展位面积为18㎡和36㎡的展位将享受10%的展位费优惠。展位面积为72㎡并全额支付,将享受20%的展位费优惠。
2017年4月15日前获奖者优惠:凡系北京国际艺术博览会获奖者展位费优惠10%。(获奖者须于2017年4月15日前申请报名并支付全额展位费)
2017年5月30日前:报名截止。组委会按照展品类别、参展商选择及缴纳展位费先后安排展位。
2017年6月30日前:提交图录数据、图录登记表、高解析图片或反转片。
2017年7月15日前:确认展位设计、提交展位施工设计图及额外展具申请表。参展人员及作品登记。提交参展人员登记表及展出作品计划表(每18平米展出作品不得超过12幅)。
2017年8月15日前:确定其他需求。如需预定酒店及聘请临时服务人员,请提交相应表格至组委会。
四、展位价格
9平米展位(人民币) 16880元 (1875元/平方米)
18平米展位(人民币) 32400元 (1800元/平方米)
36平米展位(人民币) 64800元 (1800元/平方米)
展线 (人民币):1800元/米
所有边角展位(双开口)均需额外加收10%的展位费
展位设施(每18平方米展位内含):
楣板、地毯、1张咨询桌及2把折叠椅、2张参展工作证、6盏长臂射灯;1本展览会刊,可刊登1页图录(可放1-2张图片);白色木质展板(3.6米高×1米宽×5厘米厚)
五、参展资格确认
1.申请:即日起至2016年5月30日。申请参展须提交附件中的参展申请表,填写完整并由负责人签字后生效。
2.参展作品审核:博览会艺术委员会负责所有参展申请的审核,是所有参展申请的最终审核机构,拥有充分的权利,独立决定接受或拒绝任何申请。参展申请机构应确保所递交资料的准确性与真实性。所有参展作品必须符合中国国情,尊重我国的民族审美习惯,组委会保留最终评审权。
3.参展确认:组委会将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邮寄向申请者发送《参展确认函》以确认参展资格。
4.展位安排:申请者在“参展申请表”中所填的展位仅供参考,组委会将按照展品类别、参展机构缴纳展位费的时间先后顺序,参照展商的选择及展览的整体布局统一安排展位。组委会拥有展位的最终决定权。
5.展位使用:未经组委会同意,展商不得将展位部分或者全部转租他人。参展机构在展览期间若展示与所递交的申请资料不相符的展品,组委会有权取消该展商参展资格,所缴纳的展位费将不予退还。每18平米至多可展示12幅作品。
组委会有权要求申请者提供任意一件展品的详细完整的信息,并有权禁止展出任何不符合博览会要求的物品。
六、展位费缴纳
展商的申请被接受后,组委会将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邮寄的方式将《参展确认函》提供给展商,展商需在收到《参展确认函》之后的10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展位费至指定账户:
银行汇款:(请附加传真汇款证明书)
收款单位:北京萤禾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工商银行北京金台路支行
帐 号:0200020209200137979
邮局汇款
收款单位:北京艺术博览会组织委员会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5号4号楼1301室
邮 编:100026
付款日期以交纳支票或银行确认电汇单为准。如果参展商在收到《参展确认函》后未能按期付清全部展位费,执行委员会有权中止参展协议并将其所定展位重新分配给其他展商。
在指定布展日未能如期布展的参展商将失去展位使用权,执行委员会有权终止与该参展商的合约。在此情况下,参展商仍有义务全额支付展位租金及其它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
七、艺博会图录
1.组委会将出版16K(210mm×285mm)彩色精印图录,收录参展机构数据及参展作品。
2.展位面积每达到18平方米可免费刊登图录1页、刊登作品图片1-2幅、获赠图录1册。如需增加图录版面,另收取制作费800元/页。作品图片请以电子文件(JPG或TIF)形式提交(并附打印小稿),图片文件尺寸必须大于5-7寸,且分辨率在300dpi以上;也可提供120彩色反转片或高清晰度照片(请标明反转片的正、反、上、下)。作品图片请同时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尺寸、材质、创作年代等信息。
3.图录数据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6月30日。
4.若展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将刊登图录所需数据交至组委会,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刊登图录。
八、境外展品的备案和运输
备案:根据国家规定,博览会所有境外参展作品(包括国外及港、澳、台地区)须提前向文化部备案、审核。北京海关也将据此备案资料查点所有境外展品是否相符。因此,相关参展商须在2016年7月1日前将完整的展品信息(包括作品名称、艺术家名称、尺寸、材质、年代)及作品图片提交至执行委员会以便据此申请展览批文。最终参展作品不可更换或新增,但可以少于备案作品数量。
运输:根据规定,艺博会须指定唯一一家运输公司负责所有境外展品的报关、清关及回运工作。参展商可根据艺博会日程自行选择运输公司安排展品运输,但须提前联系指定运输公司接洽报关、清关等事宜。所有展出艺术品的运输费用由参展商自行承担。组委员会不提供任何展品的仓储空间,但允许参展商在所定展位内自费构建储物空间。
参展商如未能按期提交境外展品信息,执行委员会有权取消其展览资格;由于参展商的原因造成提交信息遗漏或错误而导致展品在备案、报关及清关过程中所出现的任何问题,参展商需自行承担损失,执行委员会只负责及时通报和提供一切可能的协助及沟通。
有关展品的运输、海关申报、展品进馆、装卸、包装物保存、展品回运及支付费用等问题,请咨询艺博会展品运输部:
联系人:符巧红
电话:010-85718825 52295766
邮箱:fuqiaohong@sinotrans.com
九、安保
布展日至撤展日展馆内有专业保安24小时为展览和展览区域提供服务。布展、对外展览以及撤展期间,展品安全由参展人员自行负责;闭馆后由执行委员会指定的专业保安人员看管。为了维护安全,在布展、展览期间,任何物品不能移出展出场地,除非持有执行委员会开据的出门凭证。在开展期间参展商可携带额外艺术品进入存储区域,但须经执行委员会同意。所有参展商必须遵守展馆关于火灾、安全和治安方面的规定。
参展商须对由于自身疏忽或违反本细则或未能遵守展馆的关于火灾、安全和治安方面的规定,从而给主办方造成的或给第三方带来的全部或部分的损失或损害给予赔偿。
十、布展和撤展
1. 展商布展时间:2017年9月6日9:00-14:00,
15:00-17:00组委会进行安全检查。
2.展商撤展时间:9月10日15:00-17:00
3.各参展单位不得提前撤展。
展览部
联系人:廖建荣 吴正田 刘益旋 索小军 赵婧廷
电话:010-85718827 85718825
手机:13520782012
传真:010-85718825
邮箱:beijingart01@126.com beijingart02@126.com
QQ :1532917721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5号4号楼1301室
邮编:100026
网址:www.bjiae.net www.北京国际艺术博览会.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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