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恋这场小感冒
(本文作者:祝愿)
初恋就是爱情的启蒙课,在我看来却更像是害了一场感冒,伴随着高烧、胸闷和浑身无力等种种生理反应。
一位恋爱前辈说过,在她十五六岁时,有一个记忆中永远白衣黑裤的少年,自带光圈的他,只要远远地出现,她就感觉头晕眼花、喘不上气,等他靠近,心都要跳出嗓子眼来,两腿发软,道也走不动了。 而这场叫初恋的病毒感冒一生只会得一次,经过此次激烈的生理煎熬后才能终身免疫。
我对待感情过于理性,虽然也有过恋爱,但是不确定对方很爱我就很难主动付出真心。所以唯一的一次心跳过速,是晚上睡觉趴着睡,半夜起来,心跳如鼓久久不能平息,如果自恋一点,或许会以为我大半夜的爱上自己。
所以我内心黑暗地窃以为初恋就跟见鬼一样吧,第一次见总是特别害怕,感觉脚软发晕,等见得多了,也会觉得不过如此,甚至碰上精灵鬼小弟那样的胆小鬼,不但吓不到人,还会被人吓跑。
我的初恋超级无趣,虽然也有些微的脸红,但是只是班级里某些好事之人绘制的全班绯闻地图中,一条唯一的连线。别人都是攀枝错节的,很奇怪的,我只有一条,连着唯一一个男生,原因只是同学三年同路骑车回家的缘分。
曾经比我矮的男生,三年来莫名的就比我高了,做同桌的时候,能和他平视,还被嘲笑上身长。而淡淡的好感和逐渐增加的男女有别的性别认识,在同学眼里居然换来了一根绯闻的连线。还有每次打电话来问作业时,父母诡异的表情。看来我的言情小说真是看得太少了,既缺乏幻想又缺乏胆量,至少远远不如举着电话挤眉弄眼冲我妈大喊 “是个男生,是个男生” 的我老爸更有想象力,我那莫名的脸红不是为了男生的电话,而是因为他的怪腔怪调传到电话那头而感到害臊。是啊,偶像剧里沉不住气的爸妈总是神助攻来着。
所以我只能乐观地总结,我虽然也见过鬼,但是第一次就是精灵鬼小弟吧,没有吓得我脚软,只在我的脸颊上打上了一层淡淡的粉红色。
前两个月补了两本讲初恋的小说。一本是九夜茴的《匆匆那年》,一本是辛夷坞的《原来你还在这里》。这两本小说前后脚看的,正好是两种开始,两种结束,对比着看非常有意思。
《匆匆那年》里方茴和陈寻从高中时代牵手,抵挡了来自朋友、老师和家长的压力,男孩陈寻甚至不惜少答了一道物理大题,和女生考进了一个大学。
而《原来你还在这里》里的程铮突然亲吻了苏韵锦,却没能换来她的回应,直到毕业的时候,苏韵锦的亲亲一吻和一句“这是还你的”,把男孩搅得晕头转向的同时,却填报了一所远离程铮的大学,决心彻底斩断了这刚刚萌生的情缘。
一段感情的萌生却最终走向了分离,一段情缘的了断却才是刚刚开始。《匆匆那年》的方茴和陈寻在大学里渐行渐远,陈寻爱上了另一个性格爽朗活泼的女孩,并和方茴分手,和新女友同居。《原来》中程铮苦苦纠缠,苏韵锦终于解开心锁走向了他。
如果高中教导主任在此处围观,应该说,早就料到了,看吧看吧,早恋都没有好下场,有什么恋爱留到大学再说嘛。初恋的时候谁又真的懂爱呢,只能说个人造化个人修吧。故事接下来的发展却是一段感情以为它结束了,它却永远不曾结束;一段感情它热烈地绽放,却是为了惨淡的收场。
《匆匆那年》的方茴和陈寻分手后,自卑别扭的方茴开启了自暴自弃模式,将抖M发挥到了极致,她听闻前男友同居的消息后深受刺激,找到知名渣男开发一夜情项目,后来怀孕-堕胎,最后只能远走澳大利亚。陈寻在同学会上得知方茴怀孕,勇敢顶包,其女友一怒之下和他分手。从此方茴和陈寻相隔一方,却彼此都在对方心里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迹,无法再对别人轻易交付真心。在此处本书充分发挥了“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你看”的不二方针,并将一套“早恋-三角恋-堕胎”的言情版七伤拳完整的施展了出来。
