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中国的地震记录既早又多?(之一史官传统)
在讨论历史文献关于地震的记载之前,我们先回顾前文提到的一个问题,即中国的历史地震记载为什么既早又多。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可以给一个笼而统之的答案,即因为中国的历史文献既早又多,历史地震记载存于历史文献,结果当然也一样了。如果循着“早”和“多”这两个现象再追问下去,上述回答难免简陋。本书仅从史官和修志这两大文化传统出发来尝试回答这个问题,史官传统可以回答“早”的问题,不单是早,而且连绵不绝;修志传统可以回答“多”的问题,不单是多,而且分布极广,几乎无处不及。下面就撮其大要,对这两大文化传统的脉络做一回顾,并重点拎出与地震有关的一些内容。
史官传统
《说文解字》说“史,记事者也,从又持中”。中国的史官传统由来已久,史官代不乏人,才有史册之煌煌,中华文化绵延不绝端赖于此。从一面说,有“国可亡,史不可灭”的悲呼,从另一面说,有“欲灭其国,先灭其史”的狠毒。
夏朝没有文献可徵,姑且不论。商人重鬼,起主导作用的是巫,巫的作用在于沟通人和神、连接人与天,涉及卜筮、祭祀、星历、书史、教育和医药等方方面面,现存的殷商甲骨文基本是巫的卜辞,当时还没有独立的史官,其特征是巫史合流,由巫负责记事,地震被理解为天象,记录地震自然也是其职责所在。
殷商到西周是中国文化的重大转折,《礼记•表记》说“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礼…周人尊礼尚施,事鬼神而远之”。随着文明的进步,人的地位越来越高,人们早期天人不分的认识逐渐开始分化,天和神的神秘感逐渐淡化,很多天事降为人事。这一时期的史官呈现两个主要特征:一是巫史分流,史官逐渐从巫中独立出来,《周礼•春官》对巫和史的官名职权分别进行了界定,其中与巫有关的官职有大卜、卜师、卜人、龟人、菙氏、占人、簭人、占梦、眡祲、大祝小祝、丧祝、甸祝、诅祝、司巫、男巫和女巫等,与史有关的官职有大史、小史、冯相氏、保章氏、内史、外史、御史等;二是官师合一,即官职和学术不分(用现在的说法就是政事不分),统称为王官之学,因而有“学在王官”的说法,《周礼•春官》中列出与史有关的官职中,大史、小史、内史、外史和御史掌管的是政府文书工作,既有辅助国是、推行政令的官方责任,也有记言叙事、建章立制的学术功能。值得注意的是保章氏,其职权是“…以星土辨九州之地,所封封域,皆有分星,以观妖祥;…辨吉凶、水旱、降丰荒之祲象;…察天地之和命,乖别之妖祥;凡此五物者,以诏救政,访序事”。保章氏的职掌范围与灾异最为相关,可能是地震记录和分析的第一责任人。
东周以后,“天子失官,学在四夷”,周王室的王官之学逐渐解体,先是散入诸侯国,继而散入民间,其标志有二:一是春秋时诸侯国史书的兴盛,《孟子•离娄》提到“晋之乘,楚之梼杌,鲁之春秋,一也…”,《墨子•非命》也提到“百国春秋”,可见各诸侯国都有自己的史官和史书,《春秋》全用鲁国纪年,不用周王纪年,因此汉时公羊学有“黜周王鲁”的说法;二是诸子百家的兴起,诸子百家均为私学,而非官学,先秦有关地震的38条史料中,有4条出自《墨子》、《吕氏春秋》和《淮南子》等子书,当然诸子百家对地震的记录,不是为了记录而记录,多是为其学说论点而服务。秦王朝统一后实行中央集权,试图恢复“王官之学”,在焚书运动中,一方面“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另一方面“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用以清除诸侯国的史书和诸子百家的学说。