《原来你还在这里》中苏韵锦家境贫寒和富家子程铮相恋后,价值观和性格的矛盾逐渐凸显,程铮觉得在感情中总是表现淡定的苏韵锦并不是真的爱自己,理由就是不吃醋,哎,我只能说没有安全感不分贫富啊。其实苏韵锦之所以看起来淡定,总是给自己留有余地,不也是缺乏安全感的表现嘛。可是有时候爱情不是谈的,是感觉的,这个就很主观了,哪有道理可讲。
反正俩人分了,苏韵锦发现自己怀孕了还是宫外孕,手术后终生不孕,住院期间没有通知程铮,却得到了公司上司的照顾,和有家眷的上司发展出一段不伦恋,并获得上司事业上的助力。重遇程公子后,小苏和上司分手,抵抗男方的家庭压力,重新和程公子走到了一起。此处撒花。不是庆祝他俩一起了,是庆祝我终于说完了,狗血的剧情说得我好累。作者也成功地打出一套“豪门、堕胎、不伦、不孕、破镜重圆”的言情版降龙十八部。
说得我一口气差点断了。
总之两位作者都功力匪浅,撒得一头好狗血,把青春的残酷表现得很轰轰烈烈。虽然不能当真,但是是为书中人物留着一点遗憾,报着一点惋惜。都是一场病毒感冒,可能有人即便痊愈,也带着一点病后后遗症,有人却无论怎样吃药都再也康复不了。
深以为,如果少女时代读了四五十本这样的爱情小说,估计更没有功夫去思考现实生活中的粉红了。毕竟,轰轰烈烈的恋爱和残酷的青春从来都是用来读的,更不用说,因为这些书,还可能对帅哥有了更虚无缥缈的认识,以至于睥睨众生,对着周围满脸青春痘,人比黄花瘦的男性生出一种无处寄托的哀愁。
不过回头看去,记忆里还是隐约留下了几个影子,这几个影子构成了我的审美基础,无论是一笑露出两个小虎牙的小学班长,还是黝黑阳刚爱运动的同桌,或是那白皙温柔的少年。
《最好的我们》上映之后,有人在豆瓣留言说,她们同事三个分别是70后,80后和90后,却一直认为她们心目中的校草就是刘昊然的样子。不说刘昊然多么通吃,只能说白皙温柔的少年才是高中时代永远的那个他吧。
希望不是每个少年都会成为往事,蜕变成满嘴胡渣、内心猥琐的大叔。
拜托拜托啦,让时光大浪淘沙地多给我留下几个刚毅充满男人味的大叔吧
初恋就是爱情的启蒙课,在我看来却更像是害了一场感冒,伴随着高烧、胸闷和浑身无力等种种生理反应。
一位恋爱前辈说过,在她十五六岁时,有一个记忆中永远白衣黑裤的少年,自带光圈的他,只要远远地出现,她就感觉头晕眼花、喘不上气,等他靠近,心都要跳出嗓子眼来,两腿发软,道也走不动了。 而这场叫初恋的病毒感冒一生只会得一次,经过此次激烈的生理煎熬后才能终身免疫。
我对待感情过于理性,虽然也有过恋爱,但是不确定对方很爱我就很难主动付出真心。所以唯一的一次心跳过速,是晚上睡觉趴着睡,半夜起来,心跳如鼓久久不能平息,如果自恋一点,或许会以为我大半夜的爱上自己。
所以我内心黑暗地窃以为初恋就跟见鬼一样吧,第一次见总是特别害怕,感觉脚软发晕,等见得多了,也会觉得不过如此,甚至碰上精灵鬼小弟那样的胆小鬼,不但吓不到人,还会被人吓跑。
我的初恋超级无趣,虽然也有些微的脸红,但是只是班级里某些好事之人绘制的全班绯闻地图中,一条唯一的连线。别人都是攀枝错节的,很奇怪的,我只有一条,连着唯一一个男生,原因只是同学三年同路骑车回家的缘分。
曾经比我矮的男生,三年来莫名的就比我高了,做同桌的时候,能和他平视,还被嘲笑上身长。而淡淡的好感和逐渐增加的男女有别的性别认识,在同学眼里居然换来了一根绯闻的连线。还有每次打电话来问作业时,父母诡异的表情。看来我的言情小说真是看得太少了,既缺乏幻想又缺乏胆量,至少远远不如举着电话挤眉弄眼冲我妈大喊 “是个男生,是个男生” 的我老爸更有想象力,我那莫名的脸红不是为了男生的电话,而是因为他的怪腔怪调传到电话那头而感到害臊。是啊,偶像剧里沉不住气的爸妈总是神助攻来着。
所以我只能乐观地总结,我虽然也见过鬼,但是第一次就是精灵鬼小弟吧,没有吓得我脚软,只在我的脸颊上打上了一层淡淡的粉红色。
前两个月补了两本讲初恋的小说。一本是九夜茴的《匆匆那年》,一本是辛夷坞的《原来你还在这里》。这两本小说前后脚看的,正好是两种开始,两种结束,对比着看非常有意思。
《匆匆那年》里方茴和陈寻从高中时代牵手,抵挡了来自朋友、老师和家长的压力,男孩陈寻甚至不惜少答了一道物理大题,和女生考进了一个大学。
而《原来你还在这里》里的程铮突然亲吻了苏韵锦,却没能换来她的回应,直到毕业的时候,苏韵锦的亲亲一吻和一句“这是还你的”,把男孩搅得晕头转向的同时,却填报了一所远离程铮的大学,决心彻底斩断了这刚刚萌生的情缘。
一段感情的萌生却最终走向了分离,一段情缘的了断却才是刚刚开始。《匆匆那年》的方茴和陈寻在大学里渐行渐远,陈寻爱上了另一个性格爽朗活泼的女孩,并和方茴分手,和新女友同居。《原来》中程铮苦苦纠缠,苏韵锦终于解开心锁走向了他。
如果高中教导主任在此处围观,应该说,早就料到了,看吧看吧,早恋都没有好下场,有什么恋爱留到大学再说嘛。初恋的时候谁又真的懂爱呢,只能说个人造化个人修吧。故事接下来的发展却是一段感情以为它结束了,它却永远不曾结束;一段感情它热烈地绽放,却是为了惨淡的收场。
《匆匆那年》的方茴和陈寻分手后,自卑别扭的方茴开启了自暴自弃模式,将抖M发挥到了极致,她听闻前男友同居的消息后深受刺激,找到知名渣男开发一夜情项目,后来怀孕-堕胎,最后只能远走澳大利亚。陈寻在同学会上得知方茴怀孕,勇敢顶包,其女友一怒之下和他分手。从此方茴和陈寻相隔一方,却彼此都在对方心里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迹,无法再对别人轻易交付真心。在此处本书充分发挥了“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你看”的不二方针,并将一套“早恋-三角恋-堕胎”的言情版七伤拳完整的施展了出来。
《原来你还在这里》中苏韵锦家境贫寒和富家子程铮相恋后,价值观和性格的矛盾逐渐凸显,程铮觉得在感情中总是表现淡定的苏韵锦并不是真的爱自己,理由就是不吃醋,哎,我只能说没有安全感不分贫富啊。其实苏韵锦之所以看起来淡定,总是给自己留有余地,不也是缺乏安全感的表现嘛。可是有时候爱情不是谈的,是感觉的,这个就很主观了,哪有道理可讲。
反正俩人分了,苏韵锦发现自己怀孕了还是宫外孕,手术后终生不孕,住院期间没有通知程铮,却得到了公司上司的照顾,和有家眷的上司发展出一段不伦恋,并获得上司事业上的助力。重遇程公子后,小苏和上司分手,抵抗男方的家庭压力,重新和程公子走到了一起。此处撒花。不是庆祝他俩一起了,是庆祝我终于说完了,狗血的剧情说得我好累。作者也成功地打出一套“豪门、堕胎、不伦、不孕、破镜重圆”的言情版降龙十八部。
说得我一口气差点断了。
总之两位作者都功力匪浅,撒得一头好狗血,把青春的残酷表现得很轰轰烈烈。虽然不能当真,但是是为书中人物留着一点遗憾,报着一点惋惜。都是一场病毒感冒,可能有人即便痊愈,也带着一点病后后遗症,有人却无论怎样吃药都再也康复不了。
深以为,如果少女时代读了四五十本这样的爱情小说,估计更没有功夫去思考现实生活中的粉红了。毕竟,轰轰烈烈的恋爱和残酷的青春从来都是用来读的,更不用说,因为这些书,还可能对帅哥有了更虚无缥缈的认识,以至于睥睨众生,对着周围满脸青春痘,人比黄花瘦的男性生出一种无处寄托的哀愁。
不过回头看去,记忆里还是隐约留下了几个影子,这几个影子构成了我的审美基础,无论是一笑露出两个小虎牙的小学班长,还是黝黑阳刚爱运动的同桌,或是那白皙温柔的少年。
《最好的我们》上映之后,有人在豆瓣留言说,她们同事三个分别是70后,80后和90后,却一直认为她们心目中的校草就是刘昊然的样子。不说刘昊然多么通吃,只能说白皙温柔的少年才是高中时代永远的那个他吧。
希望不是每个少年都会成为往事,蜕变成满嘴胡渣、内心猥琐的大叔。
拜托拜托啦,让时光大浪淘沙地多给我留下几个刚毅充满男人味的大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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