两汉以来,官制逐渐繁复,史官亦随之而分工愈加明确,总的趋势有二:一是官史分途愈加明显,史官逐渐从政务中脱离出来,主要从事星象、历法、记事等事务性的工作,史官的政治地位也逐渐跌落;二是史职分化成为定制,汉代以后,史官的分工逐渐明确,主要分为两类,一类称为太史,职掌天文历法,直至明清时的钦天监正,不参与记言记事,另一类则由一定的名位参与史务,后世或称著作郎,或称史官,或属翰林院所掌,成为纯粹记史的职务,也就是狭义上的史官。从地震记录的史料来看,由于史职分化的分化,对地震的记录也出现两种类型,一是由纯粹史官对地震现象的记录,这类史料占历史地震记录的绝大多数;二是由太史或钦天监等对地震成因、应对等做的哲理性分析,如东汉时张衡所上的《阳嘉二年京师地震对策》。
史官传统
《说文解字》说“史,记事者也,从又持中”。中国的史官传统由来已久,史官代不乏人,才有史册之煌煌,中华文化绵延不绝端赖于此。从一面说,有“国可亡,史不可灭”的悲呼,从另一面说,有“欲灭其国,先灭其史”的狠毒。
夏朝没有文献可徵,姑且不论。商人重鬼,起主导作用的是巫,巫的作用在于沟通人和神、连接人与天,涉及卜筮、祭祀、星历、书史、教育和医药等方方面面,现存的殷商甲骨文基本是巫的卜辞,当时还没有独立的史官,其特征是巫史合流,由巫负责记事,地震被理解为天象,记录地震自然也是其职责所在。
殷商到西周是中国文化的重大转折,《礼记•表记》说“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礼…周人尊礼尚施,事鬼神而远之”。随着文明的进步,人的地位越来越高,人们早期天人不分的认识逐渐开始分化,天和神的神秘感逐渐淡化,很多天事降为人事。这一时期的史官呈现两个主要特征:一是巫史分流,史官逐渐从巫中独立出来,《周礼•春官》对巫和史的官名职权分别进行了界定,其中与巫有关的官职有大卜、卜师、卜人、龟人、菙氏、占人、簭人、占梦、眡祲、大祝小祝、丧祝、甸祝、诅祝、司巫、男巫和女巫等,与史有关的官职有大史、小史、冯相氏、保章氏、内史、外史、御史等;二是官师合一,即官职和学术不分(用现在的说法就是政事不分),统称为王官之学,因而有“学在王官”的说法,《周礼•春官》中列出与史有关的官职中,大史、小史、内史、外史和御史掌管的是政府文书工作,既有辅助国是、推行政令的官方责任,也有记言叙事、建章立制的学术功能。值得注意的是保章氏,其职权是“…以星土辨九州之地,所封封域,皆有分星,以观妖祥;…辨吉凶、水旱、降丰荒之祲象;…察天地之和命,乖别之妖祥;凡此五物者,以诏救政,访序事”。保章氏的职掌范围与灾异最为相关,可能是地震记录和分析的第一责任人。
东周以后,“天子失官,学在四夷”,周王室的王官之学逐渐解体,先是散入诸侯国,继而散入民间,其标志有二:一是春秋时诸侯国史书的兴盛,《孟子•离娄》提到“晋之乘,楚之梼杌,鲁之春秋,一也…”,《墨子•非命》也提到“百国春秋”,可见各诸侯国都有自己的史官和史书,《春秋》全用鲁国纪年,不用周王纪年,因此汉时公羊学有“黜周王鲁”的说法;二是诸子百家的兴起,诸子百家均为私学,而非官学,先秦有关地震的38条史料中,有4条出自《墨子》、《吕氏春秋》和《淮南子》等子书,当然诸子百家对地震的记录,不是为了记录而记录,多是为其学说论点而服务。秦王朝统一后实行中央集权,试图恢复“王官之学”,在焚书运动中,一方面“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另一方面“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用以清除诸侯国的史书和诸子百家的学说。
两汉以来,官制逐渐繁复,史官亦随之而分工愈加明确,总的趋势有二:一是官史分途愈加明显,史官逐渐从政务中脱离出来,主要从事星象、历法、记事等事务性的工作,史官的政治地位也逐渐跌落;二是史职分化成为定制,汉代以后,史官的分工逐渐明确,主要分为两类,一类称为太史,职掌天文历法,直至明清时的钦天监正,不参与记言记事,另一类则由一定的名位参与史务,后世或称著作郎,或称史官,或属翰林院所掌,成为纯粹记史的职务,也就是狭义上的史官。从地震记录的史料来看,由于史职分化的分化,对地震的记录也出现两种类型,一是由纯粹史官对地震现象的记录,这类史料占历史地震记录的绝大多数;二是由太史或钦天监等对地震成因、应对等做的哲理性分析,如东汉时张衡所上的《阳嘉二年京师地震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